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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入學信息採集須知

蘇州入學信息採集須知

教育科研是領導者和從教人員提高教育質量,探討教學規律的一項指導性得力措施。它有助於學校領導者建立人格威信,以保證學校教育正常有序的向前發展。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蘇州入學信息採集須知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都應進行信息採集

依據《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要依法保障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基本權利,確保符合規定的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享有相應的公辦學位。

信息採集是義務教育入學的基礎性工作,主要目的是按照家長上報的户籍及房產信息,初步匹配地段學校,以此來明確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所屬的公辦學校學位。因此,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都應進行信息採集。

二、義務教育學校入學的具體安排

6月9號,我市發佈《2020年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意見》。根據文件要求,入學工作主要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入學信息採集及材料審核

1、信息採集(6月15日-22日)。

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都應進行信息採集,以便確認享有的公辦學位。

2、現場審核(小學6月26日-27日,初中7月4日-5日)。

根據提供的材料,到初步匹配的學校進行現場審核。根據材料審核情況,判定是否享有公辦學校學位。

第二階段:民辦學校網上報名、材料審核,搖號錄取

1、網上報名(7月6日-18日)。根據民辦學校分類計劃和報名條件,家長填報相應的計劃。

2、材料審核(7月6日-18日)。根據民辦學校工作安排,報名學生在指定時間到學校進行材料審核。

3、電腦隨機派位(7月20號)。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派位。

4、錄取。選報民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學校規定時間內確認錄取結果。

第三階段:完成公辦學校統籌、積分入學等工作。

7月22日-31日,符合公辦入學條件、選報民辦學校未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家庭户籍、合法固定住所、實際居住情況以及相關公辦學校學位等情況,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相對就近、學位匹配”原則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入學;同時積分入學等工作。

第四階段:發放錄取通知書

8月15日前,經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學校確認錄取的各類學生,各小學、初中發放入學通知書。

三、網上平台信息採集、報名等操作辦法

1、網上平台信息採集如何選擇填報區域?

選擇填報區域的依據為:

(1)以法定監護人在蘇的合法固定住所的所屬地選區域;

(2)在蘇無合法固定住所但在蘇有户籍,以户籍所在地選區域;

(3)在蘇無合法固定住所並在蘇無户籍,以實際居住地選區域。

特殊情況:如有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多處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則上以相對穩定、具備長期生活條件的一處合法固定住所(核心家庭人均面積低於18平方米的除外)的所屬地選區域。

2、在市區無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需要進行信息採集嗎?

在市區無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可以進行信息採集,其中想要在市區入讀公辦學校的,必須參加積分管理申請入學。信息採集後,如果符合民辦報名條件,可以通過平台選報民辦學校(不含外來工子弟學校)。

3、報名民辦學校的學生,需要進行信息採集嗎?

所有報名民辦學校的學生(包括報名校內計劃等類別的學生),都需要進行信息採集。

想要報名A區的民辦學校,但是合法固定住所、户籍或居住地在B區,則需要進入A區民辦學校的報名平台進行信息採集後,才能報名A區的民辦學校。其中,姑蘇區、工業園區、高新區在民辦學校招生時,作為同一招生片區。

信息採集後,7月6日-18日可以填報民辦學校志願,由民辦學校現場審核學生材料。

4、信息採集中材料審核學校應該選擇哪個學校?去哪個學校進行現場材料審核?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材料審核學校請選擇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區公辦學校。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本市户籍(含集體户口)但無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就讀,材料審核學校請諮詢户籍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門。

信息採集後,小學於6月26日-27日、初中於7月4日-5日,家長攜帶相關材料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區公辦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的公辦學校進行現場審核,確認公辦學位。

5、信息採集確認地段公辦學校後,是否影響後面民辦學校報名?

信息採集經過審核確認地段公辦學校學位不影響後面的民辦學校報名。

想要填報民辦學校志願的學生,於7月6日-18日網上確認地段生認定結果後,可以填報民辦學校志願,由民辦學校現場審核材料。

標籤: 蘇州 須知 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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