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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生命》讀後感 600字

《熱愛生命》讀後感 600字

《熱愛生命》讀後感_600字

看完一本名著後,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東西,不妨坐下來好好寫寫讀後感吧。但是讀後感有什麼要求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熱愛生命》讀後感_600字,歡迎大家分享。

《熱愛生命》讀後感 600字

《熱愛生命》讀後感_600字1

一直以來,我始終堅信自然界的生存法則是“物競天擇、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直到我讀了傑克。倫敦的短篇小説《熱愛生命》,它讓我意識到,在人與自然的殘酷鬥爭中,只要懷惴着對生命的無比熱愛就能戰勝一切。

這本書讚美了“信念、勇敢、善良、堅毅”這些人類高貴的品質,其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描寫一個淘金者遭遇同伴拋棄後,在大自然的逼迫下,以他驚人的生命力和對活下去的信念戰勝了一切。

他為什麼會有這麼強的生命力呢?其中一個原因是他有着強大的內心力量---信念。作者筆下的他雖然被自己的同伴拋棄,但是他仍然相信同伴會在約定地點等他一起回去,並堅信能夠靠自己的力量戰勝艱苦的環境,這就是給予他強大動力的內心力量。有了這樣堅定的信念,他就成功了一半。

另一個讓我為之動容的是他的勇敢、百折不撓和適應環境的能力。一路上,為了生存,他忍受着飢餓的折磨,吃着毫無營養的野果,吮吸着動物骨頭的骨髓,吃着一些細小的生魚,喝着病狼的血液,所有的這一切都沒有把他打倒,他依然憑藉着堅定的信念和頑強的毅力堅持着,始終沒有放棄活下去的念頭。

他的心中一直充滿着愛,他是那樣地善良。當他在極度飢餓的狀態下發現了中途拋棄他的同伴—比爾的屍體時,第一個反應並不是用他的屍體充飢,即使他知道這樣做的結果將很有可能使喚他自己也面臨着同樣的下場,但出對於朋友的尊重,他寧願自己忍受飢餓的襲擊也不願意吃自己的同伴。因為即便比爾拋棄了他,但在他的心中,比爾依然是他的朋友。

一路上,他忍受着飢餓的煎熬,忍受着傷痛的折磨,忍受着同伴的拋棄,面對重重的困難,面對生命的挑戰,永不言棄,這是要有多麼強大的內心啊,所以,他更是勇敢的。他失敗了,因為他最後沒有了金子,但他更是成功了,因為他活了下去,在這世界上,還是什麼比生命更重要呢。

讓我們一起善待生命,熱愛生命,怒放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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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學習了一篇文章,叫做《熱愛生命》。這篇文章是一曲頑強奮進的生命之歌,他告訴我們,災難不是死亡的代名詞。當我們遭遇困難的時候,未必就是世界末日。死亡的確可怕,但熱愛生命的人,就一定會堅定信念,挑戰極限,戰勝一切困難。

在這篇文章中,“他”是頑強的,是執着的,是善良的,是寬厚、理性的……我很敬佩“他”的精神品質。

“但是內在的生命卻逼着他前進,。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卻不願死去。”這句話中可以得知,是“他”對生命的渴望支撐着他前進,是他前進的動力,促使他與困難做鬥爭。這句話也讚美了生命的頑強和偉大,點明瞭文章主題。

“突然間,他不笑了,如果這是比爾的骸骨他怎麼能嘲笑比爾呢;如果這些有紅有白,啃得精光的骨頭,真的是比爾的話?”“他”突然不笑了,他從這些有紅有白,啃得精光的骨頭中看到了可怕的凶兆,明白了比爾的不幸正將是自己所要面對的。從“他”突然不笑了,可以看出他對比爾的同情,他知道自己不應該嘲笑一個落得如此下場的人,更何況比爾還是與自己曾經患難與共的同伴。他的內心是善良的,他的胸懷是寬厚的。

“他”即使害怕身體虛弱掉進水坑淹死,卻也沒有選擇沿着沙洲隨着漂浮的木頭,讓河水帶走他,這是理性的表現;在與狼搏鬥時,他沒有選擇進攻,而是等待狼來攻擊,他再進行反擊用體重壓死狼,這也是理性的表現,“他”很理性不是嗎?

