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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寒假做兼職如何防止被騙

大學生寒假做兼職如何防止被騙

寒假到來,很多大學生選擇做兼職,但是每年也都有很多大學生做兼職受騙的例子。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大學生寒假做兼職如何防止被騙,希望有所幫助!

1、防止以招聘之名盜取個人信息。當對方要求你提供奇怪的證明材料時一定要多留個心眼,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向只有一知半解的“聘單位”透露有關任何你的隱私信息,一旦發現侵權跡象應當即報案。

2、防止以招聘之名非法斂財。調查顯示,職場中最大的騙局當屬收取保證金、押金,其比例佔到了28.16%。有許多用人單位在僱傭大學生時,以所謂流動性大、單位物資貴重等種種理由,不合法的要收取大學生押金、身份證、學生證等,甚至房產證。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4條: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

所以,那些任職初期需要先繳各種押金的公司是不合法的;而規模很小、態度惡劣卻敢開口收取服務費的中介機構,不用多想,一定是想騙取求職者金錢的非法組織。遇到交錢時就應當瞪大眼睛、提高警惕,牢牢到按住錢包,並且這樣的單位離的越遠越好。

3、防止以招聘之名誘人犯罪。對這種騙術,動腦稍加思考就應有所懷疑。如果招聘者誇誇其談,反覆強調招聘職位輕鬆便能拿高薪,很有可能是在引誘你加入傳銷、色情及其它非法機構。

4、求職時注意先界定薪酬的上下限,並協商支付方式。儘量減少薪酬中的“軟性成分”,或者試行一個月後重新規劃。不清楚的地方要問明白。比如,一年是十二薪還是十三薪?試用期待遇如何?時間多長?加班時間費用如何計算?如此種種,問清楚就不會糊里糊塗地上當,吃了啞巴虧。

5、謹防“月進鬥金”陷阱及“賺大錢”陷阱。不要被“高薪、月收入數十萬”等誇大不實內容為徵才的廣告所迷惑。更不要被説服要求購買材料費,至於“小投資發大財”或“賺錢創業良機”等廣告最好小心。

6、需學會維權。大學生打工受到權益侵害的關鍵原因還在於有關法律法規定性的不明確,根據原勞動部1995年印發的相關文件:“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因此,一般大學生寒假或課餘的.打工並不被認為是勞動關係,而是勞務關係。使得大學生打工在諸如工傷、勞動安全等方面難以得到全面的保障。

而一旦在打工中與僱主發生糾紛,由於通常是口頭約定沒有書面文本,也往往不能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提起勞動仲裁,使得很多大學生最終選擇忍氣吞聲。儘管大學生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的不屬於勞動關係,但民事的勞務關係還是存在的。因此,大學生不論假期打工還是平時打工的時候,都儘量與用人單位簽訂一份“勞務協議”。

可以比照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約定,協議可包以下內容:用工雙方的名稱、工作內容、勞動期限、勞動報酬及其支付方式、工作時間和工作班次、企業的管理職責、勞動安全保護條件;傷亡事故的處理辦法等。有了這份協議,一旦發生與用人單位的糾紛,大學生們可以作為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排除或求救。在助學過程中無論是遇到或發生事情,如一旦發現僱用勞動方,有侵權、違約、強迫打工者從事違法行為時,應立即與有關部門反映,緊急情況下及時撥打110等報警電話。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8、大學生本身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多參加一些社會活動,多聽一些關於法律的知識講座和安全防範教育活動,多知道、多瞭解、多掌握一些防範知識對於自己有百利而無一害。

9、大學生打工的同時,一定要弄清僱工單位的合法性和工作的具體內容,比如説,他們是否有工商,税務營業執照,是否有固定場所。要記清營業單位的詳細地址和法人代表的姓名,注意保留能證明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關係的憑證,以便在發生糾紛時,在司法解決的過程中,提供有力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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