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經濟財務文書 >審計報告 >

國家審計報告規範格式

國家審計報告規範格式

國家審計報告雖然是一種長文式審計報告,允許審計人員使用有個性的語言,充分發揮其聰明才智,詳細報告審計情況和結果,但這並不意味着國家審計報告的格式是自由的。國家審計報告的格式是有規範的,撰寫時必須遵循《審計機關審計報告編審準則》、《審計機關審計事項評價準則》和《審計機關審計處理處罰的規定》等規範。

國家審計報告規範格式

一、報告總體格式規範性的研究

根據《審計機關審計報告編審準則》的規定,國家審計報告的總體格式規範主要有以下幾點:(1)報告應當包括標題、主送單位、報告內容、審計組組長簽名、審計組向審計機關提出報告的El期等五個部分;(2)審計報告的標題應當包括被審計單位名稱、審計事項的主要內容和時間;(3)審計報告的主送單位是派出審計組的審計機關;(4)審計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審計的範圍、內容、方式和時間,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和承諾情況,實施審計的有關情況及審計評價意見,審計定性、處理、處罰建議,對被審計單位改進管理的意見和建議等。

目前,在審計報告總體格式中,主要存在四個問題。

其一,在報告標題的撰寫上,主要存在四個問題:一是不適當地增加了審計機關的名稱,而審計報告是審計組向派出其進行審計的審計機關提交的報告,不能冠以審計機關的名稱;二是將標題中的時間如“××年度”錯誤地寫成“× ×年”;三是標題所揭示的審計事項的主要內容與審計通知書所規定的內容或審計報告所報告的主要內容不相符,如報告的標題是“關於×× ×局× ×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報告”,而報告的實際內容卻是對該局某年度預算執行及財務收支的審計;四是標題不精煉,如“關於×××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其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完全可以寫為“關於× ××局× ×年度預算執行及財務收支的審計報告”。

其二,在報告主送單位時,將派出審計組的審計機關錯誤地寫成機關領導,如將“× × ×審計局”寫成“局領導”。審計組是對派出其進行審計的審計機關負責的,所以,審計報告應當主送給派出其進行審計的審計機關。

其三,在報告的內容上,主要存在兩個問題。一是不適當地對被審計單位承諾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發表審計意見。審計人員可以結合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審計,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承諾是否真實、完整加以驗證,並將驗證結果作為提出處理、處罰建議的依據列入審計報告,但不必專門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承諾書進行審計,更不必在審計報告中對其真實性和完整性專門發表審計意見。二是不適當地將審計發現的情況單獨加以説明,從而造成與審計評價意見和審計定性、處理、處罰建議兩部分的內容重複。其實,審計發現的總體情況應在“審計評價意見”段中加以説明,審計發現的違反國家規定的重大問題應在“定性、處理、處罰建議”段中加以説明,沒有必要再單獨集中報告審計發現的情況。

其四,在報告的日期上,將審計報告的日期錯誤地寫成審計組完成實際審查工作的日期或完成審計報告的日期。這兩個日期都不利於確定審計組是否及時提交審計報告,所以是不適當的。也有少數審計報告的日期簽署早於實際審查工作結束日,這可能意味着審計人員在沒有結束審查工作之前就寫成了審計報告,即審計報告不是審計最終結果的真實反映,這樣的審計報告是不合格的。

二、報告引言段規範性研究

審計報告的第一段是“審計的範圍、內容、方式、起止時間”段,它主要是為審計報告提供一個總攬全局的引言,因此,這一段宜稱為“引言段”。這一段的內容應當包括:審計任務的依據— —審計通知書的字、號;審計的執行者—— 我們/本審計組;審計工作的起止時間(應與審計通知書規定的時間相一致);被審計單位的規範名稱(應與被審計單位的營業執照或批准成立文件上的單位名稱相一致);被審計的時間範圍,如× ×年度;審計內容,如預算執行情況、財政收支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應與審計通知書規定的審計內容相符);審計的空間範圍— —延伸審計情況(未進行延伸審計的,可不作説明);審計的'方式— — 就地審計還是送達審計(也應與審計通知書要求相一致);提出報告—— 審計情況和結果。

目前,在這一方面主要存在三個問題。

其一,審計任務的依據表達不正確。有的將《審計項目計劃》作為依據,有的將《審計工作方案》作為依據,有的將政府簽發的《審計指令》作為依據等等。

這些都是不對的。審計任務的依據只能是所在審計機關簽發的《審計通知書》。

其二,審計執行者的表述有誤。常見的錯誤是將審計執行者表述為審計組所在的處、室,而審計業務是由審計組執行的,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應由執行審計業務的審計組負責,所以審計報告中的審計執行者應是該審計組。

其三,使用“現將審計情況報告如下”、“現將審計結果報告如下”或“現出具審計報告如下”等不規範表達方式。審計報告是審計組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後,就審計工作情況和審計結果向派出的審計機關提出的書面文書,所以應寫為“現將審計情況和結果報告如下”。報告審計情況是為了便於國家審計機關檢查、監督審計組的工作質量,報告審計結果是為了便於審計機關據以出具審計意見書和做出審計決定,國家審計報告作為下級向上級提交的報告,不同於獨立審計直接對被審計單位提交的審計報告,所以也不宜用“現出具審計報告如下”的表達方式。

三、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介紹段規範性的研究

撰寫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段的主要目的是:為審計機關領導審查審計組確定的審計重點、程序和方法是否符合實際,能否保證質量提供依據;為審計機關審定審計報告,做出審計處理、處罰決定,確定審計決定抄送的機關或部門提供依據。基於這樣的目的,這一段應當陳述如下內容:被審計單位的性質— — 國有還是國有控股,企業、事業、機關還是團體;主管機關、機構或部門及其歷史沿革;機構設置及人員編制,特別是會計機構設置及核算組織情況;業務範圍或工作職責;財政、財務隸屬關係—— 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還是獨立核算;財務、經營狀況或財政、財務收支狀況;授權審批等內部控制情況’;其他與上述內容有關的情況,如所處行業發展狀況及國家政策導向與變化等。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jingjicaiwu/shenjibaogao/7nyy3k.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