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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管理調研報告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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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管理調研報告精選

篇一:道路運輸管理調研報告-

為了進一步貫徹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推動道路運輸工作創新,促進運輸企業發展,我通過召開座談會、查閲業户檔案、許可文書和處罰案卷,對道路運輸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以及市場監管等工作進行了深入細緻的調查。形成以下調研報告。

一、道路運輸行政執法工作的基本情況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認真履行職責,嚴格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執法,在強化行業監管、規範市場秩序、保障運輸安全、維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實實在在的工作,主要有:

1、抓法規宣傳從基層做起。為了使社會各界知曉我們的管理職能和行業法規,使廣大運輸經營者自覺守法經營,我分局積極做好法規宣貫工作,迅即開展了緊鑼密鼓的宣傳工作,一是組織對客貨運輸站(場)、維修廠家、駕培學校等單位的領導召開了宣傳動員大會,對法律法規的宣傳做出了具體部署和安排。二是開展了政策法規的諮詢活動。

2、抓法規培訓改變工作方式。為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執法素質,我分局對法規培訓常抓不懈。第一,全力開展崗位學法活動。去年我分局組織全體執法人員進行培訓,學習了《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第二,還經常採取以會代訓等形式加強執法人員培訓,廣大運政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法制素質得到了明顯提高。

3、運用法律法規,強化市場監管。我們對非法營運的整治,對違章車輛實施罰款處理, 分局領導進行了認真的研究和周密的部署,常抓不懈。

二、道路運輸行政執法的矛盾和問題

道路運輸行政執法的力度逐步加大,每年查處各類道路運輸行政處罰案件均在20件以上,未發生一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沒有發生一起公路“三亂”現象,也未發生不作為、亂作為的違法行政案件,但離規範化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在調查中,反映比較突出的矛盾和問題有:

1、執法環境差

據調查,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目前的執法環境還不盡人意,主要表現在:一是管理難。不少經營者法紀觀念淡薄。二是處罰難,由於處罰標準較高,在行政處罰過程中,有關係的請人説情,沒關係的無理取鬧,致使執法工作難以順利進行,行政處罰難以到位。三是扣車難。由於執法手段單一,扣車經常遭到圍攻。

2、執法程序還不是很規範

《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已明確運管執法人員可以在公路路口進行監督檢查,但執法程序還不是很規範,給運政執法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三、規範道路運輸行政執法的方法與措施

隨着市場經濟的不斷推進,道路運輸業出現了新動向、新情況、新問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擔負着道路運輸的許可、監管及處罰的重任,規範道路運輸行政執法顯得十分迫切和必要。要解決好上述矛盾和問題,應做好以下工作:

1、着力體制創新

針對目前道路運輸行政執法的體制性弊端,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明確提出了改革行政執法體制的要求,按照《條例》授予的職責重新調整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內部組織系統和職責分工,優化組合人才資源,為規範道路運輸行政執法掃除體制性障礙。

2、加強法制建設和宣傳

要解決道路運輸行政執法環境差的問題必須依靠法律手段。我們認為,現階段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法制建設的重點應圍繞規範行政執法這個主題,深入開展法制調研,努力探索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與行政處罰的有效監督機制;認真探索《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備案審查制》、《錯案責任追究制》、《行政執法責任評議考核制》等相關制度的具體操作辦法;規範行政處罰減免程序,杜絕隨意減免。在此基礎上,還要做好法制宣傳工作,通過網絡、電台、新聞媒體,採取多種形式向全社會廣泛宣傳道路運輸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擴大道路運輸行政執法的影響面,提高道路運輸行政執法的知名度。

3、依法界定執法職責

運管機構應依法界定執法職責,我以為,要做好幾個方面的工作:一,對運管機構行政執法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認真的梳理,列明目錄、科學分類、合理編排;二、按照職權法定的原則,將法律、法規、規章所規定的職權分解到具體的執法崗位。三、根據有權必有責的要求,在分解法定職權的基礎上確定執法責任,做到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和違反義務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具體明確。

