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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規章制度

教育規章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教育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教育規章制度

教育規章制度1

一、評價內容

《山東省義務教育地方課程環境教育課程實施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環境教育評價的主要功能在於促進學校環境教育的有效實施,促進學生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以及知識與能力的發展激勵學生、教師、學校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持續參與環境教育。依據此評價建議,我校將各年級段環境教育的評價內容定為“環保知識”、“環保意識”和“環保行為”三大方面。

二、評價方法

(一)日評價表:採用摘星星的方式進行評價,以平日的觀察、提問、積累為依據。

1.對環保知識的評價:教師通過課堂提問,問卷調查、小測試等方式,對學生環境教育基礎知識進行全面評估,表現突出者每次獎勵3顆星,良好者獎勵2顆星,一般者獎勵1顆星。

2.對環保意識的評價:通過在日常生活中觀察學生對環境問題的關注程度,通過各種形式引導學生陳述其有關環境的觀點並闡述理由等,對學生的環境意識進行評議。優秀者獎勵3顆星,良好者獎勵兩顆星,需要努力者獎勵1顆星。

3.對環保行為的評價:教師通過學生蒐集和整理信息、環境研究和環境保護活動記錄以及採取情景測驗等方式,對學生的環保行為進行評價。優秀者獎勵3顆星,良好者獎勵兩顆星,需要努力者獎勵1顆星。

(二)月評價表:每兩月進行一次總結性評價,包括自己評、夥伴評、老師評和家長評。時間安排在第二個月的最後一個周環境教育課上。

自己評:要縱觀自己兩個月活動中的表現,認為表現突出的塗紅色,認為自己比以前有進步塗黃色,認為自己還需要繼續努力的塗藍色。

夥伴評:以四人為一組,根據夥伴在活動中的參與情況、合作情況,對知識的掌握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價,並按相應的等級進行塗色。

老師評:根據學生獲得星星的數量,15顆星以上為優秀,塗紅色,8顆星——14顆星為良好,塗黃色,7顆星以下為還需努力,塗藍色。

家長評:學生將《成長手冊》帶回家後,由家長根據自己的觀察,對學生兩個月來的表現情況進行綜合評價,以激勵性的話語為主,也可以談談對學校環境教育的看法或好的建議等。

(三)總評價表:

平日表現:根據兩次月評價表中星星的數量來確定優、良、及格三個等級。30顆星以上為優,16—29顆星為良好,15顆星以下為及格。

期末考查:學期末,教師可根據環境知識測試或非書面考查形式考查學生水平,並依此給學生打出等級。

總評:本着以過程性評價為主的原則,按平日表現70%、期末考查30%摺合後,實行等級評價。

教育規章制度2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綜治辦、團中央《關於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和我校“五五”普法規劃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所有在校學生都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積極參加學校和社會組織的法制教育活動,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二、制定好課堂教育計劃,保證計劃、課時的落實。每學期法制教育課時不得少於10課時,利用班隊會、《品德與生活》課、《品德與社會》課、升旗儀式、法制副校長講座、板報展示、社會綜合實踐活動等形式進行法制教育,並把每年的三月和十二月定為法制宣傳教育月。

三、學校採用自編教育教材,《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消防法》、《交通安全法》等一些與小學生相關法制教育內容列入法制教育重點。

四、學校充分發揮兼職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的作用,組織和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動,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

五、學校要開闢法制宣傳欄、張貼法制掛圖、播放法制教育影片等形式定期宣傳基本法律常識,通過開展班隊活動,引導和保障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

六、開闢學校網站中的“依法治校”,利用學校網絡對學生進行網絡法制教育,提高學生對網絡犯罪的認識和抵抗能力,讓網絡在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

七、進一步完善學校法制教育制度,制定評估、檢查的具體標準,定期考核,使學校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規範化。

教育規章制度3

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資源使用登記制度

一、專職管理教師負責遠程教育資源接收、下載、處理、刻錄工作。

二、專職管理教師負責遠程教育資源按學科分類、編制目錄,負責對資源庫的管理。

三、學科教研組要定期對遠程教育資源進行研究,廣泛應用在教學活動中。

四、建立教師使用登記制,逐步將教師每學期應用遠程資源開展教學活動納入考核指標。

五、建立和完善學生自主學習遠程教育資源登記制。

六、定期收集遠程教育資源和應用效果的意見反饋。

七、定期向上反饋改進遠程教育資源的意見。

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光盤播放教室管理制度

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光盤播放教室管理制度:l、光盤播放教室是運用現代教育技術從事教育教學的場所,應配備現代教育技術專(兼)職人員進行管理。光盤播放教室必須做到防火、防盜、防潮,對光盤播放設備應按使用説明書做好維護和.