生命就是會有形形色色的艱難險阻,需要我們用執着、勇敢、頑強等精神去進行抗爭和搏鬥奪得勝利,當然也許持有一顆善良的心,加以輔助,讓我們一起熱愛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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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為我們描述了一個神祕、充滿了傳奇色彩的北極。在這個神祕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們在這裏奔波,在這裏與寒冷、飢餓、野獸抗爭,在這裏尋求着自己的財富夢,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個遠離家園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層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現出勞動者的高尚品質和堅強的性格。在絕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獲救了。他與狼的戰鬥告訴我們,生命就是不放棄自己。

這本書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強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團結和“吃魚人”的不平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麼鮮明的對比啊。它告訴我們一個道理,那就是堅強的力量來自人與人之間的團結,這種力量是可以戰勝飢餓和疲勞,可以克服一切的。他們團結一致,一齊打獵,一齊打魚,一塊兒去打仗。雖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給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訴我們一個簡單的道理——團結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讀完這部書,我明白了:文章中的熱愛生命不是簡單的如何珍惜生命,應該是對生命的一種本能的追求。在生命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主人公在危險境遇時,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不怕路途的艱辛,不怕野獸的兇猛,他無所不能,堅持着,他咆哮着嚇退了熊咬死了狼,他獲救了。文章中説道:“驅使我前進的,不是我自己,是我的生命。”

這是對生命的一種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堅強,不屈不撓,對生命的熱愛讓人感動。

生命是神奇而寶貴的,只有敬畏生命熱愛生命,才能讓生命光芒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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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生命》的作者是美國人傑克·倫敦。他一生寫了150多篇短篇小説、19篇長篇小説。《熱愛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熱愛生命》主要寫了兩個淘金者,在加拿大北部地區淘到了金子,走在了回家的路上。但這時,我們的故事便開始了——一個淘金者,甩下了另一個淘金者獨自離去,而那個被甩掉的人沒有糧食,只有毯子、水罐、火柴,一杆沒有子彈的槍,而且還扭傷了腳。這位淘金者知道有一個地方有食物與子彈,於是他便在頭腦中形成了一個印象——我知道哪裏有食物。但是,不幸的是,他需要走好幾天的路程,現在他身上沒有一點可以吃的東西。於是他就“覓食”,找到了一種特別苦辣而又難吃的小漿果——儘管不好吃,但他必須吃。可是情況一天比一天糟糕,他連漿果也找不到了。於是他只能去挖一些草與草根來充飢。功夫不負有心人,後來,他有時會抓到幾條小魚(只有他的小指頭那麼大!),還有一次竟然找到了一窩剛出殼的小雞——他不分青紅皂白就像蛇一樣把小雞塞在了嘴裏。就這樣,他走出了山谷,但是外面的荒原更加危險——狼羣,還有熊(不過它們都沒有見過人)——有一次,他還與一頭熊正面相對(不過那隻熊最後被被他的勇氣嚇跑了)。他有時會碰上一堆枯骨——那是狼吃剩的馴鹿骨頭——他也會拿起一根來瘋狂的嚼,嚼不動就用石頭砸碎……他千辛萬苦地來到了海邊,最終被一艘科學考察船上的船員救起,帶了回去……

像這樣的情況,任何人,如果將那個淘金者換成任何人——都會堅持不下去——慢慢等着,直到死亡。而這位淘金者,他有着強烈的求生的意識,有着熱愛生命的本能——而這些,使他一步一步的向生存進發,永不放棄的性格讓他一直沒有崩潰——堅持到了最後一刻……

唯有熱愛生命,才能使生命永不枯竭。

《熱愛生命》讀後感_600字5

讀完這本書,我最大的感覺是,作為一個人,首先,我們必須熱愛自己的生活。

我欽佩這本書中的英雄。他在無邊無際的荒野上艱難地行走。她只是一個人走,沒有同伴。天氣不好,她又冷又餓。最使他害怕的是有一隻狼在他後面。病狼一直在舔他身後地上的血跡。那個人和狼都活了下來。為了活着回來,這個人最終贏得了戰鬥。他對生命的熱愛就是戰勝了狼。儘管他又餓又累。但是他不想失去他的生命。最後,他去了海邊,被一艘漁船救起。最後,他安全回家了。

