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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維權新模式構建調查報告

婦聯維權新模式構建調查報告

婦聯以建設“堅強陣地”和“温暖之家”為目標,堅持一手抓發展,一手抓維權,加強輿論宣傳,創新工作機制,整合有效資源,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領域,有效地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推動了我縣婦女兒童事業的新發展。現就我縣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展開調研。

婦聯維權新模式構建調查報告

一、主要做法與體會

1、領導重視是做好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的前提。

近年來,婦聯(縣婦兒工委辦公室在婦聯)堅持每年向縣委、縣政府作1—2次婦兒工委專題彙報,努力爭取解決一些關係全縣婦女兒童工作的實際問題。

一是將“認真貫徹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等內容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和“十一”及“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認真實施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維護和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推動婦女兒童事業持續發展”等目標措施,做到與經濟建設、社會事業發展等工作統籌安排、同步推進、一道落實。

二是通過縣委轉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婦女兒童工作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工青婦工作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指導性文件,並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納入縣委黨校的培訓課題,加以強調重視,特別是確保女幹部參政議政,縣委組織部研究制定了《培養女幹部工作規劃》,將女幹部培養納入到對基層黨委的目標考核內容,對女幹部進行大力選拔培養。

三是圍繞實施《兒童發展綱要》,“十一五”期間,我縣成立了家庭教育領導組,建立了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制定了《家庭教育工作規劃》,還細化項目和責任,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親自負責,每年二次以上研究家庭教育工作,各責任部門都確定了具體負責人。

四是關注民生、關愛關心留守兒童,下發涇發[2010]19號《關於加強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見》,強化了政府的行為,將留守兒童管理教育工作納入縣、鄉教育考核目標,要求各鄉鎮黨委積極整合資源,逐步建立政府“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分層落實”的留守兒童教育工作機制。五是縣文明委將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作為爭創文明縣城、文明單位、文明村鎮的一項重要內容,實行目標考核,不斷優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

2、優化輿論環境是做好婦女兒童維權工作的基礎。

為切實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婦聯注重發揮輿論先行的作用,依託各種載體,延伸宣傳層面,擴大宣傳領域。每年逢“三八”、“六一”等重要節日,縣婦聯積極營造促進婦女兒童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同時結合“三八”維權月、“6·26”國際禁毒日等活動,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宣傳媒體,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二綱”發展綱要,讓全社會都來關心和支持婦女兒童工作。

3、積極整合社會資源是推動社會化維權格局的手段。

婦聯充分發揮政治優勢,整合社會資源,加強協調格局,積極構建社會化維權工作格局,提高了維權工作水平。一是建立了“110”家庭報警中心、“家庭暴力傷勢鑑定中心”,成立了婦女兒童維權聯席會議,形成了全社會反對家庭暴力的整體合力。自2005年“110”家庭暴力報警中心成立以來,共受理報警300起,出警450人次。二是成立了婦女兒童維權工作站和鄉鎮婦女兒童維權服務站,自兩個站建立以來,共接待來信來訪300人次,為婦女羣眾提供了法律幫助,為40名貧困婦女提供了法律援助。三是建立了人民陪審員制度,共審理了150件案件,其中參與審理侵害婦女權益的案件84件,青少年犯罪案件45件。

4、注重服務實效是做好婦聯聯繫黨和羣眾紐帶的具體體現。

一是縣委政府一直把農村留守婦女兒童的生存、生活、教育和發展作為構建和諧社會、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程的重要內容予以高度重視,充分發揮了農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尤其是婦聯組織的職能作用,以關愛農村留守婦女兒童行動為重點,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完善服務方式。我縣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取得顯著成績。有兩所學校被省和全國婦聯授予“優秀家長學校”和“農村留守兒童示範家長學校”的光榮稱號,並湧現了王直助教中心全國的優秀典型。

二是由於農村男性青壯年紛紛外出打工,婦女成為農村的主要勞動力,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立中,無論是發展生產、經營家庭還是建設文明鄉風,參與民主管理,婦女都承擔起越來越重要的責任,而留守婦女是其中一支龐大的人力資源隊伍。要抓好用好這支隊伍,我們以“巾幗示範村”、“婦女之家”創建活動為載體,以“四大行動”為抓手,通過開展“送科技、送文化、送信息、送健康”活動,積極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同時要建好用好農村“婦女之家”,幫助農村留守婦女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促進農村留守婦女的就業創業。