教育規章制度4

一、 學校的一切收費納入鎮(處)教委財政部門統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二、 鎮(處)教委經費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小學300元以下,中學500元以下,由校長審批,小學300元以上(含300元),中學500元以上(含500元),需支審批表,報鎮(處)教委副主任審批。

三、 各項收入來源,要求合法,符合規定的範圍標準,使用財政統一的收費票據,禁止以任何名義向學生亂收費,嚴禁非財務部門收取、存放資金。

四、 各項收入的原始憑證,經主管人審核後,並有經辦人、驗收人和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入帳,否則不予報銷。

五、 會計、出納要錢帳分開,分工明確,盡職盡責,保證資金安全,管好用好各項經費。

六、 各項專用資金要嚴格按規定提取,分別單獨核算管理,做到專款專用。

七、 嚴格控制借款,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准,並在規定時間收回或結算,因出公差借款要在返回三日內結清。

八、 學校實行帳務公開,按時公佈經費收支情況,鎮(處)教委對所屬單位的財務作定期進行檢查監督。

教育規章制度5

為了確保工作室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工作室成員除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外,須遵守下列制度。

一、學習制度

1、工作室成員要不斷學習教育理論,研究新課標、新課程、新教法,不斷改進教學方法,總結交流教研活動經驗,不斷探索教育教學規律。圍繞教科研課題、課堂教學每月進行一次集體學習、交流活動,堅持自覺學習和自覺反思,並做好學習活動記錄。

2、工作室成員每期的自我發展計劃中明確學習內容、學習目標,根據目前及今後教育教學改革趨勢在教育教學理論等方面有選擇性的學習。

二、研討制度

1、工作室成員積極參加各級各類教學研討活動。

2、工作室建立“每月一主題”研討制度。由工作室主持人根據研究方向確定主題,每月集體研究一次。

三、交流制度

1、名師工作室定期進行學術研討交流活動。

2、建立名師工作室網頁,實現優質資源共享。開闢名師對話、優秀案例選登、名師風彩等欄目,提高工作室知名度和輻射效應。

3、工作室成員不斷髮揮工作室中名師的示範、引領作用,帶頭出研究課、觀摩課、示範課。

4、認真做好“傳幫帶”活動,積極承擔培養青年教師的任務,定向結對培養青年教師,培養過程規範,培養效果明顯。

四、課題管理制度

1、工作室成員要積極開展課題研究工作。根據課題研究方案,在每一階段制訂具體的研究實施計劃,及時作出階段總結。

2、課題必須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活動記錄、有階段小結、有結果分析、有實驗報告和實驗鑑定。

3、每個成員必須以嚴謹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從事課題研究工作,多出科研成果。

4、帶動更多的青年教師進行紮實有效的課題研究。

五、經費制度

1、學校一次性投資給工作室提供辦公場地及辦公配套設施。並按一定比例每期劃撥辦公經費。

2、工作室成員個人開展與工作室相關活動需使用經費的需書面向名師工作室負責人提出申請,並報學校校長審核。

六、獎懲制度

1、工作室設立“工作室優秀成員”、“工作室學習積極分子”等獎項並每期評出,以獎為主。

2、根據工作方案制定名師工作室成員考核標準,考核結果可作為教師評優評先依據。

3、對於不求進取,不能按時完成工作室佈置的成員進行勸退工作。

教育規章制度6

幼兒園健康教育規章制度一

1、重視健康教育,通過各種健康教育活動,從小培養幼兒良好的衞生習慣,促進身心健康。

2、定期更換健康內容,內容力求貼近幼兒生活,形式力求活潑新穎、圖文並茂、淺顯易懂。

3、將健康教育內容列入教學內容,形象生動的講授各種健康知識。

4、通過各種形式對家長進行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識,實行家園共同促進。

幼兒園健康教育規章制度二

1、保健醫生和保教管理人員通過幼兒園各種會議、園本培訓、發放資料和健康諮詢,對幼兒園教職人員進行疾病防治、健康科普知識教育,培訓護理幼兒和應急救護的技能。

2、教師和保健醫生通過遊戲、教學活動、外出參觀和觀看科教電影等途徑,向幼兒進行衞生保健宣傳和健康教育,培養幼兒自我保護意識、自我保護能力、健康意識和良好的衞生習慣培養。

3、幼兒園和保健醫生通過家長宣傳欄、幼兒園網站、家長學校講座、家長座談會、發放宣傳資料、電話交流、面對面的諮詢指導等途徑,向家長進行預防幼兒常見病、傳染病、培養幼兒良好衞生習慣的宣傳教育和傳授健康教育經驗。

幼兒園教育科研規章制度三

一、大、中、小平行年齡班教研組每週一活動一次,研究活動重點、難點以及教育方法和教具的使用。每週四研究下週教育內容及活動安排並制定計劃。

二、全園設立教育科研組,每兩週活動一次,主要任務是學習園內外教育信息,改革創新教育方法,承擔對外觀摩任務,提高教學質量。

三、各班教師根據要求作計劃。教材的選擇,根據本班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實際水平而定。

四、教師在備課時間要認真備課,不做與備課無關的事情,按照要求,按時交班級計劃、月主題計劃、周計劃以及教育筆記。

幼兒園師德宣傳教育規章制度四

"振興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興教育的希望在教師"。教師的羣體素質,特別是教師的職業道德關係到未來的教育發展,關係到民族的振興。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憑着對國家、民族、幼兒園的高度負責的精神,特制定如下制度:

1、根據上級指示精神,每學期制定教師師德教育學習計劃。

2、師德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定期為教師進行師德專題講座。

3、定期組織教師學習《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行為規範》、《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等相關法律法規。

4、定期進行師德標兵評選活動。

5、師德教育要納入教師繼續教育計劃之中。

6、師德教育要有嚴格考核評估制度。

7、每學期要有師德建設工作專題總結。

幼兒園駕駛員教育規章制度五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到了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二.車隊要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三.因工作需要,安全教育活動檔案不在分局的駕駛員要自覺參加所在地交警中隊舉辦的安全教育活動。

四.車隊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五.定期對駕駛員開展業務技能比武競賽,對優勝者給予一定幅度的物質獎勵。