讀完這本書,我知道如果一個人想要成功,他必須熱愛自己的生活。如果他不愛自己的生活,他怎麼能成功呢?因此,朋友,我們必須愛和保護我們的生命,這樣人們才能快樂和成功。

今天,我讀了張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講述了1970年張海迪隨父母來到聊城農村的故事。張海迪非常想站起來。她有時看見會走路的人就會哭。但張海迪固執地學會了鍼灸,治好了很多人。但有時她會因為長時間的姿勢而感到疼痛,但她仍然選擇繼續鍼灸,為村民們做一些事情。

我覺得張海迪非常希望能夠像其他人一樣走路和跑步。她想從她的腿上跳起來,奔向那一萬公頃的麥田。我也覺得張海迪非常熱愛生活。多年來,她治療過一萬多人。“這是很棒的。當我看到這個數字時,我驚呆了!殘疾人比醫生更糟糕。我覺得她太愛生活了。她真的想為社會做貢獻。

與張海迪相比,我什麼都不是。因為有時候我是這樣想的:暑假先玩,然後去旅遊,最後一週做作業,但是我經常後退。去年暑假,我提前完成了作業,很舒服,無憂無慮。但張海迪仍然是我的榜樣。她的故事激勵我熱愛生活,不要浪費它。、

《熱愛生命》讀後感_600字6

這是一篇短篇小説,曾感動千千萬萬的人,也感動了我。他就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所撰寫的《熱愛生命》。

此書主要寫了一位淘金者向一條大河的碼頭行進,但他已經多日沒有吃東西,腿扭傷了,腳流着血,只能掙扎着一點一點挪動。正當他身體極度虛弱時,又遇到了一隻病狼。這隻狼舔着他的血尾隨着他,想要咬死他以獲得食物;而這個淘金者也想殺死病狼已延續生命。就這樣,兩個瀕死的生靈用最後的一點生命戰鬥着,最後淘金者咬斷了狼的喉管,獲得了新生……

在這篇小説裏,最讓我印象深刻的還是淘金者與病狼“戰鬥”的情景,那隻狼用最後的力氣去咬人,可淘金者早就準備好了,一隻手抓住狼的牙牀,卡住嘴;另隻手抓住狼,用嘴去咬狼的喉管,直到“一小股暖和的液體緩緩流進喉嚨”。當我看這段時,不禁為他擔憂,又轉為高興,感慨他頑強的生命,又感慨他的有勇有謀,不為困境所打倒。

不僅僅在小説裏會有這樣頑強的生命,現實中也有。著名的天體物理學家霍金在21歲時被診斷出有盧伽雷氏症,醫生判斷他只有幾年的壽命。然而,他沒有絕望,他憑藉頑強的意志,在輪椅上活到現在,甚至創造了不可思議的成就,為科學作出了巨大貢獻。這條堅毅的生命,將延續下來並抵達永恆。

這篇小説在結尾時也頗有一點幽默:這個淘金者在得救後得了一種症狀,總是怕食物會吃完,因此他經常向船上的廚師打聽食物的儲備情況。儘管廚師每次都説食物充足,但他依然不信,只有自己親自去儲藏室打探才肯相信。更令人難解的是,他的牀鋪、被子甚至每一個角落都塞了滿滿的麪包。作為小説的結尾,用幽默緩解人緊張的神經,讓人身臨其境,實在巧妙。

每個人都只有一條生命,我們應當保護生命,也應當磨練生命,更應當熱愛生命,讓它真正成為一條堅毅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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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過《熱愛生命》,傑克·倫敦為我們展示了在皚皚雪原中的一幕幕:絕望與希望、絕境與抗爭、死與生、人和狼,等等,在此不再贅述。

最吸引我的是傑克·倫敦那白描一般的文字,冷靜、犀利、娓娓道來、平鋪直敍,似乎不帶一點感情色彩,但卻生動地為我們描繪出一種最主觀、最直接卻又最難以描述的感覺:飢餓。

