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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員工休息規章制度(通用5篇)

餐廳員工休息規章制度(通用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餐廳員工休息規章制度(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廳員工休息規章制度(通用5篇)

餐廳員工休息規章制度1

第一章:勞動條例

一、招聘

餐廳以任人唯賢為基本原則,凡有志於餐廳服務工作的各界人士,都可對照餐廳招工簡章,報名參與。餐廳將通過考核面試體檢等必要的程序擇優招聘員工。被錄用者需按不同工種交納相應的工作及生活用品保證金。

二、試用期

員工需經過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後正式聘用,不符合錄用條件者將終止試用。

三、勞動合同

凡被正式錄用者,餐廳將簽訂聘用合同,通常為一年。

四、個人檔案

1、所有職工在應聘前及時提交有關簡歷、學歷證明等。填寫包括個人簡歷、家庭成員情況等在內的登記表。

2、對於家庭住址、婚姻狀況等情況的變更應在五天內告知辦公室門。

五、工作時間

1、參照有關法規,結合本地情況和餐廳工作特點編排工作日和工作時間。

2、對加班超時的員工給予合理的補償。

六、發薪方式

每月未發放工資。如遇周未或法定假期,工資將提前一天發放。

七、崗位變更

根據工作需要,餐廳有權在內部調整員工崗位。

八、員工辭職

員工辭職必須(試用期提前7天,正式聘任後提前30天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餐廳批准方可離崗。

九、解聘

1、員工無任何過失而自動辭職,符合餐廳規定程序,獲准後,餐廳將退還保證金併發給當月工資。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餐廳有權解除合同,不再退還受聘員工保證金。

(1)不遵守勞動紀律,玩忽職守,嚴重違反餐廳規章制度。

(2)曠工3天以上,偽造病假、事假。

(3)服務態度惡劣,責任心不強,營私舞弊,給餐廳信譽帶來嚴重影響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違反計劃生育規定,造成不良後果者。

第二章:有關權益

一、假期

1、國定假:

按國務院規定,員工享有十天法定有薪假期(元旦一天、春節三天、五一三天、國慶節三天)。如法定定假日需要員工加班,餐廳將按《勞動法》規定給予假期或薪金補償。

2、病假:

員工生病必須在市級以上的醫院就診,憑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並於當日通知所在部門主管(病情嚴重者,可由家屬代請)方屬有效。病假期間的工資將工資考勤制度執行。

3、事假:

無充分理由,員工不得請事假。事假不發薪。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無薪請假,必須提前二天申請,經部門主管、辦公室、總經理批准。

4、店內培訓:

店內培訓主要有:業務技巧、工作態度、語言訓練等。員工必須根據安排參加培訓,課程結束時要進行考試,成績合格,將發給結業證書,成績在分數線以下要扣浮動工資或獎金,無故缺課,按失職處分。

二、員工餐

1、每個工作日餐廳負責免責供應員工一餐工作餐,只准員工本人用膳。

2、未經部門經理許可,員工不得把工作餐食口和餐具帶出員餐廳。

3、工作餐時間為半小時,用膳時間表由辦公室門經理統籌制訂。

4、員工憑餐券用膳,加班加點員工將由辦公室另外發給餐券。

5、不準在員工餐廳內喝酒和浪費飯菜。

第三章:員工守則

一、工作態度

1、按餐廳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説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説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餐廳。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打電話到各部門辦公室。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員工通道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制服及名牌

1、員工制服由餐廳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員工除工作需要外,穿着或攜帶工作衣離店,將受到失職處分。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名牌。不戴名牌扣人民幣10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名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2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名牌交回到辦公室,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衞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男色皮鞋、深色襪,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於裙外。

6、手指應無煙薰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説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餐廳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保安部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餐廳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餐廳財產

餐廳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餐廳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餐廳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4級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打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打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月5%效益工資。

4、嚴禁替他人打卡,如有違反,代打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徵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則應由部門主管報總經理批准。

7、工卡遺失,立即報告辦公室,經部門主管批准後補發新卡。

8、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店。

七、員工工作櫃

1、員工工作櫃的配給由辦公室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工作櫃。員工工作櫃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工作櫃的清潔與整齊,櫃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辦公室配給工作櫃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辦公室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故意損壞工作櫃,則須賠償,並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工作櫃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辦公室和保安部可隨時檢查工作櫃,檢查時兩個以上人員在場。

