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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0篇)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0篇)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的含義

管理制度是組織、機構、單位管理的工具,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置的規範。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

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制度管理就沒有約束。在實際的管理當中我們發現,當團隊在十個人左右的時候,靠的是管理者的人格魅力,只要有一個有能力、有魅力的領導者就可以玩的風生水起。但是當團隊到幾十個人、上百人的時候,靠的就是制度管理,只有制度完善才能更好的約束人的行為,規範人的行為,才能管理規範。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0篇)

電梯是指服務於建築物內若干特定的樓層,其轎廂運行在至少兩列垂直於水平面或與鉛垂線傾斜角小於15°的剛性軌道運動的永久運輸設備。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電梯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0篇),希望你喜歡!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1

1、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部門關於電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電梯操作規程;

2、全面負責本單位電梯使用管理工作;

3、組織建立適合本單位特點的電梯管理體系;

4、組織制定並審批本單位電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及有關規定,並經常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5、審批本單位電梯選購及定期檢驗計劃和修理改造方案,並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6、經常深入使用現場,查看電梯使用狀況;

7、組織電梯事故調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8、組織做好電梯使用管理基礎工作,檢查電梯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情況;

9、抓好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節能培訓和考核工作,不斷提高操作人員技術素質;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2

電梯必須經檢驗機構進行驗收檢驗或定期檢驗,在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並對安全檢驗合格標誌予以確認蓋章後,方可投入正式運行,電梯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考取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方可上崗操作。

1、電梯在投入運行前須進行試運行,以檢查各部位是否工作正常,有無異響及異味,通風、照明是否良好,觀察有無其它異常現象。

2、搞好轎廂、層轎門清潔衞生,清理門地坎滑槽內雜物,保證電梯門的正常開閉。

3、嚴禁電梯超載運行,禁止運送超大、超長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4、禁止在電梯運行中使用三角鑰匙開啟層門。

5、電梯運行中發生故障時,應啟動緊急報警裝置,電梯管理人員應立即切斷電梯電源,及時通知電梯維護保養單位進行處理。

6、電梯困人救援操作規程:電梯管理員或援救人員與被困人員取得聯繫,使其保持鎮靜,等待救援,被困人員不可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轎廂外;準確判斷轎廂位置,保證層轎門可靠關閉;用三角鑰匙打開層門、轎門,疏散乘客;關閉層轎門,填寫救援記錄並存檔,通知電梯維護保養單位進行處理。

7、電梯層門三角鑰匙開鎖後,須檢查緊急開鎖裝置是否可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3

一、每台電梯應建立單獨的安全技術檔案,(以下簡稱檔案),不得與其他設備資料混裝。

二、檔案應由酒店經理或經理制定人員,必要時交公司統一歸檔管理。

三、檔案應有目錄,對文件的名稱、數量及保存年限詳細記錄。

四、需要調取檔案查閲時,應辦理借閲手續,用完湖馬上歸還,管理人員應清點文件數量,以保證檔案的完整性。

五、檔案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使用註冊登記表》:

(二)設備及其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產品技術文件:

(三)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的有關資料、報告

(四)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五)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報告,定期檢驗報告:

(六)設備運行故障與事故記錄:

六、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定期檢驗報告,設備運行故障記錄至少保存2年,其他資料應當長期保存。

七、使用單位變更時,應當隨機移交檔案。

電梯維保制度

一、應對機房的電器和機械設備做定期的巡視檢查,清理轎廂、機房衞生,檢查司機交接班記錄。

二、應至少每15日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對電梯進行一次維護保養,並做好記錄。

三、每季度對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和電控部分進行詳細檢查,更換各種易損部件,並做好記錄。

四、每半年對重要的機械部件和電器設備進行詳細檢查,並做好記錄。

五、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術檢驗,確定電梯運行狀態及不安全因素。

六、根據電梯性能和使用頻率,可在三至五年內進行一次全面的大修(清潔曳引機、更換摩擦片、檢修控制櫃、更換鋼絲繩、做平衡係數實驗等)七、電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過1次定期檢驗日期時,應當在30日內到原使用登記機關辦理停用手續,重新啟用前,應當辦理啟用手續。

