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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談毛姆

散談毛姆

玉骨

記憶中自己是比較不耐煩看傳記的--別人寫的傳記難免一廂情願,漏洞百出,總是揣測成分居多,何必花自己的時間去看他人胡扯;自己寫的傳就更糟糕,作者總是遮遮掩掩吞吞吐吐,對最感興趣的私生活之類又欲蓋彌彰,實在令人不爽。讀了這些年書,印象中惟獨對歐文斯通,斯蒂芬茨威格,毛姆三位傳記作家情有獨鍾,甚至可以説非常好感。歐文斯通就不用説了,《渴望生活》、《弗洛伊德傳》是我見過的手法最漂亮的傳記,斯通一生都在追求彌合曆史與文學、彌合傳記與小説之間的裂縫;茨威格,從《卡斯特里奧對抗加爾文》到《三大師》,以他一貫的重彩的筆調為大師的生命底藴顯影,那種冷峻和深情彷彿能夠在彼此相會的瞬間,互放照亮人類心靈中最隱晦的光芒。

至於毛姆--毛姆--,呃,我咂咂嘴,覺得一兩句説不完。

開始寫這篇文章之前我被打了個岔,本來打算很輕鬆地談談對毛姆作品的看法,或者是毛姆在價值觀、藝術觀上對自己的影響--私人感受而已,無謂深淺、不論對錯--沒想到被人提出寫作提綱:孤獨,家園,錢,女人,以及文學和文學批評--這就有些頭疼了,我不是學院派,這樣條理清晰閃耀着智慧火花的分析文章做不出,恐怕也全無樂趣,掙扎了一回,決定還是放棄看起來讓自己顯得很有學問的評論方式,瞎聊。

毛姆的讀者是比較特別的一羣,人數不多卻死心塌地,喜歡稱其作品對自己影響巨大。我有些八卦地認同一種説法:毛姆的成功得益於口吃這個生理缺陷--因為無法順利地與旁人交流,他才不得不選擇文學這種特殊的表達方式。不過,對於稱呼毛姆為“傳記作家”我有些心虛的,眾所周知他是個深受法國文學薰陶的英國人,公認的稱謂應該是著名“小説家”和“劇作家”,可在我印象中毛姆做為“傳記作家”的感受卻揮之不去,實在因為他給人留下最深印象的幾部作品都是以一些著名人物為原型的,如《尋歡作樂》中的托馬斯哈代;《刀鋒》中的維特根斯坦;《人生的枷鎖》中的勞特累克;《月亮與六便士》中的高更--

假如非要貼個標籤,毛姆大致可以歸入批判現實主義的類別,他的作品讀起來幽默風趣、興味盎然。這首先歸結於他善於構思,會講故事,另外也與他在小説中常常表現出的姿態有關。毛姆的文字並不劍拔弩張,語氣中總有一種超然於小説和讀者之外的英國式的冷淡風度,不免有些尖酸的筆觸,準確刻畫出自己所見所聞的社會現實。這種表現出的類似“第三者”的角度和手法為自己一向欣賞推崇。毛姆描寫的雖然是一些個人,但卻代表了他眼裏整個人類--輕鬆和消遣都只是表面,幽默則不無深意,底下還隱藏更多黑暗。在閲讀毛姆的過程中我多次想到錢鍾書,二人在人情世故上的練達和在語言文字上尖鋭都給人留下深刻印象。隨手幾個例子:

“我對她們那種總是戴着手套吃黃油吐司的怪毛病常常感到十分好笑;她們在認為沒有人看見的時候就偷偷在椅子上揩手指頭,這讓我看着也十分佩服--這對主人的傢俱肯定不是件好事,但隨即我想在輪到主人到這些人家裏作客的時候,肯定也會在她朋友的傢俱上進行報復。”

“瓦特爾芙德小姐拿不定主意,是照她更年輕時的淡雅裝扮,身着灰綠,手拿一支水仙花去赴宴呢,還是表現出一點年事稍高時的丰姿--如果是後者,那就要穿上高跟鞋、披着巴黎式的上衣了。猶豫了半天,結果她只戴了一頂帽子。”

“書籍都有鍍金的'格子護着,並且加了鎖,以防止人們翻閲;也許這樣做倒好,因為這些書大部分是十八世紀的有插圖的淫書。”

“一年後,伊莎貝爾生了一個女兒,根據當時的風氣,她給她取名叫瓊;隔了兩年,又生了一個女兒,又根據當時的風氣,取名普麗西拉。”