一開始,主人公被同伴拋棄之後,吃沼澤地上的漿果,這時他還有味覺,漿果”一進口,水就化了,種籽又辣又苦“;他還也有感覺,睡醒之後,”他仰視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餓了“,而且還能體會出”飢餓的疼痛是劇烈的“;此外,他還有感情,咒罵松雞,而當松雞逃走的時候,”他心裏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麼對不起他的事“。

然而,隨着時間推移,當他咀嚼燈芯草的時候,他已經幾乎失去了味覺,那燈芯草”彷彿味道很好“,之後再吃草,也能嚐出酸味;當他捉到小魚時,已經沒有了味覺,也沒有了飢餓感,”胃幾乎象睡着了似的“、”吃東西已成了純粹出於理智的動作“,而他捉到松雞幼雛,”象嚼蛋殼似地吃起來“,已經完全喪失了味覺了。

當主人公遇到棕熊的時候,除了感覺之外,已經開始喪失理智了,一頭巨熊在他腦的海里居然首先表現為”肉和生命“!

後來,主人公找到了一些小馴鹿的骨頭,雖然已經被狼啃得很乾淨,但他仍然費力地吮吸骨髓,”肉味,跟回憶一樣隱隱約約,不可捉摸“,思想和肉體已經是若即若離,而”石頭砸了他的指頭他並不覺得很痛“。”他的胃和神經都睡着了“,作者無情而又犀利地指出僅僅是因為”他的生命卻不願死去“!”垂死的軀殼“才支持下來。

而在文章的高潮部分,主人公咬破了狼的喉嚨,”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體慢饅流進他的喉嚨。這東西並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裏的鉛液,而且是純粹憑着意志硬灌下去的“。

生命的堅韌是這部小説的主旨。而讀過之後,我更加理解了狄更斯的話:”飢餓統治着一切人,統治着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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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蕪的土地上,風雪夾雜着絕望的氣息迎面而來,遠處的狼嗥,眼前的骸骨,都在警示着危險的存在……

這就是傑克·倫敦在《熱愛生命》中所刻畫的危險之地。作為一名有着濃郁的北方氣息的作家,傑克·倫敦的作品中充滿了對生命的詮釋和辯證。而在《熱愛生命》中,傑克·倫敦更是在殘酷的境遇中,凸顯了生命的珍貴和偉大。

主人公作為一個淘金者,懷着夢想來到了荒原。但在惡劣的環境和同伴的拋棄下,夢想早已失去了意義,唯一的選擇只有一個——求生。

於是主角開始孤軍奮戰——為生存而戰。但他的對手——死亡卻一步步向他逼近着,恨不得立刻掐滅那生命之火:槍、獵刀早在行程中丟失,野獸的威脅,逐漸成了一個讓人頭疼的問題;風雪中,食物早已耗光,他只能靠運氣吃路邊沼澤的鰷魚;更可怕的是,自己雙腿早已血肉模糊,獨行的恐懼使他時刻神智不清絕望在他身邊虎視眈眈,生命的火光也越來越微弱。

但他不願意死,不願意生命之火熄滅在這茫茫荒原中。對生命的追求支持着他不斷前進,想倒下時,他忍着疲倦向前爬行;面對腥臭難忍的沼澤水,他坦然與生存共飲。即使身後一直有着一匹對自己垂涎三尺的野狼,即使同伴的骸骨是多麼地觸目驚心,他硬是支持下來,凶死野狼,喝了狼血,終於從荒野中走了出來,留下了一曲震憾人心的生命讚歌。

生命,看似好脆弱,但它小小的火焰中卻飽含着讓人克服一切,擊敗一切的力量,正是這力量,主角才能在這個世界不斷繁衍,創造美好的未來。

書中一個畫面讓我一直記憶猶新,面對着同伴死去後留下的一袋金子,主角卻選擇了丟棄它。是啊,雖然這袋金子可能價值不菲,但對於生存來説,它只是一堆爛石頭。同時,我不禁想起前些日子為破產而自殺的一些商人,他們的確失去了金錢,失去了榮華富貴的生活,但那生命難道只值區區幾十、幾百萬?沒有生命,其他財富又有什麼意義呢?