6、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工作櫃,並把鑰匙交回辦公室,不及時交還工作櫃,餐廳有權清理。

八、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禁止使用客用通道。

2、後台員工非工作關係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客房,使用餐廳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餐廳時,應填寫出門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後方能離店。

九、餐廳安全

1、員工進出餐廳,保安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簽發出門許可證,離店時主動將出門許可單呈交門衞,由保安部存案。

第四章:消防安全

餐廳配有標準的消防控制和報警系統。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火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餐廳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2、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電梯內、棉織品運送處或字紙簍裏。

3、餐廳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4、不準在灶台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6、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7、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工程部,以便及時修復。

8、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工程部。

9、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二、志願消防委員會

包括下列人員:

1、副總經理。

2、安全部經理。

3、行政管家。

4、消防主管。

5、工程部經理。

6、前廳部經理;

7、餐飲部經理。

消防委員會要定期召開會議專項檢查消防設備,確保消防工作落實。

三、火警程序

當消控室火警報警時,消控中心值班員要立即查明火警指示方位板,並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巡邏安全員找出起火位置,並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和值班經理。

2、與樓面服務員保持緊密聯繫,隨時準備提供幫助。

樓面服務員將採取下列措施:

1、檢查樓面指示板,確定哪一間房間發出火警。

2、檢查有沒有起火,起火時,通知接線員撥119報火警。

3、如查明是假火警,巡邏安全員要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白天)、值班經理(晚間),以便找出原因及時復位,解除警報。

四、滅火程序

發生為災後,在立即通知119的同時,由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指揮滅火。餐廳參與滅火的有關員工須按以下程序進行:

1、水工到維修中心報到,密切注意消防泵和供水系統工作。

2、電工到大廳報到,按指令切斷電源。

3、安全部人員到大廳報到,並接受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的指示,協助滅火和人員疏散工作。

4、電梯將停止使用,消防隊來到後,由他們接替指揮滅火,直到火滅。

五、疏散

由餐廳總經理髮布決定疏散,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白天)、值班經理(晚間)組織實施。

1、客房服務員要敲門通知所有的客人並進行檢查,通知客人立即離開房間。

2、阻止任何人使用電梯。

3、客房服務員帶領客人從樓梯疏散、撤離建築物,到指定地點集合。

4、樓層主管/員工要快速檢查並關掉所有客房的門、窗、走廊門、邊門,然後離開現場。

第五章:獎懲條例

一、優秀員工

餐廳每月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餐廳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餐廳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餐廳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紀律處分/失職的種類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停職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髮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辦公室歸檔。

2、失職行為分為甲、乙、丙三類,犯有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填寫職工失職表,並據此扣發浮動工資。

3、凡第四次發生甲類失職時將會受到三天停職停薪的處分,受到二次以上停職停薪處分時將被辭退。每次失職將扣除10%的浮動工資。

4、凡第三次發生乙類失職時會受到三至五天停職停薪的處分,受到二次停職停薪處分將會被辭退。

5、凡犯丙類失職,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停職停薪、辭職警告直到辭退。

6、員工違反餐廳規章制度停職停薪處分時其當月50%的效益工資將被扣除,另按日扣除部分底薪。

7、因違反餐廳規章制度受停職處分的員工在停職期間不得進入餐廳,對員工的停職、解除合同、開除處分,應由部分主管或辦公室提出,經總經理批准。

第六章:其他

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二、最終解釋權屬於公司。

餐廳員工休息規章制度2

1、每天晚上的值班人員不得私自離開,保證客人用餐及員工餐的時間,下班前認真檢查並做好廚房安全措施及衞生方面/收拾好廚房用品後,方可離開。如出現問題值班人員負全部責任。

2、廚房每月必須推出新的菜品,來迎合顧客需求。保證各種產品的最終質量,與產品風味特點相適應,做到色、香、形,符合要求,把好成品質量關。味差、不熟、烹糊、感官不合格的菜餚,不準上桌,違者追究相關責任人並處以相應罰款。

