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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擔保借款合同範本

購房擔保借款合同範本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

購房擔保借款合同範本

借款人(即購房人)

抵押人:

1、

2、

保證人:

1、

2、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購房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借款實際發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借款用途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於借款人購買位於 的房屋。上述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2、借款人的購房合同編號為 ;所購房屋所有權證編號為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 .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四條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的基礎上 (上∕下)浮 %,執行年利率為 %.借款發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自調整生效日起以調整後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浮動比例確定合同的借款執行利率。借款發放後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調整利率:

(1)自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後的次年1月1日起,貸款人按調整後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浮動幅度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年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抵押人。

(2)利率調整以 (大寫)個月為一個週期。自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下一個週期首月的借款對應日起,貸款人按調整後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抵押人。基準利率調整日與借款費發放日或該週期首月的借款對應日為同一日的,自基準利率調整日起確定心的借款執行利率。無借款對應日的,該月最後一日視為借款對應日。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借款本金從逾期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償之日止,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之行年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大寫)計收罰息。預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償之日為止,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年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 (大寫)計收罰息。在此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4、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後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間按合同約定借款執行利率計算複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複利;餘齊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複利。

 第五條 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憑證並辦妥相關手續。

2、購房首期款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應付費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4、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未發生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條 劃款方式

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結算賬户,户名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 ___,卡號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約定採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劃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劃入借款人上述結算賬户後,再將全部借款劃入售房人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__ 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支付借款人在購房合同項下的款項。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直接劃入售房人______ _ _ 的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 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以支付借款人在購房合同項下的款項。

第七條 還款

1、 本合同項下借款採用分期還款的方式歸還本息。借款人以每一個月為一個還款週期,共_____期。自借款發放後,每月的____________(20日∕ 借款對應日)為還款日。沒有借款對應日的,以每月的最後一日為還款日。借款人與貸款人商定採用__________________(還款法全稱)規定的方式歸還借款本息:

(1) 等額本息還款法:

每月還款金額

(2) 等本遞減還款法:

每月還款金額

(3) 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_ _.

1、 借款人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的,借款人每期(月)應還本息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 _______.借款人採用等本遞減還款法的,借款人每期(月)應還本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利息逐月還清。

採用其他還款方式的,借款人每期應還金額以貸款人出具的還款計劃表為準。

3、借款人保證每個還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借款人結算賬户中存入足額的款項,以償還當期及逾期本息,貸款人可直接從該賬户中劃收借款本息。該賬户內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貸款人不劃收的,該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

4、如借款人因存摺(或銀行卡)遺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將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還款賬户變更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其他賬户,借款人應在下一個還款日前將變更原因和變更後的賬户書面通知貸款人,貸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從新的還款賬户劃收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須提前三十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在借款人承諾按本條第2項約定支付違約金、遵守貸款人關於提前還款規定的前提下,貸款人可同意提前還款。

2、借款人在借款實際發放之日起______個月內提前還款的,應按提前償還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大寫)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

3、提前還款,應先償還逾期及當期借款本息,再償還其他款項;還款時執行年利率不變,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調整。

4、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借款的,提前還款本金應為一萬元的整數倍,並重新計算剩餘借款的每期還款額或還款期限。

第九條 借款期限變更

借款人要求調整借款期限的,應提前三十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且徵得保證人、抵押人同意後,簽訂期限變更協議,並辦理相關的保險、擔保等變更手續。

第十條 債權債務轉讓

貸款人無需徵得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同意,通知後即可將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

借款人要求將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轉讓給第三人的,應提前三十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並徵得保證人、抵押人同意後,按貸款人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借款人聲明與保證

1、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均真實、完整、有效。

2、未隱瞞涉及的未結訴訟或仲裁、承擔的債務和擔保及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事項。

3、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歸還借款本息和支付有關費用。

4、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律師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的任何帳户中劃收。借款人賬户中的款項不足以償還本合同項下應付款項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款項償還本金、利息、罰息、複利和費用的順序。

5、當抵押物價值減少、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6、接受貸款人的檢查與監督。

7、當發生下列事件時,借款人應在事件始發五日內書面告知貸款人:

(1)借款人改變住所、通信地址、工作單位等聯繫方式。

(2)借款人與售房人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可能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或事實上已經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

(3)借款人發生債權債務糾紛而引起訴訟、仲裁。

(4)出現其他不利於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至借款發放前,若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的權屬、質量等問題發生糾紛,或出現可能導致借款人還款能力惡化的事項,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

第十三條 保證擔保

1、保證人為借款人依本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2、保證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3、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約定的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貸款人宣佈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4、借款人以本合同項下所購房屋作抵押的,由保證人____ ____________ ___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階段性保證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產證書,辦妥正式的抵押登記並將有關抵押文件交貸款人收執之日止,為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本項約定的保證責任終止情形出現之前,階段性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借款人每期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每期債務期限變更協議的,階段性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協議變更後的每期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貸款人宣佈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提前到期,保證期間為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除本條第3項外,本合同其他約定均適用於本項約定的保證人。

5、保證人聲明與保證:

(1)保證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均真實、完整、有效;

(2)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時,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的任何帳户中劃收有關款項;

(3)當發生以下事件時,保證人須在事件始發五日內書面告知貸款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訊方式等發生變化;借款人與售房人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可能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或事實上已經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出現其他不利於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4)借款人提供了抵押擔保的,保證人願先於抵押擔保對所擔保債務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並同意貸款人從保證人任何賬户中直接劃收相關款項。

6、保證人發生主體資格、資本結構、經營體制、經營財務狀況等變化,影響擔保能力的,保證人須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擔保,或提前履行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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