二、現狀及問題

婦聯章程明確規定,“維護婦女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是婦聯組織的基本職能。我國頒佈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和各級婦女聯合會,代表和維護各級各界婦女的利益,做好保障婦女權益的工作。從法律上看,《婦女權益保障法》賦予了婦聯組織貫徹實施婦女法的責任,在制定與完善婦女法和其他相關法律的過程中婦聯是婦女合法權益的代表者;在以政府為主體,貫徹實施婦女法的過程中,婦聯是積極參與者和推動者,在婦女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婦聯是堅定的.維護者,但實際操作中,婦聯組織作為羣團組織部門,又沒有相應的執法權利和行政權利,就決定法律的可操作性要依靠政府職能部門協調社會各方面力量搞“大合唱”。因此婦聯在參與社會管理領域和社會服務的思維方式上,一定要走出婦聯的“圈圈”、邁出婦女工作的“框框”,用社會化工作方式去推動婦女兒童維權工作。我們從日常工作親身感受到,當前婦女和兒童權益維護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問題。表現在:

1、隨着社會生活的變化,婦女兒童問題涉及社會不同層次、不同領域,特別是經濟轉型期的女職工就業年齡下降,下崗提前離崗的比例比男性大,4050年齡段的婦女就業崗位、工種及勞動報酬低於青年女性及同年齡段男性。男女退休年齡不一樣,影響了女性自身權益的保障。表現為:①女性在上班工作期間的經濟收入低於男性,以及女性退休金的收入低於男性收入。②由於女性受到比男性提前5年退休的限制,造成女性政治權利受影響。總之,男女退休年齡不一樣,歸根結底導致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不能很好地貫徹落實。

2、婦聯的工作經費不足不能適應實際工作的需求。為提高婦女的綜合素質,進一步增強婦女在當今經濟社會中的競爭力,我縣婦聯組織積極統籌社會資源,通過各種渠道,借船出海,加大了對我縣城鎮下崗、失業女工及農村婦女、農村留守婦女、流動婦女及貧困婦女和農村婦女骨幹開展失業、就業、創業培訓和職業技術培訓,以及農業實用技術培訓。但目前培訓工作主要依靠整合社會資源進行,沒有充足專項經費投入,在很大的程度上制約了此項工作的發展。因此,我們建議政府把婦女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以此確保推動提高婦女自身的發展進步。

3、維護女職工權益的組織保障機制不力。現行的婦女權益保障體系還不完善,婦女勞動權益愛侵害的現象依然存在,社會保障水平在不同行業及所有制企業之間存在明顯差異,難以適應勞動力自由流動的要求,特別是生育保險進展較為緩慢,增加了婦女就業和維權的難度。

4、相關法律政策不完善。有關法律和規定相對滯後,部分執行主體認識差異較大。婦女遭受岐視、侵害的案件時有發生,婦女在受到人身權利侵害、婚姻家庭、財產權益侵害時向有關政府職能部門反映,希望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有的職能部門不明已責或不主動履責,對婦女反映的案件不能足夠重視,推諉扯皮。加之現行有關法律和規定相對滯後,對婦女權益侵犯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界定不清,對侵犯婦女權益的行為沒有規定切實的措施,特別是由於侵犯婦女權益行為的隱蔽性較強,導致受害婦女取證難,保護難,追究侵權人難,不能有效地保護受害婦女,直接影響了對侵犯行為的打擊力度。例如:法院在受理離婚案件中,對家庭財產的分配,婦女不能享有與男子平等的財產權利時有發生。對父親不履行對子女撫養、教育義務的案件也時有發生。

5、婦女遭受家庭暴力依然是婦聯信訪工作中的主要內容。

現社會生活中由於長期受“男尊女卑”舊思想的影響,加之社會某種程度上對“夫權”的認同,“婦女是配角”、丈夫打老婆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有的受害婦女自我維權保護意識不強,面對家庭暴力一味忍受、妥協,不懂得求助。這樣,就助長了施暴者的氣焰。有的受害婦女忍受不了家庭暴力,便向當地公安機關求助。公安機關接警後對沒有造成人身傷害嚴重後果的家庭暴力投訴案件,認為是家庭糾紛不屬其工作範疇為由不予處理。對施暴者和受害人也只是夫妻勸合了事,這樣便造成受害人取證困難、受害人權利難以保障。警方能否干預家庭暴力,是整個社會對家庭暴力態度的反映。我們希望公安執法職能部門應發揮國家賦予的職能,挑起反對家庭暴力的重擔,拿起法律法規這個強有力的武器,為受害婦女撐起一片藍天。

