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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破案段落原文及註解

歐陽破案段落原文及註解

歐陽曄治鄂州,民有爭舟而相毆至死者,獄久不決。曄自臨其獄,坐囚於庭中,去其桎梏而飲食之,食訖,悉勞而還之獄。獨留一人於庭,留者色變而惶顧。曄曰:“殺人者汝也!”囚佯為不知所以。曄曰:“吾觀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獨以左。今死者傷在右肋,非汝而誰?”囚無以對。

註釋

1致:造成。

2獄:案件。

3臨:面對。

4獄:監。

5訖:終了,完畢。

6色:臉色。

7惶:恐懼,驚慌。

8顧:四周看。

9佯:假裝。

10治:治理,管理。

11勞:安慰。

12箸 zhù:筷子

13歐陽曄:複姓歐陽,名曄。

14鄂州:古州名,今湖北境內。

15決:決斷。

16獨:只。

17、自:親自

18、所以:的原因

19民:老百姓

20。去:去除

22坐:使坐

【翻譯】

宋朝人歐陽曄治理鄂州政事時,有州民為爭船互毆而死,案子懸了很久沒有判決。歐陽曄親自到監獄,把囚犯帶出來,讓他們坐在大廳中,除去他們的.手銬與腳鐐,給他們吃食物。吃完後,善加慰問後再送回監獄,只留一個人在庭院中,這個人顯得很惶恐不安。歐陽曄説:“殺人的是你!”這個人假裝不知道,歐陽曄説:“我觀察飲食的人都使用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殺的人傷在右邊肋骨,不是你是誰?”這個人無言以對。文言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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