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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忘的一本書作文(通用19篇)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通用19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作文吧,作文根據體裁的不同可以分為記敍文、説明文、應用文、議論文。那麼你有了解過作文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難忘的一本書作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通用19篇)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 篇1

在書的海洋裏,有各種各樣的書,令人興奮的、諷刺社會的、想象離奇的、引人發笑的等等,都令人難以忘懷。其中,最讓我難忘的一本書就是丹尼爾·笛福寫的《魯濱遜漂流記》。

這本書主要講魯濱遜出生在英國一個法律家庭,家人希望他成為一名優秀的律師,可他卻一心想成為航海家。在一次航海中,他被海盜給俘虜了,成為了一名奴隸,之後,他又和一個黑人小孩一起逃到了巴西,並在那兒造了一個種植園,之後,他在又一次遠航中遇上了海難,只有他一人存活了下來。他在那時只有一點武器和一點淡水與食物,船上剩下的資源只夠他活幾個月。於是,他以頑強的毅力與不停的探索,終於獲得了源源不斷的食物與淡水:他找到了一條淡水溪,還種了許多葡萄,大豆,小麥等農作物,又圈養了幾隻山羊。在這段時間裏,他很孤獨。然而就在這時,他救下了一名吃人族的壯男,魯濱遜叫他“星期五”。星期五成了他最忠誠的僕人,並且,魯濱遜還教他學會了英語!就這樣,27年過去了,人們終於發現了他們,並把他們帶回了巴西,他現在把巴西的種植園捐給了福利院,又經過一段時間的跋涉後,終於回到了英國。

這本書想象十分新穎離奇,但也是有本有據的。他教給了我許多道理,告訴我男子漢要自力更生,要堅持不懈,要靠自己而生存。這是一本男孩子必讀的書,我讀這本書是幾個月前的事了,但它的內容我依然記憶猶新。要是我也能成為一個像魯濱遜這樣的人,那就好了。

《魯濱遜漂流記》這本書實在是太好看了。我一定要推薦給我的小夥伴們,讓他們一起來看這本書,讓他們也感受到,什麼叫做真正的男子漢。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 篇2

我永遠也忘不了那一天,那是我和一本書的故事,你有興趣聽一聽嗎?好!我就細細講給你聽。

“女兒,這是我送給你的禮物。”媽媽笑着,遞給我一本小説。我看了看封面,説:“這不是最新出版的嗎?我繞了好幾家店,都沒得賣,媽媽,你是在哪裏買回來的?”

“哦,這是我的一個同事送的。”媽媽告訴我。“太好啦!”我興高采烈地跳起來。然後,趴在書桌上津津有味地讀了起來。晚上,我還在書的世界暢遊,還沒發現時間已經過了頭,我只好依依不捨地放下書去卧室裏睡覺。早晨,我和書告別。因為,我得去上課。

回到家,我第一件事不是放下書包,而是找我念念不忘的書。可是,我東找西找找,也沒有看見我心愛的書。我忙問媽媽:“媽媽,你有沒有看到你昨天送給我的那本書?”看我緊張的神情,媽媽也知道了那本書的重要性。

“剛才,你的表妹來過。説是喜歡那本小説,就拿走了。”媽媽像個小孩子,低下了頭。“媽媽,你竟然把我最愛的小説給了表妹?”我生氣極了,把手一甩,衝進了卧室。媽媽為什麼要把那本書給表妹呀?連幾個字都不認識,怎麼讀書呀?那一晚,我幾乎沒有閤眼。一心想着把書要回來。表妹會不會不懂事而把它撕掉呢?表妹會不會把米飯、菜汁扔到書本上呢?那本書一直讓我牽腸掛肚。我決定了,明天一定要拿回那本書。

我來到表妹家,對錶妹説:“快點把書交出來!”“哦。”表妹把書遞給我。我馬上翻開書,開始仔細閲讀。“啊!小説我一定會報護好你的。”我在心裏暗暗地説。

好了,故事講完了。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 篇3

《小公主》是我最愛讀的一本書,這裏面的人物、情景生生的印在我的腦海裏,久久難以忘懷。

小公主講述的是一個小女孩的故事,它的主人公叫“薩拉·庫爾”。他是庫爾上尉的女兒,家境十分富有。因為薩拉出生在印度,而在印度無法受到正規教育,他爸爸便將薩拉送到倫敦的一所貴族學校裏上學。薩拉雖然從小沒有受到正規教育,但對人寬容大度,擁有公主一樣的高貴品質。因為她媽媽是法國人,薩拉的法語非常優秀,再加上她講故事繪聲繪色,使她成了校長、老師的一寵一兒,在同學中擁有許多好朋友大家都叫她“小公主”。

