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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擔保合同範文彙編9篇

【精品】擔保合同範文彙編9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擔保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品】擔保合同範文彙編9篇

擔保合同 篇1

出質人: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下簡稱“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合同質押事宜徵得a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並在a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並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並從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合同。

第七條 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取得a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合同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回收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並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出質人: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擔保合同 篇2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借款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貸予乙方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於訂立本約定同時,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借款協議,共同遵守。

二、借款利息(日息)千分之 元人民幣。

三、利息的給付:乙方 不得拖欠。

四、借款期限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到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並按利息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七、乙方還款擔保人 ,為明確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同時借款人,擔保人願以其合法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人的貸款本息。

八、本俁同從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貸款本息費用全部清還後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電 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址: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寶潔(中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擔保方(客户): (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廣東省XX市

擔保合同 篇3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户銀行: 賬 號: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户銀行: 賬 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根據甲方與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借款協議》(以下簡稱主合同)的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為確保主合同中甲方的有關權益,現乙方以其有權處分的(依法有權處分的) (以下稱質押物)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現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保證及聲明

一、 乙方保證自己是本合同項下權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二、 向甲方提供權利質押反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 乙方保證設立本合同項下權利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也無其他設定質押權的情況。

四、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以致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

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五、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並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條 質押反擔保範圍

一、 主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了保證義務所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損失等;

二、 主合同中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損失費用以及擔保費本息等;

三、 實現債權的費用(如:實際發生的律師代理費、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資產評估費、資產過户費用、交通費、打印費、差旅費等)。

第三條 質 物

一、質物事項

(一)名稱:

(二)數量、質量:

(三)狀況:

(四)所有權歸屬:

(五)其他:

二、如果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除基金份額和股票外,其他股權應當註明: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出質人 出質的股份為人民幣 ,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乙方以股權出質的應取得 各股東的書面同意,並將股東會同意質押的決議及出資證明書交甲方保管,同時還須出具乙方股權出質已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的證明。

三、質物的質押價值依據雙方認可的 出具的《評估報告》,評估價值為 ,也可依據雙方認可的權利憑證上標明的價值,價值為 ,雙方商定質物的權利價值為 。

四、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並不作為甲方依本合同第五條對質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甲方行使質權的任何限制。

五、乙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即日內將質物的權利憑證和相關有效證明及資料經甲、乙雙方確認後,由乙方交與甲方保管,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

第四條 質押登記

一、權利質押需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由乙方提請到有關質押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三、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的,甲乙雙方應到有關質押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辦理變更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四、債務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一、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或債務履行期限未滿但甲方已代償的,或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一、二款之約定,甲方與乙方協議將乙方出質的權利憑證兑現價款受償或提存,也可與乙方協議以質押的權利折價、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所得的價款受償或提存;協議不成的,甲方可請求人民法院將權利憑證兑現或提存或將質押的財產權利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受償或提存。

二、質權人對質押的權利處置所得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質押反擔保債權的範圍為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擔保範圍。質物處分後,其款項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三、如果是股權轉讓,出質人各自股權依本合同轉讓給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第三人,屆時,本合同自動作為股權轉讓合同,合同涉及到的股東會質押決議自動作為股東會同意轉讓決議。但當質權因質押標的的股權為零或零以下負數而消滅時,終止股權轉讓,乙方對本

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反擔保範圍應以其他財產給甲方清償。

四、出現特別情況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甲方有權依法處分該質物。

五、甲方依據上述約定處分質押的權利時,乙方(關聯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利憑證及其所有權的有效資料。

二、 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服務、鑑定、評估、登記、過户及訴訟的費用。

三、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做出贈與、轉讓、許可他人使用、再質押或任何其他方式的處分。但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轉讓、許可他人使用的除外。乙方轉讓、許可他人使用質押權得所得的價款,應當向債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向甲方提存。

四、 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股份制改造等變更情形,應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

五、 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六、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新的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七、 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質押期間對質押權利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八、 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一)乙方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二)經營範圍及註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三)破產、停業停產、歇業、解散;

(四)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五)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六)權利權屬發生爭議;

(七)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發生上述(一)至(四)項的情形時,應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發生上述(五)至(七)項中任何一項情形的,應在事後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九、 乙方清償了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反擔保範圍的全部款項後,有權要求甲方協助辦理解除本合同項下質押。

十、 對出現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約定的任何一種情形之一的,乙方保證做到與甲方協議對質押財產直接進行拍賣、變賣或折價處置。

十一、 其他: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利,並從處分後的價款中優先受償或提存:

(一)債權人依據法律法規或借款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已由甲方代乙方清償的,甲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的權利;

(二)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停業停產或宣告解散、歇業或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三)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擔保貸款利息或擔保費,或甲方雖未代償但乙方未能清償到期貸款本金或利息,或乙方未能履行擔保物權所擔保的任何其他債務;

(四)已對乙方啟動或即將啟動破產或清算程序;

