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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高中新高考實施方案範文

重慶高中新高考實施方案範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並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重慶高中新高考實施方案範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重慶高中新高考實施方案範文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xx〕35號),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從有利於科學選拔人才、實施素質教育、引導教育均衡協調發展、維護社會公平出發,深化我市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市提供有力保障,為大力實施五大功能區域發展戰略、實現“科學發展、富民興渝”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二)基本原則

遵循教育規律。充分發揮教育考試招生制度的導向作用,着力扭轉應試教育傾向,深入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個性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堅持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完善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公平機制。保障考試招生秩序規範、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社會監督有效。

注重系統設計。整體設計基礎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強化各階段教育的關聯性。促進普通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之間的銜接,着力拓寬入學通道、提升人才成長髮展空間。為終身學習、人人成才提供多樣的學習選擇和成長途徑。

體現科學高效。增加學生選擇權,促進科學選才,提高選拔水平,確保考試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實施。

加強統籌協調。統籌推進入學考試製度、招生制度和監管體制綜合改革,堅持統一考試與多元評價相結合,堅持轉變政府管理方式與落實學校招生自主權相結合,切實解決一考定終身弊端。

(三)總體目標

20xx年啟動我市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重點完善並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和就近入學制度。逐步建立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的高中階段教育考試招生制度。20xx年建立依據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高校考試招生制度,從當年入學的高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實施。20xx年基本建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教育考試招生基本模式,健全考試與招生相對分離、學生多次選擇、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人才成長“立交橋”。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完善招生計劃分配方式

1、提高高考註冊錄取率。把握國家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的有利時機,認真落實國家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爭取中央部委直屬高校優質來源計劃,吸引市外優質高校增加在我市的招生計劃,科學編制市屬高校跨省計劃方案,引導高校內涵發展、特色發展,不斷提高教育質量,保持我市高考註冊錄取率在全國平均水平以上。

2、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認真落實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由中央部屬高校和市屬重點高校面向重慶市貧困區縣定向招生。認真落實中央部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農村單獨招生專項計劃,面向重慶市和市級貧困區縣的優秀農村學生招生。實施市屬一本批次高校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及“全科教師”、“全科醫生”專項計劃,安排一定比例招生計劃主要面向渝東北生態涵養髮展區、渝東南生態保護髮展區等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優秀農村學生定向招生。20xx年貧困地區農村學生進入重點高校人數明顯增加,形成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主動服務五大功能區域發展戰略的長效機制。

3、完善中小學招生辦法。全面推進九年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建立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預測機制,完善義務教育劃片、就近、免試入學具體辦法,積極推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制對口招生。深化高中階段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普職比例大體相當原則,編制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合理分配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到區域內初中學校,推行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主要依據的高中階段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完善和落實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接受中小學教育以及參加升學考試的配套政策。

(二)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

1、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初中學生畢業和升學的主要依據。按照確保義務教育基礎性、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引導學校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的總體要求,調整、優化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合理確定考試科目,改進考試形式和方式。

2、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考試範圍覆蓋普通高中課程標準規定的所有科目,考試結果採取合格或等級方式呈現,其他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參加考試,作為認定高中同等學力資格和高校招生錄取的依據。各普通高校要按規定提前向社會公佈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的報考要求。

3、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高中階段教育學校要按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求建立規範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真實、寫實性地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和標誌性成果,引導學生積極參加科學探索、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等活動。按照“誰使用誰評價”的原則,各普通高校要按規定提前向社會公佈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使用辦法。嚴格程序,強化監督,確保公開透明,保證內容真實準確。

4、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全國統一高考相對分開。從20xx年開始,統籌高職院校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分類考試招生方式,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在每年的3月底至4月初(簡稱 “春季高考”)。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主要實行“文化素質+技術科目+職業傾向能力”考試招生方式進行,並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以“文化素質考試+專業技能測試”結果作為主要錄取依據。考生也可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到20xx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佔市屬高職院校在渝招生計劃總量的70%左右,成為我市高等職業教育(含應用技術本科)招生的主渠道。