不久,她爸爸參加了一個鑽石礦的投資,並和他的一個朋友合作,投入了所有財產。可他苦苦經營,卻沒有從鑽石礦中得到任何東西,他認為受騙了,終日愁眉不展。就在薩拉十一歲生日的時候,她爸爸患上了重病,沒過多久就去世了。這樣,薩拉從一個富家女變成了孤苦的窮小丫,她在冷酷無情校長的安排下變成了小女僕,小傭人,處處受着冷遇譏笑,。在薩拉的人生道路上,一切都改變了,可唯一不變的卻是她像公主一樣高貴的品質,善良的品德。她用僅有的幾個便士買了麪包卻大部分給了小乞丐,雖然她不是以前那個富有的“公主”,但她的朋友人叫她公主。她在最惡劣的環境下,任然很堅強樂觀,她幻想着自己以前的快樂時光,從不被困難嚇倒。窮苦的日子有了盡頭,幸運終於又降臨了,薩拉的父親投資礦產最終成功了,他父親的朋友在整個倫敦尋找,終就找到了她,薩拉成為了比往常更富有的“小公主”!

我覺得薩拉是一個真正的“公主”。她雖然沒有公主那麼尊貴的地位,卻擁有比公主還要高貴的品格。而真正的公主不在於物質上的享有,卻在於你是否擁有高貴的品質和樂於助人的高貴品德。公主都是我們每個女孩的夢想,但我們是否都像薩拉·庫爾一樣,即使再來逆境中也能保持樂觀的心態,高貴的氣質,樂於助人的品格?

薩拉的公主精神是值得我們敬佩的,也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 篇4

每當打開手機,就能看到一張照片,照片上面,我正在聚精會神的看書。它又勾起了我對《草房子》那濃濃的回憶…

那是一個烈日炎炎的中午,知了在門外不停的叫,屋裏屋外十分炎熱。但是,我的心中卻十分清涼。書中有一個故事十分幽默,讓我仍然歷歷在目:

主人公桑桑是一個幹任何事都不想後果的男孩。一天,他看河裏有各種各樣的魚。大的、小的、白的、黑的,數不勝數。他很想抓上幾條解解饞。可是沒有網怎麼辦呀?於是,他便衝回家中,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蚊帳扯了下來,做成“漁網”。他運氣好,捕到了很多魚蝦,他就讓媽媽做了一頓大餐。吃飯時,他正吃的來勁兒,媽媽問他:“你用什麼做的漁網?”他支支唔唔地説不清。突然,他妹妹柳柳脱口而出:”哥哥用蚊帳做的”.母親十分生氣,但沒有罵他,也沒有打他。因為那是夏季,蚊子多,沒有蚊帳的桑桑被叮得滿身是紅包。

像桑桑做的這樣的傻事誰沒有做過?我也不例外。

那天,只是我和妹妹在家,她有點餓,就問我吃的在哪?我眼珠骨碌一轉,想到一條“惡計”。於是,我就對妹妹説:“冰箱裏有一種水果,可甜了,快去拿吧!”她一聽,三步並作兩步的去拿,她打開冰箱,看都不看的就拿出辣椒來咬了一口,就聽到“哇!好辣呀!!!”只見她臉被辣的通紅。我不知所措,幸好小姨回來了,她看見趕緊幫妹妹洗臉,這才安靜了許多。當天晚上,我就被罵了一頓。

我很喜歡桑這個男孩,他十分調皮,但也很可愛。這本書在我的心靈上已經蓋上了一座座金黃的草房子!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 篇5

最近,我看了一本讓我愛不釋手的書——德國漫畫家卜勞恩畫的漫畫集《父與子》。捧着這本幽默而富有深意的漫畫書,我時常忍俊不禁,笑出聲來。一幅幅生動的畫面組成了一個個小故事,雖然沒有語言文字,但每一個畫面都很可笑,可笑的故事背後,都藴含着一個小道理。

這本書描畫了一個留着大鬍子的胖胖的光頭父親和一個瘦瘦小小的長着一頭亂髮的兒子之間發生的許多生活中的趣事。爸爸憨態可掬、童心未泯,時常有點兒“二”的行為弄得兒子很無奈!兒子活潑可愛,時常闖點兒小禍,和爸爸玩得很開心!

其中,《引人入勝的書》描寫了:該吃晚飯了,父親、母親都坐在飯桌前,可兒子上哪兒去了?於是,母親命令父親去找兒子。父親挺着大腹便便的肚子來到兒子的房間,發現兒子正趴在地上聚精會神地看一本書。“還不快去吃飯!”一會兒,媽媽和兒子在飯桌上大眼瞪小眼,爸爸呢?她們來到兒子房間,爸爸正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書呢!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都是“書蟲”呀!

