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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維保規章制度範本

消防維保規章制度範本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説越來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維保規章制度範本,歡迎閲讀與收藏。

消防維保規章制度範本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火災探測器是構成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核心部件,是現代消防報警與自動滅火系統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它的工作狀況好壞將直接影響整個防災系統的正常運行。對於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維護管理有以下幾點:

(一)加強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技術檔案資料的管理。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技術檔案資料整理和保存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不僅能夠提供消防工作方面的資料,對於“系統”本身的管理和維修也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安裝調試完畢後,用户應將設計、施工、安裝單位移交的有關係統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安裝中的技術記錄、系統各部分的測試記錄、調試開通報告、竣工驗收情況報告等加以整理,建立技術檔案,妥善保管,以備查詢。還應建立相應的操作規程、值班人員職責、值班記錄、顯示系統在所保護建築物內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系統運行登記表、設備維修記錄等,以使管理人員在工作中有章可循。

(二)報警裝置的檢查。

1、每季度採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在進行檢查時對某一火災探測器用專用加煙工具進行實際操作檢查。當火災探測器在接收到煙霧後,報警確認燈亮,表明該探測器工作正常,與此同時向報警控制器發出火災信號。還要檢查時鐘是否走動,有無發生火警的時間記錄。檢查後,值班人員應及時對設備進行消音、復位,以防時間過長而使設備元件被破壞。

2、每年用專用檢測儀器對所安裝的探測器,應試驗一次。

3、火災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後,應每隔二年全部清洗一遍,並作響應閾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試驗,合格者方可繼續使用,不合格者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4、每季度要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應用歷史最久、範圍最廣的一種固定滅火系統,具有滅火效率高、工作性能穩定、維護簡便、不污染環境等優點,可用於各種建築物中充許滅火的場合,可以自動撲救初期火災或為消防人員滅火提供技術手段。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必須始終處於臨戰狀態,一旦發生火災便能及時啟動噴水滅火。為此,平時應建立一套完善的,科學的`維護管理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系統始終處於完好狀態,確保被保護場所的消防安全。其系統的維護管理有以下幾點:

1、日常維護檢查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投入運行後,應堅持經常對其進行巡查,內容主要包括:

(1)消防水源的供水能力和取水設施。

(2)消防水泵及其動力。

(3)各種閥門的工作狀態,如總控制閥應常開。

(4)自動充氣裝置的工作狀態。

2、定期維護檢查

在日常維護檢查的基礎上,每季度或每半年應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進行一次徹底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1)檢查噴頭無有損壞、鏽蝕、漏水現象,使用年限較長的噴頭還應進行抽樣檢查,應保證噴頭外表清潔,特別是感温元件應無污垢,必要時進行清洗或更換:

(2)對報警閥進行開閥試驗,觀察閥門的開啟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鈴、延遲器和性能;

(3)檢查有無機械損傷和鏽蝕,油漆是否脱落,管道固定是否牢固,管內有無堵塞;

(4)檢查使用設備是否與原設計相符,有無不恰當的人為改變。貨物堆放如果增加,則會影響噴頭的噴灑範圍,進而影響滅火;

(5)模擬火災狀態,檢查系統的各功能是否能正常顯示。

三、火災自動滅火聯動控制系統

聯動控制系統對保護建築物內安全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因此每季度或每半年應對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系統、電動防火門、防火捲簾、通風空調、防煙排煙設備及電動防火閥等的控制設備動作進行檢查,要保證運行正常,在檢查時如果聯動系統動作正常,信號就會反饋至消防控制室,若是沒有信息反饋,説明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採取措施加以排除。

對滷代烷、二氧化碳、泡沫、乾粉等固定滅火系統,則可通過模擬試驗進行檢查。還應檢查控制中心能否強制消防電梯停於首層。在試驗火災事故廣播時,不論揚聲器處於何種工作狀態,都應能將其切換到火災事故廣播通道上。對所有的火災事故照明燈和疏散指示燈要試驗消防控制設備能否將其接通,並能否正常動作。

檢查所有切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防排煙、防火門、防火捲簾等轉換開關、警報轉換開關、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動作。對於在檢查中發現的故障,工作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以保證整個系統處於完好的狀態。

四、滅火器材的維護管理

使用單位必須加強對滅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維護。要對滅火器至少每季度檢查一次,檢查內容包括:責任人維護職責的落實情況,滅火器筒體是否有鏽蝕、變形現象;銘牌是否完整清晰;噴嘴是否有變形、開裂、損傷;噴射軟管是否暢通、是否有變形和損傷;滅火器壓力錶的外表面是否變形、損傷,指針是否指在綠區;滅火器壓把、閥體等金屬件是否有嚴重損傷、變形、鏽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滅火器的橡膠、塑料件是否變形、變色、老化或斷裂;在相同批次的滅火器中抽取一具滅火器進行滅火性能測試。滅火器不能挪作它用,擺放穩固,沒有埋壓,滅火器箱不得上鎖,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滅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內等,要將檢查滅火器有效狀態的情況製作成“狀態卡”,掛在滅火器筒體上明示。

要建立“滅火器維護管理檔案”,登記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的責任人;明確維護管理責任人的職責。滅火器經功能性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必須委託有維修資質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更換已損件、筒體進行水壓試驗、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維修單位必須嚴格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設置的建築消防設施,是預防火災,及時撲救初起火災的有效措施。對建築消防設施實施維護管理,確保其完好有效,是單位的法定職責。建築消防設施投人使用後即應保證其處於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建築消防設施的管理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消防主管具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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