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事務文書 >勞動合同 >

畢業大學生籤勞動合同需知

畢業大學生籤勞動合同需知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畢業大學生籤勞動合同需知,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畢業大學生籤勞動合同需知

畢業大學生籤勞動合同需知1

甲方:_________大學學生處

乙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丙方(學生):_________

為保證就業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護學校、用人單位及學生的合法權益,甲乙丙三方本着自願合作的原則,經慎重協商,甲乙丙三方承認《_________大學大學生就業實習管理規定》對三方均有的約束力,並達成如下就業實習協議:

一、乙方要求甲方為其介紹丙方從事就業實習工作,其中

1.工作內容:_________

2.工作時間:_________

3.就業實習報酬和福利待遇:_________

二、在辦理實習信息登記時,乙方在就業實習報酬外應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_________元(即按實際聘用人數,每人管理費_________元或按學生酬金的_________%計)。管理費用於為丙方購買人身保險等。

三、乙方在丙方實習期間,不得無故剋扣丙方的勞動報酬。無論乙方辭退或丙方辭職,乙方均需付足學生自勞動開始之日至離開之日的全部報酬。乙方有權根據其用工需要而終止與丙方實習用工關係,乙方終止用工關係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無故離職,或因表現不佳被辭退,學校將按考勤等校規處理。

四、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將丙方的報酬付給甲方,統一由甲方發放,乙方不直接與丙方發生經濟關係。

五、丙方就業實習依法享受勞動保護,乙方不得安排丙方從事易對人體造成傷害或危險的特殊行業或專業的勞動及違法活動;乙方應對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損害或變相損害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但是,甲方應為丙方提供相應的醫療保障,乙方對丙方的醫療不承擔責任。在工作期間,乙方對丙方的故意行為造成的自身人身傷害事故不負責任。有關勞動保護的其他內容參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甲方是具體負責指導大學生就業實習的組織管理機構。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紀守法,執行用人單位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就業實習協議中的各項義務,如乙方與丙方發生糾紛,甲方主持調解雙方的爭議。在調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請仲裁和訴訟。

七、乙方有權與丙方簽定有關知識產權、保密義務等協議。甲方督促丙方執行上述協議。

八、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

學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

畢業大學生籤勞動合同需知2

1、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用於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其與勞務合同存在很大的區別。勞動合同中必須寫明對勞動者的義務,如必須為勞動者交納各種保險、明確最低工資標準等,而勞務合同則僅僅是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給付報酬的一種約定形式,一般不受的制約。

2、看清是否有明確的工作崗位

不少求職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都沒注意到是否有明確工作崗位,導致被用人單位隨意變更勞動崗位。

有關人士表示,一些用人單位往往故意在勞動合同中避開工作崗位條款,從而隨心所欲地變更勞動者的崗位,無限擴大其管理權,這樣在過程中,用人單位便可以任意變更合同內容,甚至故意進行刁難,勞動者卻無以應對,最後只有無奈。所以,大學生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看清是否已經明確工作崗位,以免發生不必要的損失。

3、細看勞動合同的所有條款

不少職場人士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都不會仔細看勞動合同的每個條款,大部分人都認為仔細看合同好像是對公司不信任的一種表現,他們表示,籤合同時只會初略看一下工資、社會保險等,對於勞動合同上有沒有規定離職後不能去同行單位、有沒有規定培訓違約金、是否禁止兼職等他們均不清楚。

根據《》的相關規定,除具備九項法定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協商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它事項。據瞭解,一些用人單位常常會在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文本中附加不合理的雙方約定事項,如果勞動者一旦簽字認可,日後發生勞動糾紛時容易處於被動地位。

畢業大學生籤勞動合同需知3

01

認識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我們入職後與用人單位簽署的勞工協議,簡單説就是你替別人打工,獲得報酬的同時需要履行相應的義務,而用人單位也要保障我們的權益,如果連勞動合同長啥樣我們都不知道,那就太失敗了。

根據教育部的文件,勞動合同至少應該包含: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還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應屆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此為參照。

02

簽訂書面合同

説再多不如實際行動有效,光説不練假把式,那些口頭承諾的保證是絕對不能相信的。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時候,就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千萬不能簡單地口頭約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而且關鍵的一點勞動合同一定是在入職一個月內簽署,否則用人單位要賠你兩倍工資,這可是勞動法規定的。

03

注意合同期限

一般來説,勞動合同初次簽署時限不會超過三年,那些説什麼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有問題的',這種合同簽了並不代表就是鐵飯碗了,簽署要慎重,尤其剛出來工作,我們並不能確定自己長期的職業發展方向,這樣在一棵樹上吊死是很不值的。

04

試用期的貓膩

雖然在試用期難免如履薄冰,畢業生也要保護好自己的權益。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隨意辭退勞動者。

“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見過很多用人單位這樣搞的,試用期不發工資,等到轉正再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發放,這是有問題的,試用期也屬於勞動合同範圍,受法律保護的,雖然不是正式員工,但該有的權益與正式員工是差不多的,除了工資會少一些。當然現在很多公司不按國家正規流程,試用期都不給員工買社保了。

勞動合同簽署完最後一件事就是要妥善保管了,應屆畢業生作為新人羣進入社會,工作經驗與社會經驗都是極度匱乏的,一個不留神自己的權益可能已經被用人單位給損害了,因此我們在找工作之前最好先了解清楚有哪些注意事項,這樣對自身來講也是很重要的。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shiwuwenshu/laodonghetong/w07dzd.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