《四張兒童票》説的是:一個陽光明媚的早上,爸爸帶着兒子乘火車去郊外旅遊,父子倆玩的開心極了。中午,爸爸買了三瓶果子酒,悠閒地坐在樹下品酒,兒子則坐在樹枝上跟爸爸聊天。傍晚,走路有點搖晃的爸爸牽着兒子樂呵呵地去車站買票回家。爸爸努力的看着兒子並用手指點數着。不一會兒,回頭對售票員説:“我要買一張成人票和四張兒童票!”很可愛的爸爸!不是嗎?無私的為鐵路部門做貢獻,多偉大!哈哈!

可樂的小故事連綿不斷,讓我愛不釋手。我感覺這本書中的兒子和我有點像,腦袋裏都有一些千奇百怪的想法,還經常闖個小禍。關鍵是我和他都有一個很愛我們的、童心未泯的、可以陪着我們瘋玩的雷人老爸。他讓我們每天都在快樂中渡過。

我喜歡這本書!我愛我的老爸!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 篇6

從小到大,我看過許多書:我在《超新星紀元》中感到驕傲,在《圓明園的毀滅》中感到憤怒與惋惜,在《開國大典》中感到自豪……但是令我最難忘的一本書是《窗邊的小豆豆》。

《窗邊的小豆豆》這本書主要講的是日本作家黑柳徹子一段真實的故事。小豆豆應為太調皮、搗蛋被轉進了巴學園。在巴學園學習了一段時間過後,在別人眼裏看來是“怪人”的小豆豆終於改變了大家對她的看法。

我印象最深刻一段是:小豆豆在上廁所的時候,不小心把她最心愛的錢包掉了下去,小豆豆當時驚慌失色,後來,小豆豆把下水管道的雜物全部挖了出來。小林宗作校長看見了,僅僅只説了一句話:“等會挖完時,要把這些雜物重新放進去。”我從這裏可以體會到了小林宗作校長非常有責任心,對小豆豆的教育方式非常特別。

大作家羅丹曾經説過一句話:“其實世界上並不缺少美,而是缺少能發現美得眼睛”。《窗邊的小豆豆》不就是映射出小豆豆的美嗎?慈祥的父母,辛勞的清潔工,可敬的老師……這些不都是我們生活中發現的美嗎?

讀完了這本書,讓我深切地瞭解到了什麼是自然美。這真是一本讓我難以忘懷的書,有機會我還會繼續再看的。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 篇7

在書的海洋裏,有各種各樣的書,令人興奮的、諷刺社會的、想象離奇的、引人發笑的等等,都令人難以忘懷。其中,最讓我難忘的一本書就是丹尼爾·笛福寫的《魯濱遜漂流記》。

這本書主要講魯濱遜出生在英國一個法律家庭,家人希望他成為一名優秀的律師,可他卻一心想成為航海家。在一次航海中,他被海盜給俘虜了,成為了一名奴隸,之後,他又和一個黑人小孩一起逃到了巴西,並在那兒造了一個種植園,之後,他在又一次遠航中遇上了海難,只有他一人存活了下來。他在那時只有一點武器和一點淡水與食物,船上剩下的資源只夠他活幾個月。於是,他以頑強的毅力與不停的探索,終於獲得了源源不斷的食物與淡水:他找到了一條淡水溪,還種了許多葡萄,大豆,小麥等農作物,又圈養了幾隻山羊。在這段時間裏,他很孤獨。然而就在這時,他救下了一名吃人族的壯男,魯濱遜叫他“星期五”。星期五成了他最忠誠的僕人,並且,魯濱遜還教他學會了英語!就這樣,27年過去了,人們終於發現了他們,並把他們帶回了巴西,他現在把巴西的種植園捐給了福利院,又經過一段時間的跋涉後,終於回到了英國。

這本書想象十分新穎離奇,但也是有本有據的。他教給了我許多道理,告訴我男子漢要自力更生,要堅持不懈,要靠自己而生存。這是一本男孩子必讀的書,我讀這本書是幾個月前的事了,但它的內容我依然記憶猶新。要是我也能成為一個像魯濱遜這樣的人,那就好了。

《魯濱遜漂流記》這本書實在是太好看了。我一定要推薦給我的小夥伴們,讓他們一起來看這本書,讓他們也感受到,什麼叫做真正的男子漢。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 篇8

我永遠也忘不了那一天,那是我和一本書的故事,你有興趣聽一聽嗎?好!我就細細講給你聽。

“女兒,這是我送給你的禮物。”媽媽笑着,遞給我一本小説。我看了看封面,説:“這不是最新出版的嗎?我繞了好幾家店,都沒得賣,媽媽,你是在哪裏買回來的?”