4、用制度嚴格規範行政執法

《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及《條例》等都提出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因此,對道路運輸的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與行政處罰都要建立完備的規章制度,並確保落實制度的有效手段。一是規範行政許可項目的具體實施程序,並開發實用的行政許可網上運行操作系統,對行政許可實施程序予以規範;二是規範行政處罰程序,用計算機應用軟件對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序、一般程序和聽證程序進行全面規範;三是規範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要採取自評、經營户滿意度調查、互查互評、日常檢查、年度評

議相結合的方法,重點考核執法人員行使法定職權和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還要對執法是否符合執法權限、適用執法依據是否準確、執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處罰的自由裁量度是否恰當、行政執法的複議和訴訟結果、案卷質量等情況進行跟蹤考核,在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中被確認違法、變更、撤銷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執法機構及執法人員的責任。

5、加強隊伍建設

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是對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基本要求,又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也是規範道路運輸行政執法的根本途徑。因此必須花大氣力抓好執法隊伍建設,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作風過硬、業務精通、忠於職守、遵紀守法、敢打敢拼、能打硬仗的執法隊伍。加強隊伍建設,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不斷完善激勵考核機制,建立末位淘汰制,逐步淘汰素質低下的人員;(2)把單純的學歷要求轉移到素質教育上來,造就一批專業知識較全面的人才,為規範執法提供人才保障;(3)將信息化建設列入工作日程。執法人員要樹立不懂新科技就是“文盲”的觀念,學習和掌握計算機操作技能,為規範執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4)樹立為經營者服務的理念。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是對外服務的窗口單位,面對的是方方面面的經營者,所以,運政執法人員要正確地定位,開展公平、公正、公開服務,徹底解決好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問題,並真正做到限時辦結、承諾到位,隨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6、提高科技含量,強化市場監管

道路運輸具有點多、面廣、流動、分散、情況複雜等特點,要對其實施有效監管,只靠源頭管理和路檢路查,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必須要堅持兩手抓,要在強化源頭管理和路檢路查的基礎上,充分利用電子信息技術,提高運輸管理的科技含量,將

靜態管理和動態監控有機地結合起來。並逐步建立全省乃至全國的運政管理信息網絡,確保營運車輛違章通報制度的落實,確保客運經營期限制和質量信譽考核制的順利實施。

7、加強執法監督,規範執法行為

要規範道路運輸行政執法,還要加強執法監督。(1)建立執法監督機制,健全內部監督機制,、定人員、定職權。(2)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做到“四公開”,即執法程序公開、執法依據公開、權力義務公開、處理結果公開。(3)完善執法程序。不論行政許可,還是行政處罰,都要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進行。(4)落實責任追究。執法人員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都要依法追究相應的責任,決不姑息。(5)建立政務中心與處罰中心。一方面規範業務程序,達到為民便民的總體要求;另一方面為實行查處分離,罰繳分離創造先決條件。

王仕春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篇二:區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設調研報告

關於加強依法行政工作建設法治政府的

調研報告

2004年3月,國務院發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明確提出建設法治政府的奮鬥目標。要求各級政府在新形勢下深入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加強法治政府建設。近年來**區在建設法治政府方面進行了積極的嘗試與探索,主要從依法行政,健全政府決策機制,政務公開,優化政務服務環境,完善行政監督機制方面入手,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績。

一、法治政府建設的基本情況:

(一)貫徹國務院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法治政府建設方面。認真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針,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為重點,以深化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為載體,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大力開展法制宣傳和執法人員培訓教育活動,嚴格規範性文件審查報備,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全面規範行政執法程序和執法行為,着力推進依法行政進程,為全區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行政決策機制不斷健全完善,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進一步增強。區政府修訂完完善了《**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建立重大問題、重大決策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專家諮詢論證制度和聽取意見制度,明確行政決策的權限和程序,暢通公眾參與行政決策渠道,增強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大大減少了決策的失誤。2014年以來,區政府召開常務會議5次,研究重大事項5項。大力推行政務公開,編制修訂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一步增強行政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規範行政執法行為,規範性文件審查報備制度健全完善,文件合法性、有效性不斷提高。建立法制機構審核把關制度、各方協調論證制度和政府常務會議審批制度,嚴格規範性文件制定審核把關,確保新出台規範性文件的質量。2014年以來,全區共制定出台規範性文件3件,其中區政府出台2件,鄉鎮、部門出台1件;因政策、法律法規依據不充分審核未通過的0件。加強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對區政府出台的規範性文件及時向上級法制機構和同級人大報備審查,主動接受監督。對鄉鎮政府和區政府工作部門的規範性文件,定期督促上報備案,從發文主體是否合格、內容是否合法適當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存在問題的提出書面審核意見,該糾正的責令糾正,該撤銷的堅決撤銷,保證文件合法。按照誰起草、發佈,誰負責清理、修改或廢止的原則,及時組織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2014年以來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區法制辦已經集中清理了2008年到2014年區政府出台的的規範性文件,並着手清理1990年到2007年出台的規範性文件,下一步將集中清理1990年之前出台的規範性文件,力爭實現上級部門下達的目標任務。

(四)積極推行政務公開,保證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國家機關信息公開 ,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主要是明確職權、明確政府職能及其運作以及流程。 政務公開主要的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內容公開化,對於政府籌劃或正準備進行的各項工作,如城市建設、道路規劃、醫療保健措施、事務處理等分類進行公開,並對各項工作內容及進程予以公開,任何公民都可以通過特定途徑,如政務公開欄、政務公開網絡等進行查詢、監督。區政府門户網站包括新聞概要板塊,黨務公開板塊(民主決策、制度建設、反腐倡廉),政務公開板塊(文件法規、招商引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新農村建設),並通過書記信箱、區長信箱等方式建立了暢通的信息回饋渠道,保證及時受理羣眾意見建議。另外定期編制發佈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做到政府信息公開及時透明。

(五)優化政務服務環境方面。按照省、市關於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區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工作方案》,2014年擬建設區行政服務中心綜合大

樓。目前,在原區就業局服務大廳暫時設立了區行政服務中心臨時辦事大廳,並投資40萬元進行更新改造,統一購置了桌椅、沙發、茶几、檔案櫃、複印打印機、電腦等相應的辦公設施。目前,臨時辦事大廳入駐人事、民政、扶貧、住建等12個部門,工作人員26名,辦理服務事項達31項。政府其他職能部門、各鄉鎮也參照政務中心模式建立了相應的行政服務中心,方便了羣眾辦事,提高了行政效率。

(六)完善行政監督機制方面,堅持規範與監督並舉的方針,積極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承諾制、評議制,將執法依據、權限、範圍、程序、時效、責任處罰、收費(罰款)項目、辦事程序及結果、監督舉報方式等事項向社會公開,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羣眾反映和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違法行為,公開執法程序,限時承諾辦結,及時報備審查,自覺接受行政機關的內部監督。堅持以兩個規範為目標,統一行政處罰的程序和文書格式,做到了行政處罰主體合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罰適當,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法規準確。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全面推行了統一票據、罰繳分離制度,各行政部門凡有收費項目和罰沒權的,均辦理了收費許可證和罰沒許可證,收費和罰沒收入全部上繳區財政。建立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認真組織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質量評查活動,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機關科學執法、規範執法的能力和水平。2014年以來,共評查行政處罰案卷5件,督促整改和糾正2件。

二、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儘管經過多年的努力,政府法制建設取得了明顯進展,區政府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從目前全區依法行政工作開展情況來看,法制工作中還存在着諸多問題,主要是:

(一)行政執法存在一定不規範的現象,行政違法和不當行為得不到及時、有效的制止和糾正。部分執法人員素質不高,依法行政意識不強。一是由於基層部門缺編嚴重,行政和事業人員混崗使用,執法人員調整頻繁,執法隊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規,不懂執法程序等;二是有的執法人員為民服務意識不強,工作方法簡單,野蠻執法、粗暴執法。如執法部門追趕違規擺攤設點人員、強行收繳商品,面對農民入市賣菜未交管理費採取粗暴方式強行趕出市場等;三是個別人員政治素質不高,執法動機不純,主觀上存在以權謀私思想,造成隨意執法,利用職權吃、拿、卡、要時有發生。

(二)部分行政部門領導、幹部因為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識儲備造成法律意識淡薄,對涉及本部門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知之甚少,不能行之有效的解決現實中的問題,造成工作延誤。有的行政部門行政權至上觀念嚴重,在行政管理中總想包攬一切,管了不該管的事,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另外個別部門之間職能不明,執法權限模糊,造成多頭執法,給行政執法工作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三)行政執法責任制缺乏明確標準,責任沒有真正落實。一些部門執法主體資格、職責範圍、職權依據不明確,執法程序混亂,未將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具體人員,對行政執法過錯行為只糾正不懲戒,只追究單位責任不追究執法人員責任,只考核不獎懲,削弱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作用。

(四)政府法制機構的力量較弱,職能作用難以發揮。政府法制機構編制較少,專業人員不足,與其承擔的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政府法律顧問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綜合協調等職能不相適應,甚至有些職責無法履行,也難以發揮行政監督糾錯功能和作用。

(五)規範性文件審查不嚴,備案不夠及時。部分鄉鎮和部門為了規避監督,對本鄉鎮、本部門制定出台的規範性文件不報審,缺乏規範的審查制度,一些規範性文件質量不高,執行效果不夠明顯。有些鄉鎮和部門對規範性文件報備不夠及時,甚至故意拖延報送備案,加之法制機構權限、手段有限,致使備案審查的意見難以落到實處,備案審查的監督效果不明顯。

三、對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幾點建議

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制政府,是一項事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系統工程。建設法制政府,要做到職權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監督、高效便民。應着力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是建設法制政府的重要內容。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誠實守信的要求,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積極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創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要明確政府職權和職能範圍,從萬能政府中解放出來,把政府不該管的事業交給企業、社會和中介組織,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宏觀規劃、調控、服務和引導方面。要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減少行政審批,充分發揮行政規劃、行政指導、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真正把政府職能轉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二是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要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實行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完善決策程序,建立決策公開制度,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要將決策事項、依據和結果公開,方便公眾查閲,規範行政權力的行使。三是加強對行政決策活動的監督。要建立完善行政決策制度和機制,明確監督機關、監督內容、監督對象、監督程序和監督方式,做到行政決策權責一致。

(二)完善行政執法體制,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健全行政執法體制,是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執法監督的有效途徑。要按照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要求,完善體制,規範行為,做到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執法。一是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行政機關要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根據法律授予的權限管理經濟社會事務和其他行政事務。要嚴格按程序執法,注意依法保障當事人和利益關係人的權益,防止發生違法行使權力侵犯人民羣眾利益的行為。二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要按照職權法定、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清理和規範行政執法主體,明晰職責權限,切實從源頭上解決多頭執法、重複執法、交叉執法問題,提高執法的整體水平。三是加強執法監督。行政機關要主動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重大決策事項,接受人大的監督;嚴格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支持和維護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鼓勵羣眾舉報、 揭露嚴重違法行為,強化層級監督,建立經常性的監督巡視制度,嚴格責任追究,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須追究;加強專門監督工作,審計、監察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敢於堅持原則,嚴格執法執紀,提高監督實效。