八、當火災、地震、水淹等災害發生後,應對電梯進行全面的檢查和維修應做好記錄,報請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九、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幾時採用新的安全與節能技術,對在用電梯進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電梯的安全與節能水平。

十、建立電梯運行記錄並詳細填寫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裝置維修及調整後的數據記錄在案。為日後的維修保養工作提供可靠的數據。

定期報檢

一、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和落實電梯的定期檢驗計劃。

二、在《安全檢驗合格》標誌規定的檢驗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檢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並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一)申請檢驗前,應責成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對電梯進行全面檢查和保養並做好記錄。

(二)準備好電梯安全技術檔案,以備查閲。

(三)與檢測機構約定具體檢驗時間。

三、檢測機構現場檢測前,應將停梯原因及時間通知相關部門並將公告貼在電梯首層門口和人員密集層站。通知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到場配合檢測部門現場檢驗。

四、檢驗後,按照檢測機構出具的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不合格項及時進行整改,如有重要項目或存在安全隱患,繼續使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應停用整改:一般項目由於各種原因確實無法整改的項目,應制定監護使用措施,並在本單位內部發布實施。整改結束後,認真填寫整改回執單,向檢測機構申請複檢或確認。

五、檢驗結束後,及時將電梯檢驗報告書取回存檔,將《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張貼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明顯位置。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4

一、電梯崗位職責

二、點維護保養制度

三、電梯事故報告制度

四、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五、電梯層門鑰匙使用方法

六、電梯困人緊急處理措施

一、電梯崗位職責

(一)單位主管設備安全負責人職責

1、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部門關於電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電梯操作規程;

2、全面負責本單位電梯使用管理工作;

3、組織建立適合本單位特點的電梯管理體系;

4、組織制定並審批本單位電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及有關規定,並經常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5、審批本單位電梯選購及定期檢驗計劃和修理改造方案,並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6、經常深入使用現場,查看電梯使用狀況;

7、組織電梯事故調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二)管理部門負責人職責

1、在單位主管設備負責人的領導下,具體組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電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規定;

2、負責本單位電梯使用管理工作,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單位電梯使用管理規章制度;

3、審核本單位有關電梯的統計報表;

4、組織做好電梯使用管理基礎工作,檢查電梯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情況;

5、做好電梯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節能改造技術資料的保存;

6、抓好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節能培訓和考核工作,不斷提高操作人員技術素質;

7、根據本單位電梯使用狀況,審定所編制的電梯定期檢驗和維護保養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8、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檢查本單位電梯使用管理情況;

9、參加電梯事故調查與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措施。

(三)電梯操作人員職責

1、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脱崗,不做與崗位無關的其他事情;

2、認真執行電梯操作規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載運行;

4、時刻注意安全生產,經常檢查安全附件的靈敏性和可靠性;

5、按時定點、定線巡迴檢查;

6、認真監視儀器儀表,如實填寫運行記錄;

7、認真做好所操作電梯的維護保養工作;

8、努力學習操作技術和安全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制度

與日常維護保養單位協商依照《電梯維修保養規則》有關條款制定。

三、電梯事故報告制度

(一)電梯發生事故時,必須按照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進行處理;

(二)電梯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必須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同時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物證,並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三)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名稱、聯繫人、聯繫電話;

2、事故發生地點;

3、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4、事故設備名稱;

5、事故類別;

6、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事故報告應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報告方式除電話報告外,還應以傳真方式報告。

四、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電梯必須經檢驗機構進行驗收檢驗或定期檢驗,在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並對安全檢驗合格標誌予以確認蓋章後,方可投入正式運行,電梯運行操作工(使用説明書註明需司機操作的)和電梯維修操作工必須經培訓,考取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方可上崗操作。

(一)一般要求

1、不準超載運行;

2、不允許開啟轎廂頂安全窗、安全門運載超長物品;

3、禁止用檢修速度作為正常速度運行;

4、電梯運行中不得突然換向;

5、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縱電梯;