“哦,這是我的一個同事送的。”媽媽告訴我。“太好啦!”我興高采烈地跳起來。然後,趴在書桌上津津有味地讀了起來。晚上,我還在書的世界暢遊,還沒發現時間已經過了頭,我只好依依不捨地放下書去卧室裏睡覺。早晨,我和書告別。因為,我得去上課。

回到家,我第一件事不是放下書包,而是找我念念不忘的書。可是,我東找西找找,也沒有看見我心愛的書。我忙問媽媽:“媽媽,你有沒有看到你昨天送給我的那本書?”看我緊張的神情,媽媽也知道了那本書的重要性。

“剛才,你的表妹來過。説是喜歡那本小説,就拿走了。”媽媽像個小孩子,低下了頭。“媽媽,你竟然把我最愛的小説給了表妹?”我生氣極了,把手一甩,衝進了卧室。媽媽為什麼要把那本書給表妹呀?連幾個字都不認識,怎麼讀書呀?那一晚,我幾乎沒有閤眼。一心想着把書要回來。表妹會不會不懂事而把它撕掉呢?表妹會不會把米飯、菜汁扔到書本上呢?那本書一直讓我牽腸掛肚。我決定了,明天一定要拿回那本書。

我來到表妹家,對錶妹説:“快點把書交出來!”“哦。”表妹把書遞給我。我馬上翻開書,開始仔細閲讀。“啊!小説我一定會報護好你的。”我在心裏暗暗地説。

好了,故事講完了。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 篇9

有生以來看過的書,不計其數,那些書的名字和內容,大多隨着時間的流逝,漸漸地淡忘了。不過也有一些印象深一點的,最難忘的還是一個叫鄭贊容的韓國人寫的一本書——《千萬別學英語》,它在我的腦海裏留下了深深的印跡。

首先是書的名字很特別,乍一看,以為是勸人不要學習英語的,我不明白,因為英語的重要性正如本書中所言:“即使冠以‘世界通用語言’的稱號似乎也難以表述英語在現代生活中的重要性”。你怎麼可以讓別人千萬不要學習呢?我有些困惑了,如今,什麼樣的書也都可以拿來出版嗎?趕緊翻開來看一看,原來這裏的“學”字是應當帶引號的。是反對我們特意去學,反對那種傳統的語法體系學習法,因為那樣習得的英語用來對付考試還可以,真正拿來應用就不行了。原來是誤會,為了安慰一下作者那就買一本吧。

其次是內容新穎別緻。書中明確提出來的口號就是:“跟所有傳統的英語學習方法説再見”,完全摒棄錯誤的英語學習方式,樹立起新的英語學習習慣。包括英語在內的所有語言都並非是學習的對象,而是熟習的對象,當一切都習慣成自然時,我們就可以完全從迄今為止仍然愈學愈難的英語學習中解放出來了。就像人們用母語説話時,熟悉的內容自動浮現於腦海中,卻並不深究語法一樣,英語以及其他外語也可以如此。 書中那幽默有趣、表情誇張的插圖,既有助於我們理解書中的內容,也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既有操作方法,也有道理講解,使我們既知道怎樣做,又懂得為什麼這樣做。 它分為五個階段:選一盤適合自身英語水平的磁帶,第一階段先認真聽,“打通”耳朵,完全聽清;第二階段認真寫,聽讀並舉,掌握語法;第三階段認真查,躍躍欲説,出口成章;第四階段再聽、寫、查,自我領悟,無典自通;第五階段認真看、讀,文化融通,漸入佳境。簡簡單單的學習方法,只要你認真做,就可以大大提高英語成績。

再次是效果顯著。作者寫這本書的目的是教我們怎樣用又好又節省時間又能提高成績的方法學英語。我按照上面所説的去做,才做到第二階段,成績就提高了。雖然不是很多,但是我心裏還是樂滋滋的。 我想,這本講如何學英語的書,也可以用於其它學科。比如説,我們在學語文時,可以像上面一樣,多聽多朗讀,通過耳濡目染很自然地提高我們的語感。這樣學到的知識才是真實有用的,才能在用到它時得心應手,運用自如。

高爾基説“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通過讀書,使我學到了知識,開闊了眼界,尤其是這本講學習方法的書,更是使我受益非淺。 《千萬別學英語》是21世紀亞洲最暢銷的書之一,掌握了它的方法就是英語學習的革命。它以獨特、新穎的方法,教我學習英語,留給我的將是永久的記憶。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 篇10