(三)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責任落實是關鍵。要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 ,充分認識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確責任,嚴肅紀律,真正把依法行政作為政府行政的基本準則。一是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擺上重要位置,成立領導機構,明確主要領導是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形成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領導幹部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帶關學法、守法、用法,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善於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問題和矛盾,積極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範、化解社會矛盾的機制。三是發揮政府法制機構的作用。政府法制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為政府行政決策、處理矛盾、解決難題出謀劃策,提供服務。充分發揮法制機構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促進政府依法行政。要加強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增加人員編制,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

(四)嚴格規範性文件審查報備,提高文件制定質量和執行效果。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是對行政機關立法性活動進行監督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行政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及其部門制定出台的規範性文件要嚴格審查,及時報備,確保制定質量和執行效果。一是

認真做好報審論證工作。政府法制機構要科學編制年度規範性文件制定計劃,對各部門報送提交縣政府出台的規範性文件,要從起草階段提前介入,做好指導把關工作。對於涉及執法部門多、直接影響羣眾利益以及一些公共管理政策性文件,要通過召開討論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徵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保證文件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相一致,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相一致,與本級政府現行規範性文件相協調,符合規範要求,符合羣眾利益要求。二是加強備案審查工作。要建立規範性文件公告制度,對政府新制定出台的規範性文件,及時在網站或區有線電視台予以公佈,並逐步建立公共場所政府規範性文件投放制度,方便公眾查閲,接受羣眾監督。健全完善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明確備案時間、報備格式、登記條件,嚴格審查文件的合法性(包括主體、權限、程序是否合法)、適當性(合理、公開)和協調性(與相關規範性文件的.銜接),對符合規範性文件制定主體資格、制定程序和公佈方式的, 予以登記備案,對不符程序要求的,及時予以糾正或撤銷,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三是加強規範性文件的備案監督。要按照一級抓一級、上下貫通的備案工作目標,建立規範性文件統計、報告、審查責任追究等項制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行政行為的合法性。

篇三: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報告

廊坊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關於對行政處罰行為實施監督檢查的

工作報告

尊敬的各位領導:

歡迎蒞臨我局檢查指導工作。

為做好此次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自查工作,我局認真對照上級文件中的檢查內容和標準,對全局2011年度行政執法工作進行了認真地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提高隊伍整體水平

2011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我局行政執法工作,以法制化為指導,以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強化行政執法案件辦理和突出法制宣傳培訓為着力點,規範全局行政執法工作,提高了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能力水平,做到了依法執法、組織制度、案件辦理、普法宣傳教育等各項工作的全面落實,取得了較好成效。

(一)組織領導和執法工作情況

1、我局是根據國務院法制辦(國法函〔1998〕25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辦字〔1999〕62號)的批覆成立的,是全市主管城市管理的行政執法機關,我局於2001年7月正式成立,同時在全市全面開展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工作,具有完全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目前,我局共有八個執法大

隊、十個機關科室,行政執法人員172人,其中法制科4人。

我局為加強行政執法工作工作的領導,建立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實行局領導主抓,分局、大隊、中隊各負其責。局督查監察科具體負責全局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法制科負責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組織開展法制宣傳工作。根據有關規定申領了罰沒許可證,罰沒許可證號為06000066,副本9本。

2、行政執法人員全部取得了省政府頒發的行政執法證;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定期進行年審,並向市法制辦備案。

3、我局在市政府入門網站和我局網站向社會公示了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試情況,並及時定期更新。

4、我局未超越法定權限進行執法委託。

5、為有效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制素養,提高執法辦案能力,我局積極組織開展的各種形式的法律知識培訓,主要是:一是,利用每週五集中學習時間組織本單位執法人員開展法律知識學習或講座活動,或進行執法經驗交流,做好讀書筆記和心得體會,以便提高全體人員的法制觀念和執法水平,使執法人員做到人人會執法、個個會辦案。二是,結合開展“三年上水平”活動,在執法人員中開展規範執法活動。形成規範執法的良好風氣。法制科和督查科負責組織監查和抽查,切實在執法人員中形成良好的風氣。今年,我局計劃組

