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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单位关于成立机构的请示

政府单位关于成立机构的请示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政府单位关于成立机构的请示,供大家阅读参考。

  政府单位关于成立机构的请示1

市编办: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市交通运输局下属xxx国道金华征费管理所、杭金公路金华征费管理所撤销后,现有46名在职人员和4名退休人员划转我局。为了做好整体划转工作,保持划转队伍稳定,最大化地发挥这部分人员的作用,促进今后良好的运转,我局要求成立“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服务中心”,机构性质全额拔款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核定编制46名,其中设置正科级职数1名、副科级职数2名。该机构职责为:承担城市管理中的`服务性工作、单项性工作和协同执法工作;承担市区停车收费和公共停车场管理等工作。

妥否,请批示。

  20xx年六月二十五日

  政府单位关于成立机构的请示2

县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开展好运输管理工作,适应当前形势,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向县局请示设立五科一室内部机构:客运科、货运科、驾培科、维修科、法制科和办公室。

当否,请批示。

  20xx年五月十五日

  政府单位关于成立机构的请示3

市编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xxx]9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鲁发[xxx]18号),均对人民防空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滨发[xxx]17号文也对人防机构建设作了进一步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市、县人民防空机构建设。各县要按照《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人防办公室,归政府办公室管理。”今年4月15日全市人民防空工作会议要求年内健全完善县级人防机构。

止xxx4年底,全省140个县(市、区),已建立人防机构109个,占全省县(市、区)的80%,其中市辖区49个,已建立人防机构29个,另外20个市辖区主要以市人防办设立派出机构或以其它方式进行管理;91个县(市),已建立人防机构80个,占全省县(市)的88%。济南、青岛、烟台、淄博、潍坊、威海、济宁、德州、枣庄、泰安、莱芜、临沂、聊城、菏泽等市全部设立了县级人防机构。目前,我市只有邹平县于xxx4年设立了人防机构。为加强我市人民防空建设,确保我市人民防空事业的健康发展,年内,各县要按照《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人民防空办公室,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归政府办公室管理,编制3--5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2--3人,员额从党政编制数中调剂。

人民防空办公室设立后,要按照有关法规和要求,全面开展人防工作,确保人民防空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在县级得到贯彻落实。

当否,请批示。

  xx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xxx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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