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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賠申請書模板

索賠申請書模板

不會寫索賠申請書的朋友,下面請看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索賠申請書模板,供大家閲讀參考。

索賠申請書模板

索賠申請書模板1

XX保險公司

我叫XXX 年齡X歲 所在學校XXXX 20XX年X月 X日 X時 在學校上體育課期間打球導致手臂受傷,送院治療,現已痊癒。在醫院期間花費醫藥費XXX元,因我辦理貴司保險,保險單號XXXX 保險名XXXX 特提出理賠申請,望予以接納辦理。

此致

  申請人 XXX

  年 月 日

索賠申請書模板2

XX交警隊: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聯繫電話:住址或單位

請求事項

一、請求XXX賠償申請人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共計XXX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XXX於XXXX年XX月XX日XX時XX分,在XXXXXXXX路段發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現請求貴隊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事宜進行調解。

此致

XX交警隊

  申請人:

  年    月   日

索賠申請書模板3

賠償請求人:盧某某,男,漢族,196X年X月XX日出生,貴州省XX縣人。住XX縣XX鎮XX村XX組XX號。聯繫電話:151201XXXX

委託代理人:張紹明,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律師。

賠償義務機關:XX縣人民檢察院。住所地:XX縣XX鎮XX路。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檢察長。

請求事項:

1、請求賠償義務機關某某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國家賠償決定,賠償因錯誤關押申請人而應當承擔的賠償金(310天×200.69元/天)62213.90元;

2、請求賠償義務機關給予賠償精神撫慰金20萬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原系某某縣xx水泥廠的負責人,該企業因經營需要,從而向某某縣農業銀行申請貸款8萬元。XX縣農業銀行將貸款發放後,某某縣人民檢察院便對申請人進行立案調查,並於xxx年8月2日以涉嫌“xx罪”為由將申請人及銀行工作人員馮XX予以刑事拘留,後於同年8月15日批准逮捕。在關押期間,檢察機關的辦案人員多次對申請人進行了刑訊逼供和人身摧殘,暴力傷害,由於申請人的行為並不構成犯罪,在被錯誤關押了310天之後,2002年6月11日,申請人及馮XX均被撤銷案件,無罪釋放。現某某縣人民檢察院已對同案嫌疑人馮XX作出了國家賠償決定,並已經兑現。可某某縣人民檢察院卻至今未對申請人作出賠償,且經申請人多方反映無果。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的,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第三十三條“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第三十七條之規定,現提出申請,請求進行國家賠償。

  賠償請求人:盧某某

  xxx年X月X日

索賠申請書模板4

申請人xx縣城關農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xx縣人民路東段。

法定代表人王xx,該社主任。

被申請人河南省xx縣國家税務局。住所地:xx縣人民路東段。

法定代表人李xx,該局局長。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税收處理決定書》和扣繳税款的行政強制措施;

2、退還扣繳的全部款項,並賠償相應的利息損失。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河南省xx縣國家税務局下屬單位河南省xx縣税務稽查局於xxx年6月22日作出了(xxx)寶國税處字第012號《税收處理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書”)。xxx年11月24日,河南省xx縣税務稽查局通過中國農業銀行xx縣支行扣劃申請人税款32917.19元、滯納金 22082.81元。

1、處理決定書程序違法。被申請人對申請人xxx年度納税情況檢查後,在沒有依法送達《税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的情況下,就作出處理決定書,非法剝奪了申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申請人是在聯社看到該決定書的',該決定書沒有依法向申請人送達,剝奪了申請人法定的行政複議權和起訴權,嚴重違反了法定程序。

2、決定書認定事實不清。申請人xxx年12月底各項貸款餘額為38759822.84元,減去待處理抵貸資產345585.00元為 38414237.84元,依財商字(1998)302號文規定,按1%的比例可提384142.38元,減去上年底呆帳準備金餘額271143.31 元,xxx年度應提為112999.07元,實提154420.00元,多提41420.93元,税前已自行調整54670.94元,實際少提 13250.01元,而不是決定書認定的多提99749.06元,決定書所寫的70612.78元(後來經聯社據理據法辯解,重新核定為65834.38 元,但沒有變更税務文書),沒有任何事實根據,不應當補繳税款32917.19元,更不應該繳納所謂的滯納金22082.81元。

3、扣繳行政強制措施行為違法。被申請人沒有依法向申請人送達《催繳税款通知書》或者《限期繳納税款通知書》,在《税收通用繳款書》規定限繳日期到期之前,在扣繳手續不完備、《税收處理決定書》、《扣繳税款通知書》和《税收通用繳款書》三者所列款項不一致的情況下,直接從申請人開户行扣劃,不符合法律關於扣繳税款的程序規定。

4、行政處罰主體資格違法。《税收徵管法》明確規定,税務機關是指税務局、税務分局和税務所,不包括税務稽查局,雖然税務總局確認税務稽查局有行政執法資格,但法律法規卻沒有授予税務稽查局行政處罰權,以稽查局名義直接作出《税收處理決定書》,是明顯的行政越權行為。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處理決定違反法定程序,認定事實不清,扣繳行政強制措施依據違法、程序違法,超越法定授權,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的有關規定提出複議申請,請貴局本着“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依法糾正被申請人的錯誤處理決定和行政強制措施,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河南省xxx市國家税務局

  申請人xx縣城關農村信用合作社

  二○xx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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