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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仲裁申請書範文彙編九篇

實用的仲裁申請書範文彙編九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申請書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申請書是承載我們願望和請求的專用書信。寫申請書真像想象中那麼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仲裁申請書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仲裁申請書範文彙編九篇

仲裁申請書 篇1

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xxxxx

地址:

郵編: 聯繫方式:

委託人代理人:

地址:

聯繫方式:

被申請人:河北省xxx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 郵編:xxx 聯繫電話:xxx

案由:

本人xxxxx於20xx年3月12日與本案被申請人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gf—XX---xxx 合同編號:s2-2-xxxx 下同。),本案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房屋建築面積為81.16平方米,位於河北省市燕郊開發區規劃路南側的“上上城 福成-淮福苑”五期第十二棟xx單元的xxx號房。在萬般期待中苦等一年,終迎來收房時刻,本人於20xx年3月4日接到被申請人的自20xx年3月6起的收房通知書,本人委託本案代理人於20xx年3月7日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按流程收房。但卻等來了不符合合同約定面積(約定面積81.16平方米,實測面積為87.47平方米)及質量的商品房,被申請人要求本人依照實測面積補足全款方可收房,根據已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之約定,本人無義務承擔房屋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房價款。導致無法及時,有效驗收房。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

仲裁請求:

請求仲裁庭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結合本案之實際情況,對本人如下之請求給予仲裁支持:

1、本人要求先驗收商品房,待驗收完全合格,符合商品房屋交付之規定後,方履行支付相應款項之規定,要求流程明確,不模糊,收費項目明確,符合法律之規定。並要求被申請人不得懈怠,延誤,故意拖延,不盡驗收房配合等相關義務。

2、根據本案合同之約定,本人要求被申請方對商品房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房價款承擔雙倍返還於本人,且產權歸屬於本人。即由被申請人(商品房出賣人)承擔面積誤差比7.775%中的4.775%誤差比對應的3.88平方米的房價(單價*****元/平方米)雙倍房價款:3.88平方米乘於****元/平方米(單價)乘於兩倍,合計******元。並於本人驗收房屋交付其他合理款項時衝抵。

3、本人要求被申請方出示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公攤面積依據,並予於公示。

4、本人要求被申請方承擔延遲交付,驗收房的違約責任,向本人支付逾期交付房違約金:(首付款數+月供數)乘於 33天 乘於 萬分之一,合計*******元。

5、本人要求被申請方承擔因其無法交付驗收房致使本人的日常誤工費,合計:*****元。

事實和理由:

本案所涉商品房存在如下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流程及質量問題,從而導致本人無法驗收房,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

1、 被申請人驗收房流程規定:先進行房屋實測面積驗收簽字---》補交超出合同約定面積的商品房屋款項——》拿到相應材料前往物業管理處進行相關流程——》拿到房屋鑰匙實際勘測房屋面積及質量等事宜。本流程直接導致房屋所有權人的切身利益無法保障,先交款後驗收房屋,根據雙方已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一條之相關約定,不符合商品房驗收交付的約定。

2、 本案所涉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房屋約定面積為81.16平方米。而根據被申請人出示的本案商品房實際實測面積為87.47平方米,實測面積多出6.31平方米,面積誤差比為7.775%之巨,根據本案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不退房的',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的合同條款約定。但本案的被申請人(商品房出賣人)竟然要求本人(即本案的申請人,亦買受人)補足所有誤差比面積總房價款(即多出的6.31平方米全部由本人承擔),否則不提供驗收房之流程操作,於合同之約定而不顧,於法不顧。從而導致本人無法驗收房,侵犯本人的合法權益。

3、 被申請人無法正確提供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公攤面積之依據。嚴重侵害了作為商品買受人消費者的知情權。違反了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物權法》中的有關規定。掩蓋,混淆業主的建築物的公攤所有權。

4、 因被申請人的原因,導致本案所涉商品房延遲一個月多交付,約定交付日期為20xx年1月20日,實際通知驗收房屋日期為20xx年3月6日。逾期33天,有嚴重的逾期交付行為,侵犯本人的合法權益。根據雙方已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之相關約定,被申請方(出賣方)應按日向申請方(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證據和證據的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證:

一、被申請方人證:

1、

二、申請方人證:

1、****單元的*****號房 業主。

地址:*****************

郵編: 聯繫方式:

2、****單元的*****號房 業主。

地址:*****************

郵編: 聯繫方式:

物證:

1、 商品房買賣合同複印件,來源於雙方合法,有效簽署成立。該合同原件被申請人(出賣人)兩份,本人(即本案的申請人,亦買受人)一份,市房管局一份,工商銀行燕郊分行一份。

2、入住通知單複印件。來源於被申請人簽發郵寄。

3、來源於被申請人財務部xxxxx簽發。

根據本人與被申請人達成的仲裁條款,為此,特向你會申請仲裁。

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訴人:XX,男,漢族,198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

通訊方式:

代理人;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XX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XX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電話: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後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鑑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於20x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XX應聘到四川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xx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後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後公司以種種藉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XX被四川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後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x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成勞鑑字[20xx]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xx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確認“被鑑定人XX後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xx年7月26日

仲裁申請書 篇3

姓 名:

編 號:

南 京 仲 裁 委 員 會

Nanjing Arbitration Commission

申請人基本信息

擔任仲裁員資格

聯 絡 方 式

注:此欄信息是我們與您溝通的渠道,非常重要,如有變更,請及時與本會聯繫,以

便辦案祕書能儘快與您溝通。

學 習 簡 歷(附最高學歷證明)

主要工作經歷

此表填妥後請郵寄或遞交到下述地址: 南京市華僑路26-7號4層

南京仲裁委員會 <收> 郵政編碼:210029

表中信息如有更改,或有關建議及事項,請及時與我們聯繫:聯繫電話:XX Email:XX

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____,性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身份證號碼:____。 代理人: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____公司,住所地:____,電話:____

聯繫人:____,聯繫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____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____元(自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____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____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____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持!

