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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個工作日承諾書模板三篇

276個工作日承諾書模板三篇

篇一:276個工作日實施方案

276個工作日承諾書模板三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脱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7號)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等四部委《關於進一步規範和改善煤炭生產經營秩序的通知》(發改運行?2016?593號)要求,按照國家煤礦安監局的統一部署,有效化解全省煤炭企業過剩產能,推動煤炭企業實現脱困發展,根據(川安監函?2016?105號)文件對化解過剩產能的工作要求,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積極響應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採取的一系列關於化解過剩產能的政策措施,促進煤炭行業健康發展,要不斷增強大局意識,把思想認識統一起來,瞭解煤礦行業現狀發展困難,在不降低煤礦安全生產標準的前提下加強煤礦管理力度,認清煤礦行業當前形勢,主動減量生產,杜絕超能力組織生產,保障煤礦行業趨勢日益好轉,推動我礦2016年安全生產目標,實現零死亡、少重輕傷。堅持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堅持落實新鑫煤礦“四級”隱患排查法,加強現場監管,保證我礦長期安全生產發展。

二、產量核定

根據相關文件精神,重新確定新生產能力辦法要求,按照276個工作日重新確定生產能力,新鑫煤礦原核準生產能力為:9萬噸/年,新鑫煤礦2016年新生產能力為:8.04萬噸,後8個月(5月-12月)生產能力核定為:5萬噸,後8個月生產天數不超184天。由於煤炭

行業發展持續低迷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新鑫煤礦對2016年生產計劃和放假計劃作了新的調整,2016年後8個月放假和生產計劃調整如下表:

三、基本工作要求

為保證放假期間我礦地面、井下的安全,不得降低礦井總風量,不得無計劃停風停電,必須加強主要通風機的檢查,保證主要通風機在10min內自動切換,若遇到雷雨天氣必須停電的需制定停電安全措施,每天必須有一名礦領導在地面24小時值班,每天安排2名瓦斯檢查工下井巡查各作業地點的瓦斯、有毒有害氣體變化情況,安排一名抽水工進行抽水作業。調度室、監控室人員必須24小時值班值守,不得擅自脱離崗位,有特殊事情必須向安全礦長請假,待安全礦長安排好替班人員後方準離開。相關礦領導手機必須做到24小時開機,保證隨傳隨到、通訊暢通。連續放假超過3天的必須由礦長組織進行隱患排查工作,嚴禁隱患未排查整改組織施工作業,嚴格執行放假期間值班值守表內容。

四、值班值守安排

放假期間每日安排:安排一名礦領導24小時駐礦值班,安排2名瓦斯檢查工下井巡查各作業地點的瓦斯、有毒有害氣體變化情況,安排一名抽水工進行抽水作業,調度室必須有一人以上值班。其他礦領導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保持暢通。如遇突發事情不能處理的及時彙報業主、礦長、翠屏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如有需要可通知涼姜鄉派出所。

五、放假期間安全措施

為了切實做好放假期間煤礦安全工作,有效防範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確保公司職工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安定的假期,為2016年

礦井生產工作奠定安全基礎,特制定2016年放假期間安全措施: 1、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外出請假報告及應急值守制度,節日期間24小時值班,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嚴禁在值班值守期間以任何事由不在崗、不在位延誤處置突發險情時機。

2、嚴格執行煤礦領導值班值守制度,做到礦領導不得私自脱離崗位,玩忽職守。

3、加強放假期間的安全管理,配備足礦區各崗位值班人員,確保供電正常、瓦斯監控系統運行正常、排水正常。地面各要害崗位人員全部到位,確保入井人員清點工作、配電室運行、局扇風機運行、火工品庫房管理、監控室管理的正常。

4、加強值班巡查、督查管理。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要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值班礦領導將不定時的對地面各場所值班情況進行巡查,確保值班工作到位。

5、值班人員要堅持每班彙報和異常情況彙報工作,以便於值班礦領導及時掌握井下情況,對異常情況及時進行處理。放假期間瓦斯檢查工不得單人下井工作,必須有2人以上人員配合作業。

6、強化崗位職責的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制,嚴禁搶時間、趕任務突擊組織建設以及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強化現場管理,嚴格定期組織、深入排查安全隱患治理,嚴禁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仍進行施工作業。

7、礦值班人員負責維護礦區的治安秩序,加強安全防範工作。加強對礦區內的庫房、機電設備房、機房等要害地方的巡邏、檢查。要

篇二:276個工作日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脱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7號)、國家發改革委等四部委《關於進一步規範和改善煤炭生產經營秩序的通知》(發改運行〔2016〕593號)要求,按照國家煤礦安監局的統一部署,有效化解全省煤炭企業過剩產能,推動煤炭企業實現脱困發展和健康發展,根據《關於對“五一”期間煤礦停產放假和落實276個工作日製度情況督查暗訪明電的通知》(雲煤技改【2016】69號)文件要求,認真落實煤礦276個工作日製度,重新按新確定的生產能力,合理制定月度生產計劃,主動減量化生產、杜絕超能力生產,落實好煤礦節假日和週日安排停產,做好安全保障措施,為確保安全,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思想認識

積極響應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採取的一系列關於化解過剩產能的'政策措施,促進煤炭行業健康發展,要不斷增強大局意識,把思想認識統一起來,瞭解煤礦行業現狀發展困難,在不降低煤礦安全生產標準的前提下加強煤礦管理力度,認清煤礦行業當前形勢,主動減量生產,杜絕超能力組織生產,保障煤礦行業趨勢日益好轉,推動我礦2016年安全生產目標,實現零死亡、少重輕傷。堅持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加強現場監管力,確保我礦長期安全健康發展。

