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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隨遷子女異地高考報考指南

廣州隨遷子女異地高考報考指南

隨遷子女是指跟隨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生活、就學的非廣東省户籍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廣東省户籍就業人員子女。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廣州隨遷子女異地高考報考指南,文章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廣州隨遷子女異地高考報考指南

報考對象

隨遷子女是指跟隨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生活、就學的非廣東省户籍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廣東省户籍就業人員子女。

報考條件

一、按照《關於開展農民工積分制入户城鎮工作的指導意見》(粵府辦〔2010〕32號)、《關於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鎮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66號)的要求,異地務工人員、高技能人才及其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取得入户的,隨遷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學年限等限制,2013年起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考。

二、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簡稱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並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2014年起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等職業學院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招生考試(即:“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和高職院校對口自主招生考試):

(一)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

(二)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三)父親或母親持有廣東省居住證,有效期截止至當年高考報名規定時間,已連續3年以上(含3年)。

(四)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累計3年以上(含3年);

(五)隨遷子女具有廣東省中職學校3年完整學籍。

三、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就讀普通高中,並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2016年起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考:

(一)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

(二)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三)父親或母親持有廣東省居住證,有效期截止至當年高考報名規定時間,已連續3年以上(含3年);

(四)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累計3年以上(含3年);

(五)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中考;

(六)隨遷子女在父親或母親就業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階段學校3年完整學籍。

四、對其他不符合以上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經户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同意,2014年起可在廣東省借考。

報考流程

符合報考條件的隨遷子女報名參加高考應當在當年高考報名規定的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居民户口簿及相關的證明材料按要求到就學學校所在地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申報時間、地點

1、應屆高中畢業的隨遷子女於11月5日-15日在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2、往屆畢業的隨遷子女可在原畢業學校所在地的區招考辦提出申請,申請截止日期可延長至高考報名結束時間。

3、具體日程安排

申報提交材料

隨遷子女提出審核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

1、基本材料

隨遷子女及其父親和母親的户口本、身份證。若父親或母親的身份信息和監護關係與學籍系統登記的不一致,須另外提供有效證明材料(如《出生醫學證明》、監護人變更的法院判決書或公證書等)。

2、合法穩定職業相關材料

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的《就業創業證》《廣東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合同》《工商企業登記證》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

3、合法穩定住所相關材料

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的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屋徵收(拆遷)補償協議、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工作單位開具的宿舍證明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

4、居住證相關材料

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的居住證原件。居住證辦理地點在廣州和深圳以外其他地市的,還應提交經當地居住證管理部門蓋章的《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附件2)。

5、社保相關材料

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的社保卡原件。社保繳費地點在廣州、深圳和省社保中心以外其他地方的,還應提交經當地社保部門蓋章的《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和繳費明細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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