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規章制度 >規定 >

2017年安徽省醫保新規

2017年安徽省醫保新規

安徽省出台了醫保保險新規,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報銷,那麼,以下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2017年安徽省醫保新規相關內容,供大家閲讀參考。

2017年安徽省醫保新規

根據《安徽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六統一”分項方案》(皖醫改辦〔2017〕1號)和《2017年安徽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市城鎮居民醫保工作實際,市人社局發文對2017年度城鎮居民醫保參保工作調整進行通知。

變化之一:調整繳費標準

國家人社部、財政部關於做好2017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要求,提高籌資標準、增強保障能力,強化個人繳費徵繳,平均每人每年達到180元的標準。合肥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自建立以來,基金運行狀況一直良好,居民醫保基金有累計結餘,結合實際,合肥市採取小幅度提高繳費金額,儘量降低參保人員繳費負擔。

合肥市2017年居民醫保繳費標準,普通居民由120元提高至150元;在校中小學生及18週歲以下少年兒童由30元提高至80元;在肥高校的在校大學生由35元提高到80元。按上述辦法調整個人繳費標準,約增加基金收入6800萬元左右;另2017年財政補助標準人均提高 30元,約增加基金收入5000萬元左右,合計約增加基金收入1.18億元。

變化之二:延長待遇享受期

根據安徽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六統一”分項方案提出的居民醫保費每年9-12月繳納,保障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做好居民醫保、新農合兩項制度整合政策上的銜接,因此對市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期、待遇享受期作相應調整。

2017年參保繳費期為7月1日至9月20日;2017年參保繳費人員參保繳費後,待遇享受期在原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的時間段上延長3個月,調整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後年度參保繳費期調整為9月至12月;待遇享受期調整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 31日。因本次調整,待遇享受期延長3個月,約增加基金支出1.7億元左右。

變化之三:提高住院報銷比例

為縮小兩項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差距,根據省政府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精神,合肥市進一步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報銷待遇,減輕參保居民醫療費用負擔。

參保人員在三級、二級、一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政策範圍內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由70%、80%、90%調整為75%、85%、95%;異地轉院、異地急診搶救住院,政策範圍內基金支付比例由60%調整為65%。經測算,提高後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平均支付比例約為76%左右,達到省要求75%的目標。

據有關統計數據顯示,上一年度,全市城鎮居民醫保共參保167萬人,其中普通居民64.2萬人,在校中小學生52.9萬人,在肥高校大學生49.9萬人。普通居民、在校中小學生、在肥高校大學生三類人羣大體上各佔比例約1/3左右。

市醫保處負責人介紹,今年7月1日起,轄區內居民可到户籍所在街道的'社居委、村委會參保繳費,在校中小學生、在肥高校在校大學生(包括9月份新入學的大一新生)可於9月份開學後在所屬學校參保繳費。

相關閲讀

合肥市居民可到户籍所在街道的社居委、村委會參保繳費,在校中小學生、在肥高校在校大學生(包括9月份新入學的大一新生)可於9月份開學後在所屬學校參保繳費。合肥市人社局介紹,上一年度合肥市城鎮居民醫保共參保167萬人,其中普通居民64.2萬人、在校中小學生52.9萬人、在肥高校大學生49.9萬人。此外,相比往年,今年的城鎮居民醫保在繳費標準、報銷比例等方面有一些新的變動。

普通居民繳費標準上調30元

據介紹,國家人社部、財政部要求提高2017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增強保障能力,強化個人繳費徵繳,平均每人每年達到180元的標準。合肥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自建立以來,基金運行狀況一直良好,居民醫保基金有累計結餘,結合實際,合肥市採取小幅度提高繳費金額,儘量降低參保人員繳費負擔。

因此,合肥市2017年居民醫保繳費標準分別是:普通居民由120元提高至150元;在校中小學生及18週歲以下少年兒童由30元提高至80元;在肥高校的在校大學生由35元提高到80元。按上述辦法調整個人繳費標準,約增加全市基金收入6800萬元;另外,2017年財政補助標準人均提高30元,約增加基金收入5000萬元,合計約增加基金收入1.18億元。

延長醫保待遇享受期3個月

安徽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六統一”分項方案提出,居民醫保費每年9~12月繳納,保障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做好居民醫保、新農合兩項制度整合政策上的銜接,合肥市對2017年度全市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期、待遇享受期作相應調整。 2017年參保繳費期為7月1日至9月20日;2017年參保繳費人員參保繳費後,待遇享受期在原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的時間段上延長3個月,調整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從明年起,合肥市年度參保繳費期調整為9月至12月;待遇享受期調整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於本次調整,待遇享受期延長3個月,約增加基金支出1.7億元。

住院報銷比例分別提高5%

為縮小城鄉兩項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差距,今年合肥市進一步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報銷待遇,減輕參保居民醫療費用負擔。

具體為:參保人員在三級、二級、一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政策範圍內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由70%、80%、90%調整為75%、85%、95%;異地轉院、異地急診搶救住院,政策範圍內基金支付比例由60%調整為65%。經測算,提高後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平均支付比例為76%左右,達到全省規定75%的目標。

標籤: 安徽省 新規 醫保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guizhangzhidu/guiding/7wvd2z.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