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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鞋安全技術規範

兒童鞋安全技術規範

作為我國鞋類行業最重要的兩個強制性標準之一,GB 30585-2014《兒童鞋安全技術規範》 ,將於2016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兒童鞋安全技術規範

作為我國鞋類行業最重要的兩個強制性標準之一,GB 30585-2014《兒童鞋安全技術規範》 ,將於2016年1月1日正式實施。該標準是繼GB 25038-2010《膠鞋健康安全技術規範》之後我國第二個涉及鞋類的安全技術規範。該標準的實施,對指導國內兒童鞋生產加工及進口鞋銷售和檢驗檢監管具有重大意義。

GB 30585-2014 適用於14週歲及以下(鞋號不大於250mm)用各種材料製作的、供兒童日常穿用的鞋類,並對各種造成或可能造成兒童傷害的因素進行了規範。標準對不同年齡段的兒童用品予以區別要求。兒童鞋產品根據最終用途分為兩類,3週歲及以下嬰幼兒鞋和3歲至14歲兒童鞋。並特別強調童鞋在物理機械安全性能和限量物質兩方面的安全性。與兒童鞋類標準體系中其他的標準相比,除常規的物理機械性能要求,《兒童鞋安全技術規範》還對童鞋的跟高首次提出了規定,同時對童鞋上小物件的要求亦更加嚴格。物理機械安全性能方面,標準明確了對童鞋內外可觸及鋭利間斷和邊緣以及釘尖、斷針的要求,同時對於童鞋上可拆卸附件的大小尺寸、抗拉強力也作了相應要求。異味和化學限量物質方面,標準對有害物質皮革和毛皮中的六價鉻、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甲醛、重金屬、鄰苯二甲酸酯作出相應限量要求。

以下為技術要求

1、物理機械安全性能

1.1 鞋內外應無漏出的釘尖

1.2 全鞋(包括鞋上附件、鞋跟等部件)不允許有可觸及的鋭利邊緣和鋭利尖端。

1.3 鞋內應無斷針

1.4 對嬰幼兒鞋上可拆卸的附件,不應完全容入按 GB 6675.2-2014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中 5.2 要求的小零部件試驗器

1.5 附件應安裝牢固。嬰幼兒鞋上小附件抗拉強力應 ≥ 70N

1.6 鋼勾心應符合 GB 28011-2011 《鞋類鋼勾心》的規定。

1.7 有效跟高應不大於25mm

2、異味

異味等級≤2級

3、 限量物質

限量要求如下表,檢測部件按 GB/T 29292-2012 《鞋類 鞋類和鞋類部件中的限量物質》分類後進行相應的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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