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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協議書四篇

土地的協議書四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協議書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書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寫協議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土地的協議書4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的協議書四篇

土地的協議書 篇1

甲方:新化縣上梅鎮新田村11組

乙方:新化縣上梅鎮新田村11組村民劉錫奎

甲方有廢水塘一口座落在本組所轄新洋公路右側,經甲方召集本組全體村民會議協商決定,一致同意公開出售。乙方因小孩均已成家,無房居住,擬購置該宗土地建房,故參與競標,且一舉中標。現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廢水塘佔地面積1323.125平方米,即沿公路長36.5米,縱深寬36.25米。具體四抵為:東抵新洋公路,南抵劉豐旺石坑,西抵劉明長稻田,北抵老塘堤。

二、水塘內的東南角有本組村民禹玉屏的一塊自有土地,佔地面積47.75平方米,乙方已與禹玉屏另籤協議,另付土購置款7160元,並已列入本協議的四抵之內,甲方予以支持確認。

三、水塘土地價格為中標價,共16萬元,含所有税費在內。另交村民禹玉屏自有地款不在中標價內。

四、水塘土地出售後,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出示有關證件協助乙方辦理建房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幫助乙方解決和處理好在建房中所遇到的一切問題和周邊關係,甲方所有村民不得以任何藉口干預乙方的建設項目,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刁難乙方施工。

五、甲方有責任和義務提供乙方在建設時所需要土石方填充,宅基地平整,圍牆建築,水電安裝等方面的便利,但這些項目的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六、本協議在簽字時,甲方在正本上需安排領導及代表簽字,在副本上本組村民均需全部簽字。簽字後的副本附在正本後面。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需雙方共同協商,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單方終止此協議,此協議簽字程序完成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送呈監證機關及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代表蓋章):

乙方:

監證機關:

20xx年X月XX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_________省臨時用地管理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臨時用地在期滿後得到復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_________項目建設,需使用_________縣(市,區)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居委會)的土地作為臨時用地,用地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水田_________平方米,旱地_________平方米,非耕地_________平方米)。

二、臨時用地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乙方若需繼續使用,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重新申請,經核准後,重新簽訂土地復墾整治協議。

三、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_________)的土地復墾押金(水田按_________元/畝,旱地按_________元/畝,非耕地按_________元/畝標準收取),於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只能在臨時用地上從事臨時簡易性的建築,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和構築物。

五、在臨時用地期滿後,乙方應無條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構)築物,及時清理廢棄物,並按國家復墾技術標準,恢復土地原貌,並保證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層和交通設施的完善。

六、乙方必須在臨時用地期滿後_________個月內復墾完畢,及時向甲方提出耕地復墾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的,甲方應在驗收合格之日起5日內將土地復墾押金退還乙方;若經驗收不符合耕地復墾標準,且經一個月整改,仍不符合土地復墾標準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據土地復墾的`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復墾押金,扣收比例不低於押金額的50%。

七、若在臨時用地期滿_________個月內,乙方未按要求進行復墾,且未提出耕地復墾驗收申請的。乙方同意甲方不返還土地復墾押金,全額作為土地復墾違約金,由甲方組織土地復墾整治或易地開墾。

八、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拆遷該臨時用地時,乙方須在接到通知後的十五日內,無條件自行拆遷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築物。

九、經批准使用的臨時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轉讓,抵押,交換,買賣,租賃或在該臨時用地內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於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規劃與發展建設需要,甲方徵收乙方集體土地共 畝(其中水田 畝)作為項目建設用地。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籤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徵收乙方土地位置: (具體祥見徵地紅線圖)

二、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完善徵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城市規劃區範圍外徵收集體土地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20xx]45號)有關規定,徵收上述 畝土地由甲方按實際地類補償標準支付給乙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助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具體計算辦法、標準及補償金額如下:

1、徵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兩項合計標準為:水田35000元/畝;旱地28000元/畝;林地17640元/畝;魚塘35000元/畝;曬場50元/平方米;未利用地7000元/畝。

2、青苗補償費標準為:水稻等穀類作物:1150元/畝;甘蔗1800元/畝;玉米、黃豆、紅薯、花生、木薯等作物800元/畝;蔬菜1800元/畝;魚類4825元/畝;桑樹4150元/畝;林地:成熟林地800元/畝;未成熟林地1200元/畝。

徵收上述土地中,以乙方被徵用地實際地表現狀為依據,對土地進行登記丈量,青苗補償費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將費用兑現給耕作農户。

3、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及其他費用:

①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

1

水 田: 畝× 元/畝= 元

旱 地: 畝× 元/畝= 元

魚 塘: 畝× 元/畝= 元

小 計: 元

②青苗補償費:

水 田: 畝× 元/畝= 元

旱 地: 畝× 元/畝= 元

魚 類: 畝× 元/畝= 元

桑 樹: 畝× 元/畝= 元

小 計: 元

③地上建築物補償費:0元;

④其他相關補償費用:0元;

三、上述土地範圍內,乙方自本協議之日起不得再搶修(建、種)各種地上附着物。甲方應在開始清理場地前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清理地上附着物,該期限內乙方未能清理完成的,視為乙方自行放棄處理,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甲方在十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把上述款項支付給乙方,乙方在甲方付款的同時移交被徵收的土地給甲方。

五、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雙方可通過協商解除協議。

七、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人民政府簽訂。

八、本協議一式柒份,甲方執兩份,乙方一份,×××人民政府和 社區居委會、××國土所、××司法所各執一份。

2 以上各項合計總額為 元,人民幣大寫: 。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經辦人(簽章):

村(居)委會簽署意見蓋章:

×××政府簽署意見蓋章:

×××國土所簽署意見蓋章:

3 羣眾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根據我國的《合同法》等有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轉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 __________

2.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3.該地的界限範圍:

4.現該地塊的用途為葬墳用地。

二、轉讓(買賣)方式

1、甲方保證把該土地塊賣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不能再次轉賣給其他的任何人。

2.土地用途為葬墳。

3、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元,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4、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5、此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將按照我國的《合同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追究甲方的責任。

6、該地由乙方獨立運作。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葬墳期間所需的泥土(即在荒土上任意一個地方挖掘),並且甲方有義務協調好甲方本村的村民,避免該村的村民無理取鬧,延誤葬墳的時間。

7.甲方的土地自今日起,一切權利歸屬乙方千古己擁有,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和藉口向乙方索要取土地。

8.在簽定協議之後,乙方具有處理此塊土地的權利,但是甲方無權利干涉。

9. 甲方的土地自今日起,所轉讓(或賣)土塊(或巖石山頭)上的石頭和樹木均屬於乙方擁有,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石頭和樹木的施工利用。

三、違約責任

1、當甲方誠邀乙方索要土地時,甲方應承擔《合同法》等有關的法律規定並且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甲方賣地時千倍的賠償金:即--------------------------。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甲方是認為乙方不要,並不退還定金 。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各方代表或買賣土地的本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4.本協議雖然部分空處用碳素中性芯筆填寫,但是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或簽字):____

代表:____

乙方(蓋章或簽字):____

代表:___

丙方(蓋章或簽字):____

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標籤: 協議書 四篇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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