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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光散文

要有光散文

在所有的人生模式中,為了未來而犧牲現在是最壞的一種,它把幸福無限向後拖延,實際上是取消幸福。——周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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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從另一個世界進入這個世界,母親的子宮就是你來到這個世界的這扇門。進來之前你彷彿被移除了記憶,來到這個世界你已經忘掉了自己的“家鄉”。當有一天聰明的你拾起了關於“家鄉”的記憶時,那扇門早已關閉。鴻蒙的聲音自天末傳來:“要留下,有一天,你必重返家園”於是你開始遊戲人間

人應該活在當下,而不是未來。人最主要的時間都是在過程中度過的,那種只顧結果不顧過程的價值取向應該謹慎選擇。

既然選擇活在當下,選擇過程,那麼在這個過程中的人應該如何生活呢?我認為,人都是自私的,人來到這個世界上無非是為了幸福。今人追逐成功,可是幾人想過究竟成功是什麼?仔細想想,這之中似乎有地位和權力的野心、有財富的慾望、有功成名就後虛榮心的滿足。我們總是欺騙自己,認為自己並不是那種追名逐利的市井俗人。但事實上大多數人的行為模式並不是由內心的那個“真我”做出的,相反正是來自於這些“社會堆積物”的刺激,他們擾亂了我們的價值決策,使我們看不到也聽不見內心的真實想法。很多時候我們不是在為自己而活,而是在為權力、野心、慾望、虛榮而活,我們只需看看房奴、車奴等等奴性的人們便知道。

當人真正關心自己的時候他已經走上了幸福之路。根據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我更願意把人的需求分為三類——生存的需求、情感的需求、精神的需求,每一個需求層次都有各種幸福元素。根據這三個需求層次的劃分,人的幸福也可以分為三個層次——低級幸福,一般幸福,真正幸福。人的真正幸福或者説人的'最大的幸福也該讓人真正的自我或者説人的靈魂後也感受到幸福。我認為本我應該由“真我”與“自我”組成,或者説靈魂之於肉體。因為自我與本我聯繫是最為直接的肉眼可見的,而真我與本我的聯繫卻是一種虛線性的聯繫。因此我們很多時候只關注自我的幸福,而忽視了真我的幸福。當人徹底摒棄真我的存在時,人不過就是會思考的行屍。

人最大的幸福或者説人的真正幸福在於精神的幸福,生存幸福與情感幸福的滿足有利於精神幸福,但是過度的追求生存幸福與情感幸福則會以消耗精神幸福元素為代價。前者和後者發生矛盾時,我更願意選擇前者,因為精神幸福才是最大的真正的幸福。精神幸福可以脱離生存幸福而獨立存在,一個極端的例子:一個有信仰的人,當他必須在死亡與信仰之間做出選擇而最終選擇了信仰,從容赴死時,這個人是幸福的。但是活着卻不能沒有精神幸福,這就好比肉體之於精神。沒有精神的肉體生活,不過是行屍走肉。我承認自己是軟弱的,當我用力掐自己的時候,我無法忍受肉體的疼痛。我的經歷構成了我行為的侷限性,因此我不得不在肉體與精神之間選擇一個折中的方法,或許也有一點中庸之道的意味。我承認自己只是個凡人,沒有西方那位戳瞎自己雙眼以追求真理的英雄主義哲學家的勇氣。但是無法達到並不意味這不去做,至少我有一個方向,我有一個信仰,或許這個信仰就是教材上所反對的個人主義。

精神幸福有很多幸福元素:通過知識與經歷使靈魂變的豐富,靈魂性的創作,靈魂性的愛等。在這些幸福元素中會有一個起着主導作用,由於每個人的生長環境、生活經歷不同,因而每個人的主導幸福元素也會不同。這種主導的幸福元素,就是真正意義上的有價值的價值取向。而我的價值取向是,在價值創作過程中將自我潛能全面開發出來,這樣真正的自我才不會因為只顧貪圖享樂而倍受壓抑,也不會因為虛度光陰碌碌無為而懊惱,如此方不負此生。這種自我價值實現的慾望,這種將自己的智慧與力量酣暢淋漓地發揮出來的慾望才是自我真正的需要。以此為價值導向再選擇一個我所熱愛的職業,堅持不懈的奮鬥下去,這樣的生活才是既有意義又有樂趣的生活。也就是自我價值,社會價值,自我愛好的和諧統一。

標籤: 散文 要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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