每讀到這樣的句子總忍不住微笑,彷彿看到毛姆如何靠在書房高背椅中帶着居高臨下的嘲諷神情揮筆寫下它們。有人説毛姆的小説過於通俗,不足以擔當文學自身應負擔的使命,而我的理解則恰恰相反:毛姆不同於許多作家之處就是他從不願把自己的作品打造得道貌岸然,也無意用先知的口氣指導矇昧的讀者們該如何生活,他只在無數細節裏不動聲色的表達立場,而許多發人深醒的哲學命題在他筆下顯得舉重若輕--因為一切文學最終都是哲學--文學或許不僅表現為哲學,但是文學卻不可能不表現哲學。毛姆塑造過許多個性突出的人物形象,如菲利普(人生的枷鎖)、拉里(刀鋒)、思特里克蘭德(月亮與六便士)等等。其中《人生的枷鎖》中個人色彩表現得最為明顯。這部小説一部分以畫家勞特累克為原型,另有相當一部分則帶有濃厚的自傳性質,可以説是毛姆最重要的著作之一,醖釀構思長達十幾年才寫成。另外一個著名人物是《刀鋒》中的拉里:這個參加過一戰的美國飛行員被戰爭中屠戮的場面震驚,從此陷入痛苦的反思之中,他盡散家產,四處雲遊,尋求人生的意義,最終在印度悟道。拉里的原型是著名哲學家維特根斯坦,我對維特根斯坦教授的哲學理論並不熟知,但卻對拉里這樣總是執著探索人生形而上意義的傢伙懷有深深敬意,他一生的境遇無疑具有哲學意義上的無奈和悲壯感。另一篇代表作《月亮和六便士》則是以著名畫家高更為原型創作的傳記式小説,描述高更為追求理想拋家棄子,放棄金錢地位跑到巴黎去畫畫,生活窮苦潦倒,最終客死他鄉。當大家對他的行為紛紛表示不解和指責時,文中毛姆的代言人--“我”説了這樣一段話:“我很懷疑他是否真的糟蹋了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愛的環境裏,淡泊寧靜、與世無爭,這難道是糟蹋自己嗎?與此相反,做一個著名的外科醫生,年薪一萬鎊,娶一位美麗的妻子,就是成功嗎?我想這一切都取決於一個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取決於他認為對社會應盡什麼義務、對自己有什麼要求。”在我看來,毛姆的人生態度沒有比這句話表達得更明顯了,一個看似深諳世故的刻薄狡猾的旁觀者,事實上居然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精神至上的理想主義份子。

説到這裏,我很欣慰終於與提綱中“家園”和“流浪”之類的概念沾上點邊了,毛姆終生追求精神上的歸屬感並一直在尋找的途中,《刀鋒》之所以打動無數讀者,正是因為無意間切中了人類精神生活最重要、但卻是互為矛盾的兩個訴求:流浪和家園,人們毛姆許多作品的閲讀過程中都獲得了這雙重訴求的滿足和愉悦。至於孤獨,那幾乎是必然的。毛姆並不真正信任人與人之間以世俗名義命名的各種關係,他的目光超越了親情、友情甚至愛情,認為真正大智慧者必然超脱在這些糾葛之上,不難看出他筆下許多人物都有這種共性。毛姆説:“今年的你我已不再是去年的你我,不再是去年彼此愛慕的那個人。假如變化中的我們仍然愛着已經變了的對方,那倒是難得的福氣,可惜--”這句話充分揭示了他對“永遠幸福”這種東西的可操作性的懷疑。

毛姆一生共著有長篇小説20部、短篇小説100多篇,劇本30個,另外還有遊記、文學評論和回憶錄等多種,可謂高產。做為一個小説家,毛姆公然宣稱“小説就是講故事”,因為“因為聽故事的慾望在人類身上就像對財富的慾望一樣根深蒂固”。毛姆批評現代小説有一種傾向:過於注重刻畫人物而不注重情節。當然,刻畫人物很重要,因為只有當讀者熟悉了小説中的人物並對他們產生了同情之後,才會關心發生在他們之間的事情。但是全力於人物刻畫而不注重人物之間發生的事情,這只是小説的一種寫法,卻絕不是關鍵所在。毛姆嘲笑許多現代作家的作品“行為是千篇一律的;描寫是重複宂長的;感覺是索然無味的”,並尖刻指出“假如山魯佐德(一千零一夜)只知道刻畫人物而不講那些奇妙的故事的話,她的腦袋早就被國王砍掉了。”説實話,毛姆這些觀點我私下裏極為贊同,我不認為這是在為自己愛讀並且愛寫通俗小説找藉口,而是確乎從個人體驗來説,讀完《福爾摩斯探案》要比《追憶似水年華》快得多也興高采烈得多。

噫,寫到這裏,忽然發現自己居然按照既定提綱寫全了!--家園、孤獨、女人、錢、文學及文學批評--哦且慢,似乎還沒有説到“錢”。當然,我樂意用毛姆的一句話來完成作業也結束這篇散談,毛姆先生説:錢是人們的第六感,沒有它,其它的五感統統發揮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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