六.車隊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台帳記錄,以便備查。

教育規章制度7

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措施

一、遵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以校長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等同志為組員的安全教育組織網絡,負責學校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學校堅持三檢查制度(開學、期中、期末統一檢查)

2、各部門堅持平時常查、常抓,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

二、強化安全意識,組織安全講座,落實安全措施。

1、各校每學期要制訂好安全教育工作計劃,用“請進來”的辦法定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知識講座。

2、定期召開家長座談會,建立學校、社會、家庭“三結合”安全教育網絡。

3、建立放學排隊護送制度(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負責排隊護送到大門口)。成立以自然村為單位的路隊小組,學習交通安全常識,開展安全知識競賽。

4、學校規定凡十二歲以下的兒童一律不得騎自行車上學,十二歲以上學生須家長打報告學校同意後方可騎自行車上學。

(二)安全教育責任制

為確保安全教育落到實處,明確安全職責,增強安全防範意識,特制定崗位責任。

一、校長職責:

1、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制訂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制度;

2、加強對各職能部門的督促檢查,落實安全制度;

3、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有關安全工作新情況、新問題,保障學校安全,做到警鐘長鳴;

4、切實解決學校工作中的不安全隱患,建立嚴格的外出活動報批制度(班主任、輔導員向校長報批)

二、總務處職責:

1、及時進行校舍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加強對小店、食堂等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禁止無證經營,嚴把食品衞生質量關;

3、經常對教育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設施安全可靠,無安全隱患,同時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加強財產和經費的安全管理,嚴防失竊;

4、加強學校用電安全,定期組織對用電設備進行必要的檢查。

5、加強對學生外出用車的管理,保證學生用車的安全。

三、教導處職責:

1、認真組織開展有計劃的安全教育活動,做到內容落實,如“安全教育周”、“防災減災日”、“交通安全反思日”、“法制宣傳日”等;

2、貫徹落實學校安全教育規章制度,並進行督促檢查;

3、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各項教育教學活動,並使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做到誰組織誰負責;

4、建立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做到及時、準確。

四、班主任職責:

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對學生進行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教育規章制度8

1、教育科研活動在學校教育科研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

2、學校教科室組織實施校級以上教育科研活動的開展。

3、教科組(或課題組)組織安排常規性教育科研活動的開展。

4、學校教育科研活動內容包括:學習培訓、調查實驗、論文寫作、學術研討、專題講座、專題報告、研究課或彙報課活動、階段性總結、資料收集整理、成果提煉以及課題開題會、課題研討會、課題小結會和結題鑑定會等。

5、常規性教育科研活動內容包括:理論學習、素質培訓、課堂教學研討、教材研析、教法探究、專題講座、學術研討、論文寫作、課題研究、信息傳遞等。

6、學校每週開展一次教育科研活動,單週學習,雙週講座。各教科組根據組內特點安排每兩週一次的常規性教育科研活動,活動時間由各教科組具體確定。

7、校級教育科研活動由學校教科室確定中心發言人,確定主題內容;常規性教育科研活動由教科組(或課題組)組長中心發言人,確定主題內容。

8、學校教科室和教科組在每學期初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科研活動計劃,屆時根據主題內容開展活動,有主持人、主講人、活動記錄。主講人要有講稿、教案等發言材料。各項活動都必須提前充分準備,嚴禁臨陣磨刀,有名無實走過場。

9、教育科研活動的開展,形式要多樣化,內容要豐富化,力求實在、實際、實效。對大型教育科研活動要注重課件、教具、錄音、錄像的使用和管理。

10、注重教育科研活動的真實、詳盡記錄、資料的整理收集、正效應的宣傳

教育規章制度9

1、工作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到崗、按時下崗。

2、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衞生由當日工作人員負責打掃,要求整潔舒適。

3、心理諮詢人員應熱愛諮詢輔導工作,不斷努力於專業實務、教學、服務與研究,以提高自己得專業素養,並推動這以事業得發展。

4、作為心理諮詢人員須有效收集資料,作為諮詢輔導工作的依據。要求在諮詢時,須學會傾聽,做好記錄並及時整理來訪者的材料,做好分析與總結。

5、在一定時期內要將諮詢情況(諮詢檔案和記錄卡)歸檔,備以後查閲。

6、心理諮詢人員應嚴格遵循保密原則,未經當事人許可,不泄露會暴露當事人祕密的信息,違者後果自負。諮詢測量用表不可外借、複印,由負責人統一管理使用。

7、諮詢人員若不能當時解決問題,須查閲相關資料後再行約定時間解決。

8、心理諮詢人員只能接受其能力範圍內的個案,不負責治療心理疾病,有心理疾病和精神病(如抑鬱症、神經症、精神分裂症)等的患者,在初步診斷後,應聯繫監護人推薦到專業性機構確診治療。

9、諮詢人員應與當事人建立良好關係,並尊重當事人的意見,不得為滿足個人之需而犧牲當事人得利益。

10、諮詢輔導時的記錄包括筆錄、測驗資料、信函、音像資料等均應作為專業資料予以保密,只有在當事人同意之後,才能提供給他人使用。

11、諮詢輔導記錄資料若用於諮詢人員的訓練或學術研究,記錄內容必須改動,以保障當事人不被識別出來。

12、如果當事人的行為可能對自己或他人生命造成傷害時,諮詢人員必須採取行動或告知相關機構或人員,並儘可能與其他專業人員會診。緊急情況處理過後,應設法讓當事人(或監護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

13、諮詢人員值班時間不得帶無關人員進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若有熟識之人來到中心,值班人員可以接待,但不得影響值班;未經負責人允許,不得擅自將辦公室物品借給他人或組織使用。

