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語文知識 >寫作指導 >

關於公文寫作的基本要求(彙總)

關於公文寫作的基本要求(彙總)

不同種類的公文,有着不同的具體要求和寫作方法,但是,不論哪一種類的公文,都必須做到以下同點:

關於公文寫作的基本要求(彙總)

一、要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級機關的有關規定。

二、要符合客觀實際,符合工作規律。

三、公文的撰寫和修改必須及時、迅速,反對拖拉、積壓。

四、詞章必須準確、嚴密、鮮明、生動。注意幾點:(一)條理要清楚。公文內容要有主有次,有綱有目,層次分明,中心突出,一目瞭然。(二)文字要精煉,篇幅要簡短。(三)遣詞用句要準確。公文要講究提法、分寸,措詞用語要準確地反映客觀實際,做到文如其事,恰如其分。(四)論理要合符邏輯。公文的觀點要明確,概念要準確,切忌模稜兩可,含糊其詞,產生岐義,耽誤工作。(五)造句要合符文法,通俗易懂,並注意修辭。不要隨便生造一些難解其意的縮略語,對涉及一些平時用簡稱的單位應使用全稱。。(六)正確使用標點符號。(七)正確使用順序號[ 一、(一)、1、(1)]。

五、要符合保密制度的要求。

附註:公文的種類

公文的種類簡稱文種。一九八一年二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暫行辦法》將國家行政機關的公文歸納為九類十五種,即命令、令、指令、決定、決議、指示、佈告、公告、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求、批覆、函。這些文種近視眼行文關係、文件去向,可分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上行文──下級機關向所屬上級機關的發文,如請求、報告。

平行文──平行機關或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的發文,如通知、函。

下行文──上級機關對所屬下級機關的發文,如命令、令、指令、決定、決議、指示、佈告、公告、通告、通知、通報、批覆等。

標籤: 寫作 公文 彙總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yuwenzhishi/xiezuozhidao/j3m99d.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