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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衞安全防範制度(精選11篇)

學校門衞安全防範制度(精選11篇)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門衞安全防範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門衞安全防範制度(精選11篇)

學校門衞安全防範制度 篇1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市教委和區教育局關於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指標要求,進一步加強我校的校園安全工作,有效預防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特制訂學校門衞安全工作責任書制度如下:

1、學校門衞人員不少於2名,原則上挑選年富力強的同志擔任門衞工作人員。門衞工作人員年齡最大不得超過65週歲。條件允許情況下,門衞人員採用保安公司保安擔任。

學校門衞人員採取輪班的工作方式。若是夫妻兩人,則兩人全日上崗。任何時期,不能有脱離崗現象發生。

2、對門衞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培訓,所有門衞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凡進入校門的外來人員,必須嚴格進行登記,並檢查其能證實身份的證件。一般情況下,門衞同志及時通知要被訪的校內人員到校門,外來人員只能在校門外碰頭所要會吾的人員。對身份可疑人員,不予接待,並拒絕其進入校內。

4、早上,不要過早放學生入校,防止學生過早進校帶來安全隱患。下午放學後,至少應巡視校園一圈,檢查教室門窗是否關好,校園內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等等,並打開學校報警系統。

5、遇緊急情況要撥打派出所舉報電話,或及時按與110聯繫的緊急按鈕裝置。

6、門衞人員應認真完成好學校佈置的其它門衞工作。每學期未,學校對門衞人員進行考核,確定留用與否及獎懲措施。

學校門衞安全防範制度 篇2

1、宿舍門衞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生管理部門的學生會客登記制度。宿舍區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批准,非本區學生和其他人員一律不準入內。

2、白天學生上課期間,門衞人員應對宿舍區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時報告公寓辦,也可直接報告保衞部門。

3、上課、上晚自修期間各樓房總門應加鎖關閉,對學生宿舍曬涼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時拾回,並組織學生認領。

4、學生進入宿舍區,要嚴加看護,防止陌生人趁機混入;學生帶物出門,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之物要嚴加盤問。

5、嚴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時間不得離開崗位,嚴禁請學生代班。

學校門衞安全防範制度 篇3

1、門衞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衞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衞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衞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衞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衞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教學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學校門衞安全防範制度 篇4

1、學校門衞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專職保安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

2、學校門衞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3、學校門衞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衞電話聯繫,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後憑會客單予以確認。如被訪者正在上課或開會,門衞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衞室等候。

4、學校門衞應嚴格控制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隨意進校。

5、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後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6、學校門衞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票據的'及時準確發送,對老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儘快通知本人簽收,確保門衞值班室電話24小時有人接聽、傳呼。

7、學校門衞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8、學校門衞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的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單位和用人單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將學校門衞創建成安全窗口。

學校門衞安全防範制度 篇5

為了加強學校門衞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工作,門衞值班人員要講文明、講禮貌,樹立學校的第一形象,並遵守如下制度: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並填寫會客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者電話聯繫,確認後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繫工作,門衞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相關部門或行政值班人員聯繫。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外來務工人員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門衞或校門口。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人員不得留宿校內。

6、住宿學生夜間離校須經值班老師批准,門衞憑條放行。

7、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有關證明和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出。中午休息和放學時間,值班人員應加強門衞檢查。

8、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9、進校車輛必須登記,按指定位置停放。

10、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門衞做好紀律後,方能離校。

11、門衞接—班人員未到崗前,前班人員不得離崗下班。

12、交接—班前,前班人員應做好交接—班準備,後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位,查看值勤記錄,清點保安器械和公物,待雙方確認安全無誤簽名後,前班人員方可下班。

13、做好夜間巡查、節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門衞人員要勤巡邏、勤檢查、勤觀察,每班巡邏次數不得少於6次,確保安全。

14、每次巡邏檢查後,都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如實記清巡查時間,線路、部位、情況、採取什麼措施等,當班人員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責任區各部位進行閒聊、休息、睡覺、更不能提前記錄或做假記錄。

15、門衞室的報警設備處於正常狀態,規範使用,記好記錄。

16、認真履行門衞人員職責,不做與門衞工作無關的事

學校門衞安全防範制度 篇6

為維護好校園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衞工作規定如下:

一、門衞工作人員要憑證文明上崗、認真執勤。保持門衞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衞室。

二、進校人員必須登記掛牌,門衞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繫,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保持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政教主任簽名的出門單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後,才能放行。

六、做好報紙、信件、雜誌的收發工作,教工訂購的物品,到門衞室領取。

七、確保學校上課和下課鈴聲的準確,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八、確保學校監控錄像圖像清晰,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九、門衞工作人員要做好教學樓、綜合樓、行政樓的每天開關門工作,和人員清場工作。

十、門衞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衞室始終有人執勤。

學校門衞安全防範制度 篇7

為加強學校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制定學校門衞制度。

學校門衞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衞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衞工作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衞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按保衞科制定的規定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其它情況一律不準學生外出,遲到的學生必須按要求作好登記後才准許入校。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衞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經門衞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繫,經同意並完成登記後方可入校。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門衞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繫,到門衞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門衞工作人員與班主任老師聯繫並登記後進入。

四、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衞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衞工作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2、學校門衞工作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經有關部門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衞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學校門衞安全防範制度 篇8

1、門衞人員必須熱愛學校,責任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必須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衞常識,服從學校保衞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3、門衞人員值勤時要着裝規範、文明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查看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的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必須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衞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衞室等候。

7、教育門衞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閒雜人員閒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煙、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衞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衞處(科)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情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學校門衞安全防範制度 篇9

1、學校出入口設專職保安門衞,門衞工作有專人管理,門衞工作制度健全,責任明確。校們設門衞值班室,位置適當,視線開闊,牆體,門窗牢固。

2、學校大門堅固安全,開啟靈活,鎖定方便。門區有照明設備,便於夜間觀察。門衞值班室配備必要的值班用品,防衞器械和消防,應急照明器材。

3、門衞值班室應安裝報警裝置,其中重點部位有內部自動報警設施,門衞人員要堅持24小時值班。

4、門衞人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工作責任心強。夜間值班的門衞人員應為男性工作人員。

5、門衞人員值班時佩戴相關證件,文明執勤,行為規範。

6、門衞人員按學校規章制度認真檢查出入本學校的人員,車輛,物資等。對非本學校人員進入本學校的,要逐個查驗身份證件,嚴格登記手續。

7、年度內門衞人員無違紀,失職行為。

學校門衞安全防範制度 篇10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衞制度:

1、學校門衞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者,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本校學生出入校門須憑學生證和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7、按時開關大門。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門衞安全防範制度 篇11

一、學校門衞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衞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繫,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衞管理逐步實現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所有時間段安保工作。

三、學校保安員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和校產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保安員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詳細填寫來客登記,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保安員電話聯繫,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

五、學校門衞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車輛進出關。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校(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保安員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及時準確發送,對老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儘快通知本人簽收。

八、學校保安員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九、學校保安員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衞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縣保安公司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脱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保安員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下,力爭將學校門衞創建成安全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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