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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不以天下儉其親》原文和翻譯

《君子不以天下儉其親》原文和翻譯

【原文】

孟子自齊葬於魯①,反於齊,止於嬴②。

充虞③請曰:“前日不知虞之不肖,使虞敦匠事④。嚴(5),虞不 敢請.今願竊有請也:木若以(6)美然。”

曰:“古者棺槨無度(7),中古(8)棺七寸,槨稱之。自天子達於庶 人,非直爲觀美也,然後盡於人心。不得(9),不可以爲悅;無財, 不可以爲悅。得之爲(10)有財,古之人皆用之,吾何爲獨不然?且比(11) 化者(12)無使土親膚,於人心獨無恔(13)乎?吾聞之:君子不以天下儉 賠。”

註釋

①自齊葬於魯:孟子在齊國時,隨行的母親去世,孟子從齊國把母親遺 施購國安葬。②嬴:地名,故城在今山東萊蕪西北。③充虞:孟 子的學生。④敦:治,管。匠事:木匠製作棺材的事。⑤嚴;急,忙。 (6)以:太。①棺槨(guo)無度:古代棺材分內外兩層,內層叫棺, 外層的套棺叫槨。棺槨無度是說棺與槨都沒有尺寸規定。(8)中古:指周 公治禮以後的時代。(9)不得:指禮制規定所不允許。(10)爲:這裏是 “與”的意思。(11)比;爲了。(12)化者:死者。(13)恔(xiao):快, 快慰,滿足。

【譯文】

孟子從齊國到魯國安葬母親後返回齊國,住在嬴縣。

學生充虞請教說:“前些日子承蒙老師您不嫌棄我,讓我管理做棺槨的事。當時大家都很忙碌,我不敢來請教。現在我想把心裏的疑問提出來請教老師:棺木似乎太好了一點吧!”

孟子回答說:“上古對於棺律用木的尺寸沒有規定;中古時規定棺木厚七寸,槨木以與棺木的厚度相稱爲準。從天子到老百姓,講究棺木的質量並非僅僅是爲了美觀,而是因爲要這樣才能盡到孝心。爲禮制所限不能用上等木料做棺槨,不能夠稱心;沒有錢不能用上等木料做棺槨,也不能夠稱心。既爲禮制所允許,又有財力,古人都會這麼做,我又怎麼不可以呢?況且,這樣做不過是爲了不讓泥土沾上死者的屍體,難道孝子之心就不可以有這樣 一點滿足嗎?我聽說過:君子不因爲天下大事而儉省應該用在父母身上的錢財。”

【讀解】

從流傳下來很少的記載來看,我們已經知道孟子的母是一位慈母,在孟子的教育上很花了些心血。所以,當母親去世的時候,孟子的孝子之心是可以理解的,把棺桂做得好一點也沒有什 麼不可以。

當然,《孟子》一書之所以把這一章記載在這裏,絕不僅是爲了給孟子爲母親做上等棺擇作解釋。而是爲了表達孟子的思想: 在安葬父母的問題上,只要是禮制和財力兩方面許可,就要盡力做得好一些。尤其是本章最後的一句話——“君子不以天下儉其親”,更是格言似的.表達了孟子關於“孝”的看法。

我們已經知道,《論語》裏有不少孔子及其弟子關於“孝”,關於“喪”的問題的論述。其中比較重要而又與本章所論問題關係密切的如孔子在《八佾》篇裏的說法:“與其易也,甯戚。”意思是說,喪禮與其鋪張浪費,寧可悲哀可度。所以,孔子其實更重視的是內在情感方面,而要求在物質方面節儉辦事,反對喪事過分大辦,鋪張浪費。這一點,在孟子這裏顯然已發生了變化。時代不同,個人所處地位不同,財力狀況不同都導致了這種變化。但萬變不離其宗,有一點是肯定的,就是強調喪事是“孝心”的重 要體現,必須要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不過,高度重視並不意味着愈鋪張愈好。就是爲母親做上等棺槨的孟子,不也仍然堅持了禮制與財力許可這兩條基本原則嗎?

所以,超出我們的“禮制”(文件〕規範(比如說動用幾十輛豪華公車)和財力大辦喪事也罷,修豪華祖墳也罷,都不一定能夠在孔、孟這裏得到支持。倒是真正誠心誠意地儘自己的財力,在禮俗許可的範圍內辦好喪事,更重要的是在內。真正表達對失去親人的悲慼和悼念,纔是先賢聖哲們所讚許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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