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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恆的經典作文

永恆的經典作文

  在你心中永恆的經典是什麼?它也許是音樂,也許是書本,也許是偶像,也許是......

 

永恆的經典作文

  永恆的經典【1】

人們通常用時間來考量經典與流行文化的差別,因為只有時間才能公正地審視出任何一種文化所存在的價值和內涵,那些最豐盛的精神食糧並(雖)保存了下來,但那並不意味着那些被捨棄的都是文化垃圾。對生活的真實反映是文化的功能,真即是美,美不離真。從這個意義上講,流行的文化是一種美,它是一種更加大眾化、平民化的美。

我們是同時讀着經典與流行成長起來的一代。我們在金庸的作品中尋找江湖義氣、俠骨柔情,同時我們在李白和杜甫(身)上體味古人真實的豪邁或者沉鬱;我們哼着《同桌的你》來紀念自己初長成的喜悦,祭奠我們終會逝去的青葱歲月,同時我們也學習吟聽莫扎特《小夜曲》的安寧和貝多芬《命運》中的悲愴。流行與經典有時候是兩個範疇的東西,偶爾的交集卻不會因此而相互牴觸、相互磨滅。我們不必因為文化的普及而焦慮經典的喪失,文化的概念的外延更加寬泛,卻也是我們現代人善於吸收的一種氣度。

活在當下的我們並沒有被賦予權利標榜剛剛誕生不久的東西為經典,所以它們以流行的形式充斥着我們的生活,但它們仍然是一個時代的真實寫照。或許一百年後,當人們回過頭來看的時候,其中的一部分會被確立為這個時代某種物象的.象徵,併成為經典。因為這個時代有一些紙醉金迷,所以意識流成為現代文學的一個常見表現手法,當言語不再能表達文化人的內心焦灼時,有些雜亂不着邊際的搭配實際正是他們心中的吶喊。文化人正尋求着更多更新的突破口作為他們思想情感傳遞的媒介。於是,形式越來越多、越來越雜,但雜而不亂、雜卻大同,任何真正可以被稱之為文化作品的事物都藴含着對現實深深的思索,流行誕生於此,經典也從這裏孕育。

的確,由於大量新鮮事物的湧入,其中確實也存在文化的垃圾,對此我們更多的是需要一些寬容。因為經典與流行更多的是帶給我們的美的享受,他們的時間範疇不同,導致他們的價值取向不同,但他們都曾經伴隨我們體驗成長的喜悦與悲苦。還是多一些祝福吧,希望郭敬明的作品更加成熟,留給人們更多的思考,希望現在的流行音樂少一些靡靡之音。有人説李斯特的音樂曾經只是被當作那個時代情歌哼唱,那麼説不定哪一天New Age的曲風也可以成為音樂史上的絢爛一筆。

流行美麗,經典依然永恆……

  永恆的經典【2】

書桌上放着精裝的書本。最上面的墨綠色封皮上,燙金字在閃閃發光。抽出一本,隨意地翻着,一不小心,書頁的一角便折損了。

這種東西,還能用多久呢?輕易便能損壞,即使小心保存也會腐化,所記錄的東西雖能永久地保存,但無法更新。書本形式的滯後與這個飛速發展的社會似乎有些格格不入。

它也終將被人們所遺忘,被時代淘汰出局嗎?

四季乾涸的都市,在空蕩蕩的街角處,童年向我擺擺手,便轉身離去,只殘留支離的片段,讓我不至遺忘。時間飛馳,所有的長久在時間看來不過是過眼雲煙,但經典是永恆,凌駕於流逝的時間之上。經典就是在一次次的掀動中留存下的,如同在歲月中屹立不倒的石材建築,經歷風雨,風采依舊。

書本,是經典的一種。

我偏愛那種厚重的書籍。有質感的深色封皮,典雅的燙金書名,只要看着它就會被它那種由內散發開的深邃深深吸引,在它面前,經歷從未有過的體驗。你會因它感動而落淚,隨它微笑而雀躍。世上大概不會再有第二種載體,能和文字完美融合,以最優雅的姿態呈現在世人面前,含蓄卻又遮掩不住美感。

經典又是最美也最容易被忽略的。

有多少人已忘記兒時枕邊的薄皮童話書,有多少人還記得第一次被書中故事所感動時的投入?被許多人記起又被許多人遺忘,書本在最不經意的時候悄悄走進你的生活又悄然離開,但那份經典的美感是不曾離去的,怎麼會有人捨得拋下書本呢?

越來越多的人遺忘了文字在指尖的質感,當順着紙的紋脈輕輕滑下,有些粗糙又親密令人回味的感覺。作為順應時代的產物,網絡讀書方便快捷,隨時都可以閲讀到新的文章,它以這個社會變化的速度革新着文字內容———舊的離去,新的又粉墨登場。

網絡閲讀也是一種很好的方式,但它太像方便食品,快、方便,但卻沒有鉛字的那種厚重。

你可以不用擔心死機,也不用理會停電,你甚至只需要擁有一根燃燒着的蠟燭就可以領略書中的奇幻世界。你有什麼理由漠視如此樸素、親切又簡約的書本呢?

至少,網絡是無法為你保存當年那片緋紅的楓樹葉的,而書本可以以恆久不變的姿態,為你留存你的全部。

標籤: 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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