織執法人員法律法規培訓24次,截至到8月底已實施12次,具體培訓內容為:參加省市主辦的法制培訓2次,80人次參加;每月開展規劃法、市容條例等專項執法培訓5次,170人次參加;4月底進行的新執法文書培訓4次,230人次參加;7月底新公務員培訓一次,30人次參加。通過學習,全局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學習積極性進一步提高,自覺學法意識進一步增強。

二、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提高規範執法水平

(一)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根據《廊坊市處罰程序規定》和我局制定的行政執法程序規定、案件回訪制度、重大或複雜行政處罰案件集體討論、法制審核工作規定等,嚴格執行廊坊市制定的“查、審、定、執、監”五分離制度。截止8月底,我局今年共有簡易程序案件32件,一般程序12件,共計44件,實施違建拆除3起。

(二)在規範執法行為的工作中,嚴格實行我局制定的行政執法文書,加強規範使用和填寫行政執法文書管理,規範檔案管理,及時對法制員進行新文書使用的培訓與引導,切實做到執法依據統一,執法標準統一,執法文書統一,執法程序統一。對於舊法律文書要及時送回,統一處理。

(三)在行政執法過程中,行政執法人員不少於兩人,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做到亮證執法,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並做好詢問筆錄;在收集證據時,同種類物品超過一定

數量時,採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負責人批准,先行登記保存,填寫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並當場交付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當事人的姓名、處罰依據、救濟途徑等;當事人有聽證權利的,要依法組織聽證,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嚴格實行“罰繳”分離制度,我局執法人員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後,被處罰人持行政處罰決定書到銀行繳納罰款,並出具省財政部門制發的罰沒票據。

(四)我局嚴格執行“三步式”執法程序,在具體執法過程中堅持説服教育、限期整改和實施行政處罰,堅持“敬禮、亮證、告知、首次違規不處罰”處理各類違規行為。對於馬路攤販,摒棄簡單驅趕手段,先後為2000多個流動攤販提供了固定經營場所,既保障了困難羣眾生計,又維護了市容秩序。對於沒收或者扣押的財產依法處理,2011年初至今,無罰沒財物。

(五)我局下發了《廊坊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彙編》內容涉及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工作要點、相關管理制度等,要求全局牢固樹立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意識,深刻領會省、市的有關精神;《廊坊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的出台,在操作上更加簡單明瞭,提高了辦案效率。

三、嚴格法制審核,提高辦案質量

法制科積極履行案件審核職責,着力在加強行政執法文書製作和如何有效加強執法法制化上下功夫。一是進一步修訂了行政執法文書。我們依據行政法規和行政執法“三步式”的要求,結合工作實踐,進一步修訂完善了過去已有的法律文書,從程序到實體,使案件更加完美。市法制辦和省建設廳給予好評,並推廣我局的一套文書。同時我局下大力探索執法案件審核評議程序和制度,嚴格執行《案件審核意見表》意見制度,進一步明確承辦部門和法制部門審核人、負責人的職責和評審規範。同時,在審核執法案件過程堅持工作做到,仔細推敲每一字,掌握案件每一個脈絡,保證程序和實體的準確、恰當。繼續完善案件審核台帳制度,對每個案件的審核結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評估,研究探索工作疏漏多發、易發點,提出整改意見和工作建議,有效促進我局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2011年上半年,共審核案卷53卷,發現疏漏點等各類問題120餘個,並及時向各大隊提出了整改意見,使各大隊對執法辦案更有正對性,更有利於辦好案件。

根據我局“以人為本、服務至上、和諧管理、文明執法”的工作理念,為促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有效開展,認真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賦予的權限、職責行使行政執法權;二是,依據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和處罰程序,嚴格審批、審核每一件行政處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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