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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層幹部選任工作實施方案

中層幹部選任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規範與加強我校中層幹部管理工作,根據張教〔2015〕134號《關於印發〈z市中小學、幼兒園中層幹部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教育局要求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組織2015年學校中層幹部選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中層幹部選任工作實施方案

一、選任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羣眾公認原則,公開、民主、擇優原則,務實、精簡、高效原則。

二、選任崗位和職數

根據上級規定和學校實際,我校中層職位、職數設置如下:

教務處: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德育處: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總務處:主任1名;

辦公室:主任1名。

三、選任對象

在職在編在崗的教職工。

四、選任條件

選拔任用的學校中層幹部應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論水平和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具有勝任職位要求的教學業務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勤奮敬業,清正廉潔,實績突出,羣眾公認。

應具備教育局規定的四項條件。特別優秀的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經市教育局同意後可以破格提拔。

五、選任程序

1.成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組員:z

2.職位確認。選拔任用學校中層幹部必須在規定的機構設置和職數限額內進行;選拔任用中層幹部前,學校應將中層職位設置情況和選任方式,向市教育局報告並獲得確認。學校中層幹部隊伍,應有合理的梯隊結構,38週歲以下的中層幹部不少於2人。

3.推薦候選人。學校中層幹部候選人由下列途徑推薦產生:

(1)學校黨組織、校長辦公會議推薦;

(2)教職工民主推薦;

(3)現任的中層幹部自薦;

(4)教師自我推薦。

在民主推薦、學校考察的基礎上,由學校黨組織、校長辦公會議聯合確定候選人名單,並報市教育局同意。

4.學校中層幹部選任程序和辦法:

(1)學校張榜公佈候選人名單,介紹候選人基本情況;

(2)召開學校教職工大會或教職工代表大會,聽取候選人的競選演講;

(3)與會代表無記名投票選舉中層幹部(當選者有效得票必須超過半數);根據大會選舉結果,公佈當選人員;

(4)學校黨組織、校長辦公會議確定中層部門正、副職崗位安排及分工安排;校長向當選中層幹部頒發《中層幹部聘書》;

(5)選舉結果和委任文件報市教育局人事監察科備案。

5.實行競爭上崗制度。中層正職崗位實行等額選舉;學校中層副職崗位實行差額選舉(崗位職數與候選人的差額數不小於25%)。

六、時間安排

見附件《z市第七中學中層幹部換屆選舉安排表》

七、關於選任中層幹部有關問題的規定

1.總體要求競選人數與職數的比不低於1.5∶1,但不一定每個崗位都要達到規定的比例。

2. 學校中層幹部的聘期為3年。

3.落選的中層幹部和因年齡等原因不參與競選的原中層幹部從2015年9月1日起不再享受中層幹部待遇。

八、關於組織領導

1.要加強對新一屆學校內部職能機構設置和中層幹部選任工作的領導,組成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有關工作。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學校領導要親自抓。工作計劃的.制訂要周密細緻,實施中的各個環節要認真對待,做到公開、透明。同時要細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確保這項工作平穩開展。

2.要樹立正確的用人觀,真正把羣眾公認、師德好、能力強、業務優的優秀年輕幹部選拔上來。堅持走羣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堅持任人唯賢,消除論資排輩、遷就照顧以及憑個人好惡選人的思想障礙,要以對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把這項工作做好。

3.要嚴肅組織人事紀律。相關人員要正確對待羣眾和組織的選擇,要正確對待自己。學校黨組織對個別動機不純、拉幫結派、搞小動作、不服從組織安排的,既要嚴肅批評又要限制聘用,對經教育不改或情節嚴重的,要予以必要的紀律處分。

4.整個中層幹部選任工作要縝密部署,精心組織。要充分體現黨的幹部政策和要求,體現公開、民主、擇優的原則。對不參加選任的原中層幹部和落選的人員要做好過細的思想工作。

5.其他未盡事宜按照《z市中小學、幼兒園中層幹部管理辦法》執行。

6.本方案解釋權屬校長室。

附件:z市第七中學中層幹部換屆選舉安排表

類別 內容 時間 責任人 備註

籌備工作

1.教職工自學教育局《辦法》 8.10

2.通報第六屆工會委員會委員名單 8.10

3.公示第六屆教代會代表名單 8.10—8.16

4.工會委員會擬發中層幹部換屆選舉通知等相關事宜 8.10

職位確認

1.召開工會委員、工會小組長會議提出中層機構設置和職數的建議情況 8.10

2.召開黨組織、校長辦公會議擬定中層機構設置和職數、選任方式 8.10

3.將中層職位空缺情況和選任方式向市教育局報告並獲得確認 8.11

推薦候選人

1.學校黨組織、校長辦公會議推薦 8.11—8.15

2.教職工民主推薦;現任的中層幹部自薦;教師自我推薦 8.11—8.15

3.規範進行民主推薦、學校考察,進行中層候選人資格審查,完成相關老師的請示 8.11—8.15

4.召開教代會主席團會議,擬訂中層候選人產生辦法,提交學校黨支部審核 8.11—8.15

5.學校黨組織、校長辦公會議聯合確定候選人名單,邀請教育局人事監察科領導列席 8.15

6.將學校中層正職候選人名單報市教育局同意 8.15

中層幹部選任程序和辦法

1.學校張榜公佈候選人名單,介紹候選人基本情況 8.16—8.22

2.邀請教育局人事監察科、教育工會領導列席教代會 8.22

3.召開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 8.24

4.根據教代會選舉結果,學校發文任命 8.27

5.校長向當選中層幹部頒發《中層幹部聘書》 8.28

6.選舉結果和委任文件報市教育局人事監察科備案 8.30

説明:具體實施中如有變動,則根據教育局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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