所以,無論何時,都不要讓你的生命之火熄滅。《熱愛生命》會告訴你,生命是最寶貴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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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一本好書,就像交上一個好朋友,讀書讓我插上了翅膀,在知識的海洋裏自由翱翔。

《熱愛生命》這本書收集了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的八篇中篇小説。傑克·倫敦的這幾篇文章情節緊湊,語言精美,人物刻畫生動,能深深打動讀者的心。

《熱愛生命》描繪了一個孤獨的人在荒野上與飢餓、寒冷,並和野獸進行頑強鬥爭的故事。

一個在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途中被同伴比爾拋棄了,他的揹包裏裝着很多黃金,還有跟黃金一樣重要的火柴,他十分愛惜這些火柴,總怕弄丟了,所以經常把它們倒出來重新數。

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着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發現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着他的血跡尾隨着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着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着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並且通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來到了一望無際的海邊,終於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換作是我,肯定早就疼得哇哇叫了。記得以前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結果摔了膝蓋,就哭了老半天,後來發現原來只是輕微的擦傷而已。拿我和這個淘金者相提並論,真是相差太多了!

讀了《熱愛生命》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個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煩,多大的困難,都永遠要堅強。

《熱愛生命》讀後感_600字10

美國小説家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述了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因腳受了傷被朋友拋棄的情況下,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寒風夾着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非常艱難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於是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着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考驗着對方的意志。為了活着回去,最終在人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病狼,喝了狼的血。最終被捕鯨船上的人救了過來。文章表現他堅強的意志,頑強的精神和對生命的熱愛。

文中有三次寫到他對金沙的處理。第一次他把金沙從鹿皮口袋裏倒下一半,然後把它包好,埋好後還做上記號以便出去後回來再取。第二次他把所剩的金沙又倒掉一半,但這一次是直接倒掉,雖然有些不捨,他還是依然選擇了放棄。第三次他把剩下的金沙連同鹿皮口袋一同扔了,這一次顯得是那樣的堅決,義無反顧。

人對金錢的追求本是無可厚非的,因為人要在這個社會中生存還離不開錢。但是如果我們為了錢而不顧一切,像淘金者的同伴比爾一樣,不但拋棄了同伴,致死也沒捨得丟掉那袋金沙,結果往往會使得其反,丟了性命。

現在社會上有一部分人對金錢的追求簡直到了瘋狂的地步。他們為了錢不惜利用各種卑鄙的手段,坑蒙拐騙偷,攔路搶劫,殺人劫貨。很多人因此進了監獄,被送上刑場。

大家都知道生命是寶貴的,無論有多大的誘惑,遇到多大的困難,我們首先要保住自己的生命,只要生命存在,其他的還可以重新獲取,如果丟掉了生命,那一切都不復存在了。

勇敢的戰勝困難,努力向前,熱愛生活,熱愛生命,珍惜我們眼前的時光,前面一定會有一個更加廣闊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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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與人類同在

——讀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熱愛生命》有感

生命究竟是什麼?人,可能無法説清。生命的力量究竟有多大?人,可能也無法説清。

生命有時是極其脆弱的。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又無比強大,讓你不能不為之驚歎。當比爾無視同伴對自己的呼喊,作為一個尚有能力的人,向生命的希望奔去時,生命卻拋棄了他。比“他”走得快的比爾,卻先倒下去了。這正是人——背棄良知的懦弱人性的——悲劇。

《熱愛生命》中的“他”,與其説同飢餓和死亡抗爭,不如説是與恐懼抗爭;傑克·倫敦作為文學大師,用精湛的文學手法,出色地描繪了這種抗爭。讓我們從字裏行間看到了生命本身那巨大的潛在能量,這種能量是無法詆譭的,它會讓你活下去。不管你面對的是什麼,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是吃掉你的野獸,還是飢餓、疲憊,生命都會幫助你戰勝它。

