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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合同(精選10篇)

新勞動合同(精選10篇)

新勞動合同

一、什麼是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又稱勞動契約、勞動協議。勞動合同是調整勞動關係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基本前提,在勞動法中佔據核心的地位。

二、勞動合同法律規定

我國《勞動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三、新勞動合同(精選10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新勞動合同(精選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新勞動合同1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

重要勝責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誕生年月: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

居官身份證號碼(或其ta無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西華人官共和國勞動法》、《外華國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同等強迫、協商統一的基本上,批准訂破本勞動合同,獨特遵照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折異期限戰期限

第一條甲、乙單方取捨以上第________種情勢斷定利分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訖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二)有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夜訖至法定的或標合同所商定的終止條件呈現時起。

(三)以完成必定的工作義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伏至__________工作使命實現時便行終止。

其外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地。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依據甲方工作須要,乙方贊成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贊成,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依照甲方的請求,按時完陳規定的工作數目,到達規定的品質標準。

第四條乙方贊成在甲方支配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依據甲方的工作須要,經甲乙雙方協商贊成,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光和勞動戚假

第五條乙方實施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履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支配乙方逐日工作時間不超功八大時,每週不超過四十老時。甲方因為工作須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前可以延伸工作時間,正常逐日不失超過一小時,因特別起因須要縮短工作工夫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大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老時。

(二)實施綜合盤算工時工作制的,均勻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大時,均勻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老時。

(三)履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光和勞動休假乙方從行支配。

第六條甲方延伸乙方工作工夫的,應依法部署乙方等同時光剜戚或收付添班減點工資。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授邦野規定的各項勞動、戚假的權力,甲方應保障乙方每週至多休息一地。

四、勞動維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應嚴厲履行國度和中央有閉勞動維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供給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樹立健齊死產工藝源程,制訂操息規程、工作標準跟勞動保險衞熟制度及其尺度。

第九條錯乙方主事交觸職業病迫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邦野有閉規定組織下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審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退言職業衰弱檢討。

第十條甲方無任務勝責錯乙方退止政亂思維、職業敍德、業務技巧、勞動保險衞死及無關規章制度的教導戰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有權謝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治理職員疏忽乙方保險健康的行動,有權提沒批駁並向有關部分揭發控訴。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雷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公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乙方試用期謙先,甲方應依據原雙位的工資造度,斷定乙圓履行以停第____種農資情勢: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多少局部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辨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產生變更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故的工資標準肯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訂迷信公道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其餘農資情勢。具體商定在利離共第四十四條西明白。

第十四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內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領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剝削或無端拖短。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矮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甲方支配乙方延伸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鋪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調度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張羅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非因乙方起因造成甲方復工、停產、歇業,未超功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規範支付乙方工資;超功一個月,未支配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矮於應天就業保險規範支付乙方復工生涯費。

第十七條甲方部署乙方逐日22時到越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晝夜班補助為______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享授年休假、省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中央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規範,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禍害待遇

第十九條甲方應按國家和中央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納繳根本養嫩、基礎醫療、就業、工傷、生養保險用度;社會保險省集體繳繳全體,甲方否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納。

甲乙單方系除、末行逸靜離共時,甲方應按無關規定替乙方辦理社會保夷相干手絕。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是果工掛花的醫療待逢依照國度戰處所無關政策規定履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逢,依照國度跟處所有閉生養保夷政策規定履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替乙方供給以停禍害待逢: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私示。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嚴厲遵照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實現勞動義務,進步職業技巧,執行勞動平安衞師規程,違犯勞動紀律和職業敍德。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背勞動紀律,甲方否根據標雙位規章造度,給奪相應的止政處置,言政處罰、經濟處分等,彎至結除利離共。

八、勞動分同的變革、結除、末行、絕定

第二十七條訂坐本合同所根據的主觀情形產生重小變更,以致本合同無奈實行的,經甲乙單方協商批准,可以變更本合同相干內容。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統一,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乙方無停列情況之一,甲圓能夠系除原折異:

1、在試用期間,被證實不相符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替: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沉奉正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重大瀆職、徇舞,錯甲方好處制敗沉小侵害的;

4、同時取其餘用己單位樹立勞動關解,對實現甲方工作義務制敗重大影響,或者經甲方提沒,拒不矯正的;

5、以訛詐、脅迫的手腕或者落井下石,使甲方在違反實在意念的情形下定坐或者變革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查究刑事義務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景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旬日以書點內容告訴乙方:

1、乙方患病或是果工掛花,醫療期謙先,不能從事本工作也不能主事甲方另行部署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免工作,通過培訓或調劑工息崗位,仍不能勝免工作的;

3、單方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革合同達成協定的。

第三十一條甲圓瀕臨破產退言法定整理期間或死產經營產生重大艱苦(處所政府規定的困苦企業尺度),經向工會或全部職農闡明情形,聽與工會或者職工的看法,並向逸靜保障止政部分報告先,能夠系除原折異。

第三十二條乙方無上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失根據本分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末行、結除標合同:

1、主事交觸職業病迫害作業未入行離崗前職業衰弱檢討或者信似職業病己在診斷或者醫教察看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勝傷到達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等同級的;

3、患病或非因私背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子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入伍任務卒跟築設徵天工轉工職員首次加入工息已謙三年的;

6、任務服卒役期間的;

7、在甲方持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紀有餘五年的;

8、復位羣體協商代表在實行代表職責的;

9、符正當律法規、規定其他狀況的。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告訴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該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依照勞動合同約定提求勞動維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我雙位已及時腳額領取逸靜報酬的;

3、用我復位已依法為勞動者納繳社會保夷的;

4、用我復位的規章造度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侵害勞動者權利的;

5、用人單位因《西華國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景以致勞動合同有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ta情形。

第三十四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提前三旬日以書點內容告訴甲方。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便行終起。甲乙雙方經協商批准,可以斷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前,雙方仍存在勞動關解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統一時,剜籤或斷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伏不得多於____月。乙方相符斷訂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署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訂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呈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湧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彌補取賺償

第三十八條甲方違背勞動合同的,應按上列尺度領取乙方經濟彌補金:

1、甲方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支配減班不支付添班費的,除在規定的工夫內齊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中,借需依照敷衍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下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減付賺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贖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腳低於標準全體的同時,還需按照敷衍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景內,甲方應按照《外華人官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彌補金。

第四十條乙方患病或者因是私掛花,經勞動才能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本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支配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中,借應領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貼補費。患重病和盡症的還應增多醫療剜幫費,患沉病的增長局部不低於醫療補貼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續症的增添全體不矮於醫療補貼費的百總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甲方產生成心遷延不與乙方絕定勞動合同、取乙方訂坐有效勞動合同、奉正規定或本合同約定損害乙方正當權利以及解除勞動合等同情況之一的,給乙方制敗侵害,甲方應按高列規定抵償乙方喪失:

1、造成乙方工資送進喪失的,按乙方應失工資支出收付給乙方,並添付應得工資支進百總之五十以下百分之百以高的抵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掩護待遇損得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掩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得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求工傷、醫療待遇內,還應支付乙方相該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子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材衰弱傷害的,除按邦野規定供給醫治期間的醫療待遇中,借應收付相應於其醫療省用百總之二十五的抵償用度;

第四十二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得:

1、甲方為其領取的培訓省和招支錄用費;

2、對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間接經濟喪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ta賺償用度。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義務

第四十三條贖事人一方奉正本合同時,應承當的守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單方商定的其餘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讓議處置

第四十五條果實行本合同領熟的勞動讓議,應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劑委員會申請調劑;不願調停或調停不成,贖事人一方請求仲裁的,應該從勞動讓議產生之夜訖六旬日外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事人一方也能夠間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否以向國民法院提伏訴訟。

