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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事業單位考試知識:公文的格式

2016年事業單位考試知識:公文的格式

每一年的事業單文考試,有許多的人在公文上沒有系統的理解,以至於考試時不知道應如何作,下面是小編收集的2016年事業單位考試公文的格式,歡迎閲讀

2016年事業單位考試知識:公文的格式

一、公文格式概要

在新版公文條例之後,公文格式變化很多,所以考生們在複習備考的時候,一定要以新版公文條例中的格式為準,也要注意辨別市場上的舊題。在新版公文條例規定中,公文格式各要素劃分為版頭、主體、版記三部分。公文首頁紅色分隔線以上的.部分稱為版頭;公文首頁紅色分隔線(不含)以下、公文末頁首條分隔線(不含)以上的部分稱為主體;公文末頁首條分隔線以下、末條分隔線以上的部分稱為版記。頁碼位於版心外。版頭包括:份號、祕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號和簽發人。主體包括: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説明、成文日期、公文生效標識和附註。版記包括: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時間。

二、公文格式考點

(一)版頭部分

考點一:份號是六位的阿拉伯數字,它表示的是該文件被印刷了多少份。要注意的是:份號並不是必須有的,只有涉密的和需要清退的公文才需要份號。

考點二:祕密等級在格式這裏只有三級,即祕密、機密、絕密。而在之前分類時,涉密程度是六種,這個考生們要加以區分。

考點三:在版頭部分,份號、祕密等級、保密期限和緊急程度是可有可無的,而發文機關標識和發文字號一般必須有。發文機關標識一般由發文機關名稱或規範化簡稱+文件構成,要注意識記特殊情況:1. 如果文中是令,發文機關標識應寫作:發文機關名稱+令;2. 如果文中是函,發文機關標識只寫發文機關名稱即可;3. 如果文中是紀要,發文機關標識寫作:會議名稱+紀要。

考點四:發文字號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序號組成。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字標識;年份必須標全稱,不能標註兩位數簡寫,年份要用六角括號“〔〕”括入;序號不編虛位,不加“第”字。單一行文公文字號“一”字排開;如是聯合行文只標註主辦機關發文字號。

考點五:簽發人僅適用於上行文。

(二)主體部分

考點一:標題一般是必考的,標題一般由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三要素組成。在發文機關、事由、文種三個要素中“文種”不可省略。其他兩個的省略情況要看具體文種。

考點二:正文部分的數字和年份不能斷行。

考點三:蓋章有三種情況:加蓋印章、加蓋簽名章和不加蓋印章。一般紀要不需要加蓋印章。

(三)版記部分

考點一:抄送機關與主送機關的區別是:抄送機關對於所收公文沒有辦理義務,一般只需要瞭解或者協助辦理。

考點二:印發日期是不能早於成文日期的,考生們其實也都明白這一點,只是不夠細心,因此要多加註意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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