14、中心工作人員要遵守管理制度,愛護室內公共財產,嚴格要求自己,做到愛室如家。

心理諮詢教師工作守則

1、心理諮詢教師應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在工作中建立並執行嚴格的道德標準。

2、心理諮詢教師應注意加強自身修養,通過自我心理分析,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質。

3、心理諮詢教師應通過理論學習和工作實踐、教學和科研活動,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和專業水平。

4、心理諮詢教師應明確瞭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職能界限,不作超越自己能力和職能範圍的事情。

心理諮詢教師對來訪者的責任

心理諮詢教師在工作中要體現心理諮詢服務“助人自助”的原則,對來訪者負責,使他們獲得適當的服務並由此獲益。

1、心理諮詢教師應對諮詢者一視同仁,不得因來訪者的性別、民族、家庭背景、學習成績和樣貌等因素歧視來訪者。

2、心理諮詢教師在治療關係建立之前,應使來訪者明確瞭解心理諮詢與治療工作的性質、工作特點這一工作可能的侷限以及來訪者的權利和義務。並就對工作重點與來訪者進行討論並達成一致意見,必要時(如進行實地衝擊療法)應與來訪者達成書面協議。

3、心理諮詢教師應明確其工作的目的是促進來訪者的成長、自強自立,而並非使來訪者在其未來的生活中對心理諮詢師產生依賴。 [1][2][3][4][5]

心理諮詢教師與來訪者的關係制度

心理諮詢教師應尊重來訪者,按照本專業的道德規範與來訪者建立良好的治療關係。

1、心理諮詢教師應對自己所處的位置對來訪者的潛在影響有清楚地認識,不得利用來訪者對自己的信任或依賴謀取私利。

2、為保證諮詢與治療工作的客觀性,心理諮詢教師應避免在治療中出現雙重關係(即應避免與熟人、親友等建立治療關係);如果雙方的治療關係已超越了工作界限(例如來訪者移情現象過於嚴重),應採取轉換心理諮詢教師等措施終止這一治療關係,並在檔案記錄中做出説明。

3、當心理諮詢教師認為自己不適合於對某個來訪者進行工作時,應對來訪者作出明確的説明,並且應本着對來訪者負責的態度將其介紹給另一位合適的專業人員,並在檔案記錄中做出説明。

心理諮詢教師保密制度

保護個人隱私,是心理諮詢工作者一項非常重要的責任,除特殊情況外,任何心理諮詢教師和諮詢員均應遵守保密制度:

1、心理諮詢教師(員)在諮詢工作中收集的個人資料,包括個案記錄、測驗資料、信件、錄音、錄像和其它資料,均屬於專業信息,應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保存,除司法機關憑介紹信可以借用外,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

2、心理諮詢教師(員)在諮詢工作的開始就應向諮詢者説明心理諮詢與治療工作的保密原則,以及這一原則在應用時的限度。這一原則同樣適用於集體心理治療。

3、只有在來訪者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對治療或諮詢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在因專業需要進行案例討論或進行教學、科研、寫作等工作時,引用案例時均需隱去那些可能會據此辨認出諮詢者有關信息的資料。得到來訪者書面許可的情況可不受此限制。

4、心理諮詢教師(員)在工作中發現來訪者有危害自身或危及他人及社會安全的'行為時,必須採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必要時應通知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機關,此情況可不受保密原則限制。

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工作職責

1、面向學生開設心理諮詢窗口,以預防為主、發展性諮詢為重點,做好學生心理健康的預防工作。針對普遍問題,適時開展團體心理輔導。

2、廣泛宣傳心理健康知識。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強化學生的參與意識,提高廣學生的興趣,陶冶學生高尚情操,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3、編印心理健康教育刊物和資料,開設心理健康教育網頁,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載體,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

4、組織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程的教學。傳授心理調適知識和方法,引導和幫助學生樹立心理健康意識,學會自我心理調適,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提高承受和應對挫折的能力以及社會生活適應能力。

5、開展學生心理知識系列講座。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和心理調適技能。

6、指導“學生心理協會”的各項活動。開展各種校園心理文化活動,營造健康校園心理文化氛圍。

7、適時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並對重點學生進行回訪和跟蹤輔導。

8、組織培訓教師心理諮詢專幹,不斷提高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及諮詢服務的專業水平。

9、學生心理測量測驗,預防心理疾病,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10、做好學生心理素質狀況等調研工作。分析研究不同特徵學生的心理特點,撰寫研究報告,開展心理健康與發展方面的課題研究。

11、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工作時間:遵循正常工作日作息時間。

上午:8:00----11:25下午:1:00----4:30

德州一中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心理諮詢師道德規範

1、責任

認真遵守國家各項法規;瞭解諮詢工作的重大社會意義,對這項工作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不得抱有個人的、組織的、政治的或宗教的目的;不斷充實諮詢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以促進自身的專業成長,提升服務品質,發揮心理諮詢的功能。

2、來訪者的基本權利

把尊重來訪者的基本權利放在第一位;來訪者有接受和拒絕輔導與心理諮詢的權利,不得強迫、利誘、歧視和拒絕;來訪者有隱私權,不得強迫、誘導或規勸其表露隱私,以免造成心理傷害;來訪者有維護、建立及追尋自身價值觀和人生觀的權利,不得強制其接受諮詢者的價值觀和人生觀。

