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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註冊税務師執業資格考試介紹

關於註冊税務師執業資格考試介紹

一、組織機構:

關於註冊税務師執業資格考試介紹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税務總局

二、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税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1、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八年。

2、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後,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六年。

3、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後,或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四年。

4、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或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兩年。

5、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一年。

6、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從事税務代理業務滿一年。

(二)按照國家税務總局有關規定,已取得税務師執業證書並在税務代理機構內從事税務代理業務滿三年;按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税收工作滿兩年的人員。可免試《税法(一)》、《税法(二)》和《財務與會計》三個科目,只參加《税務代理實務》和《税收相關法律》兩個科目的考試。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台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税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實踐年限證明等相關材料。台灣居民還需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介紹

註冊税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製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具體考試時間詳見本網站公佈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年度計劃。

註冊税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包括《税法(一)》、《税法(二)》、《税務代理實務》、《税收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五個科目。其中《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為客觀題,採用答題卡作答;《税務代理實務》為主觀題,採用專用答題卡作答,實行全國統一評卷。

作答前請應試人員務必閲讀試卷封二或專用答題卡首頁的注意事項。

四、報名辦法

註冊税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方式,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在指定網站填寫並提交報名信息,上載照片,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符合報考條件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報名具體安排詳見各省(區、市)有關文件。

五、成績和證書管理

報考5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報考2個科目(税務代理實務和税收相關法律,級別為免3科)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考試成績原則上在考試結束後兩個月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台和各省(區、市)人事考試機構網站發佈。

考試合格,由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税務師執業資格證書》。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的,由各省(區、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部門收回資格證書,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嚴肅處理。。

六、登記註冊

註冊税務師實行註冊制度。資格證書持有者應按有關規定到指定機構申請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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