《小公主》是我最愛讀的一本書,這裏面的人物、情景生生的印在我的腦海裏,久久難以忘懷。

小公主講述的是一個小女孩的故事,它的主人公叫“薩拉·庫爾”。他是庫爾上尉的女兒,家境十分富有。因為薩拉出生在印度,而在印度無法受到正規教育,他爸爸便將薩拉送到倫敦的一所貴族學校裏上學。薩拉雖然從小沒有受到正規教育,但對人寬容大度,擁有公主一樣的高貴品質。因為她媽媽是法國人,薩拉的法語非常優秀,再加上她講故事繪聲繪色,使她成了校長、老師的一寵一兒,在同學中擁有許多好朋友大家都叫她“小公主”。

不久,她爸爸參加了一個鑽石礦的投資,並和他的一個朋友合作,投入了所有財產。可他苦苦經營,卻沒有從鑽石礦中得到任何東西,他認為受騙了,終日愁眉不展。就在薩拉十一歲生日的時候,她爸爸患上了重病,沒過多久就去世了。這樣,薩拉從一個富家女變成了孤苦的窮小丫,她在冷酷無情校長的安排下變成了小女僕,小傭人,處處受着冷遇譏笑,。在薩拉的人生道路上,一切都改變了,可唯一不變的卻是她像公主一樣高貴的品質,善良的品德。她用僅有的幾個便士買了麪包卻大部分給了小乞丐,雖然她不是以前那個富有的“公主”,但她的朋友人叫她公主。她在最惡劣的環境下,任然很堅強樂觀,她幻想着自己以前的快樂時光,從不被困難嚇倒。窮苦的日子有了盡頭,幸運終於又降臨了,薩拉的父親投資礦產最終成功了,他父親的朋友在整個倫敦尋找,終就找到了她,薩拉成為了比往常更富有的“小公主”!

我覺得薩拉是一個真正的“公主”。她雖然沒有公主那麼尊貴的地位,卻擁有比公主還要高貴的品格。而真正的公主不在於物質上的享有,卻在於你是否擁有高貴的品質和樂於助人的高貴品德。公主都是我們每個女孩的夢想,但我們是否都像薩拉·庫爾一樣,即使再來逆境中也能保持樂觀的心態,高貴的氣質,樂於助人的品格?

薩拉的公主精神是值得我們敬佩的,也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 篇11

這段時間,我讀了很多書,其中有一本書讓我終身難忘,那就是四大名著中的神話故事《西遊記》。

《西遊記》講的是唐僧師徒四人去西天取真經的故事。這本書是父母送給我的生日禮物,我一看到它,就愛不釋手,連忙拿起來閲讀,書裏的情節特別吸引人,讓我停不下來,感覺非要把這本書看透了不可。在這本書裏,我認識了爭強好勝、嚮往自由的孫悟空,好吃懶做的豬八戒,剛正不阿的沙和尚,還有他們一心向佛的師傅唐僧。他們雖然性情和嚮往各不相同,但能夠團結起來,最終通過了九九八十一次磨難考驗。

這裏面的故事千奇百怪,但給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三打白骨精》。大家都知道,白骨精為了吃唐僧肉使用了計謀,讓師徒四人分裂,受冤枉的孫悟空被師傅趕走,臨行前,他並沒有大吵大鬧,二是給唐僧行了一個禮。這段情節讓我非常感動,孫悟空雖然很性格狂野,但在具體細節上卻能忍住,這也許就是他的過人之處。

喜歡《西遊記》這本書,不僅僅是因為裏面的故事情節,還有它讓我明白了許多道理,我一直把它帶在身邊,有段時間寸步不離,它漸漸地成為了我生活中的好夥伴。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 篇12

在我的書櫥裏,有一本泛黃的作文書,裏面的文字雖然已經模糊不清了,但我還是把它當作寶貝似的珍藏着,因為它承載着一段揮之不去的記憶。

記得那年我上小學四年級,有一天和同學借了一本作文書回家,寫完家庭作業便迫不及待地看起來,連晚飯也顧不上吃。一旁的父親樂呵呵地問我:“是什麼好書讓你如此着迷?”

我的目光一刻也沒離開過作文書,無暇搭理父親的問話,直到他又重複了一遍,我才不情願地説:“一本非常好的作文書,可惜……”可惜什麼?父親滿臉疑惑。

只可惜,作文書明天要還給同學,我今晚只能囫圇吞棗地看一遍。父親又問我:“看過一遍不行嗎?難道還要看第二遍不成?”我苦苦地笑了笑,然後爭分奪秒地看書,父親也只好自討沒趣地忙去了。

已經很晚了,我還在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作文書,我真希望將書中的內容全部背誦下來,可父親一遍又一遍地催我睡覺,我知道他捨不得因為我看書而耗去大量的燈油。不一會兒,父親終於如願以償,我帶着無盡的遐想進入了夢鄉……

第二天,同往常一樣我早早起牀,卻發現父親趴在我的書桌前,還伴隨着輕微的鼾聲,我着實嚇了一跳,趕緊上前看個究竟。或許是我的動作發出的聲音,或許不是,父親被驚醒了,他猛抬頭,一雙佈滿血絲的眼睛、一張充滿倦意的臉龐,讓我頓生驚訝。

沒等我説話,父親就手忙腳亂地整理書桌上的紙張,還不停地自責:“唉,我怎麼就睡着了呢?就差兩三篇了,要不我繼續完成?”