(五)其他擔保物權人已對該擔保物權所及乙方的擔保財產啟動或即將啟動執行程序或者扣押乙方擔保物以實現留置權;

(六)乙方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在其正常經營活動之外未經授權轉讓擔保物權所及的財產,或乙方違反擔保合同的規定在擔保財產上為另一債權人設立擔保物權;

(七)乙方有其他危及擔保物權安全情形。

二、因不能歸責於甲方的事由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或者價值明顯減少,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並與乙方通過協議將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三、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防範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如第三方侵害發生,甲方有權提起訴訟排除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轉讓、贈與給第三人的,其轉讓、贈與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質押的權利行使權利。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再設立任何形式質押,其質押行為無效。

六、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七、甲方處分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所得,不足以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依法另行追索;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甲方將剩餘部分還給乙方。

八、在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甲方應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解除本合同項下的質押。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動產質權自交付時發生效力,權利質權自乙方將權利憑證移交於甲方佔有時設立;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完畢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到有關部門辦理完畢出質登記時設立,至清償了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其他費用,同時又清償了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質押反擔保範圍內的全部款項之日終止。

二、 本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押反擔保的相關責任。

三、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補充、修改、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約定的其他條款

一、 乙方應及時、全面、準確地向甲方披露其關聯關係及關聯交易。乙方不履行上述信息披露義務及其關聯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併可能對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產生不利影響的,甲方有權採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救濟措施:

(一)乙方的關聯方財務狀況惡化;

(二)乙方或其關聯方被司法機關或税務、工商等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採取處罰措施;

(三)乙方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控制或被控制關係發生變化;

(四)乙方的關聯方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

(五)乙方的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中異常變動或涉嫌違法犯罪行為而被司法機關依法調查或限制人身自由;

(六)乙方關聯方發生的可能對乙方產生不利影響的其他事項。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的披露》,本條中的關聯方是指:

(一)乙方直接或間接地控制的其他企業,或直接或間接控制乙方的其他企業,以及與乙方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其他企業;

(二)乙方的合營企業;

(三)乙方聯營企業;

(四)乙方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

(五)受乙方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

本條中的其他詞語與 《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的披露》中的相同詞語具有同樣含義。

二、 其他:

第十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的雙方義務和責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財力等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合同、文件的無效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發生合併、分立等變更情形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保證與聲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五款和第四條、第六條約定的,甲方除要求乙方依約定履行外,還可要求乙方按所獲擔保貸款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三、 如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生效或無效,乙方應在原質押反擔保範圍內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按擔保貸款總額的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並且甲乙雙方均可直接採取訴訟程序維護各自權益。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提 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乙方確認了所有條款。

第十四條 文 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各送 備案。

本合同附件: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4

導語:本篇《保證擔保借款的合同範本》由小編特別為需要合同範文的朋友收集整理的,僅供參考。內容如下:

經中國××銀行 _______(下稱貸款方)方 _______(下稱借款方)和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願作為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邊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代償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貨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第六條 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________%的利息,並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賬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 當借款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____份,各方各執 份。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 篇5

(文中藍色字體下載後會有風險提示)

出借人(抵押權人、質押人):(甲方)

聯繫方式:

借款人:(乙方)

聯繫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格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下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_,自放款日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實際借款日以借據或轉賬憑證為準。

第二條 利率、費用

1、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____%,公證、評估、管理、律師等前期費用另行計算。

2、計息方式為按月支付,到期付清本金和剩餘利息。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第四條 提款方式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__種方式提款;

1、第一種,現金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寫),此種方式以借款人出具的借據為準;

2、第二種,轉賬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寫),此種方式以出借人出具的轉賬憑證為準,此部分由借款人書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還款方式:

1、借款到期一次還款;

2、分次還款。

第六條 合同各方承諾和確認

1、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的資料真實、合法。

2、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後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並如實介紹情況)。

3、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説明、註冊會計師查帳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註等相關事項。

4、借款方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公證費、評估費、管理費、保險費、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費用。

5、借款人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併或兼併、部分或全部股份改造、分讓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6、借款人未經合同各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範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外其財務狀況功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7、借款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8、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七條 轉讓

1、出借人無需徵得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書面通知借款人。由於出借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質押登記的,抵押人、出質人應予配合。

2、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八條 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出借人未按約定日期出借借款,出借人按應出借金額每日萬分之一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超過十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該合同下已經支出的評估、抵押、公證等費用由出借人全額彌補。

2、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出借人如需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應提前10日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按實際用款期限支付利息,另出借人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收回借款的違約金。

3、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除按約定利率繼續支付利息外,每日向出借人支付萬分之五的罰息;逾期30以上的日加收____________元違約金,並按罰息利率支付代償期間的利息同時出借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依法處置抵押、擔保物主張自己的權益。

4、為促使借款人及時還款,本合同下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整,合同期限內借款人按時(提前)還款後全額退還,超出借款期限產生逾期的不予退還,該條款中的保證金與上述中違約金同時存在。