6、客梯不能作為貨梯使用;7、不準運載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8、不許用急停按鈕作為消除信號和呼梯信號;

9、轎廂頂部不準放置其它物品;

10、關門啟動前禁止乘客在廳、轎門中間逗留、打鬧,更不準乘客觸動操縱盤上的開關和按鈕;

11、操作工或電梯日常運行負責者下班時,應對電梯進行檢查,將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檢查情況記錄在運行檢查記錄表和交接班記錄簿中,並交給接班人。

(二)檢修操作時的注意事項

1、在電梯檢修慢速運行時,一般不少於兩人;

2、檢修慢速運行,必須要注意安全,互相沒有聯繫好時,絕不能慢速運行,尤其在轎廂頂上操縱運行時,更要注意;

3、在轎廂頂進行檢修運行時,必須要把外廳門全部閉合,方可慢速運行;

4、當慢速運行至某一位置需進行井道內或轎底的某些電氣機械部件檢修時,檢修人員必須切斷轎頂檢修廂上的急停開關或轎廂操縱盤上的急停按鈕後,方可進行操作。

(三)不安全狀態下的操作及注意事項電梯在運行中發生下列意外情況,司機(或乘客)應使電梯停止運行,並採取以下措施:

1、電梯失控而安全鉗尚未起作用時,司機(或乘客)應保持鎮靜,並做好承受因橋廂急停或衝頂敦底而產生衝擊的思想準備和動作準備(一般採用屈腿、彎腰動作)、電梯出現故障後,司機(或乘客)應利用一切通訊設施(如110、警鈴按鈕、通訊電話等)通知有關人員,不得自行脱離轎廂,耐心等待救援;

2、發生地震時應立即就近層停止運行。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5

電梯管理部門負責人崗位職責

1、電梯管理部門負責人在單位領導下,對本單位電梯的管理、運行及大修、改造項目、工程進度和施工安全計劃、組織、實施檢驗和監督責任,執行本單位與維保單位簽定的電梯維保、運行協議,對電梯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管理,以保證電梯的正常運行。

2、在電梯正常運行中,進行電梯運行的日常巡視,記錄電梯日常使用狀況;按照有關標準規範進行質量檢查及時對運行中發生的故障組織進行修理或採取具體的預防措施。

3、電梯管理部門負責人單位每月最遲15日內組織相關人員及維保對運行電梯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工作,瞭解電梯的運行狀況;

4、發現電梯運行事故隱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權作出停止使用的決定,並且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5、接到故障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組織電梯維修作業人員實施救援。

6、實施對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維保工作的監督,對維保單位的維保記錄簽字確認。對在維修過程中各種不安全因素和違章提出警告批評或經濟處罰。

7、對定期檢驗後技術監督局檢驗人員提出的“檢驗意見通知書”具體內容經整改後進行檢查,並監督執行;

8、制定和落實電梯的定期檢驗計劃;

9、檢查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確保齊全清晰;

10、妥善保管電梯鑰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電梯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單位負責人)

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員:(單位電梯管理人員)、(單位安全保衞人員)、(單位安全員)、(維保單位負責人)、(維修人員).

3、電梯因停電、故障等原因將乘客困在轎廂內,需要解救困人時,由組長負責,組織、聯繫其他小組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

4、當電梯發生漏水、火災或地震事故時,組長最遲應在30分鐘趕到現場,其他小組成員應儘快趕到現場,組織維修或搶救;

5、每年至少一次由組長負責組織《電梯應急救援》演習;

6、定期巡視檢查應急救援物品,如易燃易爆的單獨保存消防器材應放機房固定部位並應保證在合格有效期內;

7、一旦發生事故,由本組長指揮現場,發生傷人事故時,組織人員打電話報警,救援小組成員救助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及時上報單位法人,事故後要認真分析發生原因。制定防範措施並應寫出事故報告。

8、定期對單位安全管理人員進行電梯故障“應急救援”措施及有關專業知識的培訓,事故案例的學習,組織單位人員現場演習培訓及逃生方法等等。

9、電梯《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對本單位電梯的正常運行負全責;負責對救援物資的準備、管理工作。

