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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與管理的通知

關於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與管理的通知

在現在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通知,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可以用通知,平行機關之間有時也可以用通知。你知道通知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於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與管理的通知,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與管理的通知

各區教育局、市直屬各學校:

根據省、市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的文件和會議精神,為加強我市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與管理,特通知如下: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

各教育主管部門、各級各類學校領導,要以對下一代健康成長高度負責的態度重視學校交通安全工作。要強化領導,確定一名校領導負責抓這項工作,把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納入學校安全教育計劃,與交警部門溝通協調,上好交通法規課。各區各校要根據本區本校交通安全的現狀、特點,及存在的問題,採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

二、成立機構,深化教育

各教育主管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與交警各大隊密切協作,加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與管理,同時要成立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機構,具體負責這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教育、監督與管理。要充分發揮已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材的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並以此為載體重點抓好“安全行走,安全騎車,安全乘車”的養成教育。學校要主動與轄區內交警部門開展共建活動,邀請交通民警擔任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課外輔導員,並使其成為制度,長期堅持下去。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經常性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使廣大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自我保護常識和技能,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與習慣,確保交通安全。

三、加強監督,落實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交通安全教育責任制,由校長負總責,列入創建“平安校園”活動,作為年終檢查驗收的重要內容。

各校應抓緊抓好這項工作,切實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各項有力措施,嚴格執行學生出行的安全規定

(一)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要校長籤批,並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

(二)各校在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時,必須加強對學校道路交通安全的內部管理。

1、運送學生的車輛必須嚴格遵守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租車運送學生的,必須是具備營運資質的專業運輸單位提供的車輛及駕駛人員;單位自購車輛的,必須經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對車輛的安全狀況和駕駛人員的資格進行確認。並加強對駕駛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嚴禁超載和超速行駛。要杜絕非專業司機或有不安全駕駛經歷的司機駕車。

2、充分發揮媒體的作用,加大宣傳力度,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要走斑馬線、地下通道或人行天橋;不滿12週歲的,不能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不能乘坐摩托車。滿12週歲的中小學生騎自行車上下學的,須由家長提出申請,作出保證後經校方審批。家長應定期對學生的自行車車閘、車鈴等安全部件進行檢查。有條件的學校應組織對學生騎自行車的技能進行測試。嚴禁學生駕駛摩托車、騎乘電動自行車和搭乘非法營運車輛;騎自行車不得載人、不得有斜穿猛拐、逆向行駛或走機動車道等違章行為,搭乘摩托車要戴好安全帽。

3、建立健全中小學校導護制度,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上下學的導護工作。

四、開闢綠色通道,確保師生安全

各區教育主管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主動與公安交警部門溝通,積極取得支持,爭取做到:學生上下學高峯期,有民警維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杜絕在校門口和附近道路上違章停車、擺攤設點等違章佔道行為。完善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併力爭為交通情況複雜的中小學校開闢學生綠色通道,為學生提供良好的交通環境,確保師生安全。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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