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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共建和諧校園活動實施計劃

學校共建和諧校園活動實施計劃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敖漢旗教育局開展共建和諧校園活動實施方案,進一步推動學校安全工作的深入開展,創建管理有序、防控有力、環境整潔、校風良好的安全文明校園,結合下窪地區各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學校共建和諧校園活動實施計劃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預防為主、整建結合、重在建設”為原則,緊密結合教育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實際,認真研究校園文明和諧建設的新情況、新問題,堅持教育與管理、治理與建設相結合,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務求實效,切實維護學校師生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和諧的育人環境,為建設“平安下窪”做出積極貢獻。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共建和諧校園活動,建立共建和諧校園的長效工作機制,健全校內安全防範機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違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努力實現師生公民道德、職業道德、文明修養和民主法制觀念為主要內容的思想道德素質的顯著提高,實現內容健康、格調高雅、內容豐富多彩為基本要求的校園文化生活質量的.顯著提高,實現以良好校園秩序和優美環境為主要標誌的校園文明程度的顯著提高。

三、主要任務

(一)制定和完善校園安全文明建設的規章制度

1、安全工作責任重大。各校要加強領導、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制度,把學校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經常性地工作。

2、不斷強化崗位安全責任意識,明確細化每個崗位的工作職責及相應的安全職責,實行“一崗雙責”制,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3、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學校安全管理、生活管理等各項制度。

4、從學校實際出發,制定和完善門衞登記記錄,突發事件處置預警預案、要害部位管理、危爆物品管理等校園和諧建設與管理的規章制度。

5、嚴格治安巡查制度,寄宿學校要建立夜間巡查小隊,巡察日誌和記錄要詳細詳實、清楚,檔案資料要齊全。

6、各校要切實將責任落實到教育教學、設備設施、後勤服務管理等方面。

7、各校要明確治保人員、舍務管理、飲管人員、庫室管理人員、值班值宿人員、班主任的崗位職責和常規管理工作。

8、嚴格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層層簽定責任狀,明確各級職責和任務,做到認識到位、領導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責任到人。

9、各校要充分發揮安監辦、德育處、團隊(少先隊)組織、班主任、學生會和學生安全委員會在管理中的作用,完善班級安全委員會建設,形成以班主任為主,任課教師、生活教師及相關教師和學生為輔的班級管理機制。

10、要對所有安全事故實行領導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履行責任人倒查追究責任通報制。

(二)大力開展共建安全、文明和諧校園宣傳教育活動

各中小學要針對未成年人身心成長的特點,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把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結合起來,積極營造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要結合本校傳統和“三風一訓”,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及民族精神和誠信明禮教育,不斷增強和提高教職工、青少年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文明素養,開創校園文明新風。

(三)建立防範安全事故的長效預警機制

各校要加強師生日常行為規範管理,要從以前個別地方發生的學生樓道踩踏擁擠傷亡、飲水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游泳玩耍溺水、服毒自殺等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訓。認真研究、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特點,開展師生安全知識教育,全面提高師生自我保護、自防自救能力。各校要加大投入,完善物質裝備,組建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隊伍,使校園安全基礎設施完備,標識清楚醒目,形成人防、物防和技防於一體的校園治安防控體系,有效預防和控制學校安全責任及事故的發生。

(四)積極創設師生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

維護師生切身利益,防止羣體性,事件發生;加強意識形態方面的引導。在維護治安穩定方面,無集體中毒、校舍倒塌、火災等重大治安災害事故,校園網絡無不良內容,無違章建築。校內交通規劃合理,標識完備,運送師生的交通工具安全可靠;校內防火、防汛設備齊全有效,校園教學、生活和其他公共活動場所治安秩序良好。

(五)認真開展校園周邊治安環境治理

建立學校周邊治安環境治理聯動信息反饋機制,積極主動爭取,配合我鎮綜合、公安、工商等部門開展打擊工作,堅決清理整頓校園周邊環境,要加強學校出租房屋管理,加強校園流動人員管理。

(六)深入開展學校安全工作常規檢查活動

要把安全工作大檢查,貫穿於學校日常工作的始終常抓不懈,認真落實安全檢查責任制,開展好“五個一”活動及學校事故隱患跟蹤整改制,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對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上報,不得遲疑、漏報和瞞報,並對隱患要及時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為更好做好共建和諧校園活動,中心學校成立了共建和諧校園領導小組,各學校要成立領導組織,領導組織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二)制定方案,做好規劃。各校要在全面自查自檢掌握情況基礎上,結合本校實際、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制定實施方案。即做好規劃、又便於操作。

(三)統楚兼顧,紮實開展。各校要把此項工作作為依法治校,建設“平安下窪”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要與教學工作等其他工作結合起來,做到相互促進,確保紮實有效。

(四)積極協調,聯動治理。各校要積極主動聘請法制副校長、綜治部門到校講座,工作給予支持,以便達到共建、共同整治。

五、驗收評比

(一)中心學校共建和諧校園領導小組負責對全鎮中小學共建和諧活動進行指導,開展考核評比工作。按旗教育局要求考核實行百分制,以赤峯市教育局學校安全考核細則為依據綜合考核達到或超90分的學校,經審核給予表彰。校園一年內發生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集體中毒、校舍倒塌、火災等治安災害事故,一律取消評選資格。

(二)受表彰學校逐級上報,旗局給予表獎。對因領導不重視、責任不到位、防範措施不落實,導致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實行學校安全工作“一票否決”。

(三)各校據本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活動實施方案,於4月10日前報中心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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