電梯維護保養人員崗位職責

1、必須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操作證》上崗,應具有與所承擔的維保工作相適應的技術能力與水平,努力學習和掌握國家技術監督局關於電梯維保、維修工作的有關技術規範及要求。

2、嚴格執行管理制度,熟知維修保養工作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15日、月、季、半年、全年的保養內容進行維保工作,並及時做好保養、維修記錄。

3、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中若發生解決不了的故障應及時上報維保負責人,參與調查與分析。

4.若電梯出現故障,應儘快趕到現場,及時修理,以保證電梯儘快投入正常運行,並做好故障記錄備案待查;

5、保證井道、轎廂、底坑等各設備完好無損,機房內不應有各種雜物,保證主機、控制櫃及其它安全設施運轉良好;

6、服從工作安排,遵守和執行維保、修理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工作中應與有關人員密切配合,做到不違章操作,嚴禁各種事故的發生。

電梯維修保養安全操作規程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頒發的《特種設備監察條例》,國家總局及市質量技術監察的有關規定,根據《電梯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規則》的具體要求,編制該操作規程。凡從事本專業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執行。

一、一般安全規定:

1、上崗人員要取得《特種設備操作證》後方能參與維修、保養工作;

2、凡是正式上崗人員一定要熟知維修、保養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3、嚴禁酒後操作和連續長時間工作;

4、對電梯進行維修、保養作業,必須放置“保養、檢修”警示牌;

5、電梯維修應以檢修速度運行電梯,維修完畢後以正常速度試車時。工作人員應撤離維修現場或站在安全的位置上;

6、維修、保養工作至少應由兩名持證人員進行;

7、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工作服,穿好絕緣鞋,嚴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腳作業;

8、電梯在維修、保養期間嚴禁載客;

9、電梯在試車行走時,嚴禁任何人出入轎廂;

10、應熟悉自己維護、保養電梯的型號、規程及一般故障的解決辦法;

11、嚴禁同時在機轎頂、轎內、底坑任何兩部位同時進行維修和保養工作。

二、維修、保養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在轎廂內工作時:

1、進入轎廂前,首先看清轎廂是否停在本層,切不可只看樓層顯示即進入層門、轎門防止踏空墜落;

2、進入轎廂後,要檢查操縱盤各按鈕是否可靠,急停開關是否起作用,轎內照明是否正常;

3、在轎廂內檢修維護時,嚴禁將外層門敞開走車,如檢查門鎖時,檢查完畢應及時將門並閉以免他人墜落;

4、因故障層門暫不能關閉時,必須派專人監護或安好防護欄,掛好明顯警示標誌,防止他人誤入井道。

5、在轎廂內工作時,身體各部位不得超越轎廂地坎以外,若必須將身體某部位超越轎廂地坎以外,需找維修、保養人員。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6

電梯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或引起傷亡事故,必須加強電梯的使用安全管理。電梯使用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司梯人員的操作安全管理、乘梯人員的安全管理、電梯困人救援的安全管理。

1、實施安全教育

由電梯管理員負責對電梯機房值班人員、電梯司梯人員和乘梯人員實施安全教育,使他們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知電梯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和乘梯安全規則。

2、電梯司梯人員操作安全管理

安全操作守則:

1)保證電梯正常運行,提高服務質量,防止發生事故;

2)要求司機堅持正常出勤,不得擅離崗位;

3)電梯不帶病運行、不超載運行;

4)操作時不吸煙、不閒談等;

5)執行司機操作規程:

a、每次開啟廳門進入轎箱內,必須作試運行,確定正常時才能載人;

b、電梯運行中發生故障,立即按停止按鈕和警鈴。並及時要求修理;

c、遇停電時,電梯未平層禁止乘客打開轎箱門,並及時聯繫外援;

d、禁止運超大、超重的物品;

e、禁止在運行中打開廳門;

f、工作完畢時,應將電梯停在基站並切斷,關好廳門。

3、加強對乘梯人員的安全管理

制定電梯乘梯人員安全使用乘梯的警示牌,懸掛於乘客經過的顯眼位置。敬告乘梯人員安全使用電梯的常識。乘梯須知應做到言簡意賅。警示牌要顯而易見。乘梯須知內容是:

用手按鈕,嚴禁撞擊不許吸煙,勿靠廂門

運行之時,擠門危險危險物品,禁止進梯

保持清潔,勿吐勿丟若遇危險,請按警鈴

超載鈴響,後進退出兒童乘梯,成人攜帶

樓內火災,切勿乘梯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7

一、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為了規範電梯駕駛人員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人員在進行電梯操作時的行為,防止由於違章作業而造成人身傷害事故和設備事故,提高其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1.2範圍

規定了電梯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的職業行為規範。

2、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2.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安全規定,服從政府部門的管理。

2.2電梯作業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3電梯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和《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2.4熟悉自己操作電梯的性能、原理、構造、用途。

2.5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掌握新技術、新規程,不斷提自身的技術水平。

2.6及時報告電梯事故隱患,不使用故障電梯,不使用無安全合格標誌或安全標誌已過有效期的電梯,不使用未註冊登記的電梯。

2.7不擅自離崗,做到文明服務。

2.8正確處理電梯運行中突然出現的停車、失控、衝頂、蹲底等情況。

二、電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職責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為保證電梯正常可靠地運行,降低電梯故障率,防止電梯事故的發生,規範電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的行為。

1.2範圍

1.2.1電梯日常管理人員是負責本單位所用電梯的日常性事務管理和督促、協調對外聯繫電梯管理有關工作。

1.2.2電梯作業人員是指負責電梯駕駛和日常性電梯檢查、維護保養工作的人員。

2、職責

2.1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

2.1.1熟悉並執行電梯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方法,不斷完善電梯的管理工作,檢查和糾正電梯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1.2熟悉電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監督電梯作業人員認真執行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1.4編制電梯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計劃,並監督執行。

2.1.5負責按國家規定要求向政府部門申請定期監督檢驗。

2.1.6根據單位職工培訓制度,組織電梯作業人員參加政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和組織內部學習。

2.1.7組織、督促、聯繫有關部門人員進行電梯事故隱患的整改。

2.1.8負責組織電梯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時向政府部門報告電梯事故的情況。

2.1.9負責建立、管理電梯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

2.1.10組織緊急救援演習。

2.2電梯駕駛人員

2.2.1熟悉並執行國家有關電梯的政策、法規。

2.2.2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持證操作,定期複審。

2.2.3有高度責任性和職業道德,愛護設備。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2.2.5協助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保養人員對電梯進行檢查和維護。

2.2.6發現電梯存在事故隱患與故障及時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不開故障電梯。

2.2.7負責作好當班電梯運行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2.2.8保持電梯轎廂與地坎清潔、衞生。

2.3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保養人員

2.3.1熟悉國家有關電梯的政策、法規,認真按照電梯日常檢查表的要求逐項檢查,不漏檢,誤檢。

2.3.2熟悉電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據電梯使用維護説明的要求實施日常性的維護。

2.3.3根據國家規定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2.3.4嚴格遵守《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

2.3.5對發現的電梯事故隱患及時報修、及時處理。

2.3.6發生電梯事故應立即向上級部門或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2.3.7認真做好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記錄,認真填寫報修單。

2.3.8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2.3.9參與電梯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

三、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為防止電梯操作過程中發生事故,保護電梯司乘人員的`安全和承載貨物的安全。

1.2範圍

規定電梯安全操作的方法,電梯駕駛人員所應遵守的操作規範,步驟。

2、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2.1基本要求

2.1.1電梯駕駛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疾病的人員。

2.1.2電梯駕駛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2.1.3電梯駕駛人員必須熟悉所操作電梯的性能、功能,認真閲讀本台電梯的使用維護説明書。

2.1.4電梯駕駛人員必須操作有安全合格標誌的電梯。

2.2電梯行駛前的檢查和準備。

2.2.1開啟層門進入轎廂之前,需要注意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2.2.2轎廂內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須先將照明燈打開。

