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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勞動合同模板錦集九篇

【熱門】勞動合同模板錦集九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門】勞動合同模板錦集九篇

勞動合同 篇1

xxx員工,從xxxx年xx月xx日起至今,你已經超過xx天未到公司上班,嚴重違反了公司的相關規定,限在本通知見報之日起一週內(xx天內),到公司辦理相關手續,逾期未歸,公司將按相關規定處理。特此通知。

北京市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勞動合同 篇2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受聘崗位:口腔醫師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口腔醫療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1日止,聘期壹年。聘期滿前壹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待遇與獎懲

正式聘用期年工資為:16000元,請假時間不扣工資。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標準向乙方兑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按照口腔診所工作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格證及其他證件,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簽署合同後,乙方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2、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診所工作期間,對診所的技術工作具有指導的義務。

3、乙方因事需要請假,甲方應予以批准,並不扣除乙方工資。因乙方不在診所的情況下,甲方聘請的人員在工作中出現的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醫療和民事的法律責任。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終止於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序為:

(1)甲方提出聘用申請,

(2)乙方同意

(3)乙方將醫師資格證書、醫務人員聘用合同及身份證複印件交於甲方。

(4)甲方和乙方簽署生效。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一份。

申請人:

勞動合同 篇3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勞動合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勞動合同管理,明確公司與員工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完善公司勞動用工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華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勞動合同的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 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職責

(一)制定、完善勞動合同管理辦法;

(二)規範、完善公司勞動合同文本;

(三)負責總公司員工、分公司總經理室成員及委派財務負責人勞動合同的管理;

(四)指導、監督分支機構勞動合同管理;

(五)協調、處理勞動合同糾紛。

第四條 分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崗位)職責

(一)制定本機構勞動合同管理實施細則;

(二)負責分公司班子成員及委派財務負責人以外員工勞動合同的管理;

(三)協助總公司做好分公司班子成員及委派財務負責人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四)指導、監督三級機構勞動合同管理;

(五)協調、處理本機構的勞動合同糾紛。

第五條 勞動合同管理的具體事務內容包括:

(一)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訂立(含續訂)、變更、解除和終止等手續;

(二)按當地勞動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就業登記等用工手續;

(三)及時、準確將簽訂勞動合同的信息錄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建立《勞動合同管理台帳》(附表一);

(四)保管勞動合同文本及相關資料,及時整理歸檔。

第三章 合同文本與勞動合同期限

第六條 合同文本分類

(一)勞動合同書:適用於公司內勤員工;

(二)工作協議書:適用於公司聘請工作顧問、返聘工作人員;

(三)實習協議書:適用於公司實習人員;

(四)其他:如培訓協議書、竟業限制協議、保密協議(作為勞動合同附件),ace顧問派遣協議書、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等。

第七條 勞動合同與協議書原則上採用總公司統一的文本,合同文本均需有編號,人力資源部門應做好勞動合同的使用登記工作。分公司如採用自行制定或修訂的文本,須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和法律合規部審核後方可使用。

第八條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的期限為三至五年(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一)新入司員工(含新接收應屆畢業生)勞動合同期限原則上為三年;

(二)新入司公司部門總監(含部門總經理、主持工作的助理總監或副總經理)、分公司總經理(含主持工作總經理室成員)級以上管理人員勞動合同期限原則上為五年;

(三)員工第一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原則上為五年;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的應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 其他協議書的期限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訂立、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十條 人力資源部門原則上在員工入司後一週內,須與員工辦理勞動合同簽訂事宜,勞動合同依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權限簽訂完成後,由公司和員工本人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經公司和員工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十二條 續訂勞動合同的流程:徵求所在部門意見門複核 領導審核徵求員工本人意見簽訂勞動合同。

(一)人力資源部門應及時統計合同到期員工名單,於員工合同到期前六十日填寫《勞動合同續訂徵求意見表》(附表二),交員工所在部門簽署是否續訂勞動合同的意見;

(二)人力資源部門複核、彙總擬續訂勞動合同員工名單後,按人事審批權限經領導批准後,於員工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填寫《續簽勞動合同通知》(附表三)通知員工本人,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於勞動合同到期前辦理完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由於簽訂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機構調整等原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公司與員工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原合同的相關條款。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公司不再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於員工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填寫《終止勞動合同通知》(附表四),通知員工本人終止勞動合同並辦理離司手續。

