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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穴處者司馬光》閲讀答案

《穴處者司馬光》閲讀答案

宋神宗時期的宣徽使王拱辰,花巨資在西京洛陽建了一座別墅,單中堂就建了三層,其亭台樓閣之多,奇花異草之盛,一時成為洛陽之冠。當時,與王拱辰同朝為官的司馬光,也在洛陽居住。不過,王拱辰的宅子位於富人區,器宇軒昂,而司馬光的宅子位於陋巷,低矮破敗,僅能遮風避雨。司馬光正在編著《資治通鑑》,夏天酷暑難當,便在房子下面挖了一個地下室,穴居其間,埋頭著作,寒磣而又另類,被人譏為“穴處者”。

《穴處者司馬光》閲讀答案

宋朝到宋神宗時期,已經經過了百餘年的發展,承平日久,侈風漸起。司馬光曾回憶説,數十年前,時任羣牧判官的父親司馬池,每次招待同僚或朋友,酒是市場上隨便買的,下酒菜僅限於肉醬、乾肉、菜羹幾樣,水果僅止於梨、棗、柿之類,酒薄意盡,食少情深,主人沒有壓力和負擔,客人也絕無鄙薄。而如今,則豪華相尚,儉陋相訾,酒若不是宮廷玉液,下酒菜若不是山珍海味,水果若不是琳琅滿目,竟然羞於請客。士大夫萬一要請客,往往提前數月準備,廣尋佳釀,遍搜珍禽,準備足夠充分之後,才敢發請柬。倘不如此,人家不特會恥笑為小氣,朋友也會漸行漸遠,越來越少,最後門前冷落鞍馬稀。

相對於日益奢侈的世風,“穴處者”司馬光卻一直固守底線,顯得簡樸、節約乃至吝嗇。他性情淡泊,不喜奢華,深深懂得“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小時候逢年過節,長輩給他穿上華麗的衣服,他常常害羞到臉紅,堅持脱下不穿。步入仕途後,他歷任翰林學士、御史中丞、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官至宰相。大權在握的司馬光,不但對國家財產從無貪念,甚至還把皇帝給他的賞賜——這種名正言順的“私有財產”,作為單位的辦公開支。據《宋史司馬光傳》記載,宋仁宗在位時,每年用於贈送、賞賜的東西,摺合百餘萬兩之巨。當時還是諫官的司馬光三次上書説:“國有大憂,中外窘迫,在這財力睏乏之際,不宜過度賞賜,實在必要的,應准許大臣用賞賜所得,捐獻於營建山陵之用。”宋仁宗沒有同意他的建議,繼續大把花錢施恩。於是,司馬光便把皇帝賞賜給自己的金銀珠寶,拿出來作為諫院的辦公費用,或接濟親友。

皇帝賞賜多,工資津貼高,灰色收入足,宋朝士大夫生活十分寬裕。俗話説,“飽暖思淫慾”,納妾蓄妓,一時成為風尚。但司馬光生性恬淡,不好聲色,恪守“貧賤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不納妾、不蓄妓,一生只娶一個妻子。他與張氏結髮三十餘年,始終相敬如賓。因為沒有生育,張氏甚急,背地給他買了一妾,他敬謝不敏。為續後,他收養了族人之子司馬康。

司馬光做官四十餘年,待遇豐厚,賞賜頗多,卻始終惡衣菲食,不留餘財。有朋友寫信向他借五十萬錢,説那不過是他賣掉一個婢女的`小錢。司馬光看了回信説:“某家居,食不敢常有肉,衣不敢純有帛。何敢以五十萬市一婢乎?”後來,張氏去世,司馬光因手頭拮据,只好把自己在洛陽僅有的幾畝薄田賣掉,才讓妻子入土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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