2.2.3每天開始工作前,將電梯上下空載運行數次,無異常現象後方可使用。

2.2.4層門關閉後,從層門外不能用手撥啟,當層門、轎門未關閉時電梯不能正常啟動。

2.2.5平層精確度應無明顯變化。

2.2.6經常清潔轎廂內、層門及乘客可見部分。

2.3.電梯在行駛中應注意。

2.3.1在服務時間內,不可擅自離崗,如必須離崗時或電梯停用時,應斷開電源並將廳門關閉鎖好。

2.3.2駕駛員應負責監督控制轎廂的載重量,不得超載使用電梯,乘客電梯不允許作貨梯使用。

2.3.3不允許裝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電梯安全管理負責人員同意和批准並制定安全保護措施後才可裝運。

2.3.4嚴禁在層門開啟的情況下,啟動或保持電梯檢修和正常運行狀態;也不允許用檢修操作來代替正常電梯運行操作。

2.3.5電梯的廳門、層門電氣開關等安全裝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應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許利用轎頂安全窗、轎廂安全門的開啟,來裝運長物件。

2.3.7應勸阻乘客在行駛中,勿倚靠在轎廂門上。

2.3.8轎廂頂上部,除電梯固有設備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當電梯運行時不得對電梯進行擦油、潤滑等工作或對電梯部件進行修理。

2.3.10在行駛中應用撳扭開關或手柄開關來"開"或"停",不可利用電源開關或限位開關等安全裝置來"開"或"停"電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開關來開動轎廂上下運行。

2.3.11行駛中,駕駛人員和隨乘人員不可把手、頭、腳伸出轎外,也不可在廳門外把手、頭、腳伸入井道內,以防軋碰事故。

2.4當發生以下故障時,電梯應立即停用,並報管理人員或檢修人及時進行修理。

2.4.1層、轎門關閉後電梯不能正常行駛;

2.4.2電梯速度顯著變化時;

2.4.3層、轎門關閉前電梯自行行駛時;

2.4.4行駛方向與選定方向相反時;

2.4.5內選、平層、快速、召喚和指層信號失靈時(駕駛員應立即撳按急停按鈕);

2.4.6發覺有異常噪聲,較大振動和衝擊時;

2.4.7當轎廂在額定載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繼續運行時;

2.3.8安全鉗誤動作時;

2.4.9接觸到電梯的任何金屬部分有麻電現象時;

2.4.10發覺電氣部件因過熱而發出焦熱的臭味時;

2.5電梯發生緊急事故時的操作。

2.5.1因電梯安全裝置動作或外電停電而中途停機時,一方面告訴乘客不要驚慌,嚴禁撥門外逃,一方面通過電梯廂內的緊急報警裝置通知外界前來救助。

2.5.2電梯突然失控發生超速運行,雖然斷電,還無法控制時,可能造成鋼絲繩斷裂而使轎廂墜落,或可能因漏電而造成轎廂自動行駛的,駕駛人員首先應按撳急停按鈕,斷開電源,就近停層。如電梯繼續運行,則應重新接通電源,操作按鈕使電梯逆向運行,如果轎廂仍自行行駛無法控制,應再切斷電源,駕駛人員應保持冷靜,等待安全裝置自動發生作用,使轎廂停止,切勿跳出轎廂,同時告訴隨乘人員將腳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腳尖支撐,並用手扶住轎廂,以防止轎廂衝頂或衝底而發生傷亡事故。

2.5.3發生電氣火災時,應切斷電源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前來搶救,在電源未切斷前應用乾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滅火機進行撲救。

2.5.4遇井道底坑積水和底坑內電氣設備被浸在水中,應將全部電源切斷後,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2.5.6電梯發生事故,駕駛人員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移動的現場須設好標記,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聽候處理。

2.6電梯使用完畢後的操作。

2.6.1寫好當班設備運行記錄,發現存在故障分別轉告接班人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2.6.2做好轎廂四壁底板各層站廳門地坎的垃圾和廳門口的清潔衞生工作。