我一下子明白了,父親整整抄了一夜的作文書。我忙攔住父親,説:“爸,您怎麼這麼傻啊?”父親憨厚地笑了笑:“我知道你沒有一本像樣的作文書,真是委屈你了,看得出來,這本書你非常喜歡,再説了,一本好書不能只看一遍,要經常去讀……”

我再也忍不住了,眼淚奪眶而出,小心翼翼地捧起父親那紅腫的右手,輕輕地揉着、揉着,父親卻不屑一顧地説:“沒事,沒事,我把剩下的抄完吧,你好將書還給同學。”

緊緊地摟住父親,我一個勁地搖頭:“不,不能再讓您辛苦了,剩下的部分我來抄。”那時,我真的無法用言語表達對父親深深的敬意。終於,在我們的共同努力下,一本特殊的作文書裝訂成冊了,父親撫摸着作文書愛不釋手,我更是百感交集。

沒有華麗的封面,沒有精湛的印刷,她只是一個手抄本,內容卻是那麼的豐富多彩,藴藏着博大的胸襟,凝聚着深遠的情懷,我百看不厭,每個字符、每個標點我都銘刻在心、終身難忘。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 篇13

從一年級到六年級,我讀過許許多多的書《簡、愛》、《兒童文學》、《哈佛女生劉亦婷》......但其中我最愛的一本書還是《你在為誰讀書》。

這本書的作者是餘閒和尚陽,書中介紹了18歲的學生楊略的學習生活。楊略是一名高中生,他常常在想一個問題:自己到底在為誰讀書?確實有點説不清楚,認為是在為媽媽和自己讀書,這些因素都有.楊略很想成為一個清華高材生,是他孜孜不倦的追求,媽媽更是有這個願望,所以媽媽每天都給楊略安排了許多的作業,作得楊略喘不過氣來,但是為了自己的幻想,他忍受住了,他抓緊每分每秒的時間,努力學習,高考的時候,他沒有像別人那樣慌慌張張,而是沉着冷靜的應戰,最終以驚人的成績考了全校第一,被哈佛大學錄取,他在成功的同時説了一句話:我在成功的同時,我要感謝的人是自己,感謝自己的選擇,因為是我自己鑄就了自己,我為自己的選擇而驕傲。

我最喜歡的就是楊略説的那句話,在成功的前提下,可能有失敗,不可能在知識的高峯上是一帆風順的,最重要的是能夠面對失敗,學會從失敗中學到經驗,再加倍努力,在21新世紀時期,人才倍出,要想做到出類拔翠,是很不容易的,天才等於百分之一的天份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奮,只要你努力,就必定會成功。

同學們,努力學習吧!只要付出了,就必定會有收穫,金秋已經到來,我們更要幹出一番作為吧!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 篇14

每當打開手機,就能看到一張照片,照片上面,我正在聚精會神的看書。它又勾起了我對《草房子》那濃濃的回憶…

那是一個烈日炎炎的中午,知了在門外不停的叫,屋裏屋外十分炎熱。但是,我的心中卻十分清涼。書中有一個故事十分幽默,讓我仍然歷歷在目:

主人公桑桑是一個幹任何事都不想後果的男孩。一天,他看河裏有各種各樣的魚。大的、小的、白的、黑的,數不勝數。他很想抓上幾條解解饞。可是沒有網怎麼辦呀?於是,他便衝回家中,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蚊帳扯了下來,做成“漁網”。他運氣好,捕到了很多魚蝦,他就讓媽媽做了一頓大餐。吃飯時,他正吃的來勁兒,媽媽問他:“你用什麼做的漁網?”他支支唔唔地説不清。突然,他妹妹柳柳脱口而出:”哥哥用蚊帳做的”.母親十分生氣,但沒有罵他,也沒有打他。因為那是夏季,蚊子多,沒有蚊帳的桑桑被叮得滿身是紅包。

