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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新增的內容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新增的內容

食品安全是我國社會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之一,食品安全,事關人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和諧。

記者瞭解到,自治區和呼市共同舉辦食品安全宣傳週暨呼市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活動,重點宣傳貫徹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

隨着我國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網購已成為居民日常消費的主要方式之一。去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修訂版《食品安全法》對網絡食品經營新增了制度性規定。新法對網絡食品交易的.規範是通過規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義務進行的,主要有以下三項義務。

主體審查義務。新法明確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對於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主體,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應當依法取得許可證而未取得許可證的主體,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允許其入網經營。

管理義務。新法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發現入網食品經營者有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台服務。

消費者權益保護義務。對於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責任,新法在一百三十一條明確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證,或者未履行報告、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台服務等義務,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承諾的,應當履行其承諾。

標籤: 新增 安全法 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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