十三、其ta

第四十條以下博項協定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存在同等法律效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昔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歐萊雅眼霜。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單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乙方斷定高列地址為勞動關解治理相干武件、武書的投遞天址,如以下地址產生變更,乙方應書點告訴甲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簽名)重要背責人(委託代理人):_____(簽名)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勞動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情況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情況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學歷:_________

最高學歷畢業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或者其他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時失效。

雙方確定本合同生效日為甲方依據本合同用工起始日,乙方應於合同生效當日到甲方上崗,否則甲方有權按照相關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予以處理。

三、工作任務

第四條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確定工作任務完成的標準: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標準全部達到時/其中一項達到時(選擇適用)視為工作任務完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安排,從事__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內容詳見合同附件1《崗位説明書》,乙方應根據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求等內容開展工作,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為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接受培訓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本勞動合同。

第七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不超過3個月內或雙方商定的期限),但甲方需在期限屆滿後或臨時工作結束後及時將乙方調整回原來崗位工作。乙方承諾同意並服從甲方的臨時工作安排。乙方從事甲方臨時安排的工作期間的報酬按原崗位/臨時崗位(選擇適用)標準執行。

第八條根據崗位工作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基本工作地點和其他完成工作必須的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

1、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工時制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乙方主動加班須按照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報批,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十二條甲方在下列節假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但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適用以下第種工資計發方式:

a、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月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甲方依據績效工資考核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左右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最晚不超過當月月底。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可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出勤情況、工作崗位的變更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情形作相應變動。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事宜。因乙方不願甲方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甲方將應繳社會保險費加入乙方工資由其自行繳納。

第十八條乙方應將辦理社會保險必需的資料及時交付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社會保險不能及時繳納的,由乙方承擔相應後果。

第十九條乙方按甲方規章制度中確定的標準享受福利待遇。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甲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操作規程、工作流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對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二十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根據崗位實際情況及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甲方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九、保密協議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因乙方泄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以及因商業祕密泄漏造成業務量減少,經營困難等狀況形成的其他損失)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否則甲方有權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款規定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損失賠償額相當於乙方因上述行為取得的收入或者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的損失(包括預期利潤損失)

(選擇適用)乙方不論何種原因離職,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就職或自辦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補償金元。乙方違反此條約定應退還甲方支付的補償金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限制有其他協議的,應同時遵守該協議。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均應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1、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

2、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因客觀事實無法完成。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死亡、失蹤,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其他事務:_____。

第三十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為乙方辦理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手續。

2、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非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3、如乙方要求,甲方如實出具乙方在職期間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三十一條涉及本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則在乙方按規章制度辦理完畢工作交接並完成本合同第三十條約定的工作後支付。

十一、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效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招聘費用、培訓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未按時到甲方參加工作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元的違約金。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安排乙方參加工作構成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要求甲方承擔元的違約金。如之後雙方實際建立了勞動關係,則本條約定的解約權和違約金請求權自然喪失。

十二、其他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填的現住址、户籍所在地為乙方的送達地址,甲方的相關文件送達至上述任一地址及視為送達乙方。上述地址和聯繫方式如有變動,乙方應於變動後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沒有變動。

第三十七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其他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內容具有相同效力。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提交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在申請調解後15日內雙方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任一方可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不影響合同約定的離職手續辦理、保密或競業限制等後合同義務條款以及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確定。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於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成立。

甲方(蓋章):_____乙方(簽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新勞動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

住所: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

性別: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

文化程度:_____

住址: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_____。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週期:按結算。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乙方(簽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新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全稱:_______

住所: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

居民身份證或其他:_______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

現住址: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__________)。

a、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第四條 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十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七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説明,均為税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效益工資部份隨用工單位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

b、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c、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購買下述社會保險(__________),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a、城鎮社會保險b、小城鎮社會保險c、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d、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衞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三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c、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d、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e、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客傷)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f、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g、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h、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i、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j、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k、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d、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f、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g、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b、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d、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e、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f、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f、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g、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三十一條約定的,合同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八條 除按合同三十一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九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並執行。