像桑桑做的這樣的傻事誰沒有做過?我也不例外。

那天,只是我和妹妹在家,她有點餓,就問我吃的在哪?我眼珠骨碌一轉,想到一條“惡計”。於是,我就對妹妹説:“冰箱裏有一種水果,可甜了,快去拿吧!”她一聽,三步並作兩步的去拿,她打開冰箱,看都不看的就拿出辣椒來咬了一口,就聽到“哇!好辣呀!!!”只見她臉被辣的通紅。我不知所措,幸好小姨回來了,她看見趕緊幫妹妹洗臉,這才安靜了許多。當天晚上,我就被罵了一頓。

我很喜歡桑這個男孩,他十分調皮,但也很可愛。這本書在我的心靈上已經蓋上了一座座金黃的草房子!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 篇15

每個人自從生下來就與書有關,一直到死都與書相伴。在每個人的一生裏都有着自己最難忘的一本書這本書可能讓你堅持,也可能讓你思索,也許讓你學習那種精神,還可能任你引以為戒。或許,還能讓你懂得一些做人處事的大道理。下面,我就來談談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這本書本來是在幾年前我媽媽買給我的。在看這本書之前,我只是為了讀一遍來應付這個假期的作業,沒有想到在我讀的過程中,我卻被這本書吸引住了,彷彿入了迷一般。然而,我最喜愛的這本書就是《魯賓遜漂流記》,我不知道這本書的主人公是如何在那樣艱苦的環境下生活的。也不知道主人公有愚公移山那樣何等的堅毅。但他硬是用那一股堅忍不拔的精神在那孤島之上生活了很長的一段時間,直到救援人員來把他解救。假如是我們的話,我估計咱們還沒等到那艘船來之前就因絕望而死了。所以説在那樣惡劣的環境下有這樣的毅力是非常難能可貴的,正是有了這種精神我們的主人公魯賓遜才在沒有食物,沒居住地,有野人的一個孤島之上生存,成長,最終等來了那艘救他命的船。

在現在的生活之中,有許許多多的孩子正是應為失去了這種堅忍不拔的精神不認真的去學習,到後來最終一無所成。所以,做什麼事都喜歡不通過自己的努力達到成功。不僅僅在學習上要堅強,就算失去玩自己心愛的遊戲也是一樣,需要通過自己的努力成功。我的數學老師經常在講過一道難的題目之後對我們説做過;自己認真做完這一題目之後會有一種滿足感與自豪感,因為我做出來了,而不是來抄襲其他人的。我想老師也許是為了告訴我們這個道理吧。我們應該學學魯賓遜那種精神。

魯賓遜不僅僅只有這一種精神值得我們去學習,比如:沉着冷靜,勇敢,善良……我們應該去學習許多他那美好的品質,我認為應該先學堅忍不拔的那種精神,第二我認為人們應該有必勝的信念。

為什麼呢?因為魯賓遜正是有了這必勝的信念,相信人定勝天才克服了自然環境的惡劣,無人與他相處的孤獨,寂寞。終於等到了那艘船。

正如周杰倫在《稻香》之中唱的一樣“對這個世界如果你有太多的抱怨跌倒了就不敢繼續往前走為什麼人要這麼的脆弱墮落請你打開視看看多少人為生命在努力勇敢的走下去我們是不是該知足珍惜一切就算沒有擁有。”書帶給我們的不僅僅是樂趣,然而是每本書的主人公那美好的品質和道德情操。所以,我們應該多去讀書,和書中的主人公一起旅行,學習他們身上所擁有的品質。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 篇16

你見一隻盤羊為了為母報仇而把角磨得比利劍還鋒利嗎?它就是那堅強不屈的血頂兒!它不屈不撓,為母報仇,我要向它學習!

血頂兒的名字之所以如此奇怪,是因為它的母親為了救它而與世長辭了,而母親的最後一束血射在了它的頭頂。這個特殊但有着象徵意義的名字誕生了!

母愛是那樣的偉大,從前的我只知道人是有感情的,但我現在才知曉,原來動物界的愛也同樣是出眾的!母親深觸我的心!

從小沒有母親的血頂兒在其它羊的眼中同樣也是個奇怪的羊。它從來不和別的羊接觸,只是一個人在一棵大樹邊靜靜地磨着那圓滑的角。餓時,也只會找一點深綠色的草吃,因為在它的心目中,磨角才是最重要!

在一次寧靜的午後,一束暖陽照着一羣愜意的羊兒們。它們的眼睛半睜半閉,身子斜靠在樹旁。突然,草叢中跳出一隻母狼,她身懷着孕,沉沉地肚子垂了下來。見到這麼一羣肥實的羊,它口水都快滴下來了!

