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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宿舍管理制度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一)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

  員工宿舍是賓館為員工提供舒適、安全的休息和學習場所。為了保證有良好的住宿環境,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室內注意保持清潔,不許亂扯繩、拉線、釘牆、貼畫等。

  2、愛護公物,損壞照價賠償。

  3、配給個人的物品需完好無損。

  4、不許帶外人進入宿舍,離職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5、禁止進入異性人員宿舍。

  6、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以及使用各種電器等。

  7、不許在宿舍燒煤爐、做飯、燒水、看黃色書刊、聚賭等。

  8、不許在宿舍大聲喧譁和進行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9、不許在宿舍飲酒。

  10、講究個人衞生,保持室內外清潔,不得向窗外、走廊、樓下潑水、丟廢棄物,更不得在走廊、平台上隨地大小便。

  11、住宿員工須在晚24時前歸宿就寢,值班晚歸人員除外,過點後寢室長或宿舍管理員有權拒絕開門。

  12、當晚有事不能回宿舍者,須向寢室長或宿舍管理員寫出書面請假條,不得擅自夜不歸宿,當月累計兩次者,清出宿舍。

  13、個人物品要妥善保管,提高警惕,防火防盜。

  14、自覺維護宿舍衞生。

  15、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人離水關。

  16、每間宿舍設有寢室長1名,負責宿舍內務衞生及安全管理。

  17、宿舍門鑰匙由寢室長掌握,不得交與他人。

  18、所有在住員工,應互相監督,對舉報者,事實清楚,將給予獎勵。

  19、在住員工每月交納10元衞生費,從工資中扣除。

  注:對違反以上制度的員工,賓館將處以每次1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另行處理。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二)

  員工宿舍是公司根據工作需要為員工配備的, 公司視需要安排員工統一入住,為保證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詳和、舒適、寧靜的生活、休息環境,根據我處的實際情況及宿舍所處的特殊周邊環境,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及入住員工必須遵守。

  一、員工入住相關規定

  宿舍的調配由管理處統一負責,員工入住需先到辦公室辦理物品領用及入住手續。入住具體規定如下:

  1. 宿舍內牀位位置不可隨意搬動。

  2. 每間房每月的水、電費、煤氣費由員工自付,房租、管理費由管理處負責。

  3. 實行宿舍長負責制,由宿舍長安排房間內衞生的清理,房間設施的檢查,日常維修的申報,入職人員牀位安排,離職人員物品清點等。原則上,宿舍長由安保領班兼任。

  4. 宿舍長有變動時,部門需與管理處辦理交接及繼任宿舍長的確認手續。

  5. 公司配備的設施,由宿舍長進行監管。入住後由管理處進行清點後與宿舍長進行確認,並一式兩份,管理處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6. 公司配備的設施設備,屬於公司財產,未經管理處主任批准,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以偷竊論處。

  7. 宿舍內的所有設施設備,故意破壞的按照《獎懲規定》處理,非故意損壞的責任人照價賠償,自然損壞及時報工程部維修。

  二、宿舍規定及要求

  為樹立公司形象,規範全體員工之行為,全體員工須互相尊重、互相愛護、遵守社會公德,嚴禁檢點自己的行為,樹立主人翁精神,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環境。對全體員工在宿舍內的行為作出以下規定:

  1. 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影響他人休息。

  2. 嚴禁在宿舍公共場合坦胸露懷、穿短褲衩等有損公司形象之不雅行為。

  3. 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和從事一切違法行為。

  4. 嚴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鬧事和其他影響團結的行為。

  5. 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更換牀位、房間。

  6. 嚴禁未經請示,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尤其是異性)。

  三、宿舍值班制度

  一、宿舍長負責制

  管理處指定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衞生值日,監督值日員的日常工作,按規定分類擺放物品,自覺打掃宿舍衞生,做好室內保潔,並得以保持。各班領班具體實施本班宿舍管理事宜。宿舍長具體工作如下:

  1. 將每週值日的工作情況及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向主管彙報。

  2. 將本宿舍成員的合理化建議及需報修的內容彙報主管(宿舍內報修所需費用,由宿舍成員支付或確定當事人承擔)。

  3. 及時將留宿人員和離職人員上報。

  4. 檢查安全隱患,防患於未然,做好預防工作。

  5. 負責各宿舍有關維修、協調處理事項的登記、上報;

  6. 負責監督各員工的日常行為規範,保障宿舍的清潔衞生。

  7. 負責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時地對宿舍進行檢查,及時發現不假外出、超時不歸等情況,採取及時有效的措施。

  8. 定期組織舍員進行衞生大掃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蒼蠅、老鼠、蟑螂)工作。

  二、宿舍值班員制度

  宿舍值班員由管理處、部門安排當日休息人員擔任,一般由各班領班、副領班輪流擔任,各班在休息日明確宿舍值班員,值班員當日值班時間為清晨6:30- 次日06:30,值班員不可以請假外出,如確需外出需安排好接替人,交接好相關工作。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1. 負責確認宿舍外出人員是否履行請假手續,憑經批准的《請假條》放行,宿舍值班員須在請假條上簽名,無請假條不予放行,外出人員銷假確認;

  2. 負責監督各員工的日常行為規範,保障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

  3. 負責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時地對各房間進行檢查,檢查有無異常氣味及聲響、門鎖是否有損,有無未經批准之留宿人員,及時發現情況,及時向上級彙報,根據上級指示,採取有效的措施。

  4. 如須緊急集合,由安保主管以上人員發出指令,宿舍值班員負責實施。

  5. 如發現宿舍內的不假外出、衞生較差、未辦理留宿手續留宿等違機違規情況將追究當日宿舍值班員責任。

  三、衞生值日員

  全體隊員輪流值日,當日休息的領班負責安排,衞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衞生打掃和保潔,按宿舍內統一標準擺放物品,及時清理,打掃室內衞生,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牀鋪、物品,力求達到整齊劃一。

  四、宿舍物品的管理

  一、公司配發物品的管理

  公司配發的物品由宿舍長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佔用、損壞,如有丟失、損壞,須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物品的,根據情節的輕重,視其認識態度,給予相應處理。

  二、個人物品的管理

  個人物品須按規定擺設,不許亂掛、亂放,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關於物品的管理,關鍵要做到定人、定位、定物、分類管理體制,確保公私財物無損壞、無丟失。

  三、離職人員物品管理

  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全體人員必須在場,確認均繫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彙報主管,將情況反饋辦公室,予以結算工資。

  五、人員的管理

  公司內部員工須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及要求執行,其他人員管理如下:

  一、來訪人員

  員工的親朋好友來訪,需注意場合,把握好時間,不要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二、外來人員留宿

  宿舍內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員工直系親屬來訪或其他特殊情況下,需提前書面申請,呈報主管,待批示後方可按要求時限留宿,此期間該宿舍的安全由該員工全權負責。

  三、請銷假規定

  員工外出必須請假,不假外出、超時不歸將視情況按照制度做相關處理,請假人數每班控制在40%以內,病假需出具正規醫院病歷及收費發票、醫生建議休息單等憑證。

  四、離職人員的管理

  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後,一日之內必須離開宿舍(辭職或解聘人員宣佈後,應張貼於告示欄,知會全體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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