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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百變小超人》有感

讀《百變小超人》有感

讀《百變小超人》有感1

小夥伴們,你們是否和我一樣,曾經有過這些煩惱?爸爸媽媽沒經過我們的允許,就翻看我們的日記;大人們總是用難聽的話來責備我們,好像我們天生就是他們的出氣筒;老師留的作業太多,睡覺時間太少。相信讀完這套書,你的這些小煩惱都會立刻煙消雲散。

讀《百變小超人》有感

《百變小超人》是一部輕鬆幽默的普法童話書,故事的主人公叫馬米,是一名普通的小學生,一次偶然的機會,馬米因為他的善良和勇敢被賦予了神奇的魔法,成為一名守護正義的百變小超人,並且和來自外星的拇指超人成為了好朋友。由此,一連串新奇有趣的故事在他的身邊接連發生。他變成老爸的樣子開家長會,卻意外地讓老師減輕了同學們的學習負擔;他變成大法官,使一對即將離婚的夫妻破鏡重圓;他變成市長,讓圖書館、體育場少年活動場所遍地開花。

馬米和拇指超人有趣的經歷,不僅讓我經歷了一次愉快的閲讀體驗,還極大地豐富了我的法律知識。我瞭解到,我們的日記別人不能隨意翻看,因為我們享有隱私權;大人們不能用難聽的語言責備我們,因為我們的人格尊嚴不容侵犯;老師和家長要保障我們的睡眠、娛樂時間,因為我們享有休息娛樂權。同時,我們未成年人還享有身體健康權、着作權、榮譽權、姓名權、受教育權、參與權等很多很多權利。

《百變小超人》讓我在輕鬆愉快的閲讀中,學會了如何行使合法權利,保護自己,讓我知道自己是受法律特別保護的祖國花朵。合上這本書的最後一頁,我只想大聲的呼喊:我要理直氣壯做孩子!

讀《百變小超人》有感2

一次週末,我在家裏的書櫃裏找到了一本書——《百變小超人》。

這本書裏面主要講了:浩瀚神祕的宇宙中有一個星球,它叫作克利斯星球。克利斯星球的總統俯內正在開一場小型會議。這顆星球上的總統要在地球上選一名青年來當正義使者,總統在監視器上看見了一個小女孩兒的皮球掉到了馬路中間,小女孩兒去撿的時候,一輛大巴車迎面而來,突然有一名男孩子衝了過去,把小女孩推到了路邊,而那名男孩子被車頭狠狠的撞到了,並且重重地摔倒在了地上。總統非常焦急0地説:“星際救援部長,你一定要去搶救這個少年“並增派了一名得力干將前去地球協助搶救這個少年。

這個男孩子叫馬米,是一名五年紀小學生,正在醫院搶救。

醫生告訴馬米的爸爸媽媽馬米的傷勢實在太嚴重了,即使脱離了生命危險,也會變成植物人。就在同一時刻,星際救援部長和總統的得力干將正在用他們星球獨有的方法去治療馬米,病房裏馬米的體內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他的傷口也奇蹟般地快速癒合。

後來馬米病痊癒後又認識了一位拇指超人,一串新奇有趣的事在他身上發生:他憑藉變身術和拇指超人的幫助,一次又一次幫助身邊的青少年化險為夷。他變成了他老爸的樣子去開家長會,卻非常意外地讓同學們減輕了學習負擔,他變成了市長,讓圖書館、體育場、少年活動場所鮮花遍地~~~~~~

這本書告訴了我們很多:做事情要先考慮他人,小學生要樂於助人。我喜歡百變小超人馬米,我要學習他樂於助人的精神。我要做一個聰明,但不頑皮的“百變小超人”。

讀《百變小超人》有感3

我印象中的法律書,全都是比詞典還要厚的書中“巨無霸”,裏面有數不清的條條款款,讓看的人眼花繚亂,望而生畏。很多同學也都認為,法律書就是一本本天書,要讀懂它,應該只有那些學問很大的成年人才能做到吧。

我,一個普通的小學生,當然讀不懂那些深奧的法律條文,但沒讀過那些“巨無霸”的我,還是成為了我們班上的小法官,你知道,我是怎麼做到的嗎?

這不,小東和小虎又吵吵嚷嚷的`找我來評判了!原來,小東送給小虎一支鋼筆,現在他們倆鬧矛盾了,小東想要把筆要回去,但小虎不肯給,兩個人爭奪的時候,還把筆弄壞了。小虎要小東賠,小東認為本來筆就是自己送他的,所以不需要賠償。我瞭解了事情的原委後,淡定的説:“就這事兒啊,按照法律規定,小東的筆已經送給小虎了,財務的所有權就發生轉移,所以,現在這支筆就是小虎的了,小東,你弄壞了,就要照價賠償的。”小東瞪大了眼睛:“原來,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呀。小帥,你太厲害了,連這個都懂!”

同桌小路早上到校就嘟着小嘴,一見到我就問:“小法官,你幫我評評理,我爸媽這麼做對不對!”説着,她眼淚就掉下來了。我連忙遞給她紙巾,瞭解情況。原來,他爸爸媽媽偷偷看了她的日記本,原本日記本里也沒有記着什麼,可是她覺得爸爸媽媽不夠尊重她,不相信她,就和爸媽頂嘴了。結果她媽媽卻説:“你是我女兒,我看看還犯法了不成!”她覺得很委屈,我邊安慰她,邊告訴她:“父母未經子女同意,不能隨意翻看她們的日記,信件,電話,短信等等,這屬於侵犯個人隱私,更不能將看到的東西隨意宣揚,否則就屬於侵權行為,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所以,你媽媽這樣説是不對的。但,爸媽也是因為關心我們,才採取了不正確的關心方式,你別生氣,因為他們是還不如你的“法盲”哦,你回去做回普法小專家,教教他們,不要用吵鬧解決問題!”同桌破涕而笑,一臉崇拜!

我還能用法律守護自己的利益哦!奶奶給錢讓我自己買的復讀機比別家貴了一百多,媽媽帶我去退,店老闆不肯,我告訴他:我只有10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我買復讀機的舉動,必須經過我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我媽媽,追認才有效,所以,在沒有得到我媽媽認可前,我的買賣行為是無效的,是可以退的。老闆被我的專業術語説得一愣一愣的,不但退給我了,還連連稱讚我是個法律小達人!

怎麼樣?我這麼厲害,你是不是非常羨慕呢!其實,我的這些知識,全都來自法律碩士樸琳琳的《百變小超人》!就是這樣一部幽默精彩,清新活潑的普法童話書,讓我愛不釋手,也讓我懂得了許多法律知識,讓我在日常的生活和學習中學會了如何行使合法權利,保護自己,讓自己理直氣壯的做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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