5、借款人可以提前還款,利息按照約定利率按實際用款日期結算(每月為/30天),履約保證金全額退還,但該合同下已支出的管理、擔保、評估、抵押、公證等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條 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抵押權、質押權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設立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於登記或交付之日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還清本金、利息、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之日終止。

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審查同意展期(須辦理抵押、質押登記的必須辦理登記),並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後,本合同項下才相應展期;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合同繼續執行。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

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委託協議、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各條款標題僅為方便查閲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出借人、借款人、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自然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借款人(自然人簽字、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6

借款/擔保合同

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借款人: 身份證號:

保證人Ⅰ: 身份證號:

保證人Ⅱ: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籤

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小寫 ¥ 。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自年 年月 日止。

實際借款日以到期借據為準。

第二條 利率

2.1借款月利率為

2.2計息方式為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於 ,乙方應合法使用貸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提款當日在保證人Ⅰ的見證下向出借人出具收到借款的《收據》 (借貸雙方也

可按指定的銀行帳户進行轉帳)。

第五條 還款

5.1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

1、借款到期一次還款;2、分次還款,還款計劃見補充條款。

5、2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和還款日足額存款至出借人指定下列帳户:

借款人須保留銀行存款憑據或其他還款憑據作為還款、付息的證明。

保證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Ⅰ按本合同第十七條的《擔保約定》承擔責任,保證人Ⅱ按照第六條、第七條的保證方式和保證範圍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項下借款若無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Ⅰ按照第六條、第七條的保證方式和保證範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條 保證方式

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七條 保證範圍

保證人的擔保範圍是: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補償金、借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應付費用。

第八條 保證期限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抵押條款

本合同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九條 抵押物

9.1抵押人自願向抵押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

9.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並不作為抵押權人依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9.3抵押權人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的毀損、滅失或被徵收、被徵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9.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抵押權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9.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將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於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通知抵押權人,並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9.8條的約定處理。

9.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及時向抵押權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9.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押權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提存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抵押權人指定帳户,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9.9抵押人因隱滿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向抵押權人予以足額的賠償並承擔其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 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借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 抵押登記

11.1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借款人全部還清之前由抵押權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抵押權應辦理變更登記。

11.2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抵押權人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抵押物的處分

12.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抵押權人有權將抵押物委託評估、拍賣或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按第9.8條約定的其他事項方式處理;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借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9.7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抵押權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2.2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擔保範圍內全部責任後還剩餘的,抵押權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2.3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

12.4抵押權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都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質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三條 質物

13.1 出質人自願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出借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質物清單》。 《質押清單》作為本合同附近,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質押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質押權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質權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3.3質權的效力及於質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等而產生和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3.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於質權人的變動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質權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3.5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質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13.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質權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提存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質權人指定帳户,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質權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擔保合同 篇7

甲方(出借人):xxxxxx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xxxxxx身份證號:

丙方(擔保人):xxxxxx身份證號:

乙方向甲方提出借款,丙方作為擔保人自願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保證責任擔保。現三方經協商就借款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xxxx元(¥xxxx),借款利息為月息xx,並計算至全額還清之日。

二、本合同簽訂之同時,由甲方支付給乙方,付款方式為以下第xx種:

1、現金支付;

2、銀行匯款或轉賬支付,乙方賬號為:xxxxxxxx

三、借款期限: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四、借款還款責任:乙方應按時還款,如到期未還,乙方除按月息xx向甲方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借款總額xx向甲方支付逾期還款罰息,直至全部還清為止,並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五、為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丙方提供的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間為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後兩年內。丙方自願與乙方連帶償還借款本息、違約責任、一切追償損失包括而不限於甲方為追嘗而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律師費為借款總額的5%)。

六、如三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約定由xxxx法院管轄。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擔保合同 篇8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

出質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 用途

種類 利率

期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分期提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年 月 日 金 額 年 月 日 金 額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户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願以___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佔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併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託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户或用於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鑑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兑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擔保合同 篇9

委託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受託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甲方委託乙方擔保,乙方經研究決定同意擔保。甲、乙雙方就委託擔保事宜誠實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擔保對象:

甲方向申請 業務(種類如下),乙方為其提供擔保。

【可選擇的業務種類包括但不限於(1)人民幣借款;(2)銀行/商業承兑匯票貼現;(3)銀行承兑匯票承兑;(4)銀行保函;(5)其他】

第二條 擔保金額:擬定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實際擔保金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 擔保方式: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四條 擔保範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五條 擔保期間: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六條 擔保費用(保費):

1、計費方法:按擔保金額、期限、收費標準計費。

2、收費標準:%/年(大寫:百分之 /年)。

3、保費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 )。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按年計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條 甲方承諾:

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複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3、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並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

4、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5、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於承包、租賃、聯營、合夥、轉讓、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於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繫電話變化等;

(3)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4)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於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5)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8)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乙方承諾:

1、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擔保義務。

2、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所瞭解的經營情況保密。

第九條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 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户。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並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二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並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託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並支付擔保費用。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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