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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公司勞動合同3篇

精選公司勞動合同3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公司勞動合同3篇

公司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xxxxx工程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

法人代表:xxxx

乙方 :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方合同期為 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 個月。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1. 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2. 乙方在7日前未能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3. 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4. 乙方在試用期內請假次數超過5天或者遲到早退超過6次的;

5. 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6. 乙方頂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間與同事或領導發生鬥毆行為的;

7. 其他任何部門經理主管認為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二、工作內容

1.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 ,其主要工作職責見其“職務説明書”。

2. 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品德、潛力)可作適當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或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與乙方作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同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修訂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才予以實施,對此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作制。執行標準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8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休息1日。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5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此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甲方所規定的時間週期內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自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執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在員工假日加班或平時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班費或加點費。

四、勞動報酬

1. 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後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____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為正式錄用後工資的 %;每年依據工作表現調整,但不低於國家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由部門經理、考核部和人事部門進行,根據甲方效益和規定乙方績效來確定。

3. 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為次月的號前(遇假日的,不超過假日回來後的

第二個工作日)足額發放乙方上月的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後如有異議應當在3天內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處理。

五、保險福利待遇

1. 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

2.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3. 乙方享公司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

4.在甲乙雙方合作年後,甲方為乙方交納五險一金。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3. 甲乙雙方都可根據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4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規定、上司任務安排等一系列公司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弄事責任的;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或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提出後仍不改正。

(4)在試用期被證明不錄用條件的;乙方被發現其存在虛假欺騙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其假工作經歷、假學歷證、假身份證明等),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6.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達到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但提前三十日向全休職工説明情況,聽取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型、部門人事變動、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等,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閲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5)因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人事調整的;

8.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

(2)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後,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雙方有服務期約定的除外。

10.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5點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7)因公司規定,員工不遵守紀律、制度等等因素的;

七、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1.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合同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2.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4.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操作流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保密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等突發事態的發生。

八、勞動紀律

1. 甲方所有規章制度已告知乙方,乙方同意自覺遵守。甲方所有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適用於乙方。

2. 乙方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所有規章制度,並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如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勞動爭議處理

1.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遼寧省瀋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相關文書送達地址確認:

甲方的送達地址為 收件人為:

固定聯繫電話為:

乙方的送達地址為 收件人為:

固定聯繫電話為:

任何一方將有關通知、處罰、變更等文件寄到對方上述地址視為已送達。若上述地址收件人信息有變化的應當立即告知對方。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即:

十一、其他

1. 甲方以下的規章制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 員工手冊》 、《職務説明書》 、《 作為本合同》、《業績承諾書》、《保密協議》等附件。

2.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並經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3.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 在合同期內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牴觸,相關條款即行作廢,按照法律執行。

5.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條件下籤訂,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內容,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即刻生效。

甲 方 :瀋陽市藝景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

(公司印章) (簽字或蓋章)

代 表 :

日 期 :2 0 年 月 日 日 期 :2 0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甲 方: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籍貫:

現居住地:

聯繫電話:

備註:

1、合同內容應使用電腦打印或用藍、黑墨水筆填寫,不得采用複寫或複印;

2、合同須由當事人簽字生效,代簽或冒籤無效;

3、如有劃改處,應經當事人按指印認可;

4、合同正本必須由甲乙雙方按蓋騎縫印章,以示唯一嚴密。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現簽訂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試用期:個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止。

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第三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點,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狀況或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崗位職責説明和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甲方以此為標準對乙方進行工作考核,考核結果如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作,甲方可調換乙方的工作,乙方應服從安排。

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制訂工資分配機制,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根據乙方的工資標準,結合乙方的實際出勤和績效考核結果,核算乙方當月工資總額(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個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第七條 甲方以銀行代發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應發工資扣除個人應付費用後,在次月10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如因銀行方因素使工資滯後到賬除外)。

第八條 甲方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社會經濟增長水平和自身發展狀況,根據乙方的工作實績,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報酬。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各項有關規定和標準,並在入崗前和工作中定期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符合規定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十條 如乙方的工作崗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將危害及其後果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乙方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發生工傷,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相應工傷待遇。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二條甲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因工作性質需要,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的.人員,甲方可申報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

第十三條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可以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作需要要求加班必須事先提出書面申請,並須經甲方批准同意,否則其延長的工作時間不作為加班計算。