3、廚房分工明確,責任清楚,各種產品原料擺放整齊,主料、配料和調味料投放合理、及時,掌握好火候、油温、成色、出菜時間,確保菜品烹製質量。

4、砧板要根據菜的主料、配料、調味料的比例標準來配菜,產品配菜合理、比例適當,能夠從產品配料上保證菜品質量。不能隨意下料、偷工減料、剋扣顧客等不良現象發生,造成餐廳損失者處以不同程度的罰款。輕則10重則50元

5、砧板在貯藏過程中始終保持清潔、衞生、安全完好。如有本質變味、變質、腐壞等人為責任發生,按價賠償。

6、打合人員必須配合廚師做好開餐前的`準備工作(包括盤、碗、備品、調料等),出菜時合理安排上菜順序做到先到先上後到後上/主菜先上,擦乾淨盤邊,檢查好是否有異物等,如工作不到位者罰款10元。

餐廳員工休息規章制度3

1、廚房行政管理由廚師長負責,必須執行廚師長的合理指示,認真完成廚師長下達的各項任務,嚴格執行一句、一個指令的原則,不得頂撞,違者罰款50元,嚴重者開除。

2、每日上崗前,換好工作服,自檢個人的儀容儀表後,待廚師長複查並安排一天的工作。在工作時間內,不準大聲喧譁、大鬧,不得與其他員工爭吵、打架,違者罰款50元。打架者重則開除。

3、工作時間內不得私自使用、加工廚房內一切公有材料,不得私自會客、帶親屬及其他員工在廚房用餐,違者罰款20元(如有特殊情況要事先打招呼)。

4、廚房所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不得請別人代打卡、請假,有病、有事,提前和廚師長/紀律委員打招呼,經廚師長同意後方可執行。違者罰款<遲到1到10分鐘處5元/10分鐘以上20以下處10元/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15元/30分鐘以上一個鍾以下半天工資,一個小時以上兩個小時以下一天工資兩個小時以上視工作態度/按曠工處理一天當兩天取消一天休息重則開除。

5、不得吃、拿、送、損、偷任何公有物品和食物,違反者按原材料雙倍罰款,重者開除處理。嚴格遵守並認真執行員工手冊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帶與酒店相同的物品,否則按偷拿處理。

6、在廚房工作區域任何人不得吸煙,違者罰款10元。不得在外/店裏兇酒到店裏取鬧違則處50元重則開除。

7、工作時間內不得辦私事,如:玩手機、看雜誌、小説、玩牌、聽收音機及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反者罰款10元。

餐廳員工休息規章制度4

為了培養員工的良好素質,規範員工的行為,更好地適應餐廳的良性發展,特制定餐廳員工規章制度。本規章制度中規定的一切條文,適用於本餐廳的所有管理人員及員工;除部分條文外,也適用於本餐廳的所有臨時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人事政策

1、建立並維護餐廳與員工之間的和諧關係。

2、使每位員工對餐廳的政策、服務和發展感到自豪。

3、尊重每位員工,維護其尊嚴,注重其發展。

4、選擇優秀員工擔任各級管理職務。

5、為每位員工安排完善的培訓,以提高其技能和效率。

6、確保餐廳員工在安全、整潔、舒適的環境中工作。

7、給予每位員工合理的報酬和獎勵。

8、為員工服務、解決員工的後顧之憂。

第二條工作規則

1、餐廳的人事管理工作,是在餐廳總經理的領導下,實行統一管理,各分店領班級以上的幹部負責任制。

2、建立一個結構合理、職責分明組織,並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把適當的人安排到合適的工作崗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吸引和員工激勵機制是本餐廳的人事工作原則。

一、更衣櫃制度:

1、每位員工配有一個更衣櫃,由員工使用。

2、衣櫃鑰匙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如丟失不得擅自更換鎖,統一由人事部安排並照價賠償。

3、個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櫃,不得帶入工作區。

4、不得將錢財及其它貴重物品存放在衣櫃內,若發生遺失,餐廳概不負責。

5、不得與他人私自更換更衣櫃。

6、保持更衣室清潔。破壞更衣櫃或更衣室內其它設施的,照價賠償。

7、離店時應將衣櫃鑰匙交還餐廳。

二、出入通道制度:

1、員工上、下班必須走員工通道。

2、非工作需要不得乘坐客用電梯。

3、不得在賓客活動區域隨意來往。

4、不得在賓客活動區域休息和睡覺。

三、用餐制度:

1、餐廳實行定額工作餐制度,人事部每月製作與發放員工餐券。

2、工作餐用餐時間為30分鐘,所有員工必須在指定的時間範圍內文明用餐。

3、員工用餐時間嚴禁喝酒,任何食物不得帶入或帶出餐廳。

四、個人儀容規範:

1、頭髮:

不染誇張顏色,梳洗整齊。男性頭髮標準為前不遮眼,後不蓋領,兩側不過耳;女性長髮要盤好,統一用髮網固定,不得戴太誇張的髮飾。

2、臉部:

清爽乾淨。男性不得蓄鬚,女性不得戴耳飾;女性上崗時需化淡粧,不得戴誇張飾物,不可戴多餘手飾。

3、手部:

不得留長指甲,指甲要清潔不得藏污垢。女性指甲油只可用無色。

4、腳部:

男性穿黑襪,每天換洗、鞋子上班前要擦亮。女性要穿規定的襪色,不掛絲,不破損。

5、氣味:

要經常洗澡,保持身體氣味清新,防止汗臭,上班前不吃異味食品,飯後漱口,保持口腔清潔,無異味,不得用強烈香料(香水)。

6、制服:

上班時必須穿規定的工作服,洗燙整潔、鈕釦要全部扣好,袖口及褲腳均不得捲起。制服只准在上班時間內穿。員工名牌:佩牌上崗,上崗前仔細檢查名牌是否佩戴在正確適當的位置,保持牌面整潔,無破損。

五.基本服務禮儀:

1、在營業場所內見到客人、上司或同事都主動、熱情地問好。

2、始終面帶微笑,始終保持正確的立相、坐相、走相及使用規範的行禮方式。

3、以正確的方式與客人説話,聽客人説話。

4、做到四輕—説話輕、走路輕、關門輕、操作手勢輕。

5、走路靠右,不在客人面前橫穿,不超越客人。

6、不串崗,不在工作場所扎堆聊天。

7、接打電話使用統一應答語。

8、使賓客感到親切和温暖,是一種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見的禮貌禮儀。

六.基本待客用語:

1、寒喧:歡迎光臨、您好、您早、晚安、再見、請多關照、真是個好天氣、請走好、告辭了、辛苦了、請進、謝謝、不客氣、請再次光臨。

2、承答:是、知道了。

3、謝絕:十分抱歉,實在對不起、真不好意思、打擾了。

4、詢問:對不起,請問……。

5、請求:給您添麻煩了……。

6、道歉:照顧不周,實在抱歉,讓您久等了,打擾了,給您添麻煩了,今後一定注意,請稍等一下。

7、中途退席:失禮了。

8、確認姓名:對不起,請問是哪一位?

9、接話:是、好的。

第二章餐廳人事政策:任用、招聘及錄用

1、人事方針:

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量才定崗;強化培訓、優升劣汰。

餐廳各級人員任用制度如下:

副總經理、部門經理、各店店長及主廚、副主廚由總經理任免,報人事部執行。

各分店部門領班、由店長評估核准,部門經理任免,報人事部執行。

新進人員經人事部面試合格後,簽訂勞動合同,上崗培訓三個月後,正式錄用。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通緝在案,尚未撤銷者。

吸食毒品或其它毒品者。

健康狀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未滿十八週歲者。

餐廳錄用的員工需滿足下列條件:

熱愛祖國,忠誠於餐廳的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身體健康、相貌端正、服裝整潔、言語大方、舉止端正。

具有良好的文化素養,接受能力強。

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能認真完成本崗位任務。

會普通話,具備一定的表逹溝通能力。

2、招聘原則:

餐廳實行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申請人應如實提供各項所需的證明、證件和有關資料。

3、招聘程序:

A、各店人員招聘需填寫(人事申請表)後上載餐廳人事部,由人事部進行招聘。初試合格者送各有關部門經理進行第二輪面試。

B、部門經理面試合格後,人事部通知應聘者自行體檢,並由人事部開據<員工報到通知書>才可安排上崗。

C、應聘部門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和關鍵崗位的工作人員需經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面試批准。

D、應聘人員在試用培訓前,需向餐廳提供如下數據:

身份證複印件

職位申請表(簡歷表)

外出勞工務工證

健康證(指餐廳工作人員)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張

學歷證明

E、新進人員報到後由人事部填寫住宿申請表,新進人員持申請表到各分店,由各分店幹部辦理住宿手續。

F、新進人員報到後,由各店將新聘員工的<物品領用清單>,交一份到人事部備存,並於人員離職後將餐廳財產歸還始可結清工資。

4、員工試用期:

試用人員的給薪已是正職員工薪資,表現優良者,由其直屬主管填報試用任免上載人事部及財務部,核准正式錄用,試用人員表現欠佳者,應由其直屬主管免職,並填報免職單于人事部和財務部。

試用期內餐廳和新員工均有選擇雙方的權利,餐廳可對試用期員工根據其表現及能力提出辭退。試用期滿,由人事部會同用人部門進行考核,合格者方可轉正。經考核合格轉正後,餐廳與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5、簽訂勞動合同:

員工經考核轉正後,與餐廳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限為1年,臨時工合同為半年。

6、辭職與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辭職,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上交《辭職報告》,如無提前遞交報告,按合同規定需支付餐廳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違約金。

7、離店手續:

離職前必須辦理有關手續,歸還有關物品,包括工作服、名牌、員工手冊、更衣櫃鑰匙、考勤卡等,並做好與部門的工作移交,歸還辦公桌的鑰匙及有關資料文件等。同時在餐廳物品清單上分別由相關部門簽字確認。按規定辦完離店手續後,人事部結算員工應得的工資,不能歸還的物品要照價賠償,涉及賠償培訓費的應繳清該交的費用。

8、離店退檔手續:

員工在辦完離店手續離店後,人事部負責在一個月內辦完退檔、解除合同等有關用工手續,並開具離店證明。辭職員工不辭而別或雖提出辭職報告,在未得到部門和人事部的批准同意,也沒有辦全離店手續而擅自離店者,餐廳將不支付任何薪資。

第三章崗位規範:

1、員工本着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服從餐廳分配和管理,不得損毀餐廳形象,不得對外泄露餐廳的工作機密,如有違反本條例者,作立即辭退處理。

2、不準在上班時間瀏覽與業務無關的網頁或登錄私人QQ,看電影、下載歌曲。員工有義務制止和謝絕外來者動用餐廳內部的計算機。非本餐廳擁有的光盤、軟盤不得在餐廳網絡系統內使用。

3、員工應該愛護餐廳財物,在餐廳內拾到任何財物,必須送交人事部進行登記,拾物不交,一經發現將按規定處理。

4、不準在通道、電梯間、餐廳、吧枱、娛樂等客用公共場所吸煙,倉庫、廚房、鍋爐房、總機房、閉路電視室等室內嚴禁吸煙。吸煙只能在規定的區域吸煙。

5、各類失職處分:

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員工,將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辭退及開除的處理。

甲類失職: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口頭警告一次。

違反儀容、儀表、神態、行為舉止等規範的行為。

上班不穿餐廳規定的工作服,不佩帶員工名牌。

上班時未按餐廳規定戴飾品。

當班時串崗,扎堆聊天。

當班時吃食物。

當班時打私人電話、幹私活,看書報雜誌。

看到客人不問候,不微笑。

在客人面前打哈欠,挖耳鼻,剔牙,梳頭。

在賓客面前橫穿行走,別人説話時從中穿行。

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吹口哨,哼歌曲。

對賓客的問話不理不睬,或回答説:“不知道”。

在營業場所內奔跑,鞋底上釘。

對上級、同事態度不好,工作不配合。

隨地吐痰,丟拋紙屑、煙蒂、果殼等雜物。

下班後仍在餐廳營業場所內逗留、遊蕩。

由於工作失職造成輕度經濟損失。

乙類失職: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以書面警告一次。

當班時打瞌睡。

離崗時,未檢查電、氣、水源等開關,造成能源浪費。

拒絕執行上級的工作安排。

違反餐廳的吸煙規定。

未經批准私配工作場所鑰匙。

不服從工作調動。

私下使用他人電腦或用餐廳電腦玩遊戲,瀏覽與工作無關的頁面等。

向客人索取小費。

對賓客、同事態度粗暴,説粗話、髒話。

偷吃餐廳或客人的食品。

不上繳客人或員工遺留物品。

超過工作範圍與賓客過份親近。

將餐廳的財產、設施、工具用於個人私用。

工作疏忽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失誤,引起客人投訴。

其它類似性質的較重過失行為。

丙類失職: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嚴重警告一次,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與賓客、同事吵架。