6、農村留守婦女兒童生存狀況不容忽視。近年來,隨着大量農民工外出打工,給經濟社會帶來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的一系列問題,對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造成了不良影響。

(一)留守兒童問題。

農村留守兒童是我國社會轉型期出現並將長期存在的社會羣體,是最需要關注的特殊兒童羣體之一。“留守兒童”家教缺失是目前家庭教育中最突出的問題。據統計,目前我縣義務教育階段共有留守兒童8341人。留守兒童問題的出現不僅成為外出農民工父母的後顧之憂,而且給正在成長的留守兒童身心健康帶來了直接的影響。通常情況下,農村留守兒童有四種被監護方式。

一是隔輩監護。監護人是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他們大多數人文盲半文盲。

二是上輩監護。監護人是叔叔、舅舅、姑媽、姨娘等。三是同輩類或是朋友類監護。四是監護缺失,就是把監護權交給自己,在親情長期缺失的狀態下,留守兒童產生了一系列心理、道德、學習等方面的問題。表現有:

一是性格任性孤僻。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兒童健康成長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影響一生至關重要的教育。留守兒童因為父母不在身邊,心理訴求無法給予正常滿足,平日缺少親情的關愛,導致其任性自負、性格孤僻、自我封閉、不與人溝通。這種不良因素長期積累對他們健康成長非常不利。

二是學習成績令人堪憂。由於農村留守兒童臨時監護人對監護對象不便過硬管理,往往抱着重養輕教,重身體、輕學習,導致留守兒童學習目的不明確,態度不端正,方法不妥當,更沒有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從而直接導致學習成績下降甚至厭學現象。

三是安全狀況令人關注擔憂。隨着我縣鄉鎮教育點的撤併,有相當一部分中小學生上學路途較遠,只有選擇住校。爺爺、奶奶及父母給孩子的零花錢不加控制,吃零食亂花錢明顯比父母在家兒童多,給孩子的身體健康成長帶來危害。同時這些農村留守兒童大多和爺爺、奶奶生活,容易成為不法分子的攻擊對象。特別是女童,安全更令人擔憂。

四是道德行為缺乏規範教育,特別是初中、高中生很容易流入到社會上,與社會閒雜人員混在一起,沾染上不良習氣,上網、進遊戲廳、聚眾打架,甚至偷竊,走向犯罪之路。至2008年以來,我縣青少年犯罪63件。這些留守兒童,還在成長期,自律能力差,一旦失去父母約束,容易造成上述後果。

(二)農村留守婦女問題。

一是農村留守婦女獨自承擔全部農活和家務勞動,還要照顧老人和孩子,讓她們感到勞動負擔重,生活壓力大。

二是農村留守婦女大多是中青年,夫妻分居,容易造成生活寂寞和精神苦悶,承愛長期的性壓抑。有的因為自我控制力不強,出現婚外性行為。同時,又因為一方外出務工,夫妻關係產生矛盾,婚姻出現危機,近年來,我縣外出務工家庭離婚率呈上升趨勢。

三是管教子女、照顧老人難以承受,特別是孩子老人生病,使她們感覺壓力很大,在指導孩子學習方面感到力不從心。四是農閒時光難以發揮自身勞動力價值作用。我縣地處山區,農民大多以種植茶葉、木材、毛竹及種植水稻為主,這些都是季節性的勞動,農閒下來,剩餘勞動力得不到轉移,因為家庭有孩子、老人需要照顧,又不能外出打工,導致勞動生產率低下,家庭收入不高。

三、建議及對策

1、婦聯作為羣團組織,是參與社會管理,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力量,婦聯所擔負的工作,總體上都屬於社會工作和範疇。因此建立健全多元化、全方位的組織網絡和一支有活力、素質高的維權隊伍,是做好婦女兒童權益工作的重要保證。

2、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帶動產業發展,增強就業崗位。

3、政府應出台硬性幫扶政策,幫助支持婦女創業。

4、成立農村留守婦女互助小組,充分發揮婦女羣體自身互幫互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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