這是一篇逼真的小説,緊張的故事情節中沒有一點作者人為的痕跡,沒有多餘的議論,它只是清晰地展示了一個人在荒原中歷盡艱難的求生過程,不動聲色地描繪出了生命的偉岸和強大。它告訴我們這樣一個近乎真理的事實——敬畏我們的生命,相信我們的生命,和我們的生命緊緊相依,和我們的生命結成最緊密的“聯盟”,我們就會盡享生命的美麗與神奇、生命的剽悍與強大。

突然悟道無限渺小的“我”竟然那麼強大。天地彷彿為“我”而生!是啊,那一片片荒草馬上就會在春天的風中變成一片片新綠,這是不爭的事實,這是生命的象徵。

我是誰並不重要,就象小説中的他是誰並不重要。但是,一定要知道,“我”——就是這蒼穹中的生命。生命賦予了“我”精神、意志、理想、智慧!

讓我們永遠擁抱偉大的生命。生命,與人類同在。不管我們遇到什麼,它都會與我們同在!

《熱愛生命》讀後感_600字12

寒假裏,老師讓我們讀《熱愛生命》這本書,讀後有很多感動與頓悟,在此與大家分享。

《熱愛生命》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的作品。該作品講述的是主人公在淘金回去的路上被同伴比爾拋棄了。他幾經飢餓的折磨忘記了回去的路,但是他並沒有放棄自己的生命,一次次與天氣、與環境的鬥爭中活了下來。這些力量源於他對生活的熱愛。飢餓無時無刻不在折磨着他,一開始他吃小魚充飢,後來只有熱水可以喝。飢餓使他就連一隻小松雞都捉不住,但他堅強地活着。開始他還可以走,雖然鞋子破了,但他繼續努力尋找回去的路。後來他沒有力氣走就爬,雖然膝蓋磨破了,但是他繼續尋找活下來的奇蹟。和病狼的相遇,可以説是最關鍵的轉折點。最終因為人類對生命的熱愛,讓他衝破一切困難咬破了病狼的喉嚨,從而獲得找到生還希望的機會。

這使我想起了現實生活中的一件事:在美國,有一個人得了癌症。如果換作其他人,都可能被病魔嚇到。但他對生命強烈的愛,促使他決定和病魔進行一番較量。從那以後,他每天堅持鍛鍊身體。兩年後當他再去醫院檢查身體的時候,奇蹟出現了——病魔居然被他趕走了!這應該是上帝對熱愛生命的人最好的回報。

《熱愛生命》這本書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熱愛生命,永不放棄活下去的希望,生命就不會放棄我們。其實生永遠比死更難,死,只需要一時的勇氣,可是生,卻需要一世的膽識。我也要做個熱愛生命的人,用行動來證明我對生命的熱愛。

你熱愛生命嗎?那就和我一起珍惜生命的每一天吧!

《熱愛生命》讀後感_600字13

一位淘金者,因為腳被扭傷,而被同伴比爾所拋棄。在艱難地返回途中,食物吃完了,但是這個人絲毫沒有放棄。他靠吃漿果、小魚來維持生命,還與大棕熊進行艱苦的周旋,與飢餓和疲勞展開難以想象的鬥爭。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發現一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後,想伺機吃掉他。為了活着回去,這個人最終在與狼的戰鬥中獲得了勝利,並喝了狼的血,最終獲得營救。

看了這篇文章,我想:生命是多麼的脆弱,如果不好好珍惜生命,嚴苛的大自然的種種考驗將無情的把你淘汰掉。在返回的路途中危險重重,如果他沒有頑強的求生意志,他很有可能餓死或者被野獸吃掉,他後半生的夢想將也會破碎。然而,這位淘金人面對種種考驗,頑強地生存下來。

尤其是淘金人與餓狼一路的抗爭給我留下了無比深刻的印象。那隻又病又餓的狼時刻都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為他們都想活下去。狼是動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現出驚人而又可怕的耐心,最後竟將這頭狼殺死了。

讀了這篇文章,我從中感受到,人戰勝死亡的堅強毅力是無比強大的,求生渴望也是無比巨大的,無論如何都要活下去,就像文章中的主人公,他為什麼能活下來?這都源於對他對生命的渴望。正是這種渴望,才讓淘金人戰勝困境、走出困境、從而獲得了寶貴的生命。所以我們要向堅韌不屈、頑強拼搏不放棄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樣,對待任何使我們產生放棄生命念頭的時候,珍惜、熱愛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難與挫折勇於面對,不要退縮,勇敢的戰勝困難,努力向前,最終走向成功!