故意損壞或損耗餐廳、客人、同事的物品。

偷拿賓客或同事的財物。

行為粗暴、侮辱或毆打他人。

假公濟私,嚴重損害餐廳利益。

參與賭博、充當皮條客,介紹暗娼等違法行為。

當班酗酒或躺下睡覺。

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向他人行賄。

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

未經批准向外泄漏或提供餐廳的內部資料(產品原價、客户檔案、工資待遇)及商業機密。

任何形式的貪污行為。

私自啟用餐廳財務或私下為他人提供方便。

未經批准私配關鍵部位鑰匙。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情節嚴重。

觸犯國家任何刑事、治安等法律的。

其它類似嚴重過失行為。

6、曠工:

員工不辦理請假手續或已辦但未獲批准而不上班,或請假獲得批准但不按期回來上班者,均作曠工論處。員工不得無故曠工,曠工累計三次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章待遇

第一條餐廳員工之待遇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章各條辦理。

第二條本餐廳員工工資標準規定見下表:

職位

底薪

津貼

獎金

全勤獎

年終獎

通訊費

第三條本餐廳員工工資的結算及發放日期:

1、員工的工資按月結算,結算日期為每月1號到31號。

2、員工工資的發放日期為:次月10日。

第四條員工年終獎之發給依下列規定辦理:

1、服務滿三個月,依餐廳核定比例按月計發放年終獎。

2、服務不滿三個月,不發給年終獎。

第五條初任人員之薪給自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六條升薪或減薪員工之薪給予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計算。

第五章調派與休假

第一條調派

1、餐廳基於業務上之需要,可隨時調派員工之職務或服務地點,員工不得藉故推諉。

2、調任人員應依限辦理交代並報到完畢,如主管人員逾限一日,即視同自動辭職。

3、調任人員之薪給自到新職日起,按日計算(包括其它獎金)。

第二條給假

1、下列日期為例假日,假期根據國家法定給予:

2、以上假日休息時間視實際情況確定,可以調休也可按加班辦理,加班根據加班管理制度執行

3、員工請假按下列規定辦理:

A、事假-

因私事待辦者,可請事假,但事假月累計不得超過五天,年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天。事假需事先經部門經理或負責人以上同意後,方可休假,擅自不來者,作曠工處理。部門主管權限為一天,一天以至三天報部門經理同意,三天以上需要報餐廳人事部。

B、病假:

病假需市級醫院或特約醫院出具證明,經部門經理同意後有效。病假條需要提前送交部門,否則無效,作曠工處理。急症應當天打電話通知相關部門,假條可在第二天送到。

C、婚、喪、產假:

需要事先提前報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同意後,上報餐廳人事部批准後方可休假。

D、探親假

在餐廳服務六個月者,可享有薪探親假三天,服務滿十二個月者,可享有薪探親假六天,超過部分視事假處理。

E、公假

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培訓考試,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確定。(資格考試、培訓應於其從事職業相關)。

F、公傷假:

因公傷可請公傷假,但須出示醫院證明,假期依實際需要確定。

4、請假逾期按曠工論處(續假批准除外)

5、薪資給予:

a、月累計事假超過五天者,不發給當月獎金。累計事假超過三十天者不發給當年年終獎。

b、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報,並由各店店長進行登記後,始為準假。凡未經批准假期而擅離職守或未經批准續假而缺勤者,除臨時大病或重大事故經證明屬實,並於事後三天內依規定補假外,均按曠工論處。

6、員工請假應依下列規定呈請批准:

a、副總經理、部門經理、各店店長及主廚、副主廚請假/休假,須由總經理批准。

b、門店各部門主管請假/休假報部門經理批准。

c、門店各級員工請假/休假報店長批准。

7、員工請假不論假別均應填寫請假條,書面説明理由。

餐廳員工休息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完善公司員工餐廳管理,給員工營造一個温馨、整潔、乾淨的用餐環境,提高員工餐廳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結合員工餐廳實際用餐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每位員工。