3、諮訪關係

心理諮詢師與來訪者應維持專業的諮詢關係,不能輕易將諮詢關係改變為社交關係或其他的諮訪關係;這樣一種專業或職業性關係,是諮詢師和來訪者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地點為特定的目的發生的關係,除此之外,雙方不再有別的瓜葛;這種關係中沒有長遠的利益、情感聯繫,不存在對方會利用這種關係對自己進行控制和威脅,再加上保密性原則,就可以使諮詢雙方敞開心扉,投入到諮詢過程中。

4、保密

在諮詢過程中獲得的資料均屬機密,應予以保護,未經來訪者授權和允許,不得外泄;凡是諮詢記錄、錄音、錄像、來往信函、相關文件和測驗結果及解釋,應妥善保管,嚴禁外泄。因故必須提供給相關人員參考時,必須先徵得當事人的同意,提供和閲讀資料者也有保密責任;在因專業需要進行案例討論或採用案例進行教學、科研、寫作等工作時,應隱去那些可能會據以辨認出來訪者的有關信息;當維護來訪者權利和保密原則發生衝突時,即來訪者的行為傷害到自己和他人、社會安全時,可以不受保密原則的限制,同時設法阻止來訪者發生這種行為,遇此情況要冷靜處理。

5、同行關係應尊重其他諮詢者及其有關同行的權利和技術,合作共事,互相幫助,不得妨礙他人的業務工作;接受和處理來訪者時,若發現來訪者正在接受其他諮詢人員的諮詢,應徵得該諮詢者的同意,並要求取得相關資料,否則應拒絕給予諮詢或立刻停止諮詢。

6、具體守則

有些心理諮詢的守則既需要心理諮詢師遵守,也需要來訪者明確。諮詢師在諮詢初期,即向來訪者説明基本守則的內容,包括會談時間、會談頻率、會談地點、會談費用與諮訪關係等,並取得來訪者遵守的承諾。在隨後的諮詢過程中,雙方要言行一致地維護這個基本守則。

(1)會談時間與頻率

心理諮詢師在進行初次會談時,便應該向來訪者説明每次會談的時間長度和頻率。一旦確定後,儘量不要改變,除非是有特殊情況出現時,這便是關於時間的基本守則。如果偶遇到必須延長時間或者變更時間的情況,必須説明緣由。

(2)會談的地點和會談室的佈置

心理諮詢的實施地點要固定,最好是專用的會談室,內部的佈置和座位也應固定。

(3)會談費用與收費方式

鑑於我校對內採取免費諮詢,在此不做詳解。

德州一中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心理諮詢來訪者注意事項及流程

來訪者最好提前到心理諮詢室辦公室預約(或電話預約)、登記;先登記後諮詢;您可以自由選擇諮詢教師。

心理諮詢室一般是按照來訪者的來訪先後順序安排諮詢時間的,因此諮詢需要提前預約,不能隨到隨談,請您理解並遵守。

預約之前,請先查看一下您的課程表,看一看哪天的哪一個時間段您有空閒時間,以便在預約時更快的與諮詢師協商,確定諮詢時間。

預約諮詢時間後要守時,不要提前,也不要遲到。如果因特殊情況不能赴約,應務必提前通知諮詢師,以免浪費資源。如未事先告知而沒有按時來訪,我們視為您自動放棄諮詢資格。

一次諮詢的時間一般為45分鐘左右,一般不超過60分鐘,因此注意您的傾訴時間,用大量時間去講述一件事的細節其實是不必要的。諮詢師更關注您內在的思想觀念及對問題的認識。如諮詢師對上一個來訪者諮詢尚未結束,請您在接待室稍作等候,但請您一定保持安靜。

請事先想好同諮詢師談些什麼,以便較快進入主題,更加有利於雙方的溝通和理解。如首次諮詢請認真、如實填寫《心理諮詢檔案》首頁,以便諮詢師工作存檔與保證每次諮詢的連接。

對諮詢師的問題最好如實作答,坦誠訴説您的真實情況和感受,以便讓諮詢師更容易對您的問題進行分析和判斷。

不必過分地關注自我的表現與形象。諮詢師並不太關心您表層的東西,也不會對您進行價值判斷,而是更注重解決您的心理困惑。

不要希望一次諮詢就“根治”。心理問題的產生有一定的過程,而解決心理問題往往也要有一個過程,那種希望立即有“良方”或“特效解藥”的想法是不現實的。

不要期望由心理諮詢師給您“決策”。沒有最好的選擇,只有適合自己的選擇。心理諮詢師只能為您提供不同的觀點和視角,幫您分析問題,讓您更清楚自己的“癥結”,最後的“大主意”還得由您自己拿。

來訪者如果對諮詢進程不滿意可隨時終止諮詢或變更諮詢師。

諮詢流程圖

心理諮詢流程:認真閲讀來訪者注意事項→選擇心理諮詢教師→預約諮詢時間→按預約時間來訪

我們的宗旨:您的成長是我們的期許,您的獨立是我們的驕傲,我們的目標是—助人自助!