二、組織機構

(一)成立落實276個工作日製度領導小組: 組長:陳衞啟(礦長) 副組長:李少良、雷陽燦

成員:趙英瑞、鄧堯、陸繼高、徐興達、潘樹乖、李向升 李發寶陸大耀 徐文峯、李叢坤 朱家平、鄧向芹、王賽娥、潘瓊芬、高堂慶李曼婷、潘樹高、李向坤、苟國禮、李旭、李向義、李榮興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安全辦公室,李紹良兼任辦公室主任,雷陽燦、鄧堯為辦公室成員,負責礦井嚴格落實276個工作日相關資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領導組職責

1、 具體負責落實276個工作日製度的組織、安排和協調工作; 2、 對落實276個工作日製度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3、 督促落實各單位執行情況; 三、產量核定

根據相關文件精神,重新確定新生產能力辦法要求,按照276個工作日重新確定生產能力,花月煤礦原核準生產能力為:9萬噸/年,花月煤礦2016年新生產能力為:8.04萬噸,後8個月(5月-12月)生產能力核定為:5.3萬噸,後8個月每月平均生產0.66萬噸。由於煤炭行業發展持續低迷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根據嚴格落實276個工作日製度,節假日和週日放假,結合我礦實際對2016年生產計劃作了新的調整。 2016年5月-12月煤礦放假和生產計劃安排見下表。

備註:勞動節放假3天(4月30日-5月2日)

端午節放假3天(6月9日-6月11日)6月12日為週日 中秋節放假3天(6月15日-6月17日)9月18日為週日 國慶節放假7天(6月9日-6月11日)

2016年1月-2月放假55天,3月-4月放假24天,5月-12月放假45天,我礦全年放假124天,2016年礦井工作日241天。

四、工作安排

為確保我礦放假期間地面、井下的安全,做到停工不停風,保持主扇正常運轉、監控系統運行可靠,防止有害氣體積聚。不得降低礦井總風量,不得無計劃停風停電,必須加強主要通風機的檢查,保證主要通風機在10min內自動切換,若遇到雷雨天氣必須停電的需制定停電安全措施(停電安全措施附後),每天、每班必須有二名礦領導在礦值班,每班安排1名瓦檢員、礦級管理人員1名、下井巡查各作業地點的瓦斯、有毒有害氣體變化情況,瓦檢員除了負責井下通風、瓦斯巡檢工作,同時配合電工井下的抽水工作。監控室人員必須24小時值班值守,不得擅自脱離崗位,有特殊事情必須向值班礦長請假,待值班礦長安排好替班人員後方準離開。相關礦領導手機必須做到24小時開機,保證隨傳隨到、通訊暢通。連續放假超過3天的必須由礦長組織進行隱患排查工作,嚴禁隱患未排查整改組織施工作業,嚴格執行放假期間值班值守。

五、值班值守

節假日或週末放假期間,礦井保持正常通風排水,安排人員值班值守,並做好相關值班記錄,值班期間不得脱崗,值班人員手機24小時必須開機,保持聯繫暢通。

篇三:276個工作日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脱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7號)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等四部委《關於進一步規範和改善煤炭生產經營秩序的通知》(發改運行?2016?593號)要求,按照國家煤礦安監局的統一部署,有效化解全省煤炭企業過剩產能,推動煤炭企業實現脱困發展,根據(川安監函?2016?105號)文件對化解過剩產能的工作要求,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思想認識

積極響應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採取的一系列關於化解過剩產能的政策措施,促進煤炭行業健康發展,要不斷增強大局意識,把思想認識統一起來,瞭解煤礦行業現狀發展困難,在不降低煤礦安全生產標準的前提下加強煤礦管理力度,認清煤礦行業當前形勢,主動減量生產,杜絕超能力組織生產,保障煤礦行業趨勢日益好轉,推動我礦2016年安全生產目標,實現零死亡、少重輕傷。堅持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堅持落實新鑫煤礦“四級”隱患排查法,加強現場監管力,保證我礦長期安全生產發展。

二、產量核定

根據相關文件精神,重新確定新生產能力辦法要求,按照276個工作日重新確定生產能力,新鑫煤礦原核準生產能力為:9萬噸/年,新鑫煤礦2016年新生產能力為:8.04萬噸,後8個月(5月-12月)生產能力核定為:5萬噸,後8個月生產天數不超184天。由於煤炭

行業發展持續低迷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新鑫煤礦對2016年生產計劃和放假計劃作了新的調整,2016年後8個月放假和生產計劃調整如下表:

三、工作安排

為保證放假期間我礦地面、井下的安全,不得降低礦井總風量,不得無計劃停風停電,必須加強主要通風機的檢查,保證主要通風機在10min內自動切換,若遇到雷雨天氣必須停電的需制定停電安全措施(停電安全措施附後),每天必須有一名礦領導在地面24小時值班,每天安排2名瓦斯檢查工下井巡查各作業地點的瓦斯、有毒有害氣體變化情況,安排一名抽水工進行抽水作業。調度室、監控室人員必須24小時值班值守,不得擅自脱離崗位,有特殊事情必須向安全礦長請假,待安全礦長安排好替班人員後方準離開。相關礦領導手機必須做到24小時開機,保證隨傳隨到、通訊暢通。連續放假超過3天的必須由礦長組織進行隱患排查工作,嚴禁隱患未排查整改組織施工作業,嚴格執行放假期間值班值守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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