第二章餐廳崗位設立及崗位職責

第三條員工餐廳設立餐廳領班兼廚師1名、廚師5名、粗加工員6名。

第四條餐廳領班崗位職責

1、吃苦耐勞,端正服務態度,聽從後勤部經理的安排。

2、搞好個人衞生,衣着整潔,勤理髮、勤洗頭、勤洗手、勤剪指甲,不得染指甲,不得留長指甲。工作前及便後必須洗手消毒。

3、每天參加原料的驗收,嚴格把關,發現質量問題要堅決退回並上報後勤部經理,不得營私舞弊,謀取個人利益。

4、配合後勤部經理調劑員工餐伙食,虛心聽取員工的意見或建議,不斷改善伙食質量。

5、根據季節行情實際,控制成本,妥善制定員工餐食譜。

6、監督指導廚師認真執行操作規程,根據不同原料、要求進行烹調製作,保證菜餚和麪食的質量,適合員工需要。

7、監督指導廚師搞好食品衞生,生熟分開,用具要定期消毒。

第五條廚師崗位職責

1、負責廚房烹調製作,增加花色品種。

2、計劃用料,精工細作,提高烹調技術,改善製作方法,做到色、香、味俱佳。

3、做好廚房工作,參與每週菜譜的制定。

4、虛心聽取員工對伙食的意見,研究改善伙食的措施。

5、保證員工能按時開飯。

6、原材料的驗收、核對數量及品質,並由兩個廚師和組長一起在發票上簽字。

7、搞好飲食衞生,定期檢查食堂倉庫物品質量,防止食物中毒。

8、協助組長一起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定期消毒。

9、完成後勤部經理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六條粗加工員崗位職責

1、負責蔬菜類原材料的挑選、清洗。

2、負責餐具的清洗、消毒。

3、負責餐廳的衞生工作。

4、協助廚師搞好廚房的衞生。

5、按照後勤部經理的安排,完成臨時性工作。

第七條錄入員崗位職責

1、負責員工餐卡的錄入;

2、負責餐廳衞生的保潔;

3、負責公用餐具的清洗及消毒;

4、負責餐廳座椅的擺放。

第三章廚房的管理

第八條食品驗收

1、每天由廚房負責人專門驗收,確保不短斤少兩,蔬菜感觀好、新鮮。

2、葷菜不變質。

3、調料符合規格要求,在保質期內。

第九條食品置放

蔬菜、葷菜全部上架,不直接落地。葷菜放進冰箱,未加工食品和已加工食品分開擺放,並定點、整齊。按照衞生標準,有明顯標識登記,生產日期。食品存放實行“三隔離”:

a、生熟隔離;

b、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

c、成品與半成品隔離。

1、肉等易腐食品的保存必須低温冷藏,食品化冰之後嚴禁二次冷凍。

2、大米、乾貨等易黴食品的儲存注意乾燥防潮。

3、油鹽醬醋等調味品,加蓋加罩。

4、食品儲存按入庫先後、生產日期和類別,按“先進先出”原則擺列整齊。

第十條食品加工

按類進行加工、切配,蔬菜先挑出黃、爛葉子,葷菜按要求加工。

第十一條食品清洗

葷、素菜清洗池分開;蔬菜做到先浸泡30分鐘,再清洗然後過淨,葷菜在固定的池裏清洗,按類擺整齊、挑清、洗淨全部上架。

第十二條食品烹飪

食品烹調過程嚴格防止污染,半成品二次烹調時注意煮透。嚴格遵守食品配備、燒煮及保存時間和温度標準。

a、烹飪需注意煮透煮熟;

