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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自由的意志作文

淺談自由的意志作文

在神學中,所關注的也不是上帝的本性及其行事方式或我們自己的無足輕重,相反,它關注的是我們自己在世界之惡與苦難的形成中極為重要的角色。災難之所以發生,是因為我們是惡的、自私的或不責任的。因此,大禍或許是懲罰,而非僅僅是意外。這可以説是“上帝的行為”一詞最直白的懲罰性意義。

淺談自由的意志作文

根據奧古斯丁的説法,我們自己的“自由意志”才是惡的原因,是對惡的解釋;上帝不可怪罪。接下來的這種神學和哲學困惑,比如上帝知道我們會犯錯卻任其發生,那麼他是否要為此負責這樣的問題,我們在此不必追究。這樣的爭論儘管沒那麼直接,但僅僅是再次指出了我們怪罪上帝而不願“毫無訴求”面對困難的傾向而已。

歸罪的做法之所以如此吸引人在於這樣一個事實:我們的災難和悲劇極少是自然災害或上帝的行為。與我們自己的人為災難相比,自然災害日益少見。這些顯然或至少可以説是我們自己所為的結果,我們瞎搞自然,我們製造和實驗危險的機器和複雜的生物過程,我們熱愛速度和內燃機,我們迷戀舒適和方便,哪怕為此付出暫時不明瞭卻十分高昂的代價。地震和颶風仍會發生,但我們建造了抵禦它們的建築。當有人在風暴中喪生,通常會怪罪建築的開發者、建設者,甚至居民本人。我們難以確定如此發生的悲劇死否與惡的問題有關,儘管如此,奧古斯丁針對傳統問題提出的“自由意志”的方案,在今天還是有説服力的。

當然,苦難作為懲罰這一概念不限於人為災難。大量無辜生命的死去辛酸尖鋭地提醒了我們惡的問題仍然困難重重,面對這一可怕的自然災害,沒有什麼自責可以解釋,更別説為其找出正當理由了。“自由意志”對於惡的解釋,似乎漏掉了一個唯有那些沉迷於人類墮落的人才會無視的基本特點。確實,有些惡是我們自作自受,是我們直接或間接造成的。但是也有些惡,無論如何溯源,都無法歸結倒我們的行為或意圖上。毫無疑問,它們似乎無法用懲罰來解釋。儘管如此,我們的形而上學和社會實踐仍這樣理解。“譴責受害者”並不只是我們當前的法制和文化中的反常因素。它也是長期以來而且仍盛行的形而上學和神學教條。

當然,不是説要小看那些因遭受不幸悲劇而緊緊抓住形而上學這根救命稻草的受害者,也不是説想要減輕那些確實該為他人不幸負責的人的責任。確切地説,訴諸“上帝意志”和“惡的問題”,常常是不敢面對苦難的表現,尤其是他人的苦難。堅持要怪罪,或許是一種顛倒的犬儒主義,在無法滿足的事情上要求得到滿足。對於許多人而言,上帝顯然會確保正義最終取得勝利。但在悲劇的語境下,這種説辭有什麼意義,補償有什麼意義,什麼樣的正義標準是可理解的,卻根本不清楚。

同時,同樣的信徒會以上帝之名自行其是,不僅要求賠償,還要求傷害性的懲罰,享受法庭上的勝利,進而將壞事變成以上帝之名掌控世界的幻想。如今的侵權法同樣有集體責任的古老觀念。在我們看來,懲罰無辜者在刑法框架下不可忍受,但是,在侵權法和民事程序中,對無辜者的有意懲罰只是換了個名稱:嚴格責任。

事實上,這是株連的一種,即僅僅因為與犯罪者有這樣或那樣的關聯,而懲罰某個人或某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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