第十五條甲方安排或批准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費或給予補休。

第十六條甲方保證乙方休息休假的權利,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及婚喪假、生育假等。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 乙方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按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規章制度

第二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並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 入職後,甲方安排乙方進行規章制度的培訓學習後方可上崗。

第二十二條 乙方工作中應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約定事項的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影響或經甲方指出,拒不改正的;

(六)違反勞動紀律,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等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五)其他損害乙方權益情形的。

第二十六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辦理必要的工作交接,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乙任何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對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

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夠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 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院校學習深造),培訓後尚在服務期限內的;

(二) 屬於技術骨幹,承擔某項重要任務而任務未結束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根據乙方為甲方服務年限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本協議後,仍需要裁減人員的;

(四)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終止: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三)乙方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四)甲方因各種原因終止經營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事項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的,應按相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解除勞動合同提前通知期的約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第三十五條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知識產權、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條件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或利用甲方資源所取得的技術開發成果、創新成果,其知識產權屬於甲方。

第三十七條 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專用技術、技術訣竅、非專利技術成果等)和經營信息(管理訣竅、客户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屬於商業祕密、技術祕密,乙方須保守祕密,不得對外泄露,不得用於個人謀利或者幫組他人謀利。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和技術價值10倍的賠償金。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職期間和離職後2年內,不得在與公司業務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公司投資、兼職,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活動。如乙方所從事崗位甲方要求籤訂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時,乙方同意簽訂。

第三十九條 保密協議

(一)甲方固有的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創建的經營渠道、業務客户、人力資源、軟件技術、經營模式、經濟合同等經濟信息或情報和經營業務、管理技術方面的業績或聘用期間所產生的職務作品,其知識產權,根據勞資雙方有償服務原則,均權屬於甲方所有的企業資產和機密。乙方必須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利,違反本規定乙方需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二)對甲方的企業資產和機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職工作範圍之外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包括採取以轉讓、授權他人、泄密等形式的非法使用,否則視為乙方違規。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和其他方面的損失,甲方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要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三)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在其他企業兼職;不得為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有損本公司利益的活動;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訂立合同或進行交易;

(四)乙方調離甲方或合同期滿,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祕密的資料移交甲方,同時承擔不向外泄露商業祕密的義務。

(五)乙方保證在兩年內不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工作,並不得在同類競爭企業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第四十條乙方違反競爭競業限制約定的,除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為甲方己經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數額的兩倍。

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事項

第四十二條 乙方在本勞動合同首頁所填寫的籍貫、現居住地、聯繫電話為甲方送達各類文書的通信地址。乙方應將變更情況及時通知甲方,未通知所產生的一切後果,乙方自負。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聯繫方式和通信地址寄送的文件,視為有效送達給乙方。

第四十三條 乙方工作崗位職責説明書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或相關約束條件,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勞動合同 篇3

甲 方: 乙方:

北京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性別:

委託代表人: 學歷

年齡: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北京市 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___月,到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二、 工 作 內 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部擔任___________工作。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定時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不包括吃飯時間),每週40小時。

第四條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乙方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點。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的勞動報酬分為三部分: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八條 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總計______元人民幣,(包括①基本工資為_______元;②崗位工資______元;③職務工資_______元)。

第九條 乙方的勞動報酬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資時代扣和代繳。

第十條 甲方根據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貢獻,自主解決給乙方頒發年度效益獎或特殊貢獻獎。此部分獎勵的應納税部分由乙方自行負擔。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它。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崗位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4、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5、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安排在經勞動部門認定為保護不完備的地方或讓乙方從事法律不允許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所應交納的税額由乙方自行負擔。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 2、 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 3、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部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等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三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人員,應向甲方賠付培訓費。其標準為:

一般員工:培訓費÷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時間/月

業務骨幹:指門經理、付經理及專業性較強的技術人員

服務不滿一年(含一年)的:賠償全部培訓費;

服務不滿二年(含二年)的:賠償80%培訓費;

服務不滿三年(含三年)的:賠償60%培訓費(以每年遞減20%類推)。

第三十四條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第三十六條 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均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條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將檔案轉入甲方制定管理機構,非北京户口及未轉檔案者,不執行本合同第十三條。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蓋章:

乙方: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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