《熱愛生命》讀後感_600字14

今天,我讀完了美國作家傑克倫敦寫的《熱愛生命》,這本書講述的是這樣一個故事: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闊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着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他只能艱難地行走在佈滿沼澤和丘陵的荒原上。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那匹狼一直尾隨着他。就這樣,兩個快死的生命互相博鬥着。為了活着回去,為了戰勝這匹惡狼,主人公依靠自己頑強的意志,在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我覺得這個故事最讓我敬佩的是主人公那種熱愛生命的精神。因為大多數人遇到眼前這種情況可能就很悲觀,從而放棄生存的機會。而他明明知道活的概率很小,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他一次次的掙扎,尋找一絲絲生的希望,儘管意識漸漸模糊,但他心中的毅力卻沒有消失不見,那種奇怪的心靈作用應該就是有了一定要活下去的念頭在起作用吧!在那麼惡劣的環境下,主人公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擁有的毅力堅持了下來。這篇文章,讓我認識到生命的可貴,作者所要表達對生命的熱愛使我感觸頗深。

《熱愛生命》給了我深刻的啟示:為了達到一個人生的目標,就要勇敢的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艱難險阻做鬥爭;一個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煩和困難,都永遠要堅強;因此,面對生活、工作遇到困難甚至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我們不能坐以待斃,只有奮起抗爭,才能取得勝利!而且,這篇文章還教我一個道理:能活下來,就是人生最大的饋贈。

熱愛生命是我們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每個人都要有着這樣的精神力量,這樣強大的力量會使我們像文章中堅韌不屈、頑強拼搏不放棄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樣,讓我們可以勇敢的戰勝困難,努力向前,最終走向成功。

《熱愛生命》讀後感_600字15

讀完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我好久才從故事中反應過來,他沒有得到金快,卻得到了最寶貴的東西——不屈的生命。

他,一個到北部淘金的人。飢餓、疲憊和寒冷折磨得他和比爾筋疲力盡。就在這時,他在過小溪時,扭傷了腳。同樣和他去淘金的比爾卻甩下了他,再也沒有回來……

他陷入了絕境,這地方沒有人,沒有食物,只有一些不能充飢的漿果。可以想象,任何人到了這個地步,應該會絕望,會哭嚎。他也是。但是他必須活下去。腹中飢餓使他繼續走下去。

一天又一天,他在風雨雪中掙扎,雙腿鮮血淋漓。但生的慾望迫使他堅持下去。一次,他竟然用盡全身的力對着一頭大棕熊咆哮,大棕熊被嚇跑了,他也用盡全力,倒了下去……

接下來的日子,他的力量再也不能支持他站立,他只能爬行。他把身上的一切負重都扔了,包括金子。這時,一隻病重的狼跟上了他。而他,正發現眼前幾十英里處有條捕鯨船!他想到捕鯨船那兒,但他的力氣註定他要花費漫長的時間。他的力氣已經一天比一天小了。病狼終於追上了他,這是最危險的時候!他們兩個的身體是那麼的羸弱,但都想置對方於死地。最終,人贏了,他咬破了狼的咽喉,狼血灌進了他的胃,他仰面倒了下去。

最終,他被捕鯨船上的人搭救。他脱險了。但他卻對食物出奇的渴望,人們對食物的一舉一動都會引起他的反應。但當他抵達舊金山的時候,他就正常了。

全篇文章完全處在緊張的氣氛當中。但主題就是一個:熱愛生命。生命是如此脆弱,卻又如此價值連城,它能抵得上世界所有的東西。

全文最難理解的部分是這麼一段話:

“他們發現了一個活着的動物,可是很難把它稱做人。它已經瞎了,失去了知覺。它就像條大蟲子在地上蠕動着前進。它用的力氣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搖晃,一面向前扭動。照它那樣,一點鐘大概可以爬上二十英尺。”

為什麼這個,才是真真正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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