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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願放手,讓你逆光飛翔

我願放手,讓你逆光飛翔

  我願放手,讓你逆光飛翔

黃裕翔,一出生就因“視網膜細胞色素病變”,註定一輩子失明。裕翔的媽媽許月桂每天牽着他的小手到公園,聽聽鳥語、聞聞花香,或是去逛量販店,接觸人羣。看不見的小裕翔聽覺特別敏鋭,三歲就展露了對音感的天賦。

十七歲那年,黃裕翔進入台灣藝術大學就讀,成為第一位主修鋼琴的盲生。後來更在電影《逆光飛翔》中,演出自己的故事,並獲得第四十九屆金馬獎台灣傑出電影工作者殊榮。

“我之所以能夠擁有快樂的能力,是因為我有一個很堅強,而且很愛我的母親。”黃裕翔笑着這麼説。

裕翔:

媽媽會慢慢讀,你就靜靜地聽。

實在很對不起,因為早產的緣故,媽媽沒能生一雙好眼睛給你。你還是小“貝比”的時候,為了醫治你的眼睛,我帶着你全台灣走透透,不知道跑了多少醫院。醫師告訴我,你這輩子不可能看得見了,我六神無主地抱着你,坐在醫院冰冷的階梯上,傷心地失聲痛哭。

絕望之餘,腦海中甚至閃過一個可怕的念頭:乾脆把你偷偷留下,不要帶回家了。但,懷胎八月,我怎麼捨得下我的心肝崽?

看不見就看不見吧,台灣話説“一枝草,一點露”,媽媽相信,天公伯會幫助媽媽,給你找到一條路的。

一轉眼,二十幾年過去了,紅嬰仔變成少年,我們母子,總算是熬過來了。《逆光飛翔》紅了以後,很多人問媽媽,為什麼能夠在家境不寬裕的情況下,把一個失明的孩子栽培得這麼好?

其實,媽媽從來不知道該怎麼“栽培”你,媽媽只知道,我實實在在很愛你。

你小時候,跟那些小男孩一樣,都好喜歡火車,每天媽媽帶你一起搭火車去豐原的啟明幼兒園,你都好高興。

有一個也有失明孩子的'媽媽告訴我,她女兒上小學前從來沒有出門過,一方面,是害怕別人異樣的眼光,另一方面則是覺得:孩子看不見,出門又有什麼意義呢?我能理解,也很憐惜這個媽媽的痛苦,但是我也告訴她,我們不能因為自己害怕別人的眼光,就犧牲了孩子應享的權利。而且,誰説看不見的孩子,出門就沒有意義呢?鳥兒啾啾、汽車,你聽得到;熱天的風是圓圓的,寒天的風是尖尖的,你感受得到。

所以,媽媽每天都會帶你跟姐姐到處走走逛逛。媽媽知道,小裕翔雖然看不見,但你跟明眼的姐姐一樣,都很努力地想知道這個世界是什麼樣子。至於別人的眼光,媽媽不在乎。

就像你前陣子跟蕭煌奇一起演唱過的那首歌《你是我的眼》,媽媽心裏一千一百個願意,一直當你的眼睛、做你的盲杖,但是,兒子,這終究是不能夠的。

你已經長大了,你必須學會,就算媽媽不在身邊、就算沒有任何人幫忙,你也能夠勇敢踏出下一步。

其實,放手讓你飛翔,對媽媽來説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你知道嗎?你剛學着自己隻身搭高鐵北上時,媽媽心裏好煎熬,真的有種衝動,要買張票偷偷跟在你後面,暗中觀察和保護你。但是,媽媽還是忍住了。你如此敏鋭,如果我在你附近,你一定感受得到,會想要依賴我。如果你真的碰到什麼困難,我絕對沒辦法袖手旁觀不出手幫你,這豈不是害你失去學習獨立的機會嗎?

前陣子,媽媽跟你一起北上,在迷宮一樣的台北車站,你眼睛看不見,竟然可以熟門熟路地指引我這個明眼人該怎麼搭車。看吧,就算媽媽沒幫你,你也可以的。

裕翔,媽媽相信你的潛力。你不準當宅男、不要安於現狀,勇敢去嘗試,到陌生的國家,讓更多人可以聽到你美妙的琴音。雖然,剛開始你可能會有點膽怯,但是你會一次比一次強壯,而媽媽,會永遠在你熟悉的地方一直守護你。

  該放手時就放手

人是為自己而活的,不是活給別人看的。

王菲、李亞鵬宣佈離婚那天,我正和幾個朋友在一起,有朋友表現出誇張的驚訝:“他們過得那麼好,甚至有患難之緣,應該超級穩定才對,怎會走到如此地步?”回到網上,已經幾十萬的轉發了,多數是同情、惋惜、不解。

我説:“很難理解吧,你覺得奧黛麗·赫本是上帝派來的人吧,但娶到她的男人也會劈腿啊,你也不知道他們怎麼過日子啊。”當然,我不是拿王李來做比喻,只是,很多時候,外面的人永遠看不到裏面,誰的路誰知道,誰的辛苦誰煎熬。但,人是活給自己的,不是活給外人的,尤其是感情,該放手時就放手,説走就該走。雖然日子不小心可以弄出傳奇,但傳奇不是用來過日子的。所以,對他們的離婚,甚至很多朋友的離婚,我都非常同情、理解。

我身邊朋友每遇感情問題,我都會勸説複合,因為那一點私心吧:這個時候勸和,沒準過幾天他們複合了,會念我好,就算沒準過幾天他們分了,也不念我惡;這個時候勸分,沒準過幾天他們複合了,會念我惡;這個時候勸分,沒準過幾天他們分了準更念我惡。

但每次這麼做的時候,其實都不是成就好事,而是協助孽緣。當一個人決定離開另一個人的時候,他多半是想通了,而勸他們的人,是按照自己對友誼的理解,藉着“看着他們很般配”的印象,一個勁地勸他們在一起、永遠在一起,實際上是給人家壓力,沒準就因為你們的壓力,他們會被迫在一起,稀裏糊塗過着狼狽不堪的日子。

以前我經常説一句話,人這一輩子,就這麼幾十年,該伸手就伸手,該出手就出手,等幾十年過去了,就沒有伸手的力量,也沒有出手的勇氣,一切悔之晚矣。對內強忍傷痛,對外假顏歡笑,又何必呢。我所見過的人,太多如此,外表越歡樂,內心越淒涼,這樣的日子,不幸福。

人這一生都在尋找幸福的旅途中,一生找不到,到死都在找。找不到的話,就醉生或夢死,要不就安慰自己珍惜眼前的平淡普通,並將之領悟到人生哲學層面。實話説,那叫麻醉劑,你麻醉了自己,以為得到現世的快樂,事實上卻丟掉此生的靈魂。

總之,身在感情漩渦或者愛情墳墓中的你,要認真地問自己:他(她),你真的想要嗎?不要想財富與容顏,不要想別人怎麼看,別人終歸是別人,他們不是你,你真的捨得失去他(她)嗎?你真的願意他(她)成為別人的人嗎?如果你捨得,如果你願意,那就徹底放棄,然後你很快有機會去找到通往幸福的路,也許是小路,甚至沒有路,但你留下來也是墳墓。如果你不捨,或者不願意,就停下來,好好修復,和他(她)一起裝修你們的情感小屋,畢竟,在鋼筋混凝土的這裏,活下來已經需要勇氣,腳下的路、所住的屋,就是你的極樂世界,然後去發現對方優點,忽略別人缺點,你們很快就會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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