2.6.3將電梯停靠在基站,關掉電梯內電源開關,層樓指示,轎廂照明,關閉鎖上電梯廳門、轎門,防止他人進入轎廂內開動電梯。

2.6.4在潮汛期間,工作結束或工作時基站受潮汛影響,應開離基站。

四、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為防止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在從事其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時的安全,保證電梯能正常安全運行。

1.2範圍

1.2.1規定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應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驟。

1.2.2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工作不包括對電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電梯故障修理工作應由專業單位有電梯安裝、維修資格的人員單任。

1.2.3電梯日常檢查內容按《日常(月度)檢查表》進行,電梯日常檢查、維護主要是指對整機部位的潤滑,部件的檢查、調整、清洗,負責營救被困在電梯轎廂內的人員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疾病的人員單任。

2.2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必須經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2.3電梯日常檢查維護人員作業時必須穿帶好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2.4電梯在開始進行檢查和維護時,應在電梯每層廳門口設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標誌和防護欄。

2.5負責電梯三角鑰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將三角鑰匙轉交他人。使用三角鑰匙開啟層門時應看清轎廂是否停靠在本層站。

3、安全作業規程

3.1電梯在作檢查和維護或在試車過程中,不得載客或載貨,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檢查區域。

3.2電梯在進行檢查、維護、清潔工作時應把機房內的電源開關斷開,並切斷轎廂內的安全開關。

3.3電梯在檢查、維護時所用便攜式照明燈具必須採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且應有防護罩。

3.4在對轎底裝置和底坑進行檢查和維護時,應首先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切斷底坑內電梯的安全迴路,方可開展工作。底坑、機房、轎頂不得同時作業。

3.5電梯維護和檢查時必須設備監護人。監護人員的職責是採取措施保護檢查人員的安全;在緊急情況下切斷電源,呼救;工作完畢後負責清理場地,不準留下工具零件。監護人員可由電梯駕駛人員或日常檢查、維護人員單任,並保持相互呼應。

3.6在轎頂作業應合上檢修開關。在轎頂須停車較長時間保養時應斷開轎頂急停開關,嚴禁一腳站在廳門口,一腳站在轎頂或轎內長時間工作。嚴禁開啟廳門探身到井道內或在轎頂探身到另一井道檢查電梯。在轎頂作檢查或維護時電梯只能作檢修運行。

3.7嚴禁保養人員拉吊井道電纜線,以防止電纜線被拉斷。

3.8電梯保養注意事項:

(1)非保養人員不得擅自進行作業,保養時應謹慎小心;

(2)工作完畢後要裝回安全罩及檔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設備內;

(3)離去前拆除加上的臨時線路,電梯檢查正常後方可使用。

3.9緊急救助措施

3.9.1當有人員被關在電梯轎廂內時,電梯日常檢查、維護人員應先判斷電梯轎廂所在位置,然後實施緊急救助。營救工作必須要有兩人協助操作。

3.9.2電梯在開鎖區內故障停機,可用三角鑰匙直接打開廳門後營救被困人員。

3.9.3電梯停在非開鎖區域時

因外界停電、電氣安全開關動作造成的停機應在機房實施救助。首先斷開總電源開關,告訴被困人員在轎廂內不要驚慌,不能擅自撥門外逃,然後,一個人用電梯專用工具打開制動器,一個人用盤車手輪根據就近停靠,輕便停靠的原則將電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盤車(若出現電梯不能控制的現象應立即使制動復位),至電梯開鎖區,然後用三角鑰匙打開廳門,營救被困人員。

因電梯安全鉗動作造成的停機,首先應告訴被困人員在轎廂內不要驚慌,不能擅自撥門外逃,然後斷開電梯的總電源,打開電梯停靠處上層的廳門,放下救助扶梯,打開電梯轎頂的安全窗,將被困人員從安全窗救出來。

3.10日常檢查與保養完工後應做好相應的記錄。

五、電梯常規檢查制度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為規範電梯常規檢查的形式,落實電梯常規檢查的各項措施,保證電梯正常運行。

1.2範圍

規定電梯日常性檢查的週期,參加檢查的有關人員及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實施整改措施和落實。