(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員工不再與公司續簽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終止勞動合同並辦理離司手續。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除勞動法規定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外,公司或員工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按公司制度和流程辦理工作交接和離司手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除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外,應依據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公司和員工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者調整經營方針策略,確須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員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三)與公司簽有特別約定或協議的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按特別約定或協議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員工與公司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員工辦結工作交接後,由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附表五)。

第十七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員工與公司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人力資源部門應及時報告本單位領導,並協調處理。發生重大勞動爭議、提起勞動仲裁或者訴訟的,須及時報告上一級公司人力資源部門。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未盡事項按照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本辦法從發文之日起實施。 附表:

一、《勞動合同管理台帳》 二、《勞動合同續訂徵求意見表》 三、《續簽勞動合同通知》 四、《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 五、《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附表一:

人壽保險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台帳

機構名稱: 合同管理員:備註;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啟用之後,勞動合同管理台帳由信息系統自動生成。

勞動合同 篇4

認真看下面的內容,這是正確解除勞動合同的全套辦法,包括用人單位應該給你什麼,可能會發生損害你權益的事及處理辦法,全部都有。提交《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後,如果用人單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單位給你正式書面通知(加蓋印章),否則發生糾紛時,用人單位説你擅自提前走人,屬於《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就説不清楚了。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和第38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並由用人單位批准。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者的決定,勞動者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證明書面通知送達了,那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就不會出現由勞動者承擔《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的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所述的情形之一,勞動者不僅無需提前30天,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要求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只要沒有《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定的內容,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的約定都是不合法的。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勞動者向某人交接的書面通知、有移交人接收人親筆簽字的交接清單,這些都是勞動者權益受侵害時,勞動者依法辦理了交接手續的重要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正式書面通知,可以視為無需勞動者交接。

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

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

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用人單位還應向勞動者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24條的規定。如果拒不出具,勞動者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89條規定辦。

以上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網上均能查詢到全文,查詢相關法律規定,找到對應的條款,你才能充分理解全部的內涵。

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範本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1、鑑於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未依法為本人繳納社會保險,本人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遲工作到20xx年12月月31日。

2、請公司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蓋有公司印章,複印件無效)本人於20xx年12月月31日前的任意一天與何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3、請於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並按《勞動合同法》第50條之規定結清經濟補償,同時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一式四份,本人、今後的用人單位、社保轉移、檔案遷移各一份),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

4、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於20xx年12月月31日18時前完成以上第3項事宜。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

公司某某部員工繆某某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勞動合同 篇5

合同書(短期)

甲方(用人單位或受委託的項目部):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本省勞動法律法規建立勞動關係,履行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並對有關問題作以下約定:

一、勞動合同期限

1、不足一個月時間的用工:從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不設試用期),福建勞動合同範本,合同範本《福建勞動合同範本》。

2、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為本合同的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點:

從事(工種):

數(質)量要求:

三、勞動報酬

1、工資計算方式:

(1)計時(每天或每月工資標準)

(2)計量(件)(單價數量)

2、工資支付方式: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資的,每月人民幣 元;按工作進度支付工資的預付 ‰,計人民幣

元,餘款待任務完成後全部付給。

甲方應制作工資發放花名冊,並由乙方本人簽字或書面委託他人代簽,領取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工傷保險

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其中每月繳納的工傷保險費計 元。

五、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及其它約定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6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及郵政編碼: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及郵政編碼:

甲方(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招用(以下稱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 年 月_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合同有效期限為 _天,至_ 年 _月 _日止。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 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 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每週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 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 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在合同期滿時如期發放貨幣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

(六)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五、保險福利待遇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勞動合同 篇7

甲 方:

地 址:

乙 方: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年,自__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 月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 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根據甲方經營和組織管理的需要以及甲方對乙方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表現的綜合考評,甲方可調整、變更乙方的職務、崗位及其相關的薪資,乙方隨時服從。

(1)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期限到甲方指定的崗位就職,如乙方不按甲方規定的期限就職,視為自動離職。

