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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國中入學報名指南

南寧市國中入學報名指南

國小生升入國中的簡稱。小升中入學考試與國中升高中的會考、高中升大學的大學聯考並列為中國小生的三大考試。由於“小升中”不允許統一考試各個重點中學自行按照各自的標準錄取學生而備受關注。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南寧市國中入學報名指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南寧市國中入學報名指南

國中新生條件

(一)父母和學生本人具有本市興寧區、青秀區、西鄉塘區、江南區城區常住戶口,學生本人屬於適齡少年。

(二)父母在本市興寧區、青秀區、西鄉塘區、江南區城區內持有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隨父母在城區內居住且申請由政府安排入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報名材料

(一)本市戶籍學生。

1.戶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與適齡少年不在同一戶口簿的,則需提供雙方戶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房產登記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等)。

(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1.戶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與適齡少年不在同一戶口簿的,則需提供雙方戶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本市市區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

3.合法住所證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本市市區內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購房合同、房屋租賃證明等4項材料中的任何一項);

4.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本市市區務工證明(國家規定的勞動合同、納稅證明、營業執照等3項材料中的任何一項)。

國中地段生政策

(一)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國家、自治區和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的有關規定,我市將市區公辦示範性普通高中本市戶籍招生計劃一定比例的名額按地段生人數定向分配到市區內承擔地段生源的各國中學校。

(二)七年級年級入學時即擁有南寧市城區(興寧區、江南區、青秀區、西鄉塘區、良慶區、邕寧區、高新區、經開區,下同)戶籍,並由南寧市教育局中國小招生辦公室或各有關城區、開發區教育局按就近入學原則統一分配到公辦國中學校或接受政府委託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國中學校就讀的學生屬於國中地段生。無特殊情況,中途轉學學生、七年級新生入學時自行放棄分配資格的學生或存在其它擇校行為的學生原則上不屬於地段生。

(三)市區公辦示範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額只有地段生可以享受。擁有本市戶口的國中新生自行選擇到非地段學校就讀,國中畢業時將失去競爭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額的機會。

時間安排

(一)4月25日起至5月25日,市區內各國小採集、填報本校國小畢業生資訊。

(二)5月21日至5月25日,國小階段不在我市市區內國小就讀、國中需要到我市市區內就讀以及戶籍新遷入我市市區的國小畢業生,可就近到家庭住址所在地附近的城區教育局(興寧區教育局、江南區教育局、青秀區教育局、西鄉塘區教育局、高新區教育局)報名。

(三)7月初,由各城區、開發區教育局分別向社會公佈轄區內各國中學校(含市教育局直屬國中學校)招生服務地段。

(四)7月7日、7月8日(星期六、星期日),公辦學校和事業辦學校國中統一接收報名材料時間。

(五)7月9日至7月13日,學校審驗材料。

(六)7月14日至7月15日(星期六、星期日),發放《南寧市義務教育(國中)入學通知書》。

拓展閱讀

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指南

一、考試安排

(一)考試科目、時間及時長

2019年12月28-29日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等9科,2020年1月6 日考試科目為歷史、地理、化學和生物學等4科合格性考試。2019年12月除語文科考試時長為120分鐘外,其餘各科考試時長均為90分鐘,2020年1月各科的合格性考試時長均為60分鐘。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學習情況、《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細則》(附件2)及高校招生有關要求,確定報考科目。其中,2019年12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按照《關於印發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調整方案的通知》(粵教考〔2008〕 28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增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通知》(粵教考〔2016〕 6號)實施;語文、數學和英語3科作為高職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分類招生錄取依據(具體辦法另文通知),由考生自願選擇報考;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之一,考生根據自己參加大學聯考意願及原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情況選擇報考。2020年1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按照《實施辦法》要求,考生根據自己的學習進度情況報名參加歷史、地理、化學、生物學等1-4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1.2019年12月考試,報名時間安排在2019年11月1-10日。其中1日至5日為網上預報名時間,6日至10日為報名點現場報名確認時間。