德州一中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鎮江市香江花城小學心理諮詢室制度

一、輔導室工作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到崗、按時下崗。

二、輔導人員接待來訪者時,必須熱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輔導人員在諮詢或者輔導時,須學會傾聽,做好記錄。

四、輔導人員在分析問題時,要做到客觀、仔細、耐心。

五、輔導人員要及時整理來訪者的材料,並做好分析與總結。

六、輔導人員要為來訪者嚴守個人祕密,違者後果自負。

七、輔導人員若不能當時解決問題,須查閲相關資料後再行約定時間解決。如遇有重大突發事件,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九、輔導人員遇到確有心理問題嚴重到精神問題者可介紹到他處就醫。

十、被輔導者應秉着三“誠”態度即:“誠實”、“誠懇”、“誠心”。不得以玩玩的心態來對待。

十一、被輔導者在接受輔導人員的輔導過程中,應該虛心認真的和輔導人員進行交流,講述自己即將或者要面臨的困惑和問題。

心理諮詢室保密制度發表時間:20xx-1-2410:38:19訪問次數:719諮詢人員必須遵守:

一.除徵得來訪者本人同意,不得向其父母、教師、朋友談及來訪

者的諮詢內容和隱私;

二.能在報刊上報道來訪者的典型案例分析,但須注意文字技巧,

除本人同意外,不得披露來訪者的真實姓名和所在學校名稱;

三.除有關心理諮詢人員外,不允許任何人查閲心理檔案;

四.除來訪者觸犯法律,並經公檢法機關認定證明外,任何機構和

個人不得借用心理檔案。

教育規章制度10

近期我行集中開展了規章制度學習,通過對職業操守指引、員工合規手冊和重要制度的學習,使我更加清醒地認識到學習法律法規,遵守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下面根據學習情況,結合個人實際談一點自己的體會。

一、通過學習提高了思想認識,增強了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通過這次規章制度學習教育,使我深刻地認識到,不熟悉規章制度就不可能按章操作,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規章制度,併成為一名合格的員工。當前金融系統發生的許多案件除故意犯罪因素外,大多數都是因個別員工規章制度意識不強,違規操作而造成的,不但給國家造成了損失,而且也毀了自己的人生和前程。因此,掌握學好各項規章制度,對我們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現實意義。

二、通過學習進一步掌握了學習方法,併力求在理解和用運上下功夫。各種重要制度的學習不是一蹴而蹴,要靠長期的學習和積累、理解和運用,要養成長期學習的習慣,要有刻苦鑽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實踐中去學習,並自覺做一名遵紀守法,遵章守紀的合格員工。學習重要制度,我認為沒有捷徑可走,要在短期內熟悉確有難度,而且做為上班的員工,也沒有那麼大的精力,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重點地去學,下功夫去理解和記憶,以便在工作中夠熟練地用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票據法》、《支付結算管理辦法》和內部頒佈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管理辦法》、《會計、出納基本制度》、《人民幣結算帳户管理辦法》、《會計業務印章管理辦法》、《有價單證及重要空白憑證管理辦法》等我們就要重點去把握、去理解。在學習方法上,要做到學習與實踐運用相結合,使每一名員工不斷提高金融從業人員按照規章制度規約束自己的自覺性。只有這樣才能加深理解,並能在工作中自覺做到不違章、不違紀。

三、通過學習要強化制約、進一步提高自我防範能力。當前,金融業電子化發展速度明顯加快,同時個別犯罪分子利用我行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進行金融科技犯罪。因此,通過近一個時期的學習,聯繫自己所從事的崗位,我認為當前關鍵要加強對基層一線操作人員的選用和教育,切實把那些政治思想上靠得住的員工放到重要崗位上;要強化制約,嚴格遵守業務操作流程管理,嚴格遵守授權操作管理辦法,盡職授權,嚴格審查每筆業務的發生,業務運作不能交叉,櫃員離崗必須人走章收、正式簽退操作櫃員號,從源頭上杜絕作案機會;同時要加強事後監督,監督金融會計憑證的真實性,賬户、賬表數據的有效準確性。

四、規章制度的全面推行與嚴格實施,有助於我們加強自身的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同時也進一步促進了制度建設,通過這次規章制度的認真學習,我充分認識到我們作為一個團體的紀律性和組織性,更加深刻地明確了嚴明的紀律對於一個團體的重要性。制度不僅是指導我們工作的指示燈,更是規範各個部門使其順利工作的保障。

因此,我將在工作上努力按照規章制度中的各項要求,規範自身行為,認真完成工作,改進不完善之處,發揚自身優點,保證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

教育規章制度11

一、入會要求

1、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批准統一發放會員證,持證參加。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讀書會的規章制度;遵守讀書會章程,服從讀書會的管理和安排,執行讀書會的各項協議和決定;

3、按時並積極參加讀書會的各項活動;

4、活動中積極協助活動的組織者和工作人員開展活動,自覺維護讀書會的形象和聲譽,愛護讀書場所公共設施。

5、愛護書籍,自覺維護公共衞生。

二、活動時間、地點

時間:每週二晚19:00——21:00

地點:新泰綠城玉蘭花園服務中心一樓圖書閲覽室

讀書會活動不限於每週二晚舉行,鼓勵成員有一定程度的延伸活動;鼓勵成員以其他形式在其他地點進行活動,有興趣的成員做好準備後可以提出增加讀書會活動的申請,參加人員以自願為原則。

教育規章制度12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生人身和學校財產的安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章,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安全防範

1.每位教職員工都應當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預防為主,強化防範措施,開展羣防羣治。

2.加強對庫房、生活用水的管理,嚴防壞人投毒破壞,預防食物中毒事故。

3.加強對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和防範,完善重點防火部位的防火設施,配齊配足滅火器材,預防火災事故。

4.嚴格用電管理制度,對學校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維修,及時更換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線路,禁止超負荷或違章用電。

5.學校集會、大型活動、做操、放學及遇有緊急情況,班主任及跟班教師要到位,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下樓梯,防止因擁擠、踩踏造成傷亡。