(2)乙方的職務、崗位變動後,與原職務、崗位相關的薪資包括津貼、獎金、能力金等亦隨之調整、變更。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的具體內容記載於甲方制定的關於職務、崗位的工作要求或職責的相關規定和已經形成的各項規章制度中,乙方簽訂本合同時知悉並同意受這些規定和制度的約束。

三、工作時間

第五條 每天工作8時。甲方因生產經營的需要或法定情形可調整乙方的休假日、工作時間或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因甲方商場管理工作的特殊性,故全體職工不實行週末固定休息制度,而實行輪休制度。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甲方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服務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制定工資制度。試用期內月滿勤工資 元(含加班費)。試用期滿後,月滿勤工資 元(含加班費)。各種獎金、津貼、補貼和工齡工資等項目不計入加班費計算基數,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東莞市政府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加班費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計算基數。月滿勤為28天(各部門實際出勤和休息,按現行制度執行)。

第八條 乙方工資由甲方核算後以人民幣通過現金支付,每月25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九條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法律的規 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六、勞動紀律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離職守;保守甲方的業務、技術及有關文件的祕密;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範圍相似的任何第二職業或者直接參與同行業其他單位的工作;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資料和信息從甲方挖走商户,散佈對甲方不利的謠言或信息;按甲方的工作要求盡心工作;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以及服務規範,甲方可依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給予紀律處分,嚴重違反的,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不認真履行職責,或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牟取私利,或者玩忽職守的,或者有其他違反規章制度行為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操作規範或操作規程的,甲方依照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分;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須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據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脱離工作崗位。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乙方辭職必須提前30天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歸還甲方之資料、物品,甲方為乙方辦理正式離職手續,雙方解除勞動關係。乙方沒有交還其掌握的甲方重要機密文件資料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八、服務期和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凡由甲方出資培訓招接收的人員,應遵守約定的服務期,如果服務期未滿而提前離職的,應向甲方賠償培訓費和招接收費。服務期和賠償標準參照《教育培訓協議書》。

九、保密約定及競業限制條款

第十五條 乙方有義務保守其在職期間所知悉或持有的商業祕密信息,且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告知、交付或移轉他人,或對外發表、出版或自行使用前述機密信息,包括日常工作事務及商户信息均不得向甲方以外的個人或者單位講述或泄露。保密事項及範圍以公司相關制度及其他相關文件為準。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甲方有權即時解除勞動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或商譽等損害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損失無法計算的,以乙方年度工資的五倍為準;違反刑法的,依法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乙方屬於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的,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二年內,不得在東莞市(包括各鎮區)及其周邊地區與本單位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違反本條規定的,乙方應支付相當於離職前一年工資總額的五倍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十、其他

第十九條 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並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和加班工資標準等問題再提出任何其他要求。

第二十條 簽訂勞動合同前,乙方必須明確與其他單位或個人沒有任何勞動關係,否則與此相關的法律後果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如有因法律規定需承擔的責任,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如實提供合法真實準確的年齡、身份、家庭住址、學歷、專業技術資質、從業資質的證件和資料,並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關證件以及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違反本條規定,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甲方依法辭退乙方,其法律後果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下列文件或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員工守則 (2)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人:

日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8

用人單位(甲方):

職工(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

聯繫電話:

甲方(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招用(以下稱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為_年,至_年_月_日止。自生效之日起_個月內為試用期。

2、無固定期限。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可以調整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每週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法律規定的法定假日、帶薪年假、病假和社會保險等福利。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___號前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相應提前。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工作日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 5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xx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或法規規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七)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除合同約定的條件外,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鑑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管理。

(十)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一)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依法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應依法執行。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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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9

一、用人單位提供培訓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二、用人單位需要員工保密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總之,除了上述兩種情形用人單位可以約定違約金之外,勞動合同中其他任何約定違約金的條款都是違法的,勞動者應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必要時,聘請專業律師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

1、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位於勞動者訂立勞動的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2、支付未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在一個月的“寬限期”內,如果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一個月的,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風險: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除了要支付上述賠償,還需要承擔其他風險: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成立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説《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就視為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走人,將導致企業內部人員的流動性,這種流動對企業制度管理不利,對企業文化更是致命。

3、未籤勞動合同不能對涉及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勞動者進行有效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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