2、電梯常規檢查制度

2.1電梯常規檢查的分類

電梯常規檢查分日檢、月檢、年檢和不定期抽查四種。

2.2電梯常規檢查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監督實施,並負責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年檢,協助領導,組織單位有關部門對電梯安全情況進行抽查。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人員按照《電梯日常(月度)檢查表》內容負責具體日檢和月檢工作。

2.3電梯常規檢查應填寫好檢查表,並由負責檢查的主持人簽字,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告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2.4電梯日常檢查和保養的內容、項目參照《電梯日常(月度)檢查表》和電梯產品隨機文件所帶的使用維護説明書的要求進行。

2.5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按照"定人、定時、定措施"的原則進行處理,並就處理結果進行跟蹤檢查。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8

(1)嚴格遵守門禁制度,張貼“閒人免進”標誌,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

(2)電梯機房和值班室內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如因維修需要動用明火時,應先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按有關規定執行。

(3)按照國家技術監督部門的相關規定,對電梯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杜絕各種安全隱患。每年按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年檢。

(4)在進行維修、保養作業時,應停機作業;用易燃液體清洗電梯零部件時,要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使用後的油抹布等,不得與其它物品混放。

(5)機房維修間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備件要在貨架上擺放整齊,且遠離照明燈和電源。

(6)電梯機房、轎箱頂部、電梯井要定期清掃,及時清理各種可燃物。

(7)電梯值班人員應熟知單位報警程序及機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應急照明裝置保證正常運行。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9

為了確保電梯安全運行,發揮其高效、節時、方便的特點,特制訂本制度。

1、開始工作前,電梯操作員應控制電梯上下試運行數次,觀察運行有無異常,發現問題及時請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2、開啟廳門進入轎廂前,需注意電梯的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3、認真做好電梯轎廂、轎廂門及其他乘用人員可見部分的衞生工作。

4、轎廂的載重應不超過額定重量。

5、轎廂的載物體積不能過大。

6、運送重量較大物品時,應將物件放置在轎廂的中間部位。

7、乘用人員不得在廳與轎廂中間(騎跨處)停留或談話。轎廂內禁止高聲喧譁、打鬧、吸煙、吐痰。

8、裝運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時,需預先通知電梯操作員,以便採取穩妥的安全措施。

9、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電梯停開:

①超重不開。

②安全裝置失效不開。

③物體過大,門關不上不開。

④物體堆放不穩不開。

⑤物體超出轎廂內部空間不開。

⑥廳門、轎廂門關閉不好不開。

⑦有人把頭、手、腳伸出轎廂不開。

⑧轎廂運行速度不正常不開。

⑨電梯有異常聲響不開。

⑩檢修人員在轎頂或轎底坑內不開。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10

一、電梯應有專人管理、專人操作;未經允許,不瞭解電梯使用知識的人員不得操作電梯。

二、電梯專業維修人員應對電梯的安全裝置進行檢查、調整、並對需潤滑的部位加註潤滑油。

三、運輸貨物時,貨物不允許超過電梯額定載重量。貨物應均勻平穩放在轎廂內,輕拿輕放。嚴禁超大、超長貨物伸出轎廂。

四、搬運貨物進出電梯轎廂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電梯轎廂、井道或乘電梯上下運行。

五、每次使用電梯時,應把轎廂門、廳門輕拉嚴實,當確認轎廂門、廳門關閉嚴實後,方可操作電梯層站按鈕。

六、電梯在本層站時,本層站廳門才允許被打開;電梯運輸完物品,應將電梯轎門、廳門關閉,等待下一次使用。

七、嚴禁將廳門、轎門等電器迴路短接;嚴禁電梯開門運行。

八、如發現電梯運行有異聲或運行不正常,應及時通知電梯維修單位,停機檢修,不準電梯帶故障運行。

九、每天電梯使用完畢,應將電梯轎廂停放在基站。

十、切勿使用無安全檢驗合格標誌的電梯。

十一、電梯嚴禁運輸易燃、易爆或有腐蝕性的危險品。

十二、未經許可的人員,禁止使用三角鑰匙打開層門。三角鑰匙使用完畢,應將其復位,檢查鎖閉裝置不應在開鎖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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