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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已而為之成語解釋

不得已而為之成語解釋

發音:bù dé yǐ ér wéi zhī

簡拼:bdyewz

類型:貶義成語

結構:偏正式成語

用法:作謂語;用於被迫

出處:宋·辛棄疾《九議》:“歲幣郊祀之費,是不得已而為之者。”

解釋:不得已而為之:沒有辦法,只能這樣做。

示例:法庭裁決醫生是不得已而為之,他別無選擇。

至於富國之術,民無餘力,官無遺利矣,國不可得而富也。兵待富而舉,則終吾世而兵不得舉矣。雖然,某有富國之術,不在乎聚斂而在惜費,苟從其可惜者而惜之,則國不勝富矣。何以言之?自朝廷規恢遠略以來,今三年矣,其見於施設者,費不知其幾也:城和、城廬、城揚、城楚、築堰、募兵,建康之寨,京口之寨,江陰之寨,與夫泛使賂遺,發運本錢,其它便業造是、恩澤賞給、不可得而紀者,合千有餘萬緡矣。一歲之幣,三年而郊,又二萬矣。歲幣郊祀之費,是不得已而為之者,其它得已而不已者為恢復計也,然而於恢復之功非有萬分一也。非有恢復之萬一而費之,則費為可惜矣!若規模既定,斷以三歲而興兵。未戰之歲,取是數費而聚之;當戰之歲,歲幣可絕也,郊祀可展也。如是而得三千萬緡矣。今帑藏之儲又僅二千萬,合五千萬緡而一戰,豈不綽綽然有餘裕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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