b、儘可能縮短烹飪後的菜餚週轉時間,烹飪後的菜餚必須加蓋以防污染。

c、如有確實需要儲存冰箱的食物,必須待徹底冷卻後才能放入冰箱。

d、上漿醃味的食物如果要隔天使用,不可以加入料酒、蛋,防食物變質。

e、同類食品烹飪多樣化。

第十三條剩餘食品的處理

剩餘食品能繼續食用的必須存放在冰箱內,不得隨意倒掉。

第十四條開餐服務

1、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穿戴好整潔的衣、帽、手套和口罩。

2、放置好熟食,並加蓋。

3、開餐中保持良好的服務態度,主動詢問員工選擇菜樣,熱情微笑服務。

4、開餐中派專人負責餐廳及餐桌的衞生工作。

5、開餐時間內,保證有服務員在熟食間為員工服務。

第十五條餐具餐廳清潔與環境衞生

1、先把餐具、炊具分類、實行“四過關”:一刷、二洗、三消毒、四保潔,定點整齊擺放。

2、餐廳環境衞生清潔,保證桌面、地面乾淨並做好桌面消毒,每餐清掃,每週2次大清掃。

3、廚房衞生

1)每天定時清洗爐灶、工作台、盛器、落水池。

2)設施乾淨、光亮、無雜物、無滑膩。

3)桌面、門窗、貨架清潔無塵,地面乾淨無積水,無“四害”。

4)熟食盛器消毒後,方能使用。

5)各種器具和抹布必須生、熟專用,並有明顯標誌。

6)各種器具和抹布用後及時洗淨,定位安放保潔。

7)廢棄物及時入專門盛器內並加蓋,泔腳及時清理。

4、保證食堂周邊地方清潔,工具定點擺放,不亂堆雜物。

第十六條冰箱、冰櫃

冰箱應保持裏外乾淨,食品整齊擺放,生熟和熟食分開,熟食用保鮮膜包好。

第十七條安全教育與管理

1、上崗人員必須持有效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上崗前必須嚴格執行衞生消毒程序。經常對員工食品衞生、安全教育,注意正確操作工具(切肉機、爐灶、液化氣閥門、蒸飯箱、水、電使用),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2、採取制度化管理。

第十八條離崗善後工作

要求當日值班人員檢查關好水、電、液化氣、門、窗,並做好記錄。

第四章用餐時間

第十九條用餐時間為:

1、早餐:06:30——07:30

2、午餐:11:30——12:30

3、晚餐:17:30——18:30

4、夜餐:00:00——01:00

第二十條用餐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用餐,不得提前或推遲,過時不候。

第五章用餐方式及流程

第二十一條員工餐廳用餐實行個人刷卡(ip卡)制度,一人一卡,餐卡不得轉借他人使用。餐卡若有遺失或損壞,需重新到人事部補辦,工本費50元。

第二十二條用餐人員必須從統一通道出入餐廳。

第二十三條餐具由公司配備和個人提供。

第二十四條用餐採用半自助形式(主食自行,副食由工作人員)。

第二十五條在公司餐廳需要用餐的員工,實行全餐卡用餐制,標準為xx元/月。不在餐廳用餐的不給予補發伙食費。

第二十六條用餐前要進行刷卡,無卡者不得用餐。

第二十七條每月最後一天餐卡集中充值。

第二十八條辭退/離職時,餐卡上交人力資源部。

第六章用餐規定

第二十九條用餐人員應自覺服從餐廳管理人員管理,文明用餐。自覺遵守用餐秩序,按先後順序排隊領取食物,不得擁擠、插號。

第三十條餐廳內不準抽煙,不準隨地吐痰,不準大聲起鬨、吵鬧,做到文明用餐。

第三十一條愛護餐廳內的餐具及公共設施,損壞照價賠償。不得隨意搬動及損壞餐桌、餐凳。

第三十二條用餐期間,不準往餐桌上或地上亂倒、亂扔飯菜。用餐完畢,嚴禁將飯菜倒入洗碗池中,應統一倒入指定的泔水桶裏,做到人走桌、地兩淨,餐具應放在指定處。並養成隨手關水籠頭的好習慣。

第三十三條用餐人員不得將飯菜及餐具帶出餐廳。

第三十四條用餐人員要養成勤儉的習慣,不得浪費食品。

第三十五條用餐完畢迅速離開餐廳,以便餐位的循環使用。

第三十六條員工對餐廳工作人員如有意見或建議,不得與其發生衝突,直接向部門經理或後勤部經理彙報。

第三十七條以上規定如有違反者,餐廳有權報後勤部或人力資源部給予罰款處理,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情節嚴重者,屢教不改者,給予行政處分或除名(取消用餐資格)。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者,一律處罰,依據情節進行罰款,罰款金額不得低於20元,不得高於1000元,最高處罰為開除。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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