5、深化高考考試內容改革。從20xx年起,統一高考使用國家命題試卷。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從20xx年入學的高中新生開始,高考總成績由全國統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考試不分文理科。全國統考3個科目由國家統一命題,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在每年6月份,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取成績計入高考總分。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普通高校專業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科中自主選擇確定,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並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在每年3月底至4月初。

(三)改革招生錄取機制

1、減少和規範考試加分。按照國務院的要求,20xx年1月1日後,獲得全國奧賽、國家二級運動員、科技創新大賽、工程類大賽、思想品德突出、萬分之一優秀學生等6個項目證書、榮譽稱號的考生,高考錄取不再加分。到20xx年,取消農村獨生女、三峽庫區搬遷移民子女地方加分照顧政策。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嚴格認定程序,做好公開公示,強化監督管理。

2、完善和規範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申請學生要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達到相應要求,接受報考高校的考核。在渝試點高校要合理確定考核內容,不得采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規範並公開自主招生辦法、考核程序和錄取結果,加強監督,確保公平公正,防止出現自主招生腐敗。嚴格控制在渝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規模。20xx年起,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

3、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普通高校要主動適應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新要求,將涉及考試招生的相關事項,包括標準、條件和程序等內容,在招生章程中詳細列明並提前向社會公佈。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作用。高校可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建立考試錄取申訴及爭議仲裁機制,及時迴應處理各種問題。建立招生問責制,繼續實施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並對錄取結果負責的制度。

4、改進高校招生錄取方式。從20xx年開始,逐步合併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進投檔錄取模式,進一步完善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加快研究“按專業投檔、一檔多投”的投檔錄取模式並適時推行,增加高校和學生雙向多次選擇機會。

5、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擴大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教育機會,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社會人員,可申請註冊進入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學習。成人高等教育,實行彈性學制、寬進嚴出。鼓勵高等學校與行業企業合作,開展多樣化的繼續教育與培訓。為殘疾人等特殊羣體參加考試提供服務。探索建立高中階段教育和各類高等教育分層次、分類別學分互認和轉換機制,實現多種學習渠道、學習方式、學習過程的相互銜接,構建人才成長“立交橋”。

(四)改革監督管理機制

1、加強信息公開。建立學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公開制度,全面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建立完善全市中、高等教育考試招生信息管理髮布平台,健全分級負責、規範有效的信息公開和責任追究制度,堅持考生特徵信息“三級公示”制度。

2、完善保障體系。健全政府部門協作機制,構建科學、規範、嚴密、安全的教育統一考試保障體系,要特別注重提高農村、貧困、邊遠地區考試保障水平。完善學校自覺維護招生秩序、保證招生公平、承擔社會責任的自律機制。建立誠信制度,加強全市教育考試招生人員、考生的誠信教育和管理,健全誠信檔案。適時修訂完善《重慶市國家教育考試條例》,提高考試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加強考試招生過程監督,嚴肅查處考試招生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追究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及時公佈查處結果,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研究制定出台高考綜合改革方案

深入調研、充分借鑑改革試點先行省份經驗,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結合重慶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際。

三、加強組織領導

(一)明確責任。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複雜性和艱鉅性,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市級有關部門要協調配合,切實履行職責,上下聯動、共同抓好落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分析改革對教育教學產生的影響,加強風險評估,提前研究應對方案,確保改革過程平穩有序。

(二)強化保障。市、區縣政府要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加大標準化考場建設力度,改善考試硬件條件,加強考試機構專業能力建設,滿足學業水平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要求。

(三)加強宣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組織好相關工作的系統培訓,加大對我市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配套方案的宣傳解讀力度、及時迴應社會關注熱點問題,凝聚共識,營造良好的改革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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