此致

____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執行人:xxx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地址:xx市xx區xx路xx號法定代表人:趙某,職務:董事長被執行人:xxx服裝廠地址:xx市xx縣xx路xx號法定代表人:錢某,職務:董事長電話:xxxxxxxxx

請求事項:被執行人賠償因供貨等級差給某商場造成的損失xxx萬元。

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間因服裝買賣合同糾紛,業經xx仲裁委員會裁決,被執行人拒不遵照裁決履行義務。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強制執行。

申請人執行與被執行人於________年____月簽訂服裝買賣合同。在履行合同中,被執行人不正確履行合同,給申請執行人發的貨是次等品,申請執行人因此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後經xx市仲裁委員會依法作出了裁決,裁決被執行人賠償因其供貨等級差給某商場造成的損失xx萬元。但被執行人拒不執行此裁決。

故根據《中户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和《中户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被執行人給付賠償款xx萬元人民幣。

此致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趙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

變更仲裁請求為:1、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的工資1665元,並支付加倍賠償金1665元;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14500元。

事實和理由:

貴仲裁委員會受理之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上海……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勞動仲裁一案,申請人從20xx年起每月工資1450元。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自今年6月1日到7月15日的工資2175元,但僅於8月14日支付了510元,剋扣申請人應得工資1665元。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之規定,被申請人按應付金額百分之百應加付賠償金1665元。

從20xx年9月入職至被申請人違法解除雙方勞動合同終止用工關係時止,申請人工作年限即將屆滿5年,被申請人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按合同解除前申請人12個月的平均工資標準計付經濟補償金7250元(計算方法:1450元/月×5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規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14500元。

現根據重慶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若干規定》申請變更仲裁請求,盼準!

此致

重慶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9月13日

附相關法律條文:

勞動合同法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金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85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85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8條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的職工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户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繫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

第24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25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重慶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於印發《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若干規定》的通知

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若干規定

各區縣(自治縣、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現將《勞動爭議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的若干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當事人在勞動爭議仲裁活動中的行為,保證案件及時審結,保障當事人權利的充分行使,結合我市勞動爭議仲裁案件處理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當事人對請求事項中金錢給付數額提出變更的,應當在仲裁庭調查結束之前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由該案仲裁員進行確認。

第三條 當事人依據申訴的事實增加、變更申訴請求的,應當在仲裁庭開庭前提出,由該案仲裁員予以審查。

增加的申訴請求符合勞動爭議受案範圍的,辦理受理審批手續,併案審理。

第四條 開庭審理時或開庭審理後至裁決之前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的,應另案申訴。

第五條 當事人提出反請求,應當在開庭審理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當事人提出的反請求由該案仲裁員予以審查,符合提出反請求條件的,辦理立案審批手續,併案審理。

第六條 當事人依據申訴事實之外的其他事實增加、變更申訴請求或提出反請求的,另案申訴。

第七條 對方當事人對增加、變更的申訴請求或反請求的內容享有答辯期。仲裁案件的審理時限同時作相應順延。

第八條 增加、變更的申訴請求或反請求不屬勞動爭議受案範圍的,不予受理。

第九條 當事人依據本規定第二條 提出變更申訴請求的,應當根據請求數額增減情況被繳案件處理費或申請退還預繳的案件處理費。

第十條 當事人依據本規定第三條 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依據本規定第五條 提出反請求的,應當在辦理受理手續時預繳案件受理費,或在辦理立案審批手續時預繳案件受理費和處理費。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重慶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

住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住址地: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於xxx0年12月3日簽訂的《甲醇合成塔訂貨合同》中約定的仲裁協議無效。

事實與理由:

xxx0年12月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甲醇合成塔訂貨合同》,該合同第12條合同爭議的解決約定為“12.1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仍不能達成協議時,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申請仲裁委員會按該委員會當時有效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12.2仲裁地點為合同簽訂地(古縣)。”

申請人認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合同中對具體的仲裁委員會約定不明,雙方在簽訂合同後也未達成補充協議,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約定的仲裁協議屬於無效。

為此,請求貴院確認仲裁協議無效。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x5年2月20日

仲裁申請書 篇8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仲裁請求:

1.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合同價款人民幣 。

2. 支付違約金

3. 由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於XXXX年XX月XX日向申請人採購了總金額為XXXXX萬元的起重吊裝設備。申請人已經履行了全部合同義務,被申請人已支付了 ______________元,此後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請人 元(大寫 元整),雖經申請人多次催要,

被申請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據銷售合同第十五條之約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違約金,應按 計算,共計 元,應由被申請人支付於申請人。

基於上述事實,申請人依據《銷售合同》第十六條之約定,向貴委提起仲裁。懇請貴委查明事實真相,依法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仲裁委員會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仲裁申請書 篇9

申請人:_____,姓別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漢族,住址: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申請事項:

依法裁決被申請人違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係需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

(1)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1500元

(2)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____年6月27日至20____年9月23日雙倍工資(共16600元其中已支付工資3815元)因此需實際支付12785元

(3) 以上二項合計1428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____年6月27日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技術員一職至20____年9月23日在一個月試用期滿後沒有與我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為我買社保,也沒有實現在試用期合格後補發1200元(應聘時講好,因為我是有經驗的技術員試用期合格後,取消試用期按3000元一個月發工資)。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以及《勞動法》第44條第2項的規定,我於20____年10月19日以被申請人“末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支付我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持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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