6.學校體育、藝術場地、器材及體育、藝術等教學活動均應符合運動安全要求。運動項目和運動強度應適合學生身體狀況,嚴防運動安全事故。學生上體育課,教師必須跟班、帶隊,現場組織指導,以防發生意外傷亡。

7.對於要求接學生放學的家長,教師一定要確認其身份才能將學生交其接走。

8.學校勞動教育及衞生等工作,應當注意學生年齡和體質條件,禁止學生爬高、登窗台、翻欄杆進行打掃,不準學生隨意觸動電器。

9.學生實驗應充分考慮安全保護措施,實驗課教學要有科學的操作程序和具體要求,嚴防學生接觸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的物質。有關實驗老師要認真負責,嚴防實驗事故。

10.學校電腦室要防止電路電線的損壞,保護電器設備的正常使用,經常進行維修,由電腦專任教師負責。如發現電線有異味要及時上報總務處予以妥善處理。

11.禁止學生進行不安全的活動遊戲,嚴禁跳樓梯、爬欄杆、翻圍牆、在樓梯走道奔跑跳躍、追逐打鬧、隨帶利器火種。教育學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電用火安全。班主任要向學生經常傳授自護自救的生活安全常識。

12.實行學生外出春遊、參觀、參加社會實踐等活動的報批制度,未經批准不得擅自組織。學校或年級(班級),獲准後應周密安排,精心組織。並有安全保障措施。

13.學校門衞值班人員嚴格值勤保衞和夜間巡邏制度,並做好來訪人員的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

14.學校配置消防設備,在消防部門配合下進行防火滅火知識教育,總務處、校長室負責做好。

15.學校注重衞生防疫工作,做好傳染病、流行病的預防、控制工作,做好預案,嚴防傳染病流行。

二、教育培訓管理

1.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長負責,並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

2.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校內各有關部門或人員應分工協作,積極配合。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教育先行,齊抓共管,羣防羣治的原則,共同做好教育培訓工作。學校的每個教職工都有維護教學秩序,保護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義務。

3.堅持經常性和階段性相結合的原則,加強對學生進行家庭生活、户外活動、社會生活、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識教育和自護自救技能培訓,在學生中開展普及法律知識教育,貫徹《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使學生增強法制意識和紀律觀念,鍛鍊和提高學生自護自救能力。

4.定期(每學期至少一次)組織門衞、食堂等專業人員的業務知識和治安防範技能的教育培訓以及全體教職工的法律知識教育和治安防範意識、技能的教育培訓。抓好門衞管理、課外活動安全管理、學生日常行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園秩序安全管理、大型集會安全管理以及學校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避免各類事故發生。

5.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和學校的各項

規章制度,在日常教學及各項活動中,聽從指揮,服從管理,遵守公德,注重自己人身和財產安全。

教育規章制度13

為加強宿舍管理,強化學生法制、安全教育意識,避免重大惡性事故發生,給全體學生創造一個健康、整潔、優美、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特規定如下:

1、防火。嚴禁任何人夜間在宿舍點蠟看書學習,嚴禁在宿舍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引火物品進入宿舍,消滅火源,堅決遏制火災發生。

2、防觸電。嚴禁任何人在宿舍亂拉、私拉電源、使用各種電器、損壞各配電設施。自然損壞,及時找電工修理,嚴禁觸摸帶電破損開關,擦燈管等。

3、宿舍內嚴禁存放各種棍棒、大小刀具、鐵器及運動器材(如臂力器拉簧,啞鈴等),宿管會隨時清理沒收運動器材,學生放假帶回家中。

4、嚴禁從宿舍二樓沿一樓護攔、雨遮下樓,嚴禁擦二樓以上外面玻璃,

嚴禁將半身伸出樓外探望、晾曬衣物。

5、禁止在樓內、宿舍、樓道、樓梯追逐打鬧,擁擠玩球,嚴禁從樓上扔東西,風天遠離樓玻璃窗下。

6、不持證明,上課期間不得回宿舍或滯留宿舍,不準帶外人、生人進入宿舍或留宿,不得擅自夜不歸宿。

女生樓,男生莫入,男生樓,女生禁入。夜間找人,概不會晤,特殊情況必須有書面假條,證人,並登記註冊。

7、放假、上課,離開宿舍必須關窗鎖門,宿舍內嚴禁放錢及貴重物品,避免丟失。

8、帶到宿舍的食物必須乾淨、新鮮,嚴防食物中毒,講究衞生,食用後餐具剩物必須及時刷淨、清理。

9、嚴禁在宿舍傳看淫穢書報刊、聽不健康歌曲,嚴禁酗酒、賭博。

10、嚴禁在宿舍打架鬥毆、動用武力、器械。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自覺遵紀守法。

以上規定,公佈之日起執行,違反規定,視其情節輕重,依據學校紀律,嚴肅處理。

教育規章制度14

一、教學計劃制定常規

1、各備課組須在開學預備周內集中學習《新課程標準》,熟悉新教材,集體擬定學期教學計劃。

2、計劃內容包括:學情分析、教材概述、進度安排。

3、措施包括:作業計劃,學困生、優生輔導計劃,單元測試、考查計劃。

4、教研教改包括:研究課(課題、承擔者、研討日期、上課日期及評價日期)、教學實驗(課題、實驗方案、實驗細則)、講座(課題、承擔者、時間)、競賽活動安排、活動課安排。