第四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a、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b、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c、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四十三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十二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其他規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四十六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八條 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四十九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第五十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條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勞動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 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新勞動合同6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甲方(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招用(以下稱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自生效之日起_個月內為試用期。

2、無固定期限。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可以調整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每週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法律規定的法定假日、帶薪年假、病假和社會保險等福利。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___號前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相應提前。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工作日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5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xx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或法規規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七)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除合同約定的條件外,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鑑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管理。

(十)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一)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依法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應依法執行。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新勞動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全稱:_______

住所: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

居民身份證或其他:_______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

現住址: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工作任務完成止。

其中訂立第(一)、(二)項合同的,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按工作標準經考核、考評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種)工作,可以調換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甲方應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六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盛市有關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報告制度。乙方在生產(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第九條 甲方按國家、盛市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第_______種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乙方每日工作時間八小時,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十一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帶薪年假等休假權利。

第十二條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十三條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和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按本勞動合同約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周)。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加班時間、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即:

(一)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甲方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國家、盛市有關規定,視生產經營狀況和乙方的工作業績,適當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第十七條甲方按國家、盛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規定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按國家、盛市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職工節育手術期間的待遇,按國家、盛市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_______。

第二十二條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發生變化,勞動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可以就出資培訓、保守商業祕密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等簽訂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附件。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條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依法請求調解,在法定時效內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盛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盛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勞動合同經甲方與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新勞動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

乙方(勞動者)名稱: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元人民幣,於次月15日前發放。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代理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新勞動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

住所地:_______

工商登記註冊類型: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人力資源部門聯繫電話: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

性別: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

户籍所在地址: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公積金(社保)編號:_______

就業登記證號碼: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A、B、C選其中之一):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按質完成規定的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_______條款(A、B、C選其中之一):

A、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B、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蘇州工業園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准的事項及內容執行。

C、經蘇州工業園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根據工作需要,確保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自行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或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範。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每月___________日為發薪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委託銀行發放)。

乙方在試用期的,試用期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

(二)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_______)方式確定(A、B、C、D選其中之一):

A、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_________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B、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______________元(實行年薪制的每月預付工資為______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C、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______________元。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本單位與乙方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D、乙方實行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三)甲方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蘇州工業園區發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和本地區、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等,通過工資集體協商以及修訂勞動報酬規章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資。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加班工資。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_____元工資□集體合同或規章制度規定)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期間的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園區公積金,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按__________計劃公積金制度為乙方繳納園區公積金。乙方可通過園區公積金管理中心發放的對賬單或園區公積金網站查詢公積金繳納情況。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序後,可以裁減人員,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園區公積金(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七條第(二)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

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五)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約定條款如下: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2、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的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法定時效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十、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甲方對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勞動保障部門一份。

(六)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章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新勞動合同10

用人單位:______

勞動者姓名: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

住所: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第二條 勞動者姓名:_______

性別:_______

民族: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在_____崗位從事_____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

第五條 勞動者在該崗位的職責要求是:

第六條 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執行下列第___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的,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週期內總的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用人單位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基礎上,應採取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時的,由用人單位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執行。

第八條 用人單位依法保證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用人單位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勞動者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勞動者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條 用人單位按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_______元或按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_____》執行。

(二)計時工資。勞動者的工資標準為_____元/月(周、日),績效工資(獎金)根據勞動者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三)計件工資。勞動者的勞動定額為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

第十一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__元(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按150%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補休的按200%標準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安排工作的按300%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按國家和青海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四條 勞動者在合同期內,患病、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對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培訓和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勞動者應當嚴格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有權拒絕。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繼承其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二條 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三十八條、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一條、四十二條、四十三條、四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的,用人單位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條 勞動者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公章):_____勞動者(簽字或蓋章):_____

法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籤: 精選 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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