然而,血頂兒看了,眼裏閃出了火光,怒氣衝衝,就是那隻殺母之狼呀!它衝了上來,主動發出進攻。狼吃了一驚,但為了眼下的食物,也接受了挑戰。血頂兒撲向母狼,但可惜撲了個空了,那隻母狼十分機敏,但是肚中的孩子卻使它敗下陣來。它小瞧這隻盤羊了,它有着非同一般的鬥志力。在一剎那間,母狼的腿感到一陣火辣,上面流出了鮮血。母狼趕緊跳進了樹叢,它為了自己的生命,更為了自己的孩子。

血頂兒的智慧還有那股力量感動了我的內心。它是那樣的厲害,我為它感到驕傲!

血頂兒救了羊羣,但盤羊們仍然認為它是一隻瘋羊。頭羊認為它是個禍害,就在它睡覺時偷偷離去。然而不巧的是,血頂兒又發現了那隻母狼。母狼十分憤怒,心中的滿腔熱血全都爆發了!

它們鬥了起來,母狼撲向血頂兒,血頂兒用尖角刺向它,母狼輕鬆一躲。它又朝血頂兒後背撲去,在它頸上一咬,鮮血流了出來,母狼銜着血頂兒走向遠方,血也流向遠方。

雖然血頂兒沒有完成自己的心願,但是它是我心中永遠的英雄!

我合上書,閉上雙眼,血頂兒可以有它這樣的堅定信念,難道我會不如它嗎?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 篇17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們要不斷地從書本中獲取知識。暑假裏,我看了好幾本書,最讓我難忘的就是《昆蟲記》這本書了。

《昆蟲記》的作者是法國著名昆蟲學家法布爾,他一生都很貧窮,直到完成了這部鉅著,才引起了人們的關注,那時,法布爾已經九十多歲了,真是大器晚成。

剛開始讀這本書時,我覺得非常枯燥,不就是一些小蟲子嗎,有什麼意思呢?但是當我堅持讀下來後,我驚奇地發現,越看越有趣,越看越長知識。《昆蟲記》裏先是介紹了法布爾兒時的一些小故事,他利用放鴨子的時間去池塘邊觀察昆蟲、捉甲蟲……回家經常被父母責罵。

《昆蟲記》的後半部分,法布爾重點介紹了許多昆蟲,包括它們的外形、生活習性以及繁衍後代的方法。他告訴我們黑步甲怎樣逃生、為什麼稱紅螞蟻為刻板的行者……這本書不僅讓我學到了許多昆蟲身上的知識,還讓我感受到了法布爾那堅持不懈的精神。我時常這樣想:法布爾對昆蟲這樣着迷,可以用一生的精力去研究昆蟲,而我們在學習上不正缺少這種持之以恆的精神嗎?其實我們每個人都可以盡力去做我們感興趣的事情,只要能堅持下去就可以了。

書是我們的良師益友,它能帶走我們所有的煩惱,給我們帶來無盡的歡樂,讓我們一起盡情地暢遊在書海中吧!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 篇18

常常有人誇我“你的文章不錯呢”,其實我並沒有參加補習班什麼的,全歸功於老師的輔導以及——課外書。

使我愛上小説、圖書的那本書(唉,這種關係有一點複雜)——淘氣包馬小跳之貪玩老爸。

那時我小學二年級,平時都是讀一些帶拼音的漫畫,這可是我第一本無拼音的文字書啊!一打開書,我便被書中優美的語句深深的吸引住了。哈哈哈,太好笑了!真好玩,這是我最多的想法。書中有很多不會的字,只好按着自己想的音讀,後來又去問媽媽,那時一本書,一週才能完。

後來,我愛上了這些文學小説,便沒日沒夜的讀,從書中學到了許多生字和優美的語句,我便運用到作文中,使作文不再枯燥。

《貪玩老爸》這本精彩的書,使我真正認識到:一本好書能影響你的人生。

難忘的一本書作文 篇19

今年暑假,媽媽在學校借了一本叫《吵鬧村的孩子》的一本書,這本書的作者是格林倫。書中的每一個故事都搞笑而有趣。

書中講了有一個叫吵鬧村的地方,這個地方有7個孩子,其中4個女孩,一個叫麗莎,一個叫安娜,一個叫布麗達,還有一個一歲的小妹妹,她叫夏士婷,大家都喜歡她。男生有3個,一個叫烏勒,一個叫拉塞,還有一個叫布賽。他們總是在女孩子們耍的時候搗亂。在教室裏,有温柔的女教師,在家裏,爸爸媽媽會給他們無限的自由。布麗達和安娜還有一個老爺爺。夏士婷是爺爺養的,所以還小,不能去玩。他們經歷了許多的事情,拔牙、買東西、捕野牛、捉龍蝦、離家出走等等。

格林倫的故事就是這麼有趣,想讀了吧,那就快和我一起讀《吵鬧村的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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