5、計劃由備課組長制定,在預備周內組織本組教師討論,確定後,每位老師結合班級實際情況填寫教學計劃表,在開學第一週內交教學部備查。

6、備課組長在開學第一週內應交給教研組長(學科組長)一份本備課組教學計劃。

7、學期教學過程中,須嚴格執行教學計劃,保持教學進度一致。

二、教案書寫常規

1、課前書寫教案,不得無教案上課。

2、每位課任老師課前按教育部頒發的周課時標準在專用教案紙上書寫教案。

3、書寫教案前,須研究學生的認知基礎,須認真鑽研教材及其參考資料。

4、寫教案時,須寫好課題、日期、教學目標、學習策略、教學用具、教學流程。

5、若是研究課或公開課的教案應在教案上註明授課時間、聽課單位(或個人)。

三、上課常規

1、預備鈴響後,教師應站在教室門口,做好上課準備。上室外課(勞技、實驗、體育等)教師應提前到達上課場所。

2、課堂45分鐘,嚴禁課堂教學的隨意性,把握好組織教學環節,力求優質高效。上課有充分的準備,有講有練,將知識傳授和思想教育有機結合,面向全體學生,分層施教,優化每個教學環節。實驗課、體育課、活動課要自始至終組織安排好學生活動,不得提前讓學生下課。

教育規章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中小學電化教育工作並加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是在教育教學過程中,運用投影、幻燈、錄音、錄像、廣播、電影、電視、計算機等現代教育技術,傳遞教育信息,並對這一過程進行設計、研究和管理的一種教育形式;是促進學校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有效途徑和方法;是實現教育現代化的重要內容。

第三條 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應從實際出發,堅持因地制宜、講求實效、逐步提高的原則。要充分發揮各種電教媒體在教育教學中的作用,注重教學應用與研究。

第四條 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應積極創造條件,扶持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將中小學電化教育工作列入當地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

第二章 機構與職能

第五條 中小學校應建立專門機構或指定有關部門負責電化教育。其名稱可根據學校的規模稱為電化教育室(中心)或電化教育組,規模較小的中小學校也可在教學管理部門設專人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六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要在學校的統一管理下,與校內各相關部門相互配合,完成電化教育工作,其主要職責:

1、擬訂學校電化教育工作計劃,協調學校各部門開展電化教育工作,並承擔其中一部分教學任務。

2、收集、購置、編制、管理電化教育教材和資料。

3、維護、管理電化教育器材、設備、設施。

4、組織教師參加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

5、組織並參與電化教育的實驗研究。

第七條 中小學校從事電化教育的人員編制,由學校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在學校教職工總編制內確定,按學校規模和電化教育開展的實際配備專職或兼職電教人員。

第八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的負責人應有較高的政治素質、熟悉電教業務,有較強的教學和管理能力,一般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電化教育機構的負責人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三章 電教專職人員與學科教師

第九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的專職人員是教學人員, 必須具備教師資格,熟悉教學業務,掌握電化教育的知識、技能和技巧。中小學校電教專職人員應通過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與考核,不斷提高電化教育水平。

第十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專職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按國家規定評聘。在評審與聘任時,要充分考慮電化教育工作的性質和特點。

第十一條 電化教育專職人員要組織、指導學科教師開展電化教學。中小學校應聘請優秀教師作為電化教育機構的兼職人員開展工作。教師擔任電教機構的工作或編制教材、資料應計算教學工作量。優秀的電教教材、電教研究成果,應與相應的科研、教學研究成果同等對待。教師開展電化教學的實績,應作為考核教師的內容。

第十二條 學科教師要增強現代教育意識,學習並掌握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積極採用現代教學手段,開展電化教學;研究電教教材教法;總結電化教學經驗,提高教學質量和效率。

第四章 經費與設備

第十三條 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要有必要的經費保證,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逐年增加對中小學電化教育經費的投入。學校應確定一定的經費比例開展電化教育。

第十四條 電化教育的設備是開展電化教育的基礎。學校要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配備目錄,根據教學的實際需要,統籌配備電化教育設備。要加強電化教育設備、設施的維護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第十五條 學校電化教育設備、設施是為教育教學服務的,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 電教教材與資料

第十六條 開展電化教育的中小學校要加強電教教材(音像、多媒體)、資料建設,保證有足夠的經費用於配備電教教材、資料,做到與電教設備、設施建設同步發展。

第十七條 中小學校應根據教學的需要,合理選擇和配備由中央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印發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所列入的全國或地方通用的電教教材,有條件的學校可根據實際需要自行編制補充性電教教材供學校教學使用,要做好學校電教教材的管理和應用工作。

第十八條 中小學校電教教材、資料的編輯、出版不得違反《著作權法》;中小學校不得使用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的音像製品。

第六章 管理與領導

第十九條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地區的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區電化教育發展規劃及工作計劃,並檢查、評估和督導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協調電教、教研、裝備、師訓部門保障學校電化教育工作的健康發展。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電化教育館(中心)是當地中小學電化教育的教材(資料)中心、研究中心、人員培訓和技術服務中心,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的管理與指導。

第二十一條 中小學校要貫徹上級關於電化教育的各項方針、政策,加強對電化教育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學校整體工作之中,並要有一名校級領導主管電化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條 中小學校要重視對學科教師開展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有計劃地組織不同層次、不同形式、不同內容的教師培訓活動,推動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廣泛深入的開展。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程適用於普通中小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中等技術學校、技工學校、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可參照執行。

第二十四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程,結合本地區實際,制訂實施細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以前有關規定凡與本規程有不符的,以本規程為準。

標籤: 規章制度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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