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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崗位聘用合同

關於崗位聘用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於崗位聘用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崗位聘用合同

關於崗位聘用合同1

甲方:全椒縣華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朱長忠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甲方聘用乙方為清流河工程項目部經理,乙方享受的權利,承擔的責任如下:

責任:

一、乙方全權負責清流河工程。

二、協調與監理、業主、工程涉及到的各級政府及當地羣眾的關係,確保工程順利進行,若有無法解決的困難和糾紛,需及時上報。

三、及時上報工程施工計劃、方案。及時向公司彙報工程進度情況。

四、抓好施工現場管理,協調各部門人員關係,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五、嚴格抓好各個環節的安全生產,做到不出事故。

六、抓好材料、機械管理;抓好財務管理督促財務人員做好帳、理好財,做到帳實相符,保證公共財物不流失。

七、積極配備各工區的機械、人員、材料,確保工程按期完工。

八、積極督促技術人員抓好各技術環節,做到不誤工、不返工,積極督促技術人員做好各種資料、簽證工作。

九、按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督促技術人員做好資料,及時上報工程進度,擬報請款資料,申報撥款。

權利:

一、對清流河項目部各部門人員有聘用、解聘的建議權。

二、有權對項目部各部門人員進行工作分配、調整。

三、有權僱用和解僱外來機械和工人。

四、對項目部各部門人員有獎懲建議權。

五、對項目部人員請假、預支工資、費用報銷等有審批權。

六、對本項目部車輛等有分配使用權。

七、有權審批500元以下的請客、送禮等,500元以上招待、送禮需報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

待遇:

分以下幾個部分:

1、基本工資:每月500元;2、崗位工資:1200元;3、出勤工資:2500元。

注:每月出勤按28天計算,每缺勤一天,扣90元。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關於崗位聘用合同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制度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聘用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崗位及職務

1.甲方聘用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2.聘用期內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工作,或乙方因特殊原因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可轉聘到公司其他部門或崗位工作,轉聘後需辦理相應的協議變更手續。

三、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明確工作職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2.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款規定,在政治思想、工作績效、業務技能、職級、薪酬等方面實施教育、管理、考核、獎懲。

3.乙方應認真行使與其受聘崗位職務相應的職責權限,履行相應義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4.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不得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根據甲方人事用工和分配製度的規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由崗位工資和效益工資兩部分組成。其中崗位的.崗位工資為 元,該崗位工資包含基礎工資、社保費、各項津補貼。效益工資年終時根據考核目標分值發放。

五、聘用合同的終止、變更、續訂和解除

1、甲乙雙方在本聘用協議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聘用協議部分條款。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協議。協商一致解除聘用協議應簽定解除聘用協議書。要求解除聘用協議應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在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特殊職位或重要職位上任職的,必須在離任審計後方可解除聘用協議。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協議,並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協議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協議達成協議。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上款(1)-(3)項規定解除聘用協議: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聘用協議: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匯漏甲方商業祕密,造成重大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協議。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正當經營,或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聘用協議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並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聘用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修正補充。

八、本聘用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標籤: 崗位 聘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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