2.2020年1月考試,報名時間安排在2019年12月1-6日。其中1日至3日為網上預報名時間,4日至6日為報名點現場報名確認時間。

各市招生辦必須在上述統一安排的時間內組織本地考生完成報名工作。報名地點應以方便考生為原則進行確定,具體由市招生辦統籌選定並提前公佈。

二、報考物件

2019年12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報考物件為我省2020年高中階段學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和技工學校,下同)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2020年1月考試的報考物件為2020年高中階段教育二年級(2018級)學生和社會青年。其中符合下列(一)至(三)條件之一的考生也可報考:

(一)廣東省戶籍學生,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相應年級的.,可回戶籍所在地報名。

(二)廣東省戶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期間,未取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關科目考試成績、擬在我省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含高水平運動員、運動訓練、高職類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等各類單考單招)的,須按規定報名參加我省相關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三)符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137號)規定的在我省參加大學聯考條件的非廣東省戶籍隨遷子女,參加本次考試所取得的成績,如在我省參加2019年及以後大學聯考,可作為普通高校相關專業錄取的必要條件。非廣東省戶籍,在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的應、往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但考試成績能否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以當年大學聯考報名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學生;

2.國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校學生;

3.高中階段教育在校一年級學生。

三、考試內容

2019年12月考試,各科目的命題及複習備考以《2019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說明》為依據。2020年1月考試,各科目的命題及複習備考以《關於印發<2020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說明>的通知》為依據。

四、 報名方式及流程

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流程如下:

(一)網上預報名。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憑考生號和密碼登入“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系統”(網址:)進行預報名。首次報考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憑身份證、戶口簿到報名點(就讀學校或招生辦指定的地點)領取考生號、密碼,已報考過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必須憑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號、密碼報考。考生進入報名網頁後應認真閱讀《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守則》和《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並確認,然後再錄入有關資訊。首次報考考生錄入本人的基本資訊(含姓名、身份證號等資訊)及報考科目等,非首次報考考生錄入本人當次報考科目等資訊,核對無誤後確認。密碼遺忘的可到報名點或縣、市招生辦、考試中心查詢。

(二)網上繳費。考生填寫網上報名資訊後,須在網上按操作流程交納考試費,標準為每科次25元。未交納考試費的考生不予報考,不編排考場。考試費一旦交納,不予退還。

(三)報名點確認。預報名後,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持身份證、戶口簿到報名點確認報名資格、校對和核準報考資訊、電子攝像(或用微信小程式進行攝像)、採集指紋(已有指紋資訊的考生無須重複採集)。考生應認真核對報名點列印的《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尤其應認真核實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性別、就讀學校、考生號、報考科目以及頭像等資訊,核對無誤的應簽名確認。《報名登記表》一經簽名確認,所有的報名資訊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錄入錯誤或不認真校對而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未到報名點確認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各市和各報名點(學校)在報名工作開始前,要確保各報名點配置好身份證閱讀器和指紋採集裝置,認真組織系統測試和操作培訓,確保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順利實施。報名準備工作、程式及注意事項(含指紋採集流程)詳見文後。

(四)列印准考證。參加2019年12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須在2019年12月10日至15日,參加2020年1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須在2019年12月16日至26日,登入“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系統”(網址:)自行列印准考證。各報名點(學校)要對考生列印准考證的情況及時進行檢查,提醒考生認真核對姓名、准考證號和照片等資訊,發現錯誤資訊及時向縣(區)考試機構反映。詳見官網查閱。

五、關於考生考試合理便利申請事項

符合《教育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殘疾人蔘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的殘疾考生,需要考試部門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便利的,應在報名時按規定的要求和程式向報名點提出正式書面申請,報名結束後一律不再受理。申請內容應包括本人基本資訊、殘疾情況、所申請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帶的物品等,並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報名點應在報名結束後7天內將考生的申請書及其《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交市招生辦稽核,市招生辦稽核後應在當次考試前30天內報我院審批,逾期不再受理。《殘疾考生參加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申請合理便利彙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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