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實用範文 >應急預案 >

2020農民工工資支付應急預案

2020農民工工資支付應急預案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2020農民工工資支付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0農民工工資支付應急預案

為了確保我區的社會政治大局穩定,積極穩妥地處理好因用人單位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信息暢通、反應迅速、處置果斷的應急處置機制,切實維護農民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保持全區社會的穩定,促進全區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工作目的

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涉及因用人單位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羣體性的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切實維護農民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保持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

(二)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信訪條例》、《湖南省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把廣大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充分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和物資準備等多項工作,注意區分正常討薪和以討薪為名追索其他債權這兩類不同性質的'問題,按照勞動保障監察的管轄範圍、職責,依託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機制,堅持“快速反應、趕赴現場、協調配合、控制局面、妥善處理”的原則,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化解。在處置突發事件中以安撫情緒和解釋疏導為主,及時化解矛盾,必要時提請當地政府指揮、協調有關部門聯合處置,防止事態擴大,直至平息事態。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區行政區域內涉及因用人單位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羣體性的事件的應急響應和處置工作。

二、組織領導和工作職責

為提高對用人單位拖欠剋扣工資引發的羣體性的事件的應急效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立處置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和及時處置等工作。

(一)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段良紅 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兼)、區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黃寶軍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 鋒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 員: 王斌堂 原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鄧連順 原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羅中華 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院長

黃澤周 區就業服務局局長

何 娟 局社保基金股、規劃法規股股長

王敬媛 局辦公室主任

羅 浩 局就業促進股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應急辦設在區勞動保障監察的大隊辦公室,由吳代榮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羅中華同志兼任副主任,賀鳳華、黃瀟丹、神麗華、陳巧生、張文勇、徐佳龍同志為辦公室工作人員。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統一組織、指揮因用人單位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引發羣體性的事件的處置工作;

2、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研究處置羣體性的事件中的重大問題;

4、決定信息發佈口徑及發佈時間、方式等;

5、指導全區開展處置無故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應急處置工作;

6、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涉及處置拖欠工資問題的應急工作。

三、預防預警機制

1、注意收集羣眾反映的有關工資拖欠剋扣的問題,並給予政策解釋,對苗頭性問題及時報告。

2、制定對羣體性的事件的。預防和處置措施,對可能發生的羣體性的事件的風險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充分發揮信訪、工會等相關部門的作用,認真開展勞動糾紛、矛盾排查工作,為羣眾提供有關政策諮詢和必要的法律幫助,消除不穩定隱患。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程序

事件發生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30分鐘內將有關情況向區委、區政府和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報,啟動預案先期處置。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有關信息後在30分鐘內由主要領導帶隊趕赴現場,核實情況,指揮處置工作,同時把處置情況在到達現場2小時內上報區委、區政府和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必要時可以由區委、區政府啟動預案進行處置。

(二)信息報告

1、報告原則

快速: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羣體性的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不得緩報、隱瞞。

準確:信息內容要儘可能準確,不得主觀臆斷,不得謊報。

續報:初期因時限要求,報告內容可以相應簡化,但在後續報告中必須事實準確、責任明確。

2、報告形式

根據羣體性的事件的緊急程度,可採用電話報告、短信報告、傳真報告、明電報告等形式。

3、報告內容

①羣體性的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事件、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傷亡等情況。

②羣體性的事件發生的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③發生羣體性的事件的用人單位和有關部門已做工作和採取的措施。

④羣體性的事件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後果。

⑤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映。

⑥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4、保密要求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制度,遵守保密工作紀律,確保信息安全和暢通。參與突發性事件處置的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擅自發布有關事件情況和信息。

(三)部門聯動

發生羣體性的事件,應急辦要在接報後立即(最遲不超過1小時)向區政法委、公安部門、涉及事件的主管部門、工會等有關部門通報有關事件情況。

(四)處置措施

1、穩定情緒,控制事態

根據現場情況安排好事件參與者的基本食宿,穩定羣眾情緒,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通過説服教育,控制事態的發展。

2、研究措施,提出意見

通過與農民工代表對話,充分掌握羣體性的事件發生的原因,與企業主管部門、公安、工會等有關部門和組織積極配合,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3、具體處置

①處置過程中需要有關部門配合事宜

A、公安部門

羣體性的事件發生後,可請求公安部門負責維持事發現場及周邊的秩序,組織羣眾進行撤離,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B、其他政府職能部門

請求有關職能部門配合處置,向有關部門介紹案情,依職能提出請求配合的事項,並可協助完成配合工作。對於需要移交的工作,負責把已經取得的相關證據、材料予以移交。

C、用人單位主管部門

羣體性的事件發生後,可根據現場情況要求主管部門負責督促用人單位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對用人單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造成嚴重後果而引發羣體性的事件的,及時要求予以糾正;對因處理不當並造成嚴重後果和重大損失的,要追究事件有關單位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並幫助用人單位儘快恢復工作秩序。

D、信訪部門

羣體性的事件發生後,可協助信訪部門通報勞動保障糾紛引起的羣體性的事件,幫助完成羣體性的事件的登記、處理、督辦、結案等工作。

E、工會

羣體性的事件發生後,可請求工會組織負責宣傳、教育並引導農民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合同程序解決糾紛,為工會組織參與羣體性的事件處置工作提供便利,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②按羣體性的事件發生的原因處置

A、因企業沒有執行相關政策引發羣體性的事件

負責具體處置工作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向企業領導和農民工解釋原因,如屬企業有條件執行而沒有執行,要及時向農民工説明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督促企業執行有關勞動保障政策規定;如屬企業暫時沒有條件執行,要向農民工説明,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督促有關部門儘快提出解決措施。

B、因農民工對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誤解引發羣體性的事件

負責具體處置工作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以採取向農民工免費發放政策宣傳資料等方式,向農民工認真宣傳有關法律政策,引導農民工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C、因對有關政策有意見引發羣體性的事件

負責具體處置工作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向農民工説明情況,深入細緻地開展説明工作,如確屬政策原因,在穩定農民工情緒,努力平息事件的前提下,及時向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並提出政策調整的建議。

D、因雙方對賬或者結算存在爭議引發的羣體性的事件

首先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工資支付記錄和測算依據,並及時針對問題進行調解。對事實清楚的部分可以先行責令用人單位改正。對雙方存在爭議的部分,可以指導、幫助農民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申請和先予執行申請,啟動勞動爭議仲裁“綠色通道”。

五、善後處置

(一)恢復程序

羣體性的事件結束後,配合有關部門指導企業恢復生產程序,依據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加強和完善企業勞動管理工作,預防羣體性的事件再度發生。對要求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的建築行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責令其按規定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並將其列為重點監控對象,實施勞動保障日常監管。

(二)處置報告

羣體性的事件結束後,要進一步鞏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彈;並向區政府及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交羣體性的事件處置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羣體性的事件單位的基本情況、導致羣體性的事件的原因、事態發展趨勢、處理經過、處理結果以及社會、政治影響評估等。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shiyongfanwen/yingjiyuan/8d4p97.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