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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身邊》讀後感3篇

《法在我身邊》讀後感3篇

篇一:《法在我身邊》讀後感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法在我身邊》。這本書是寫關於法制的小故事。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我是綠色小網民》。

《法在我身邊》讀後感3篇

我想,不少同學一定很喜歡在電腦上玩遊戲吧!每到星期天,一回到家,放下書包就奔向電腦,準備“學習”了。這種做法對不對呢?現在我就給大家講一個法制小故事:睿睿是小學五年級的學生。近來睿睿媽媽發現睿睿每天上學前總要從自己的壓歲錢中拿走十元錢。媽媽感到很奇怪,就問睿睿拿錢幹什麼,睿睿總是回答:“天熱了,買冷飲!”就在這段時期,睿睿每天放學回家總是比平常晚一兩個小時。一次媽媽問他:“睿睿,怎麼最近老是晚回來呀?”睿睿有些緊張低着頭説:“被老師留下了,寫作業。”其實睿睿騙了***媽。原來,睿睿每天放學後,就到學校附近的一個網吧去上網。睿睿原本是一個好學上進的學生,可自從去了網吧之後,學習成績越來越差。同學們,文中的睿睿做得對嗎?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三條:營業性電子遊戲場所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外,不允許未成年人進入,並應當設置明顯的未成年人禁止進入的標誌。文中的睿睿已經違反了這個規定,其行為應受制止。

我鄰居家的孩子叫陽陽,今年上小學四年級,學習成績一直很好。一天他在同學的鼓勵下來到了電子遊戲廳。起初,陽陽只是在旁邊看沒有參加,不到一個小時,三個同學身上的錢全部輸得精光。同學有難,陽陽不能袖手旁觀,便主動“請戰”。想不到陽陽這個外行幾局下來,就從老闆手中賺回了三十元。他們樂得不得了,三個同學都誇陽陽是英雄。從此陽陽一發不可收拾,常常到遊戲廳找“刺激”。他的學習時間越來越少,成績也急轉直下。爸爸媽媽給他的零花錢都成了一個個鐵片,源源不斷地扔到遊戲機的肚子裏。同學們,網絡是一把雙刃劍,它讓信息變得更豐富,也使垃圾信息爆炸,使我們青少年沉迷、沉淪。我們青少年,在合理的範圍去網絡上汲取豐富的知識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同時也必須用法律和道德武器保障小朋友真正在網絡裏自由、健康、安全地學習、娛樂。

我們可不能因遊戲而耽誤了學習。

篇二:《法在我身邊》讀後感

這本書的道理告訴我們要做到知法守法。以下是其中一篇文章告訴我們的道理。

《我會求助110》這個故事主人公江帆,放學了獨自揹着書包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被幾個年輕人攔住了,還問他要錢。而且還叫他明天多帶些錢,並對他做了一個惡狠狠的手勢。回家後,媽媽立刻報了警。

我們小學生遇到攔路打劫的歹徒,可以將身上的少量錢財交給歹徒以便周旋,同時記住身高,口音等情況。回到家後,一定要向爸爸媽媽説,然後向民警或公安部門報告。如果遇到兇惡的歹徒,自己又無法脱險,就一定要奮力反抗免受傷害。動作要迅速,打擊歹徒要害,在此過程中要不斷尋找機會脱身。一定要記住,不到迫不得以的時候不要輕易與歹徒發生正面衝突,最重要的運用智慧。

如果少年兒童受到違法犯罪分子的威脅和侵害,憑藉自身的力量很難防範,最有效的`辦法是向公安部門報告。撥打110電話要簡明準確地向公部部門報告案件發生的地點,時間,當事人,案情等內容,以便公安部門及時派員處理。

我們大家一定要會求助110!還要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小學生!

篇三:《法在我身邊》讀後感

俗話説“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那法律是什麼呢?是國法,還是家規?我覺得法律既是國法也是家規,我也覺得法律離我們很近,因為在每天電視中的《新聞聯播》《每日焦點》等等中都有法律的影子,就連生活中,法律也是不可缺少的。

讀了這本書,我明白了我們享有改名的權力;我明白了父母不可以偷看兒女的日記,這是侵犯了兒女的隱私權;我明白了父母不可以隨意打罵兒女,這在法律上屬於家庭暴力……

最近,在我身邊有個人和她的丈夫離了婚,還不告訴自己的媽媽。晚上,她還和她已離婚的丈夫一起回家吃飯,晚上,那個男的還叫了一聲“娘”!當事情暴露的時候,已經過了三天,無法再向法院起訴,這件事是侵犯了人的知情權。我知道了,覺得那個女的很愚蠢,而那個男的很無恥!!!

這本書,我明白了:法律是一件保護自己的利器,是一件懲惡揚善的利器,是一件維護和平的利器;是我們生活的保障,是天底下最公平的東西。法律,其實它一直監視着我們的一舉一動。

我們應該真確使用法律,受傷害時,我們要學會保護自己,因為,法律是永遠不會改變的東西,它是我們人民的保障。

標籤: 法在 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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