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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曾執教於寧波四中

朱自清曾執教於寧波四中

朱自清在南方中學校前後從教五年,其中在寧波四中(包括在春暉中學)有一年半。是時,四中以名流薈萃、學風民主、設備完善、“江上清風之勝”而吸引莘莘學子,享有“小北大”之美譽。他到職時,正值學制改革,中學和師範部合併,六年制分為三段,前兩年為初中,中兩年為公共高中,末兩年為分科高中,分文理兩科。朱自清擔高文及分科國文,他喜性自選課文,教材中不合時宜的不大用,他將魯迅《阿Q正傳》、《藥》新文學佳作編入講義,深為學生歡迎。

朱自清曾執教於寧波四中

朱先生堪稱一位盡職的勝任的國文教師和文學教師。他治教謹嚴不苟,備課十分充分,“不論教材的難易深淺,授課以前總要剖析揣摩,把必須給學生解釋或指示的記下來”。(29)講授時又不肯輕易荒廢分秒時間,總是儘量使學生多獲得一些知識。朱先生對學生循循善誘,從來沒有疾言厲色,刻薄寡恩在他的生涯中是尋不出的。可他也不曾大笑,頂多是莞爾而笑,笑不露齒。由於他全然沒有架子,平易近人,四中學生都樂於去他寓所請教學問,他有問必答,“勤勤懇懇的招待,規規矩矩的談話”。後來往他處請教的人愈來愈多,他索性開小課,置一張桌子居中,聽者環桌而坐,他講析不慢不緊,一句是一句,或闡明原義,或教以作法,往往長達數小時毫無倦意。

那個時候,中學還時興文言文,朱自清一上來就提倡讀寫白話文,《窗外》、《書的自敍》、《人生的意義何在》便是他常出的白話文作文題。他和丏師都主張文章要言之有物,最忌陳詞濫調——什麼“人生在世”或“光陰似箭、日月如稜”人云亦云、半文半白的。朱先生為激發學生寫作興趣,批作文采用奇特的圖解記分法。此法始於温州十中,在四中亦用之。他要學生把作文本的第一頁空下,一邊由學生自己依次寫本學期所作文章的題目,另一邊由他記分,簿頁上的首格代表九十至一百分,次格為八十至九十分,這樣順推下去。每批一題,就在應得分數格里點上紅點,到期末結束,將各點用線聯接起來,成績的進步和退步,令學生一目瞭然。他還用心發掘學生習作中的上乘之篇,每有發現,即批上“傳觀”,壁貼以供觀摩;壞的則加一大叉子,令其重做之,學生戲言曰之“吃柴爿”。

在寫作教學上,朱自清和四中另一位國文教師馮三昧合作,加強小品散文的訓練。馮系諸暨人,他著有《小品文作法講話》,極喜教小品散文。朱與馮氏相處友善,兩人常盤散於奉化江畔,任“江上清風”吹拂,徘徊於白馬湖邊,憑“山間明月”沐浴,以求爽然與歡忻。他倆認為小品散文是寫作之基礎,自當注重為之。朱自清以身設法地説:“我寫過詩,寫過小説,寫過散文”,但“我所寫的大抵還是散文的多”,“我是自然而然地採用這個體制”。(30)在教學中,他身體力行,寫下散文作示範,許多學生競相模仿,爾後拿自己的散文習作跟老師比較,以發現自己的不足。他很推崇夏丏尊的《文章作法》講義中於記事文、敍事文、説明文、議論文之外,另闢小品文一章。為給學生有習作的發表園地,他和丏師、三昧竭力倡議印行校刊《四中之半月》。該刊每半月出四開一張,內容豐富多采,形式活潑生動,登有經亨頤的教育論文,也登有教員示範之作、學生習作。

朱自清在四中,不但教書,而且育人。他是北大哲學系的高材生,又具有“五四”的新思維,他經常同學生熱心於哲學問題的討論,人生意義的探索,藉以培養完美的'人格。即便是他的本職——國文教學,也滲透着完美人格的訓練。他認為,教育者不獨要為“經師”,更要為“人師”。所謂“人師”者“用不着滿口仁義道德,道貌岸然,也用不着一手攤經,一手握劍,只要認真而親切的服務,就是人師”。(31)他從發展學生的完美人格着眼,在國文教師位置上,盡心盡力地為學生服務,既做“經師”,更做“人師”。為使學生品行得以端正的培養,人品得以完美的發展,朱自清在四中撰寫了一篇關涉做人態度的議論文《正文》(寫於一九二四年五月十四日),這也可説是朱氏的第一篇雜文。該文針對人世間某些偽君子的醜惡嘴臉,作了無情的鞭韃:“可怕的正是這種假名行惡的人。他嘴裏唱着正義的名字,手裏卻滿滿的握着罪惡,他將這些罪惡送給社會,粘上金碧輝煌的正義的籤條送了去。……這種人的嘴邊,雖更頻繁的閃爍着正義的彎曲的影兒,但是深藏在他們心底的正義,只怕早已黴了、爛了,且將毀滅了。”(32)先生在文中對於這一做人的基本態度,即處世之道的放談,其本意顯然在使受教育者的人格能得到完美的造就。從文章看,朱自清的觀察眾生相的態度不像豐子愷那樣,於悲憫灑脱中夾有旁觀玩世之意,他的態度偏於冷俊穩健,時刻直面着人生。總而言之,朱自清在寧波兼及白馬湖的治教中,十分注重於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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